“是,再向前就应该可以看到神裔,你我是继续前行,还是在这过夜明早再赶路?”
“继续前行,我总觉得心中不安,这野外不是安全的地方。”宋思依道。
二人视力都好,因此借着微光,行走之时只是稍稍慢了些。离那巨树渐近,周围的景致也渐有不同,茂密的丛林为草原所取代,又走了数里,两人都是齐呼了声,因为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片风吹稻浪的景象。
“这应当就是神裔的农田,他们虽然天赋甚佳,但在修行有成之前,总是得消耗食物。”宋思依道。
“正是,有田便有路,我们循路前行,应该能看到神裔的村子。”卢瑟也是满心欢喜。
从陈抟那得到的消息,神裔虽然傲慢,却不是滥杀之辈,他们这陌生的闯入者,对方轻视是在所难免,但至少不会有性命之忧。二人寻着路又走了几里,这时天色已经很暗了,却还没有看到任何神裔村子。
“前边就是那棵巨树,看样子,它的枝丫伸展得都有几十里!”宋思依惊叹道。
“是。”卢瑟点了点头,不过神情却有些异样。与宋思依不同,他不仅仅注意到若木的巨大,还注意到一个问题,就是这棵若木上的树叶似乎有些稀疏,还有很多都半焦黄。
这与陈抟介绍的可不同,陈抟所说的若木,不仅树叶密集,而且四季长青,要落是直接落叶,而不会出现焦黄的枯叶。
除非……这棵若木的寿命已经接近终点,它的生命力被耗尽了。
就在卢瑟心中浮起这个念头时,突然间眼前一花,十余个人出现在他与宋思依面前。
五、客里光阴,伤离情味(二)
更新时间:2011…8…2217:17:06本章字数:5389
这十个人头上戴着各色的带,身上穿着麻木,脚底蹬着草鞋,装扮甚为古朴。从年纪上看,他们都是三十到四十左右的外貌,但若从修为来看,他们中最低的,也进入了先天境界,是贤阶初层。
卢瑟与宋思依停住了脚步,因为对方的目光很明显地摆出了不欢迎的态度。
“大原飘泊之人,来此请求相助。”卢瑟拱手行礼:“还请诸位神裔……”
他话没有说完,神裔后人中一个年纪较长的沉声道:“外乡人,退出去,此地非你等所能停留!”
卢瑟吸了口气,他目光凝重:“诸位还请行个方便,我们不过是无意流落于此……”
“不必多说。”那年长者一挥手,再次打断了他的话:“你们这些狡诈之辈,退去!”
卢瑟深深看了他一眼,然后与宋思依交换了一个眼色,宋思依上前一步,盈盈行礼:“小女子见诸位似乎有什么烦恼之事,若是诸位想要解决那烦恼,只怕还得对这位卢公子以礼相待才对!”
卢瑟心中一动,他与宋思依交换眼色,是准备离开的意思,但宋思依这次出面说话,虽是擅做主张,却好象对事情颇有帮助,至少那几个神裔的脸上,露出的神情有些古怪。
这些神裔与外界接触得极少,因此对于外界的那种尔虞我诈所知不深,那个为的年长者略一沉吟,然后怀疑地道:“你如何知道我们有麻烦?”
“小女子也是个修行者,这自然瞒不过诸位的法眼,小女子修行的是一言谶,不知诸位是否知道这种术法。”宋思依道。
“一言谶!”那神裔面上露出震惊之色,不仅是他,其余神裔也都是一个个惊得面色激变!
卢瑟看了心中觉得古怪,一言谶这种术法,在修行者当者向来被称为“鸡肋”,不仅仅因为它对于增加修行者修为并无多大作用,而且也因为它并不是百灵百验。与普通人中的算命先生相比,它也只是略高明些罢了,因此九品堂虽然在凡人当中,是著名的品评世家,在修行界,却只是一般的小型宗门。
可这些不将修行界放在眼中的神裔,却对一言谶如此重视!
“你真的会一言谶?”那为的神裔压低声音问道。
“若是不会,迟早要被你们觉,以我的修为,如何能从你们手中逃脱?”宋思依嫣然一笑。
这话说得非常实在,这十余个神裔,每个至少都是贤阶初层,其中高者更是贤阶高层,单打独斗,失去了几乎所有法宝的宋思依都未必是对手,更何况他们人多。那个为的神裔沉着脸,思考了半天,又有两个同伴传音商量了会儿,终于道:“此事我不能做主,你们先等着。”
也没见他们有什么动作,片刻之后,一道虹光闪来,卢瑟眯眼瞧去,只见虹光散尽,露出里面的人来。那是个青色葛衣的女子,她眉目清秀,目光冷咧,最让卢瑟吃惊的是,她身下骑乘的,竟然是一匹独角白马。
那匹独角白马,见着卢瑟后欢快地打了个响鼻,然后竟然就驼着那个女子,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了卢瑟身边,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卢瑟的手,让所有神裔都是大吃一惊。
“这可是雪云天驹!”
“不可能,怎么会这样,雪云天驹竟然与一个外乡人如此亲热!”
“我眼花了,我一定是眼花了!”
那些神裔没有多少城府,竟然纷纷出声,表示自己的惊讶。卢瑟笑眯眯地轻轻抚摸着独角白马的鬃毛,那白马欢快地嘶鸣了声,额头银角上出淡淡的绿光,传送出一股清香的气味——倒有几分象是灵茶的味道。
这就是卢瑟从两只巨兽(ap。)的争夺中救走的独角白马,现在卢瑟知道它的名字:雪云天驹。
骑乘在白马上的女子也是满脸惊讶,然后又露出欢喜:“这位兄长,果然是好人,连雪云天驹都喜欢的,那自然是我们的贵客!”
先到的那些神裔面色没有最初那样阴沉了,他们默不做声,显然,这个骑着雪云天驹来的女子,已经成为了全权做主的人。
“诸位叔叔伯伯,请这两位外乡贵客入城吧!”骑乘着白马的女子又道。
话说完之后,她便觉得不对,吐了一下舌头,说不出的娇俏可爱:“兄长,不知贵姓大名?”
她外貌很年轻,只是十五六岁,比卢瑟还要小些。卢瑟看着她天真烂漫,心中非常欢喜,微笑道:“我姓卢,单名一个瑟,半江瑟瑟半江红的瑟。”
“半江瑟瑟半江红……那是什么意思?”那少女将头一偏,好奇地问道。
“呃……”卢瑟这才想起,自己引用的古诗,在这个世界可是无人知晓,而且就算是在大原有人知晓,大泽莽荒也未必能流传,因此他解释道:“这是我听别人吟过的一句诗,一道残阳扑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那少女又重复了一遍,眼中露出一层淡淡的迷雾:“后边呢,想来后边还有佳句,兄长快告诉我吧!”
这却是个好诗的少女,不仅气质脱俗,便是爱好,也不食人间烟火。卢瑟便将后半也吟了出来:“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珍珠月似弓。”
少女反复吟诵,目光如梦:“真想认识写出这般佳句之人,卢瑟兄长,能介绍他与我认识么,或者请他到我们这里……”
说到这,少女猛然惊觉,想到自己此行的任务,又是脸上微红,明眸带羞:“倒忘了正事,失礼了,小妹姓姜,名雅歌。”
“人如其名。”卢瑟与宋思依心中同时浮起这个念头。
“这位姐姐呢,听吕三伯说姐姐会一言谶之术,不知姐姐是姓商,还是姓殷,或者姓宋?”
她连着问了三个姓氏,宋思依原本也是淡淡笑的,但当听得“宋”字时,也不禁大惊。
九品堂宋氏,在大原的历史上算是赫赫有名,可她还没有自恋到以为与世隔绝的大泽莽荒之人,也知道这个姓氏的地步。她眉头轻轻一拧,但旋即展开:“小女子姓宋,好妹妹,你是如何猜得出来的?”
“能修成一言谶的,无非就是这三姓罢了,说起来姐姐与我们另有渊源,只不过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还请兄长与姐姐一起随我们来。”
姜雅歌一边说一边伸手示意,那雪云天驹明白她的意思,欢快地跳了跳,然后轻轻咬住卢瑟的衣袖,示意卢瑟乘上来。卢瑟心中也有些好奇,这雪云天驹不仅看上去神骏,而且几天前它还怀胎待产,现在就已经活蹦乱跳了,不知道究竟是怎么样的好马。
他也不客气,当下便骑上马,雪云天驹嘶鸣了声,然后腾空迈步,卢瑟与宋思依同时“啊”了声。
雪云天驹竟然踏空而行,与修行者御空飞行没有两样!
不,比修行者御空飞行要轻松,也要灵敏。它在那巨大的若木枝叶间穿梭,明明每迈出一步踩着的都是虚空,但都与踏着实地一般稳当。它载着卢瑟,向若木主干处奔过去,度之快,比起御剑都不逊色!
修行者御空飞行的度,比起御剑要差上许多,卢瑟轻轻抚摸着雪云天驹的脖子,对于它的本领也是满心赞叹。乘着众人都被甩在身后,他悄悄掏出一片灵茶,放到雪云天驹的嘴边,那独角马大大的眼睛忽闪着,伸出舌头将灵茶卷走,很是愉快地吞了下去。
雪云天驹带着卢瑟跑得飞快,其余人就只有飞行了,宋思依的法宝尽失,御空飞行度便跟不上,姜雅歌伸出手挽住她,二人都踏在姜雅歌的木剑之上,流星一般飞了出去。
数十里路途,对于他们来说,只不过是一会儿的功夫罢了。卢瑟骑在雪云天驹上,望见那若木主干越来越近,却没有在树下看到村镇。他抬起眼,然后才看到挂在树上的无数建筑,这些神裔,竟然利用巨大的若木枝干,建起了一座树上城市!
这座城市是如此巨大,足有近万人生活于其中,那些大一点的枝丫,成了居民聚集点,而离树干越近,居民聚集点也就越多。在若木的枝丫上,还生长着一些寄生的植物,它们或绽放着鲜花,或牵出碧涛一般的丝萝,将神裔的城市妆扮得分外美丽。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无论若木本身还是那些寄生的植物,都显得有些干蔫,看上去似乎营养不良。
“看来这就是这些神裔的麻烦了……”卢瑟心想。
他对若木是志在必得,但这株巨大的若木可是无论如何也运不进通天幻境的,因此他想从神裔那儿讨要一株若木幼苗。只不过神裔之所以对他刮目相看,一方面是因为他与雪云天驹的关系亲昵,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宋思依说他能解决神裔的麻烦。可这麻烦如何解决法,卢瑟心中还是一点底都没有。
“莫非是病虫害?或者是人口过度增长导致若木不堪承受?”卢瑟在雪云天驹背上皱眉苦思:“这样的问题,我如何才能解决?”
五、客里光阴,伤离情味(三)
更新时间:2011…8…2217:17:07本章字数:5476
神裔的树城,是一座建在树上的立体之城,不仅规模丝毫不亚于平地上的人类城市,而且别具风味。不过,如果身手不够敏捷的话,要想从一个居民点到另一个居民点,恐怕就有些麻烦了。
当然,有雪云天驹就不怕这些麻烦,凌空踏步如履平地的雪云天驹,载着卢瑟停在离树干最近的一座居民点,当它停下脚步,亲昵地回过头,用自己修长的脖子摩挲着卢瑟的手时,周围闻讯而来的神裔都是惊讶万分。
雪云天驹乃是神裔始祖留给他们的至宝,其生育能力低下,因此数量并不多,就算是族中子弟,也不是人人能得到雪云天驹的青睐。可这个外来的陌生人不但能骑在雪云天驹的身上,甚至还与雪云天驹保持这么亲热的关系,显而易见,这个外来的陌生人有其特殊之处。
卢瑟也轻轻安抚着雪云天驹的脖子,这么多人在场,他不好拿出灵茶来,因此只能用此来对这匹会飞的马儿表示赞赏了。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白玉会跟在你身边?”
一个处在变声期的男孩声音响了起来,那男孩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脸上长着青春痘,目光里充满敌意。他从人群中走过来,指着卢瑟喝斥道:“还有,我家雅歌呢?”
卢瑟淡淡看了他一眼,这个男孩的无礼并不让他奇怪。
他这目光让男孩觉得刺痛,在神裔族中,男孩的地位非常崇高,因此走到哪里都是被人赞扬与重视的对象,他对于自己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已经习以为常,从来不甘于成为配角。因此,他沉下脸:“外乡人,问你话,你不知道回答么?外乡蛮子是不是都如你一般无礼?”
“看在你的年纪份上,我回你一句。”卢瑟淡淡的说道:“你先得对别人有礼,别人才会对你有礼。”
那男孩目中凶光闪过,挥拳便要打卢瑟,拳头伸过来,却被卢瑟一把抓住。卢瑟心中觉得有趣,那男孩的修为,足足有贤阶初层,但生起气来第一选择不是使用道术法宝,而是挥拳!
论起挥拳来,他可以说在这个世界上是有数的大师人物了。
只是手一拧,那男孩便身不由己地背过身去,卢瑟再一抬手,那男孩甚至弯腰屈膝,险些跪下了。不过他也硬气,咝咝地吸了两口冷气,却没有说出一句求饶的话来。
“你为什么不用道术?”卢瑟松开手,那男孩脱身之后,立刻又是飞起一脚踢来,卢瑟退了半步,伸掌捞住那男孩的腿弯处,将那男孩抛了一个跟头。这一次,那男孩吸取教训,戒备地看着他,卢瑟笑着问道。
“你是普通人,我用道术是欺负你,那算什么本事?”男孩兀自气鼓鼓地瞪着他道。
“原来如此。”听得这一句,卢瑟心中微微一动,这男孩虽然很是傲慢无礼自我中心,但倒不是个卑鄙的人物,据说神裔虽然瞧不起非神裔的人类,可也正是这种瞧不起,让他们不屑去欺辱普通人。从这一点来说,普通人中诞生的修行者,反而是比不上神裔了。
他们这一冲突,后头姜雅歌等人便跟了上来,姜雅歌见着那男孩一副还要打架的模样,喝了一声:“公孙,你要做什么?”
被称为公孙的男孩昂起头,白了她一眼:“男子汉做事,什么时候轮得你女孩子来管了?”
“你算什么男子汉,昨天还去偷蜂蜜,险些被毒王蜂蛰成肉粽子!”姜雅歌道。
那公孙脸顿时红了,他又气又恼:“我是大丈夫,你是小老婆,你竟然敢如此说我!”
两人斗嘴斗得甚是有趣,卢瑟不禁婉然,宋思依目光转了转,对着公孙招了招手:“小兄弟,我的这个朋友性子有些孤僻,如果他得罪你了,你别往心里去。”
卢瑟白了她一眼,一来自己还算不得是她的朋友,二来自己的事情,何时轮到她去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