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已经开始跟着阿爸他们进山打猎了。那一天,布和与我打赌,要进山打猎。我正巧想给阿妈猎一条狐狸围脖当礼物,便拼着一口气,带着弓箭和布和分头进了山。那是我们第一次独自进山打猎,又不想输给对方,虽然心里没底,却也硬着头皮,寻着那些兽迹开始找猎物。
我们是早上一早便进的山,等到傍晚的时候,我已经射到两只野兔、一头母鹿了。头一次靠自己打到猎物,我便有些得意过了头,总想着狐狸的事,便也没注意时间,等到天全黑了,我才发现自己迷路了。山里头很黑,我忆起阿爸平时说的话,知道若是在山里迷路,一定不能急着找路,有时候找来的很有可能是饥饿的野兽。所以,我就拖着那些猎物寻了个山洞,想在里面睡一晚,等到天亮了就不怕了。
那个时候也不知怎么的,明明是第一次离家在外面过夜,我却一点也不怕,可能是白天猎到那么多猎物心里兴奋着,也可能是对自己的箭术很有自信。晚上点了火烤了兔子,没多久便睡下了。只不过,睡到半夜的时候,意外却发生了。
糖糖姐,你可能没见过,熊瞎子,在一个十岁孩子的眼里,那黑乎乎的巨大身躯就像座小山一样。我被那种比打雷还恐怖的吼声吵醒,醒来时就已经看到熊瞎子站在我面前,它正用爪子刨着我白天猎到的那只母鹿。空气里血的腥味让我忍不住哆嗦了,但四肢却在那个时候不听使唤,连射箭的力气都没了。
熊瞎子吃东西挑得很,只拣母鹿身上最嫩的肉来吃,那么个块头,母鹿也只够它塞牙缝的。我知道,只要自己被发现了,肯定会被熊瞎子一掌拍死的。我想悄悄的挪到洞外去,只要到洞外,我就能挑棵最高最壮的树爬上去。熊瞎子不会爬树,比耐心,我肯定比得过它。只不过,就在我差洞口才几步路的时候,熊瞎子嗅到了我的味道,并且已经把身子转向我了。我吓得没了方向,慌慌忙忙从箭筒里抽出一支箭,闭着眼就射了。没想到歪打正着,射到了熊瞎子的眼睛里。这下,它倒真成了货真价实的熊瞎子了。”
说到此时,诺敏噗哧一声笑了,若非是在讲这么真实且恐怖的回忆,唐糖定会误以为她是想到什么开心的事。连她都在不知不觉中替十岁的小诺敏捏了把汗,又想到自己在遇到狼群的那个晚上,竟然反射性的把短刀送了上去,想来也是求生的本能促使着她做出最后的反抗,一如诺敏会对熊射箭一样,只不过,那会把熊彻底地激怒了。
和唐糖想的一样,诺敏的笑容仿佛天真的顽童,只是她的故事却不是一般的孩子所能经历的:“熊瞎子脾气本来就暴躁,何况我还射中了它的一只眼睛,它当场便怒吼着朝我扑来,我在地上连打了好几个滚,只觉得地都在颤了。就在熊瞎子的大肉掌朝我头顶拍来的时候,我眼前闪过一个白色的影子,下一刻,熊瞎子便轰地一声倒地了。
糖糖姐,你知我见到了谁,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熊瞎子的血腥臭无比,沾在那人洁白胜雪的衣服上却似开出了朵朵艳丽的火焰花来。我只当是天神降临救我的,正想感谢他来着,没想到他却提剑转身,对我微微一笑,道,‘小丫头,我和同伴在这深山里头迷了路,你知道这附近有人家吗?’天神也会迷路吗?我当时心里头只有这个念头,却立马扑上去抱住他又哭又笑了起来。后来,他还表扬我比男子还勇敢,说自己救我不过是我福大命大、有神明保佑,和碰巧赶来的他没多大关系。不过我却知道,他就是神明,在诺敏的心中,那般的容貌和气度,不是神明又会是什么人呢。”
“那个人就是萨仁?”唐糖喃喃道,她只当萨仁也是望星族的人,没想到竟和紫槐一样,是个外人,却同样受到了族里上上下下所有人的尊敬。
“嗯!”诺敏的嘴咧得大大的,露出白白的牙齿,她挽着唐糖的手,眼神烁烁。蓦地,似想到了什么,她转头对唐糖笑道,“糖糖姐,你知道萨仁在我们族里代表什么意思吗?”
“代表什么?”唐糖只觉得胸口似堵着块什么,欲吐不快,却又艰涩地说不出一句整话来,她的眼皮轻跳,从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她就有些不安了,如今更是憋闷得慌。在心中自嘲的一笑,这莫非就是产前忧郁,只不过她才一两个月,这烦躁似乎和那不适一样,来得太早了。
“月亮。糖糖姐,萨仁就是我们的月神,他是阿茹娜姐姐的未婚夫,等到月圆的时候他就会回来的。”
第八十六章
心,猛地抽疼起来,嘴里溢出一丝苦涩,唐糖只觉得自己的心在不断地下沉,仿佛将所有的力气都抽离了身体。诺敏仍在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红润的唇瓣一张一合,白白的牙齿、甜甜的笑容却晃花了她的眼,戳痛了她的心。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唯有一个念头在她心中盘踞不离,还是要信他的罢……
他的过去,她不曾参与,只是这未来却容不得欺骗和分享。爱了便是爱了,若要她放弃,那是万万没有可能的。她不会因为愤怒而气昏了头,大大方方地将君落月拱手推到别的女人怀里。所以,她可以原谅他过去的桃花泛滥,却无法平息那将她置于危险之中而燃起的怒火。
安胎药照常服用,身子照常休养,只是连忙得脚不着地的紫槐都看出来了,这两天,唐糖的话确实少了,一如她在穆府最初醒来的那几天。沉默确实是金,至少那次的沉默让穆阳提前曝露了自己的身份。而这次的沉默,却是为了让某些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为此得到应有的教训。
大概是询问了那些有经验的大妈大婶,诺敏对于唐糖突如其来的转变只当是孕妇的喜怒无常,还时时来探望,有时候还会捎带上与她斗嘴的布和,或是族里其他几个与她年龄相当的少年和少女。隔日,诺敏还送来了几套崭新的女子衣衫,窄腰宽袖、皮毛坎肩,无一不体现了当地的特色,没有繁重的裙摆和水袖,只有琳琅的银饰珠贝。穿上身后,连长相柔美的唐糖也多了几分当地女孩子特有的直爽大气。
听诺敏说,这些衣服多是阿茹娜和诺敏的阿妈亲手缝制的,但唐糖到底还是没机会见到那位传说中的巧手大美女。她在望星族的身份本就很是尴尬,明里是科齐族送来作赔罪之用,而紫槐却对族内那些掌权的人说是为了救故人脱困而出此下策的。当然,这理由过于牵强和巧合,所以他解释的同时还套用了夜观星象之类的神棍说辞,唬得望星族族长和那些长老们一愣一愣的,还真把神棍当神仙般看待。托福,唐糖自然也被视为上宾,只不过这些日子除了诺敏和她带来的人之外,鲜少有见过其他人,心想大概是紫槐的嘱咐,便也不甚在意。至于阿茹娜被调戏一事究竟是巧合还是有人刻意为之,唐糖在半猜测半怀疑下也是三缄其口,只作不知。
如此,天渐转暖,山里的温度本来就比外头低些,就算快临夏了,也是丝丝凉意,晚上睡觉若只盖薄被还会受凉。
紫槐说,当初把出喜脉,孩子最多也就一个月,如今唐糖的身子骨在日日滋补下,也算是恢复了当初在王府时才有的圆润细嫩。现在又是一个月将过,两个月的小腹还是一如既往的平坦,唐糖倒也不急,反正一般都是在五个月的时候才稍稍能凸出些。
一个半月的时候,唐糖便下了地,偶尔往外跑跑,才发觉望星族说到底是地大人稀。几个山头都是望星族的领地,人丁却也只有几百口,大多聚集在一块,碧绿的竹屋一栋又一栋,组成了一个庞大且和睦的大村落。男人们外出打猎,女人们照看牲畜,村里有学堂、医馆和铁匠铺,却不会像一般的小镇一样出现用货币交易的店铺。这里的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子,极偶尔的时候才会带上自己出产的东西或长久积攒下的钱币出山,去邻近的蒙国小镇或羽国购买些必需品。
唐糖后来才知,望星族的领地其实就在蒙国的东南角上,离羽国不过一日的路程。只因有大山作为天然的屏障保护着这块小小的沃土,才使得他们族上下百年以来都过着平和且不问世事的安逸生活。
村子缘何建竹屋,唐糖从诺敏那儿听来,说是不仅冬暖夏凉,最重要的是防虫防蛇。想想也是,在大山里生活,最难防的不是敌人,而是山里头的虫蛇猛兽。所以整个村子一眼望去皆是碧绿一片,只是真要说哪家住着谁,又没有名牌,当初还真让唐糖看花了眼。后来才知,要区别身份地位上的差异,是与门前挂的羽毛有关的。
唐糖第一次自屋里走出来,便是由诺敏当向导,带着她在村落了从头到尾走了遍,这才明白了其中奥秘。当然,所到之处除了那些惊艳的眼神相伴,还有望星族人淳朴且真挚的问候,一圈下来,手上更是少不了的慰问品。而收获则远远不止这些。
族长住的屋子,门前会挂一根五彩斑斓的羽毛,颇有些百鸟朝凤的意味,但唐糖知道,世间哪来的凤,这般彩色的羽毛最多是从孔雀或是山鸡身上拔下来的。比族长身份稍低些的,是那些族里的长老们,布和的阿爸也是长老之一。他们的门前一般挂泛银的黑羽,唐糖留心数过,这种羽毛整个村落也就五根,也就是说,有五个长老。
医馆前挂的是青羽,紫槐要是不在祭坛忙活,肯定在医馆呆着,找他看病的除了那些真正的病人外,大多是族里青春活力的少女们,红扑扑的脸蛋透露着她们真实的心意,水汪汪的大眼讲述着她们诚挚的情意。
诺敏看到后便有些替唐糖不值,恨不得在紫槐身上写上“名草有主”几个字,足见这小姑娘对唐糖倒真是不错。唐糖倒是一脸无所谓,转眼便晃到了其他地方去了。
祭祀用的祭坛在村落以北一个山头的山顶,顶上很开阔,足够容纳几百人围观。唐糖看到那修缮得堪比庙宇的祭坛,心下不禁感叹紫槐那神棍忽悠人的实力确实不容小觑。
望星族虽然过的是自给自足的生活,日常用品倒是一应俱全,该有的一样都不缺。在这样舒适且悠闲的大环境下,无所事事的唐糖便重操旧业,开始教导那群同样无所事事的少男少女们帮着她制糖排解无聊。也许是糖果的魅力从古至今向来都是无敌的,被其征服的诺敏一干人等竟个个化作热血青年,一头扎进了制糖事业中去,从此在村落里又多了个制作糖果的小作坊。以前是原料有限,现在是身处大自然,得天独厚。唐糖想要什么,诺敏都会遣人想尽办法弄来。所以除了最简单的麦芽糖之外,牛奶糖和天然水果糖也自巧手中诞生。
那些日子,参与其中的年轻人都乐坏了,同时高兴的还是素来对甜的东西毫无抵抗力的小孩子们。
唐糖成功地继那位伟大的萨仁月神之后,成为诺敏心中第一位至高无上的女神,两人的友谊更是随着各类糖果的研发成功而不断升华着。
“虫子,你又偷吃!”一个很寻常的午后,在一个很寻常的小作坊里,却热热闹闹地聚集了一群年轻人,那些洋溢着青春年少的脸上个个端着花儿般的笑。诺敏的平地一声大喊更是让周遭的人捧腹大笑,不能自已。
被叫虫子的是个长相白净清秀的男孩,约莫才十六左右,浓眉大眼煞是可爱。其余的人也差不多与诺敏同龄,皮肤黝黑,眼神却特别明亮的布和也在其中,另有一桃心脸的可爱少女名唤荷芽,是与诺敏从小一起长大的儿时同伴,也是最要好的朋友。
诺敏身着橘红短装,一手叉腰,秀眉微蹙,大大的眼瞪得浑圆,看似生气,却掩不了嘴角的笑意和那两个可爱的小梨涡。
虫子其实原名叫朝鲁,与布和是表兄弟的关系,再加上诺敏和荷芽,他们四人也堪称青梅竹马了。只是这朝鲁从小便调皮捣蛋,整一混世魔王,他知道诺敏不好欺负,便挑软柿子欺,想来荷芽也不过刚及笄,却被朝鲁欺负了不下百次。不是捉个毛毛虫吓唬她,便是在她的小裙子上系着鞭炮劈啪作响。也难为荷芽在这一次又一次的捉弄下,那柔弱的心脏锻炼得愈发彪悍,如今就算是天崩地裂,只怕也是眉毛也不见得挑一下。
鉴于朝鲁最喜欢用虫子吓唬族里大大小小的女人们,诺敏便很不客气地给他取了个绰号“虫子”,久而久之,大人小孩也都“虫子哥”、“小虫子”之类的开始叫唤了。
“糖糖姐默许了!”好像怕自己得之不易的糖果被抢了似的,朝鲁一边往嘴里猛塞着新做出来的苹果糖,一边缩头缩脑地躲着诺敏有一下没一下的拧打。
“虫子,瞧瞧你这泼猴样,就知道拿糖糖姐当挡箭牌,真是不害臊。”诺敏恼羞成怒,却又苦于朝鲁灵活得像泥鳅一样,怎么也抓不住打不到,恨得跺了跺脚,二话不说便拿起身旁的弓箭,取出一支箭便朝他射了过去。
若非打猎,那些箭的箭头都会用厚厚的棉花包起来,也不会淬毒,所以就算打到人也没事。诺敏的箭术极好,一箭射过去,正中朝鲁的屁股。但是力道犹在,所以屁股虽没破,朝鲁仍痛得捂着屁股一溜烟的蹿到了荷芽的身后,随即皱着五官朝诺敏哇哇大叫道:“你暗箭伤人。”
“我顶多算是暗箭伤虫,打一只虫子而已,你叫什么!”诺敏不甘示弱的回嘴道,完全摆出了平时她与布和斗嘴时的凌人架势。
“好男不和女斗,你有本事再射呀。”朝鲁躲在荷芽后面做着怪脸,他们四人虽然是青梅竹马,但仿佛是约好的一般,朝鲁与荷芽,诺敏与布和。少年人的情愫宛如青涩的果实,咬上那么一口还带着点酸甜涩,但到底会随着时间的沉淀愈发香甜起来,唯有那最初的一段时光,才是最值得让人回忆的。
“你有本事别让荷芽护着你,我就有本事把你射成马蜂窝。”诺敏柳眉倒竖,作势欲射。
唐糖在一旁笑看着他们斗嘴,一扫前些日子的不快,这种悠闲的午后甚至让她忘却了两国的战事,也忘却了以往的那些辛苦与不平。“诺敏,不吵了。这糖是我给小虫子的。”和事佬一出马,硝烟顿散。
诺敏嘟嘟囔囔的,似乎仍想说什么,却碍于唐糖开口,只得狠狠地瞪了眼得意洋洋的朝鲁,作了罢。
唐糖往自己嘴里塞了颗青梅,那是紫槐特意为她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