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于夏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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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于夏初-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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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性格的两个人在人海中相逢,经历过许多事情,没有生病也没有夭折,然后遇见另一个,以为是应该懂得自己,实际产生的化学反应却是两败俱伤。

想到这儿,她莫名有几丝惆怅。

这个世界上的女孩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最初就找到合适自己的伴侣,共度此生。一种是跌过痛过伤过以后,才知道自己身上的不足,所以立马减去锋芒去与另一个相遇。其实,还有在夹缝中苟延残喘的一类,那就是,明明知道自己身上的锋芒太刺太露,又不想将目光放在跟不上自己节奏的人身上,她们不愿意将就,所以只能不断地跌倒受伤。

理所当然,天一属于第三类,这也是她至今没有走入爱情的原因。既然不愿意将就,也摆明了会受伤,何必还要去闯?

第二天早上,天一破天荒的迟到了半小时。

她人还没有到,陈蓓就率先迎了上来,她一边跟着噔噔噔走得急的天一,一边用公式化的口吻说话,内容却不是公事。

“天总,有一家花店的员工,说是送花的,被吩咐必须亲自交到你手上,所以我让他在候客室等,您是现在过去,还是?”

噔。

前方有节奏的声音终于停下来,天一转过身,朝着候客室的方向,眉头微微蹙了蹙。不知为何,她直觉送花的人是盛夏初。

天一刚推开玻璃门,坐在沙发上东张西望的花店店员终于如释重负地站起了身,手上抱着一大捧被细细处理过枝叶的连翘,一大片淡黄由远及近,将伦敦阴雨的天空都印得明朗起来。在第一时间判定出花的种类后,天一更加确定,送花的人是盛夏初。因为一般热情的男人会送玫瑰,稍微思考一点儿不那么唐突的会选择百合,连翘……应该还没有什么人想到过。

或者,盛夏初的目的并不是送花,而是送药。

连翘,主治热病初起,风热感冒,发热,心烦,咽喉肿痛等。

他其实有注意到,她昨天光脚走了一段时间的路。但天知道,他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差使人家花店员工,去找到这么一大捧野生连翘,并且比她还要早的送过来。

那刻,天一似乎听见了国破山亡前的哨音,她不是没有猜到,盛夏初在对待女人这方面是情场高手,但她没有想过他的方式除了挥毫掷金,还有让女人完全不能抵抗的别出心裁与细心,但她不明白的是,盛夏初意欲为何。

她当然不可能天真到,真以为自己魅力到了位,能在短短几天之内,通过一杯酒,一场电影,一次逃亡,就掳获了这个男人的心,如果她这样想了,只能证明她活的这二十七年,真白白浪费了。

待花店员工一走,陈蓓也识相的退了出去,天一盯着手上捧着那烫手的黄发呆,半会儿后从包里摸出了手机,找到了盛夏初的电话。

那头的人似乎还在睡,毫不留情地摁了挂断键,十分钟以后,电话主动打了过来,男声里带着尚未完全清醒的鼻音,开门见山。

“收到了?”

原本她主动打过去,是准备好了一通体面话的,这突然频率被打乱,天一有短暂的怔忪,主动权统统交到了对方手里,只能硬着头皮接招。

“嗯。”

片刻尴尬的沉默,盛夏初也没有结尾的意思,她想了想又加上一句:“我没有感冒,不过,谢谢。”

那头的盛夏初突然就笑了,他的笑声里没有防备,一派的放松与柔和,他没有客气地叫她天总,他叫她天一,虽然只是一个名字,却在不知不觉间,自作主张地将两人的关系进一步升级。

“我以为你会客气的拒绝说:盛总,我想我们的关系还没有到可以送花的程度。”

他一说,天一才反应过来,在于盛夏初接触的这几天,她的确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盛总,我想我们不是可以随便开玩笑的关系。”

“盛总,我想我们不是……”

诸如此类。

被戳到天一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她很想告诉他,在前一刻她打电话过去的时候,她的确是想要这么做的,尽管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何总下意识地要拒人于千里之外,好像除了宋嘉木与周可乐,她没有真正的把谁当作自己人过。即便是与她一脉相承的天立,在当年的‘意外’过后,也是一样。

正在出神的天一,被盛夏初连着两个喂的语气词拉回来,她清了清嗓音道:“虽然没有那样说……但我想知道,原因?”

电话那头静了几秒,盛夏初半真半假回:“一个男人送一个人女人花,还能有什么原因?”

他这样的语气倒让天一放松了。

“如果您想说是为了追求的话,我恐怕又得将那句话还施彼身:盛总,我想,我没有能让你一见钟情的气质。”

“唔……”

天一等待着下文,却没有发现自己拿电话的手心已经开始出汗。

“今晚有时间吗?见面聊。”

她想了想,回答了个好。

天一出候客室已经是半小时后的事情,却恰巧听见女工作人员之间的八卦。

“诶,要是天总真和盛三公子好上了,如一完全不用担心啦。”

另一个接话的,就是当初被骂得很惨,完后跑去精修英语的业务部姑娘。好像女孩子就是这样,即便心里对某个人再怎么崇拜,面对八卦依然收不了自己的好奇心。

“为什么这么说?”

主动开头的那个满脸兴致勃勃,捂着嘴以为很小声:“你没看见吗?都给我们家BOSS送花了啊!”

业务部姑娘扁了扁嘴:“切,你怎么知道是那人送的?我们BOSS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事业性格又独立,喜欢的人肯定很多。”

岂料被重重地反驳回来。

“拜托,这种事情我会乱说吗?今天我才是第一个到公司的,那送花店员八点不到就在这儿等了,那时陈副总还没有来,所以我第一个接待了他,因为太好奇嘛……所以端茶的时候偷偷地瞄了眼名牌上面的名字,龙飞凤舞的一个Sheng!最近老板接触的,除了盛三少,还有谁这个姓?”

业务部姑娘顿时捂了嘴,平凡温婉的形象尽毁,好像被送花的人是她自己。

“God,真的吗?那我们再也不怕没后台了!那个什么唐什么玩意的,我去……”

天一足足在原地忍了三分钟有余,她在考虑要用如何不假辞色的表情去震慑她们好好工作,但史无前例地,她败了,因为她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说什么,都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Anyway,今晚先见招,再考虑拆招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1。


晚餐时刻,面对没有价钱的菜单,天一侧头问服务生:“可以换别的MENU么?”

青年微微弯腰,有些尴尬:“对不起顾客,本店的菜单都没有价格。”

天一故作不开心:“那我要宰人的时候怎么办呢?”

那服务生没反应过来,啊的一声,天一紧接着跟了句:“不然你帮我选,什么最贵上什么。”

盛夏初明白她意欲为何,和上次在如一的会客室里一样,她在用一种委婉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盛夏初失笑半刻,待服务生离开,天一才正过脸眨了眨眼睛,一副已经孕育好什么的表情。

“盛总的意思是,要我以假女友的身份,陪您回国参加一场婚礼?”

盛夏初点头,她疑惑的表情更明显了。

“只不过……恕我直言,您如果主动开口,找一个女人回去敷衍老爷子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天一是明知故问,她当然知道有必须是自己的理由,但她并不介意盛夏初这个理由,她只是循序渐进地,逼盛夏初主动开口,能给出的条件是什么。

这起承转合,盛夏初心如明镜,直接口头允诺,在上次天一提出的零点五个百分点上,再加一倍,作为她帮忙的酬谢,天一终于在今晚第一次眉开眼笑。

这样的场景,与全公司上下幻想出来的旖旎简直沾不到半毛钱边,只是一笔交易而已,不过这笔交易,对天一来说简直不要太划算,因为就在她赴约的前一秒,接到了宋嘉木的电话。

“我中招了……”

按理说,顾南方应该不是那么不小心的人,况且宋嘉木跟了他不是一天两天了,以前都没事,现在这突然地,在她刚回英国没多久,宋嘉木就哭丧着脸来了,很难不让人有其他联想。

“所以呢,风驰电掣地要让你同意即日结婚吗。”

几乎是陈述句。

同一时刻,宋嘉木刚刚张着嘴灌完了自己一大碗的参鸡汤,声音立马更苦了几分。

“你怎么知道?”

天一在这头笑,果然,趁她没在宋嘉木身边,没有了人当主心骨,顾南方便开始策反了。

因为顾元的关系,宋嘉木一直隐隐惧怕真正进顾家门。豪门世家的苦不堪言她听多也见多,没有得到父母的同意和祝愿,两个人感情再好再如胶似漆,日子也会被家庭琐碎弄得凌乱不堪,她不要那样的。可不幸的是,她遇见的对手是顾南方,是即便反抗也会先弹压再制敌的主,她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从以前到现在,扮猪吃老虎的游戏,宋嘉木玩不过来。

但这一次,顾南方也只是推波助澜而已,在确诊怀孕的同一时刻,顾南方给顾元去了一通电话,将目前的情况例行通知。两父子的性格都扭捏,真要他亲口说同意了想来也是办不到的,只是当天,顾家老宅那边就来了一位专门做广式汤菜的老佣人,这小台阶下得,让宋嘉木顿时热泪盈眶,顾南方再哄一哄趁胜追击,自然就手到擒来了。

“婚礼就在这个月底,我本来想不用那么急,他却说到时肚子开始显了,我又要闹穿婚纱不漂亮,他可就真没办法了,总不可能拉我去医院打掉啊。”

所以,天一本来就要回国一趟。

两天后。

到达T市国际机场,依着盛夏初的意思,是做戏就要做全套,让记者拍到就拍到好了,还给免费写个专题,标题类似于:疑二人已私下登记,赴境外蜜月归这之类的。这样他在盛华风说两人以结婚前提交往,可信度更大一点儿。但天一不愿意,她准备在这儿就和分道扬镳,她不想两人一起走出去,然后再短短几个小时内就轰动,她担心宋嘉木看见新闻神神叨叨地来八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似真似假地回绝了一句:“我还嫁人呢。”

闻此,盛夏初戴墨镜的手都抖了一抖,隔着深褐色的墨镜片侧头看了她一眼,回:“你是指嫁给钱吗?”

每当盛夏初说这种无关紧要的打趣话,天一就觉得离他很近,像是认识已久的故友。而她必须让自己很清楚的意识到,这个人,其实很远。

面对盛夏初的言语挑衅,天一从容自若地拍了拍手。

“嫁给钱怎么了,嫁给钱我一不高兴想去哪儿去哪儿它还会为我保驾护航,嫁给人,指不定哪天人不见了,钱也不见了,对吧?”

盛夏初一副懒得反驳或者是有所赞同的表情,最终也不管天一到底愿意还是不愿意,揽着她的肩膀,昂首阔步就朝外走去。当第一个闪光灯起了头,忽然四周的白色带状成片地亮了起来,天一骑虎难下,只能在盛夏初怀里,笑得和所有小女人那般娇俏。

好不容易解决完这场闹剧,天一走酒店放下行李,做的第一件事,和她离开T市哪天晚上一样,眺望窗户外边熟悉的景象。她思忖一会儿,最终还是摸出手机给周可乐打了一个电话。

她之所以如此忐忑,是自从那次意外后,陆杭对所有接近周可乐的人都草木皆兵,即便是她和宋嘉木。倒不是担心着她们会做出什么伤害行为,而是怕几个姑娘无意之间聊起什么,往事重提,周可乐会失落好一阵子,因为现在的自己对那些过去,一无所知。

手机在滴滴两声后接通,那头的周可乐应该正吧砸吧砸地吃什么东西,她专属的高亮音此时有些口齿不清,却一个劲地叫:“天一天一?!”

本来以前就已经够笨,现在天一更是招架不住,最终却还是耐着性子哄小孩子般地:“对,是我,别叫,最近好吗?”

话还没有问完,周可乐高亢的情绪瞬间低了下来。

“不好呜呜呜……”

她说得无意,天一却听得有心。

“发生什么事了?”

周可乐手上的一大包薯片都放下了,肉嫩嫩滴手抹了抹嘴巴,心情持续走低道:“我得了重病。”

闻此,天一的眉头都皱了起来。

“重病?什么病?陆杭知道吗?他在吗?你叫他接电话。”

那个名字瞬间将周可乐的斗志统统燃起来。

“他知道!他怎么不知道!他知道了还不帮我医治要我持续生病!还说什么我是他妻子,哼,骗子!”

越听这话越觉得不对劲,天一抓住了重点,只重复问了那一个问题:“是……什么病?”

周可乐义愤填膺:“总之就是重病,具体表现就是体重非常重!”

……

霎时,天一决定挂电话。

她叹口气,重新安静地站在窗前,思考自己对T市的感情,究竟是接纳还是拒绝。接纳?因为能找到久违的归属感,可是往事总会在不经意间扑面而来。

将天一送到酒店以后,盛夏初没有直接回家,他开着车在CBD绕了三圈,抬起手看表,直到确定时间差不多了,才转头朝熟悉的方向驶去。

盛夏初是做生意的料,所以盛华风退休以后,自然乐得清闲,将自己多年的爱好全都重拾起来,约了朋友一起打高尔夫。盛家周围有一块地和一片湖泊,是盛夏初在赚到的第一桶大金后买下的,他虽然表面上爱和盛华风抬杠,但那也是出于盛华风对自己的宠爱。

盛家三个孩子,大姐早早嫁人不常回来,老二……就不说了。大姐一开始也被宠得厉害,直到添了盛夏初。

当车子光速驶进盛宅大道时,盛华风并没有多大惊讶,他只一手拿着高尔夫球杆,在旁边友人羡慕嫉妒恨地夸赞着盛夏初时,不自觉用又爱又恨的语气脱口而出。

“混小子,什么时候都没个准。”

说不回来的是他,突然跑回来的,也是他,不过,这倒中了他下怀,他心下高兴,顿时打了个一杆进洞。

盛夏初人还没有到,屋里的佣人已经接到了电话,立马匆匆去仓库,要取他常用的一只杯子,却在中途撞到从二楼下来盛夏微。盛夏微平常对待下面的人不苛刻,但今天却格外的反常。

“这么火急火燎的作甚?”

她是盛氏销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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