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唯一能动的脖子坚难地转到江承伦的方位,那虚弱却快乐的声音总算打破一室沉默。
“还好啦,我只是来陪陪你而已,又没做什么,我倒是比较担心你的身体,你感觉如何?”反正回到公寓也只是一室冷清,没有家人没有情人,漂亮的公寓活像是用来关金丝雀的牢笼,感觉不到一丝活人的气息与温暖。
“好多了,脖子能动、嘴巴能吃、眼珠子也能转了,手也能动了──虽然没什么力气,不过照这种恢复程度来看,应该就快好了。”
拖着一个知觉少得可怜的身体,康若华表现出来的雀跃与乐观实在有些匪夷所思,但是任凭江承伦疑惑再多,他也不敢开口问为什么。
“医生说再过不久可以帮你安排复健,情况好的话年底就能走路了,等你能走路时我就把你接回去……”
“我想出院。”不理会他话中那些明显太过乐观的预期,康若华再次把头调回原来的窗台,现在他脑海里想的都是怎么离开这一座冰冷的医院。
“喔好……”想出院是吧?那简单……什么?!
“你说什么?再说一次?”江承伦张大嘴巴瞪着眼前那不晓得哪根神经接错线的病人,依他现在的情况想出院?那不是天方夜谈吗?
“我说我想出院,愈快愈好,最好明天就出院。”这一次声音的分贝加强了不少,不过深邃如夜的漂亮眼睛并没有响应江承伦疑惑的眼神。
“可是你的身体……”
“我可以定期回医院接受治疗,但是无法接受长期待在医院,这里没有温暖。”
“就算回到我的公寓,也不怎么温暖呀……”江承伦忍不住嘀嘀咕咕,回到那冰冷的公寓可能会影响康复的速度,他再细心也比不过医院的护士小姐吧?说到底,他其实是对自己没信心。
“不是回到你的公寓,是回我家。”那个只有他一人的“家”,他有个很重要很重要的人在等着他,无论发生了什么事,这一趟路还是得走。
“你家?你从没提过你家在哪里,你不是只剩一个人了吗?为什么还要回家?你该不会嫌弃我的公寓吧……”一连串的问题就像连珠炮一样从江承伦口中冒出,一想到康若华可能要回家任自己自生自灭,他就觉得头皮开始发麻。
他很害怕,怕康若华好不了,怕康若华寻短,怕自己害死一条人命,更怕的是他将失去回台湾后唯一肯听他说话肯关心他的人……
“你一次问那么多问题,我要先回答你哪一个?”宛如连珠炮的问题轰得他头晕脑胀,他从来都没想过原来总经理也是一个多话的人。
费力扯出一抹微笑,他想安抚面前这显然过度害怕紧张的年轻上司,他当然知道他在怕什么,这种滋味他也尝过,若他真要寻死,绝不会让任何人知道他的死讯……
不知道,有时候是一种幸福。
“先回答我,你回家要做什么?还有你要回去多久?”
江承伦的声音闷闷的,像是一个快哭出来的小孩子,他已经有许久不曾见过这种表情,上一次在酒吧看到时他正灌着伤心酒。
在他眼中看来,江承伦就像个孩子一样,喜怒哀乐完全形于色,就像多年前那人眼中的自己一样……
一想起那人,他忍不住扬起微笑,心脏像被人揪住一样闷,整个人就像是疯子一样,一会儿开心一会儿伤心欲绝。
尝过这种滋味的古人,为它取了个相当风雅的名字──肝肠寸断。
“我要去见一个很特别很重要的人,大约要几天的时间,你不用担心我,到了那里会有人照顾我的……”
很重要的人?隐约中,江承伦像是明白了他要见的人是谁,只是他不懂,为什么不让那人来找他?他的病情可能经不起任何舟车劳顿。
“你告诉我他在哪里,我让他来照顾你,也许他来了你的病情会好得更快呢。”出于好意,江承伦提出建议,他希望康若华能在平安的情况下恢复健康,而不是在满怀相思的状态下愈来愈虚弱。
“你没有办法找到他的,就算找到了他也不可能跟你走,非得我去找他不可……”
“为什么不肯跟我走?你病了呀!那人总不能这样自私不为你着想吧?”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他说那人绝不肯跟自己走时,江承伦就莫名其妙生起闷气,这人怎么那么自私?连情人需要他时都不肯纡尊绛贵吗?
忽然,他又想起情非得已的自己,他不也是因为许多因素而无法飞去和心上人团聚吗?不也是因为自私而不肯放弃所谓的坚持?还说了出柜不成功就不打电话报喜,这不也是一种任性?
“……”看到江承伦有些激动的表情,他知道这种说法触动了对方内心某根脆弱的丝弦,让他兴起一种名为厌恶的情绪。
“他不是不肯走,而是无法走。”淡淡的,康若华在江承伦怒火即将爆发时轻声说出这句话,就像一桶冷水迎头浇下一样,江承伦的怒火在一瞬间全被淹没了。
无法走?那代表着……江承伦不敢再问,深怕最后得到的答案太过揪心,他方才实在太激动了,希望别刺激了病人才好。
接下来数天,康若华每天不厌其烦地提起要出院的话题,江承伦每次都闪烁其词意图转移话题,但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第五天,江承伦一进入加护病房就看到康若华冷着一张脸,他当然知道为什么,但是为了不太乐观的病情着想,他必须做出最好的选择。
“别气了,等你身体好转我就陪你回家,对了,我查到原来那几天有来一个新厨子,只做了几天就走了,结果人事部的人就没有建档,只有少数几个人记得看过新面孔,我已经查到他的名字了,等找到人就可以知道是谁指使下毒害你了……”江承伦正滔滔不绝的报告这几天的收获,可惜冷着脸的病人显然没有心思听。
“我联络了房东,等会儿他就会来接我出院。”
“啊?”江承伦的脑袋反应不过来,呆楞的表情看起来颇为可笑。
看到江承伦这种反应,康若华忍不住放软了口气,纵使他的装聋作哑真的很让人生气,但是出发点都是为了他的病情,这一点又让人无法对他恶声恶气。
“我今天下午出院。”
“你……”这一次江承伦听清楚了,可是他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唉,千躲万躲,该来的还是躲不过。
第十章
三月底近四月天的时节,虽是雪尽春临时,但是时而造访的锋面与梅雨季节让全台湾符合了“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情境。
接近五小时的车程让江承伦的精神有些恍惚,面对细雨绵绵的天气,每个驾驶人都一样不耐烦,毕竟差劲的路况让他们时时都得提心吊胆,揉了揉有些疼痛的太阳穴,透过后照境看到正在熟睡的康若华,江承伦再一次感叹自己实在太容易屈服。
康若华的“家”在台南县一个小乡镇,原本他坚持要自己南下,可是面对这样的情况,江承伦无论如何都无法放心,毕竟他现在可是下半身瘫痪,并不是先前那活蹦乱跳的男人啊。
所以还没等到黎复文来替他办出院手续,他便自动自发办理好一切,回到公寓的第一件事不是休息,而是上网查询路线地图以及透过电话向陈秘书告假一个星期,陈秘书的语气听起来还是跟平常一样四平八稳,不同的是她这次连原因都没问就听命行事了,唯一的请求是他得带着手提电脑与手机,不管到任何地方都得上网或透过电话处理公事。
江承伦很明白,这样做是为了让他不与公司脱节,虽然他决定亲自送康若华回家一趟,可是该处理的公事一刻也不能怠忽。
高级房车已经下了高速公路,车上的卫星导航引导着车主朝目的地前进,不管那地方有多偏僻,只要叫得出地名,卫星导航都能为他带路--个屁!
他已经在这里转了半小时以上了,还是找不到地图上指示的那一条路,正当懊恼不已时,躺在后座的康若华正好醒来。
“到哪里了?”
“刚下了交流道,现在……唔,好象迷路了。”
“迷路了?”刚清醒的脑袋似乎不太能够消化这句话,康若华重复一次后才渐渐回神。
是了,他的家那么偏僻,一般人如果第一次来是很难找到路的,他想撑起身子来看一下路况,却忘了他已瘫痪的事实,虽然手可以动,但是却没有力气可以支撑身体的重量,结果就是从后座上滚落脚踏垫。
“啊!”疼痛在一瞬间漫延全身,康若华虽是实时咬住唇,但还是痛呼出声,若是在以前,看到自己这副蠢模样不把那人笑死才怪……
“你怎么了?”紧急煞车后,连雨伞都忘了打的江承伦就这样淋着雨打开后座车门,看见躺在底下一脸痛苦的人,他手忙脚乱的把人横抱起来,望了一眼虽然宽敞但是毫无保护的后座,最后他干脆将人抱到前座去。
“你干什么?”就算他不小心跌下来,只要把他扶回去原位就好了吧?有必要这么大费周张吗?
“唉,你坐在后座一点都不安全,要是再掉下去那可不是开玩笑的,前座至少还有安全带,呐,这样你就不会再掉下去了,现在……可不可以请你指点我怎么走?”
江承伦方才抱着他时用身体挡住春雨,所以他现在身体已经湿了一半,春雨带寒,冷的他全身开始哆嗦,再度把自己塞入那充满暖气的房车后,他只想找个地方好好洗个澡,最重要的是天已经开始黑了,若是再找不到路,他们只好杀回城市里去找投宿的地方。
“你刚才经过叉路时是不是走了左边?”尽管窗外视线不佳,但对于生活了二十几年的故乡,他从不曾忘却过一砖一瓦,即使是通往邻村的小路他也记得一清二楚。
“啊?好象是耶。”
“你走错了,倒车回去叉路,走右边那一条,尽头处有三条小径,你往有一棵两人合抱大树那一条走,那条路上只有我家一户人家,很好找的。”
又是左边右边又是叉路的,听得江承伦头晕脑胀,这乡下的路还真是复杂啊……
康若华的家是一座红砖砌成的三合院,屋子不大但很干净,院子里有许多枯黄的落叶铺成一片地毯,踩过时还会发出沙沙的声音。
康若华说的没错,这附近只有这一户人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确实很难找,幸好他跟下来了,在这种环境下他很难想象康若华要怎么照顾自己?
“这就是你家?”他从没看过真正的三合院,记得小学时曾经在课本上看过类似的建筑图,只觉得很有特色,现在亲临实境,只觉得好象走过时光回廊。
“嗯。屋子里有点乱,可能要稍微整理,毕竟已经一年没住过人了。”
康若华坐在准备好的轮椅上,双手控制着上头的自动移动装置,缓慢地向看起来有些荒废凄凉的三合院大门移动,江承伦则是背着两人的行李跟在后头。
没有人住的三合院在这种阴雨绵绵的环境下看起来就像是一栋鬼屋,江承伦还来不及感叹三合院的美丽与古典,就被天边一声闷雷吓了一大跳。
唔,虽说他是个大男人,可是突然劈一道雷下来谁都会被吓到的吧?
“呃,你以前就住在这里呀?”进了大门后,康若华点亮大厅唯一的灯,由那“蛛丝马迹”来看,任谁都知道这房子很久没人住了,江承伦将行李放在看起来比较干净的椅子上,环视这栋他们要住一星期的房子。
“是呀,有点儿脏,厨房里有清洁用品,要清理一下才能住。”打开左边的偏门,从大厅看过去虽是一片黑暗,但从里头隐约可看出轮廓的摆设看起来,那应该就是厨房没错了。
“我来帮忙。”不等康若华将轮椅挤进那窄小的木门内,江承伦先一步走进厨房,等到康若华开灯后,他早已摸黑找到抹布及水桶了。
“你把行李拿到房间去放好,擦地抹桌子这种事就交给我吧,我在美国做多了,这我很在行的。”深怕伤了康若华的自尊心,江承伦将所有需要好手好脚才能做的家事全揽上身--反正,这种地方看起来应该没有电视,他做一些家事也好打发时间。
“我想,可能要麻烦你帮我把行李搬进房间。”康若华用下巴点了一下行李的方向,江承伦一看,这才发现他忘了他双手虽能动,可是根本没有任何力气可以搬动行李。
江承伦脸一红,讷讷道:“抱歉,我马上弄好。”
“谢谢。”康若华淡淡一笑,看着江承伦小心翼翼就怕伤了他自尊心的样子,他只觉得这样的行为很可爱,他若是这么容易就受到伤害,那么早在发现自己瘫痪时就已经伤个够了。
这个男人的心地太好,虽然在环境的磨练下已经有所成长,可是一些本性还是难以控制,这样的本性最是容易受伤。
将房子大致整理过后,康若华虽然行动不便,但还是煮了两碗汤面,两个人盘踞在客厅中间的大圆桌上吃着面,气氛有些冷凝。
“没想到你的厨艺那么好,除了上次的三明治以外,你还会煮面。”由于实在是太饿了,江承伦三两下就解决了一大碗汤面,这是他第一次觉得台湾的食物好吃。
也许是因为受到江承伦的好胃口影响,平时只吃半碗面的胃今天居然塞得下一整碗,见到碗底成空时,康若华还楞了一下。
不过,他对自己的厨艺很清楚,绝不是江承伦所说的那么好,从没嫌过他煮的食物的人,十根手指头数来也只有两个,一个是真心的,另一个就……
“这只是家常面而已,我倒觉得你打心里厌恶要回台湾这件事,所以连带讨厌在台湾的一切,有时我忍不住想,也许哪一天你忍受不了时是不是会连父母一起讨厌?”
“我……”江承伦欲争辩,却发现他根本找不到理由来辩解,他在美国偶尔也会去中国餐馆吃饭,那时只觉得中国菜很有家乡味,怎知回到台湾对这里的一切却开始排斥。
“回到一个算是陌生的祖国,你能要我拿出多少热情?”这是他第一次与康若华针锋相对,这可真稀奇,就连在美国时他也很少与人争执,为什么这人说出来的每句话都让他忍不住想反驳呢?
“……如果你已经丧失了最基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