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火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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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火王妃- 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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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着清歌的手慢慢的往前走,雪飘的越来越大,前方的店铺依旧是开着的,摆摊的人比起往常少了许多,偶尔一两个也因为雪下得大了开始收摊。

两人走在这清静的街道上,望着两旁青色的石屋整齐的排列,那些店面的招牌在风中吹的摇曳如旗帜,听着隐约传来的风声,还有父母拉着孩子回去的训责声,这是每一天都会重复的,平静又幸福的美景。

就这样默默的往前走着,仿若一切都在旁边静止了,御天乾忽然侧头看着清歌,抬手往她头上一举,又顿了顿,好听的磁性嗓音透出一种别致的魅力,“若不是怕你会受凉,真想再和你一起再走得远一点,雪花飘落在了头上,就像一起走到了白头。”

他说话间,手指将落在她前额发上的雪轻轻的掸去,温热的手指在她额上带来是让人心颤的温度,能有这样的男人陪伴,此生还有何求,“我们一定会到白头的。”她微微一笑,任他将雪掸去。

大雪纷纷扬扬落下,那一片雪花在空中舞动着各种姿势,或飞翔,或盘旋,如柳絮一般一片又一片,铺落在地上。

“去买把伞,我们回去吧。”御天乾拉起她的手,虽然清歌不言不语,却让他能感受到千言万语。

踏进店内,迎面的掌柜台面前,还有两个身影,一天青如洗,一碧绿如叶。

“莲华公子,这伞不能收您的钱,你就拿去吧。”掌柜正殷勤的笑着。

天青色身影恰一抬头,正看见门口有两个熟悉的身影走来,男子自是丰岸伟仪,宽大的棕色大氅将他那股高贵威严之气表露的更加淋漓,随着他走进来一名女子,从头至脚都裹在一件厚厚的藕荷色斗篷里,因为身形修长,所以并不显得臃肿,她脚步移动间,斗篷下飘出一抹粉红色的裙摆,于是那人便似一抹莲花盛放绿水之畔。

他的眼眸凝了一凝,有礼道,“太子殿下,定国郡主。”

店中的掌柜和伙计一时都转不开眼,今日是什么好日子,迎来了莲华公子买伞,又有太子和未来太子妃来,是福云笼罩啊。

清歌进了店后也没取下斗篷上的风帽,不过买一把伞的时间,转身又要出去,她便懒得取下。

那伙计们便扯着脖子想看看最近风靡了天下,跳出绝世惊鸿舞的定国郡主究竟是什么模样,清歌在的位置恰巧在御天乾身旁,又没有取下风帽,伙计们只看到藕荷色的风帽的边上镶着一圈雪白的貂毛,露出小半个侧面,肌肤如白雪一般通透,如春日里的杏花,娇羞纯美,几近透明,皎若芙蓉出水,艳似菡萏展瓣,单是一个侧面就让人无限唏嘘惊叹了。

若是为了这样的女子,他们也甘愿在一棵树上吊死算了。

“原来是莲华公子。”御天乾回礼道,一举一动可以看出良好的皇室风范。

旁边的绿衣女子也很大方的自我介绍道:“小女子是公子的侍女,绿衣。”她说话的时候,目光却一直停留在清歌的身上,按理来说,见到御天乾和清歌两人在一起的女子,多半是先打量御天乾的,过分点的还不会将目光移开。

“清歌长得像绿衣姑娘的朋友吗?”那样的目光让清歌觉得有些不适,开口问道。

绿衣立即知道自己的打量过分了点,解释道:“不,郡主仪容出众,我是觉得郡主很像以前曾经在齐云山看到的一位将军,应该是认错了。”

齐云山,清歌去过一次,就是送粮的那一次了,“我曾经去押送过粮食。”这件事,也不是什么机密,她破了青鸾南平的瘟疫诡计,千里押粮,在军中都是极有威信的。

“原来是这样,容姿绝美果然让人过目难忘。”绿衣一笑,宛如她的名字,一朵绿色的蔷薇盛放,不夺目自有清华,“公子,我们那日看见的小将原来就是定国郡主。”

天青色道袍的男子眉目淡雅,如同他手中的白色水墨油伞,他静静的看着清歌,轻声道:“郡主近日有一大难。”

他的声音无波无澜,听不出这大难两字究竟是好还是坏,御天乾自旁边拿了一把青色的丹青伞,上面一副夏日荷花图开的盛放不止,丢了一锭银子给老板,听到这话,转头道:“本宫近日大婚。”就算是御天乾,也不喜欢有人在大婚将近之日说有大难。

莲华公子说完后,目光中微微一闪,开口道:“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这一句话,让人更难理解,祸与福互相依存,可以互相转化,坏事可以引出好的结果,好事也可以引出坏的结果,那究竟清歌遇见的这一大难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在下先行一步。”说罢,转身对着绿衣道:“要给钱。”

那种态度说不出的自然,仿若不管掌柜说什么,他都不管,只有要给钱这一事。

绿衣连忙将银子放在柜台上,她跟随莲华公子已久,知道如果去塞的话,很难塞的下,不如丢桌子上,对着清歌和御天乾点点头,就跟了上去。

清歌和御天乾也撑着伞走了出去,傍晚中昏沉沉的天空下,北风飒然而过,吹得雪花肆飘落,清歌望着右侧道路上的身影,天青色的宽袍随风摆荡,轻飘飘欲乘风而去,白色的水墨油伞撑在头上,宛若一个屏障,那雪花,竟是半点不落在他的身侧。

“天机宗人从不习武,也从无人可近身。”御天乾显然也看到了那一幕,雪花在莲华公子的身外轻轻旋转,始终都在离他半寸距离时,飘开了来。

莲华公子这个人,从容颜到气质,都无法让人对他生出一丁点不舒服的心理,他就像平静无波的湖面,透明纯粹得没有波澜,与人相处是明明白白的不亲近,却也不会分亲疏,待谁都一样,也许是在现代唯物主义影响太深,清歌是不相信命运一说的。

清歌淡淡的勾唇,挽着御天乾手臂,“我和你讲个故事。”

“嗯,说来听听。”这还是清歌第一次说要给他讲故事。

“古代有三个人去考状元,路上请一算命先生算,先生伸出一个指头,他们要详细说明,先生说日后便知,后来真的有一个考上,众人叹服。徒弟问先生怎么算的,先生说:一个指头,如果考上一个是指考上的一个,如果考上两个是指未考上的一个,如果都考上,是指一起考上……”

御天乾将她揽得靠近自己,把伞往她那边靠了靠,笑道:“你是说刚才莲华公子的话,天机不可泄露,他也不能说太透。”毕竟莲华公子一旦开口预言的事,都是发生了的,不管信还是不信,他都会做好一切准备,绝不让人破坏这场期待已久的婚礼的。

到了府中,房间里变得热暖暖的,御天乾坐到锦缎大椅上,将清歌放在自己腿上,“肚子疼吗?”出去走了一趟,他有点不放心。

“没事。”清歌搓了搓手,御天乾立即包住她的手,皱眉道:“这么凉。”转头对着星儿道:“去弄个暖炉给你家小姐。”

“好咧。”将两人的大氅斗篷挂好,星儿蹬蹬的跑了出去。

御天乾拉着清歌的清歌的手放在掌心捂了一下,还是冰凉,将自己的衣襟解开,把手指放在腹部道,“这样暖的比较快。”

手指贴着男子紧致又炙热的肌肤,冰凉的手指立即舒服很多,御天乾摸着她冰透的脸颊道:“对了,你那时候那和我说什么?”他记得被雪球砸过来的时候,清歌正要说什么的。

想起这个,清歌的笑渐渐收敛了,墨玉似的眼眸紧紧的盯着御天乾,她若说是穿越过来的,会不会被御天乾当作妖孽,“若我不是沐清歌,你还会喜欢我么?”

“在我眼里,你就是沐清歌!”御天乾脑中一晃而过在古墓里清歌奋不顾身救他的情景。

冰凉的手指变得热起来,清歌舒服的动了几下手指,御天乾玉石般完美雕刻的面容一僵,刀眉竖瞪,看着清歌道:“手热了吗?”一面伸手去拉她的手。

贴近的身躯肌肉一下变得僵硬,清歌微微蹙眉,斜斜抬眼看了他一眼,男子脸上的表情依旧冷冷的,却有那么一丝丝的不自然没有逃过清歌的眼底,她忽然一笑,原来御天乾……

手指又动了动,御天乾脸一下变了颜色,原本靠在椅上的身子坐直了来,“你……”

还装!

墨眸中闪过一丝狡猾的笑,手指飞快的上下挠动,抿嘴笑道:“是不是很痒啊……”

御天乾绷住的脸一下垮了下来,将清歌的手一下扯了出来,醇厚的嗓音夹杂着一点无奈,“是是,我的娘子大人!”

看不出他的清歌竟然还有这么调皮的一面,从小到大都没人会去挠他的痒,也没有人知道他其实是怕痒的,再者他忍耐力超好,只有对着清歌的时候才全身心的放松。

男子蜜色的肌肤因为忍笑有了一丝丝红色痕迹,墨蓝色的眼眸如同宝石一般闪亮,带着深深的宠溺,如同漩涡一般将人的心神吸引。

清歌将手抽出来,环住他的脖颈,亲了一口他的薄唇,将头靠在他肩膀上,嘴角带着一抹微笑,她曾经听过怕痒的男人怕老婆,御天乾嘛,不知道怕不怕她呢。

“蜻蜓点水是不够的。”还来不及反对,口唇已被淹没在越来越熟稔的技术之中,那一阵阵醉人的酥麻从唇上传来递到四肢,仿若美酒一般让人昏昏然,又比美酒更让人浑身不自禁的兴奋。

被吻的面色绯红的清歌如同一朵盛放的桃花,让人禁不住要采撷,可是御天乾也有着原则,且不说清歌现在还来着葵水,他更想的是,把这最宝贵的一晚,留到两人的洞房花烛夜。

瞧见她发上只有一个简单的簪子,还是自己送她的那个,顺手从桌上花瓶里枝头挑出一朵开得最好的红梅摘下,别在清歌发髻间,仔细的欣赏。

“是花好看,还是人好看?”清歌撩一撩鬓畔垂落的几许发丝,如水一般的明眸在御天乾面上清清亮亮地流淌而过,眸色如波,含嫣一笑,笑容明艳的几乎让梅花失了颜色。

御天乾不正面回答她,点了一下她的鼻子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清歌的笑意顿了一顿,“你写的吗?”

“不,是那些文人才子得知你惊艳一舞后写的。”这诗倒很不错,在他眼底,清歌就是倾国倾城也不换。

清歌的眼眸却微微一黯,她不知道为什么这里也会出现这首诗,但是这首诗,不算个好意头,因为后一句是——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她的头靠在御天乾的肩上,那稍黯的眼神,御天乾并没有看见。

“小姐,小姐,不好了。”星儿从外面匆匆忙忙跑进来,看见两人抱在一起都没有半点要回避的意思,略微把头一侧,依旧喊道:“小姐,出事了。”

清歌略低了头,一瞬之后,神色又是一片冷清,皱眉道:“怎么了?”

看着她红肿的唇,和御天乾不虞的脸色,星儿也知道刚才他们两人在做什么,拿着手中一张巴掌大的信纸递到清歌面前道:“你看。”

清歌知道星儿不是胡乱大嚷的人,她能如此慌张,那大抵是有重要的事,接过那一张信纸,首先映入眼内的便是信纸上边缘的血红色,新鲜的血液颜色,还透出淡淡的腥味,而在这张纸上只有三个字,那就是“sos。”

“这是萍儿的信鸽传来的?”

“是的,刚刚飞到的。”

sos是现代的语言,当初萍儿要学写字的时候,星儿说要学一个联络暗号,于是清歌便教了这三个字母,在古代没有人认识,也很简单,她当时教她们两人的时候便说了,这三个字母代表的是紧急救援。

“这上面的血肯定是萍儿的。”星儿大眼内已经急得有泪水流了出来,她和萍儿的关系很好,两人时不时飞鸽传书,将最近的消息相互传递。

清歌捏着那块信纸,眸中的神色一片冰冷,萍儿素来与人无冤无仇,单纯的几乎除了沐府的人就没有和其他人打过交道,而沐府的人已经被全部下旨处死了,就算有逃过的,也不会去找一个小丫头复仇,想来想去,这些人也许冲着的人不是萍儿,而是她,否则依萍儿没有丝毫反抗力的身手,怎么能写出纸条让信鸽飞来。

想到这里,她更不可以再等,这每一秒的拖延,也许都会让萍儿身陷险境,毕竟针对她而来,只是她的猜想。

“萍儿家的地址你有吗?”这些事情都是由星儿联系,清歌并没有详细的记下萍儿的地址。

拿起袖子擦了擦泪水,星儿点头道:“记得的,小姐,你要去救萍儿吗?”

“嗯。”清歌点头,转身对御天乾道,“我要去找萍儿。”她说完,就准备往外面走去。

御天乾见此,拉着她的手道:“等等,你要一个人去吗?”

清歌清冷的眉头蹙起,看着他一脸沉黑,冷峻的面容上带着不满,还有十天就是大婚了,她记得萍儿所居的地址,快马加鞭的过去大概三天就够了,来去六天,应该够了,“朝中的事情你要处理,我一个人就够了。”当然,她的计划中还会带上一百精兵的,毕竟身份不同于往日,潜在的危险也太多。

听了她的话,御天乾的手没有半点要松开的意思,脸上的神色越来越深,刀眉带着一股怒色,目光紧紧的看着清歌。

微微一笑,清歌点头道:“你和我一起,应该可以赶回来参加婚礼的。”她知道御天乾的意思,既然是夫妻,那么不管是富贵,还是贫穷,是危险,还是美景,他们都要一起走过,他们是两人,要胜似一人。

听到这句话,御天乾的面色才好了些许,转头一喊,立即有侍卫进来,恭敬道:“太子,有何吩咐?”

“让沐将军,汶少保即刻前来。”(少保是官名,辅佐太子)

带上汶无颜,那么即便是萍儿中毒,也不怕耽误,清歌闻言莞尔,御天乾到底是统领百万雄兵之人,在处理大事的时候,比起她来考虑的要周到许多。

而清歌不知道的事,御天乾的这一个周到,在后来起了巨大的作用。

半柱香的时间,沐长风和汶无颜两人先后赶到,一进来,御天乾吩咐两人坐下,星儿飞快的将事情讲给二人听。

大略听过事情后,御天乾也不拖延,吩咐道:“长风,你立即去军中调集两百精兵,汶无颜带好东西,半个时辰后在城门口见。”他这次出行不能大张旗鼓告诉其他人不在了。

汶无颜秀气的眉头微微皱起,眼底闪过一道思虑的光芒,“现在三国的使者都还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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