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致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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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致富记-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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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林市……”市长两个字还好没说出口,被冯笑笑生生咽回了肚子里。“林大哥?”

“你怎么知道我叫什么?”

冯笑笑乐呵呵的说:“上次在医院不是见过吗,还有你儿子。”

林锦平“哦”了一声,他心里惊讶,很少有人像他一样对人过目不忘,他哪知道自己的儿子是冯笑笑的未来男神,冯笑笑忘了谁也忘不了他啊。

“月珍妹子,你下来啦?”任慧说:“这位同志想用这块料子给她妻子做条裙子,但不知道做什么款式,你给看看吧。”

林锦平心里默记下了“月珍”这个名字,和这个裁缝铺同名,记名字只是他的习惯。

冯笑笑低头一看,心中惊讶是块难得的好料子,又听说是她男神的妈妈要做的,心想这是个立功的好机会,赶紧殷勤的问:“大哥,大姐打算什么场合穿?”

“照相,她说照全家福穿。”

冯笑笑心中一惊,谁照全家福之前要来做条裙子啊?同样是女人难免心意相通,她心中已经隐隐有些不好的预感。她苦笑道:“这料子最好就是做旗袍或者晚礼服了,我估计大姐可能更喜欢旗袍,参加喜宴什么都可以穿,你觉得怎么样?”

“可以,你们定吧。”

“她方便不方便过来量个码数?”

“可能不方便,她身体不太好……”林锦平脸色有些暗沉下来:“你们估摸一个码数给她做吧,难为你们了。”

“哦……”冯笑笑心想,她果然没猜错,男神的妈妈身体居然已经差成这样,但做旗袍最重要就是要量体裁衣,不禁有些犯难,但也只好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那……大姐大概什么身材?”

“她跟你差不多高,体重嘛,有些瘦,可能就八十来斤吧。”

一米六五,居然才八十斤?这身材真是骨感,冯笑笑心中更冷了,她男神的妈命怎么那么苦。

“好,大哥你放心,我们肯定好好做。”冯笑笑跟接了军令状一样点点头,又问:“这裙子什么时候要?”

林锦平叹了一口气,道:“越快越好吧。”

*

林锦平一走,任慧的眼神忍不住跟了他的背影一阵,说:“这男人长得不错啊,你见过?”

冯笑笑一心只想着做旗袍的事,淡淡的回道:“恩,他带他儿子去医院打疫苗的时候见过。”

“有儿子又有老婆,太可惜了,要是个单身多好。”

“单身怎么了?你还想红杏出墙啊?”冯笑笑调笑的说。

“呸!”任慧假怒道:“让你哥撕了你这张小破嘴,我还不是替你操心,要是单身你嫁过去也是不错的。”

“别别别,我可不敢!”冯笑笑心里一惊,这可是他男神的爸爸啊,她心中如神一般膜拜的“未来公公”一样的人物,可一想到她家男神现在才三岁多,不禁有点垂头丧气,觉得自己想太多了。

“长得多帅啊,这大高个、国字脸,这浓眉大眼,比电影演员好看多了。”任慧说的一脸兴奋。

“你喜欢你自己勾搭去,我绝对不告诉我哥。”

“呸!让你个小妮子嘴贱!”任慧一拳打在冯笑笑胳膊上,这一年时间来,冯笑笑不知不觉跟任慧已经情同姐妹了,所说任慧上一世也是自己的亲人,却只是个连印象没几乎没有的前大舅妈,想不到这一世居然成了这样亲密的关系,冯笑笑忍不住经常感慨缘分的奇妙。

“话说回来,这做什么款式的旗袍呢?宁城做旗袍的人可不多,咱们铺子还是第一次接呢。”

“嗯,我要好好设计设计。”冯笑笑低着头摸着这块料子,一脸认真的说。

☆、第13章 伤秋(二)

丫丫也不知道怎么了,断断续续的哭了一晚上,冯笑笑起夜了好几次喂奶,一个晚上都没睡好,眼睛红红的到了裁缝铺。

“怎么这样啦?”任慧问。

“没啥,丫丫昨晚闹腾了一晚。”

任慧心疼的说:“那你回家睡吧,这么早来干嘛,店里又没啥生意,我一个人就够了。”

“嫂子,你也是带孩子的人,怎么能老是让你顶着。”冯笑笑困意未消,打了个哈欠:“还好有我妈帮忙,不然我真不知道带个孩子这么辛苦。”

“那可不是,你也是,孩子才两个月,你就少点来,店里又没什么生意。”

“就是没生意才要来想想办法,不能这么干耗着。”

任慧点点头,心想这小姑子真是拼命,孩子刚满月不久就经常来铺子里,一天至少能干上半天的活儿,晚上还要喂奶,不到两个多月,人已经瘦了一圈,差不多跟没怀孕的时候差不多了。

两姑嫂聊了几句家常,冯笑笑就回到写字桌一角开始画图,她强行振作精神,心想此时要是有一杯星巴克的咖啡就好了,好久没喝过咖啡了,她不禁舔了舔嘴唇,觉得有点馋。

任慧像是和她心意相通似的,送来一杯浓茶。“喝点茶能好些,别喝多了,还要喂奶呢。”

“哎,谢谢嫂子!”冯笑笑心里一暖。

喝了两口茶,果然振作了很多,冯笑笑拿起她的铅笔,在白纸上画起来,不一会,一个身材婀娜的模特跃然纸上,模特穿着一身无袖长款旗袍,开叉开到大腿,最特别是脖子处一对小立领,锁骨中间一处扇形裹边镂空,上方用一对双云扣作为点缀。这款式简单大方,因为微微露出锁骨而略带性感,但这性感颇有东方韵味,来的十分节制,不像西方晚礼服把半个胸都露出来了。

她这才发现自己一直提着一口气画完,赶紧长吁了一口气,稍微修改了几处细节,觉得七八分满意了,赶紧拿过去给任慧过目。

冯笑笑问:“会不会太露了?”

“哎呀,真好看。是露了一点,这胳膊、腿都露出来了,还露了一小节脖子,不过旗袍这么显身材的款式,本来就挺……那个……的,嘿嘿~”任慧捂嘴而笑。

冯笑笑心想,就连平时衣着保守的任慧都能接受这样的款式,那应该没什么问题。看来任慧也只不过是闷骚,心里对这样的款式还是挺向往的。

“那麻烦嫂子帮忙裁衣服咯,尺寸就按我的尺寸小一寸吧。”

冯笑笑其实已经基本学会了裁衣,只是还是没有任慧熟练罢了,这次做的是需要贴身的旗袍,她觉得任慧更让她放心一些。

“好咧,难得做这么好的衣服了,我也要用心一点!”任慧也两眼放光,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趁着任慧裁衣服的时间,冯笑笑踩着自行车出去,围着宁城的布匹市场转了一圈,直到买到了和那大红色料子最匹配的紫色裹边和双云扣,才心满意足的回了家。

女人爱衣服是天性,哪怕不是为自己而做,能够创造一件漂亮衣服的成就感也是无可比拟的,冯笑笑和任慧虽然只是两个小小的裁缝,都沉浸在“给人带来美”的快乐之中。

*

不到两天,这旗袍就做出来了,挂在衣架上等着衣主来取,这大红色最是打眼,立刻引来了不少熟客的围观,接着连鲜少再露面的崔小萍和一些年轻女工都专门回店里,就为了看一眼。

“哇,真是件好衣服,是不是哪家闺女嫁人穿的。”

“这种款式,还只有解放前的上海才有,没想到你们铺子也做得出来?”

“太美了,要是能穿上这样的裙子嫁人,这辈子都值了。”

冯笑笑听着,心中洋洋得意,这件旗袍即使放在二十一世纪,哪个女孩看到了不心生向往。想想在国际电影节的红毯上,很多女明星都选择穿旗袍来凸显婀娜多姿的身材,还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最美。

只可惜建国后,提倡“不爱红装爱武装”,女性特征被严重压抑,很少再有人敢穿这种“四旧”出门招摇了,即使谁家里有几件压箱底的旗袍,也不敢拿出来。

直到八十年代审美复苏,中国女人在电视里看到港台艺人穿旗袍,才又勾起旗袍的回忆,看来审美也是要顺应时代的啊。

*

林锦平忙碌了一整周,到了周五才又想起那件旗袍,下班就立刻来到了月珍裁缝铺。一进门就看见挂在衣架上的红色旗袍。

他对于时装是个彻底的门外汉,说不出这衣服到底好看在哪里,却觉得这样子很是特别,他想象了一下妻子穿上的样子,应该很不错。

“林大哥,你来了?”任慧热情的迎了出来,脸上喜滋滋的。

“哎,已经做好了吧?”

“早就做好了,这几天挂在我们店里吸引了不少客流呢!”

“月珍……你们老板呢?”

“哦,你说我妹子啊?她今天有点不舒服,去医院了。”

见林锦平露出一丝担忧的神色,任慧又说:“别担心,就是最近太操劳了,我这妹子比较好强,刚生了孩子没几个月,就为了赶你这件衣服熬了好几个大夜。身子有些弱,加上这几天降温,有点凉着了。”

林锦平一听这话,心中竟然一阵感动,想这个月珍裁缝铺不过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小店面,却有这么负责的老板和员工,着实不易。

“我妹子特别交代了,要是这身旗袍大姐穿着不合身,立刻拿回来改,别怕麻烦。这是好料子,没机会量体裁衣,怪可惜的。”任慧边说,边用撑衣杆把旗袍取了下来,递给林锦平,又说:“您看看还有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林锦平近看这旗袍,领子用紫色丝带裹边,还配上了一对精致的双云扣,这都不是他带来,且剪裁精良、针脚细腻,一看就做工讲究,说:“我再给你们加点钱吧,十块钱是不是太便宜了。”

“哈哈,你这同志,还有嫌便宜的,要是觉得便宜了多来光顾我们就好,我们是明码标价,不会坐地起价的。”

林锦平正要走,任慧叫住了他,说:“差点忘了,我妹子今天出门前说了,如果大哥今天来,一定要告诉您,如果还没选照相馆,医院后门就有一家不错的,老板技术很好,还能帮忙化妆呢!”

“哎,谢了。”林锦平不知怎的,胸腔中涌起一阵温暖。

*

邵兰勉强撑起了身子,靠在身后的枕头上,接过旗袍。

她心中一阵酸楚,这本是她的嫁裙,以前一直没机会穿,如今这么好的裙子放在她面前,她却已经残了,怎么还能撑得起来这样好的衣服,看着看着竟然眼眶含泪。

林锦平关切的问:“怎么了,不满意吗?”

“挺好挺好,这家裁缝铺的师傅手艺不错,设计不错,做的挺精致的。”

“是啊,我也觉得。”

“你扶我起来,我想试试。”

“好。”

林锦平扶起妻子站起来,她身子轻飘飘的,他竟然没用上几分力气。妻子脱去住院服,露出一把瘦骨,抬起手吃力的钻进衣服。林锦平帮她整理好衣角,扣上扣子——长度刚刚好,裙角正好遮住脚肚子,腰上却空空的多出来几寸,犹如细竹套在一个布袋子里。

可妻子似乎并不介意,眼睛里露出难得欢快的神采,嘴里不停的说:“这颜色果然很好”、“这扣子真好看”“这料子穿着真舒服。”林锦平难得看到她像个小孩子一样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自己的心情也欢快起来了。

“我跟妈说了,让她明天下午带冉冉来医院,听说后门就有一家不错的照相馆。”

一听到附近居然就有照相馆,邵兰很是吃惊,她住在医院这么久,却对医院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

第二天,林冉被奶奶牵着来到了医院,他已经很久没来医院了,他不喜欢这里,每次来不是打很疼的针,就是要吃药,或者是要见到有些让他害怕的妈妈——他虽然年纪小,却知道妈妈病的很重,每次见到她,妈妈从来不抱他,也不怎么和自己说话,只是病怏怏的躺在病床上。

“冉冉!”

妈妈亲切的叫他,穿着红色旗袍坐在床边,她更瘦了,脸色依旧蜡黄,但今天眼神却显得神采奕奕,不像以前见她时那么没精打采的。

“快去给妈妈亲亲。”奶奶说。

林冉有些不情愿的走过去,妈妈在他胖嘟嘟的脸颊边亲了一口,说:“今天和妈妈去拍照好吗?”

他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说:“好。”

爸爸和奶奶都笑了,说冉冉今天不哭不闹的真懂事,是个大孩子了。

林冉有些得意,他并不是不喜欢妈妈,只是不喜欢这病房里死气沉沉的气氛,他虽是个孩子,却天生敏感。

林家一家三口走出了医院的后门,正是深秋,风有些大,邵兰的旗袍外面穿着一件林锦平的呢子大衣,但风还是从袖口和领口钻了进去。

“冷不冷?”

“不冷。”邵兰微笑着看着丈夫,她好久没有走出医院了,尤其是和自己的丈夫、儿子一起,身体虽然有些虚弱,心中却是暖的。

他们很快就找到了照相馆,面积不大,墙壁上挂着人物特写和风景的摄影画,摄影师看起来专业又挺和善,还有个小姑娘帮忙三个人整理仪容。

小姑娘给邵兰涂了点粉底,又在她薄薄的嘴唇上涂上红色的口红,把她疏于打理的乱糟糟的长头发盘起来,顿时,邵兰整个人看起来明媚动人了许多,虽然过于削瘦,但和她刚结婚那会儿有五六分像了。

邵兰看着儿子正歪着个脑袋盯着自己,大大的黑色瞳孔里有个小小的倒影,问:“妈妈好看吗?”

“好看!妈妈以后都这么穿,别穿医院的衣服了。”

摄影师被林冉逗笑了,让一家三口坐好——爸爸妈妈坐在两边,林冉坐在中间。

摄影师说:“爸爸笑的再灿烂点——对,妈妈头靠近爸爸一点——好——小朋友眼睛睁大,别眨眼睛啊。来,我说一二三——一二三——”

咔嚓!

林家一家三口最后一张全家福,留在了照相馆一张普通的柯达彩色胶卷上。

这天是星期三,医院后门那条马路上,梧桐树的叶子已经黄了,秋风一吹,零落的几颗干枯的黄叶子脱离树枝,打着转儿落在马路上,路上没有什么行人,只有个农村来的老太太在马路牙子上坐着摆地摊,她卖的是自家种的金钱橘,用方言叫卖着:“皮薄肉甜、皮薄肉甜”,隔着几米都能闻到橘子的香气。这天妈妈很高兴,爸爸也很高兴,林冉也很高兴,他不知道这份高兴是哪来的,只是因为一家人说说笑笑、互相传染,于是各自心情都更好了起来——

这大概就是林冉记忆里,关于妈妈最后的回忆。

作者有话要说:  来,菇凉们,留个言吧~~

☆、第14章 翻脸(一)

(198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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