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子聂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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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聂露儿-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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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一轻,四周安静了下来。

我知道他已被我推出天火池,不由用最后的力气微微一笑。爹爹,你可知,我真的是聂露儿呢,爱你爱到入魔的聂露儿。

就这样吧,带着对他的爱,永远,消失。

冷,身体好冷。一滴滚烫的水珠沿着我的眼角滑落,迅速消散在冰冷的天火中。

 
作者有话要说:露儿和爹爹的情事已全部写出来了,他们做到了哪一步,字里文间也已说出来了,看各人的理解吧,嘿嘿。
其实,我觉得露儿有些小狡猾的。当初聂倾念不正常的时候,她也在积极配合,难怪本尊这么不服。对本尊,谁说她又是完全反感呢。
说实话,要说有人能威胁者童的男主地位,那就是爹爹了。
爹爹就是不愿当男主,而且,正常的爹爹,对露儿那个纯啊。
嗯,说来说去,全文中最妖最邪的,是露儿啊。这个小妖孽,小天使,小恶魔。我都不知道多爱她。




末章

眼皮像有千斤重,费力地睁开,头顶是一片灰蒙蒙的天。

我撑起胳膊,慢慢地坐起身。头上噼里啪啦掉下几朵白花,衣服上湿漉漉的,像是沾了一层露水。环顾四周,我坐在一个眼熟的地方,正对着一块碑。碑上写着“爱女聂露儿之墓”,爹爹的笔迹,碑文没有刷漆。

转过头,身旁是爹爹和娘亲的合葬碑。想不到爹爹用血描的碑文,过了这么久看上去仍然鲜艳醒目。我忍不住伸出手,想去摸爹爹的名字。

“别动,我昨晚刚描的,还没干。”

我循声扭头一看,台阶上站着一个神情淡定的老爷爷。一身灰色的素衣,笔直的背,花白的头发,花白的长胡子,一双沧桑的金眸。

“既然你暂时死不了,我就先把你的墓穴盖上。”他没看我,走到我的那块碑后,扭动墓室机关。

我颤巍巍地站起身,一步一晃,走到他身边。石板还未完全合上,下面的墓坑又窄又小,用白玉铺就。

“好小的墓坑。”

老爷爷头也不抬地答:“你人这么瘦,死了又不伸胳膊不伸腿,要大墓坑干什么?”

“我怎么会在这?”我的头阵阵胀痛,像要裂开一般。我只记得者童让我躲在蕨丛中,他说他一会儿就来接我。

“你在天火池里泡了太久,小命难保。倾念小子耗尽所有功力将你救回来,他自己挺尸了。不过你也差点没活过来,我就给你收拾了一下,准备等你断气儿将你埋了。”

我抓下沾在头发上的白花,还是一头雾水:“你在说什么?什么爹爹救了我?他不是过世很久了吗?我怎么会到墓地来,你是谁?”

老爷爷盖好墓穴,直起身,越过我朝大道走去:“我是这的守墓人墓奴,原本也姓聂。名字不记得了,按族谱排,我是你三太爷爷。”

“三太爷爷?”我扶着自己的碑,双脚发软,头晕目眩,“我难受。”

“你睡了两天,饿的,跟我来吧。”

我望望爹娘的碑,脑海里空空如也。也许发生过什么,可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别看了,忘了好,忘了干净。”三太爷爷一边走一边喊道。

我赶紧踉踉跄跄地追了上去。

三太爷爷住的地方很远,穿过坟茔群,再拐过一座山……

大约一个时辰后,一座富丽堂皇的庄园跳入了我的眼帘。

我松了一口气:“终于到了。”

可三太爷爷目不斜视地从庄园门口走了过去:“这是前阵子一个不肖子孙修的,别管它,过几十年,它自然就没了。什么东西都会没的,这固若金汤的聂家坟地也是一样。”

待走到三太爷爷住的地方,我已几近虚脱。

三太爷爷给我盛了碗核桃粥,又整了几碟精致的小菜,我吃得浑身冒虚汗。

吃完饭,爷爷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吩咐道:“你住西厢房,后天早点起床,打扫院子。”

“我从不扫地,爹爹说的,粗活是下人们干的。”我解释道。

爷爷懒洋洋地扬扬眉毛,挽起袖子,开始擦桌子:“在被逐出家族,成为墓奴之前,我也从不做事。在这呆了几十年,不得不学会做事。丫头,现在墓地阵型大变,你弟弟若是没用打不开墓地,你也会在这呆几十年。我一把年纪,说走就走,谁照顾你?你爹爹说的话没错,可我是你爹爹的爹爹的爹爹的弟弟,我说的话更没错。”

好像是这个道理,但我还是不舒坦:“那这墓地里还有没有其他人,我们让他做啊。”

“聂家坟地里只有我和另一个墓奴”

“另一个墓奴,他出去了吗?”

爷爷抬起头,看着我,轻声一笑:“就是你,丫头。”

我们住的地方很幽静,是一幢小巧精致的两层木楼,周围翠竹环绕。不远处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溪的源头是一道悬崖裂缝。小溪旁安了许多水车,可以浇灌菜园。还有几条蓄水沟渠,沟渠里草鱼成群。小溪沿岸,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果树。离小溪不远的山坡上,有一大片坚果林,每回去摘核桃栗子,总能见到几只松鼠上窜下跳。翻过山坡,还有几间没人住的木楼,房内所有东西一应俱全。

爷爷说,聂家坟地的另一作用是在紧急时刻做聂家人的避难处,所以,这个世外村落可以养活数百人。

渐渐的,我开始适应这里的生活。每天按时起床,跟着爷爷一起打扫庭院和墓地。他身体不自在的时候,我便照顾他,代他做点家务。

种菜是我们俩都感兴趣的事。爷爷内功深厚,负责翻地,脚一跺便将周围的土震得松松软软的。我在土里洒上种子,浇上水,不几天便能在草丛里发现一颗颗水灵灵的小青菜。

爷爷常说:“别人家的菜地菜比草多,咱们爷俩儿的菜地草比菜多,不过咱们的菜比别家的菜好吃。”

我同意爷爷的说法,自己种的菜有一种特别的香味。

爷爷兴致来的时还会带我去抓螃蟹,小溪里到处都是大钳子上长满了绿毛老螃蟹。随便掀开一块大石,便能看到几只横着腿到处乱爬。我不敢抓那么难看的东西,爷爷挽着裤腿,一会儿就能抓一大篓。

“你的性格和你太爷爷一样,净讲究。我就不同了,不喜欢那些门道。本来我年轻时候还想离开厉风堂到西方定居的,我那边有很多蒙落族朋友,想必现在都已作古了。”

蒙落族?听到这个词,有道模糊的身影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胸口一阵闷疼,是谁呢?

缺东西我就去那个废弃的庄园取,那里吃的穿的用的,什么都有,甚至还有一个布置好的成亲礼堂。

一说起那个庄园,爷爷便得意洋洋地看着我,笑眯眯地说道:“幸亏聂家家大业大,不然早被那个不肖子孙败光了。哼,不肖子孙还想进你三太爷爷这捣乱呢,可你三太爷爷我布阵之术高明,那个没出息的愣是没发现我这地儿。” 

三太爷爷这人很奇怪,有时兴高采烈,整天哼着几首古怪的小曲,教我玩很多新鲜玩意,像个老顽童。有时又黯然神伤,不怎么说话。只知道闷头酿酒,抚抚琴,看看书,或者自己和自己下棋。郁闷了还会喝酒,喝醉了便四仰八叉躺在院子中间看着天发呆,任我怎么拖都不动。

虽然他已快满百岁,但他一点都不显老,光滑的眉宇间还能依稀看出当年俊美的影子。

有一次他喝酒喝高兴了,对我说了很多以前的事。他年轻时脾气火爆,不喜玄术,化名到江湖中仗剑闯荡了一番。因为他喜欢穿红衣,江湖人便给他起了个名号,“火凤”。后来,他杀了自己的妹妹,也就是我四太姑奶奶,被太太爷爷赶到这里,为家族守陵。

我很惊讶,火凤是一个江湖传说中的人物,家里一半的婢女都藏着他蒙面的画像。想不到火凤竟是聂家的人,更想不到,当年那个正邪难辨,逍遥自在,无酒不欢,以倾城剑舞闻名天下的火凤谪仙,会在一座墓园中度过那么多静寂的岁月。

因为对火凤很好奇,我专程去看过四太姑奶奶的坟。她埋在一个双人墓里,碑上刻着一行字,“夫聂语环,妻聂语丝合葬墓”。“妻聂语丝”上描着红漆,“夫聂语环”上干干净净,聂语环还活着。

“爷爷,你是不是叫聂语环?”从墓地回来,我问他。

他正拿着一壶酒,就着一盘新炸的鱼干自斟自饮。闻言,他回头醉意浓浓地看着我,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呃,都是往事了,小时候的往事了,一转眼都这么多年了。丫头,过来,爷爷陪你喝一杯,咱们犯过同样的错,也算难友。”

我点点头,坐到他对面。他帮我斟了一杯酒,咂咂嘴,安慰道:“我也是从你那年纪过来的,肯定会有难过的时候,以后就没关系了。”

爷爷酿的核桃酒非常香,那天,我喝得伶仃大醉。

因为我觉得爷爷比我强,他的名字至少能写在心爱人名字的旁边,死后也能躺在心爱人身边。我呢,只能每天看着爹娘的名字贴在一处,贴在一处,贴在一处……

还得呆在这看一辈子。

不过日子长了,这种惆怅也就慢慢地淡了。爷爷说,呆在墓地里,每时每刻都在修行,打扫也是一种修行。我也这么觉得,在打扫了无数回墓地之后,我已可以坐在爹娘墓前的台阶上,平静地欣赏云起云落。

我还找了几株鲜红色和白色的蔷薇种在自己的墓周围。

时间一天天过去,蔷薇慢慢缠满我的墓碑。开花的时候,层层叠叠的花瓣,看上去像一张柔软舒适的大床,湿润的香气能融化人的所有不忿。

爹爹有娘亲相伴,我有这丛蔷薇相伴,都挺好。

“婆娘——”一道熟悉而亲切的声音穿透花香,暖暖地溜进了我的耳朵。

幻听了,我自嘲地笑了笑,继续扫着墓碑前的花瓣。

“姐姐——”

这回听得很真,我循声朝大道的方向看去,只见飘渺的浓雾中出现了两抹身影,一黑一白。

“姐夫,我们分两路找。”

“堂主自己小心。”

想不到他们真有本事打开爹爹的机关,想不到我还有机会出去。我揉揉雾蒙蒙的眼睛,捏捏发酸的鼻子,放下手中的扫帚,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绕过前方的墓碑,走到黑衣男子身后,轻声喊:“者童。”

他的后背瞬间僵直。

“我想吃翡翠豆腐。”我和爷爷的厨艺都太差了,我做梦都想吃好吃的。

他转身,呆呆地看着我,眼中闪着狂热的光。忽然,他狠狠地抱住我,用颤抖的声音说道:“婆娘,咱们回家,吃翡翠豆腐,我天天给你做。”

我点点头,吸吸鼻子,伸手环住他的腰,干涩的眼睛里涌出了久违的眼泪。我的者童,我的爱,永远都这么温暖,让人安心,我再也不想离开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个番外,烟雪,烟雪娘,还有很多傻子聂露儿中许多重要角色都会在里面交待,包括阿信。但是请慎看,因为,我不会因为爱露儿就为她改变他们的命运。如果不想看厉风堂的变故,看到这章也行。
就像火凤,他与语丝也是两个美丽至极的人物,是我非常爱的人物,我也没办法帮他们。
者童恐怕是出场率最低的男主,但是呢,却是我认为最和女主相配的男主,嗯,我超喜欢他的。
最后一章了,大家就留点意见,表示表示吧。




番外

血红的夕阳停在两座远山中间,神奇妩媚的晚霞将所有东西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湖平如镜,清晰地映着天上的红云、精致的湖中小亭。

亮丽的琴声,有如奔腾的清泉,带起一股子凉爽的风。一棵棵婆娑的桂花树在风中轻轻摇晃,金黄细小的桂花儿花瓣簌簌下落,掉在我雪白的狐毛衣领上,溅起丝丝甜蜜的幽香。

荷药温柔地替我拂下面颊上的桂花,继续给我按揉着头部,力道恰到好处。

一曲奏罢,暮词望向我,凤眼中波光流转:“主人,暮词奏得可好?”

我轻挥衣袖,将手旁的一坛竹叶酒掷给他。

他接过,仰头便倒。饮罢,他拉开湿透的衣襟,醉眼迷离地看着我:“好酒,只是有美酒没有佳人,我还是琴妖吗?”

水珑拈起一颗绿水晶葡萄放进我嘴里:“姑爷不在,你就讨嫌了,主人眼里哪有你的位置?”

我微微一笑:“水珑,他说得对。我赐他一个佳人便是,荷药,今晚你是他的。别让他泄太多,我还要听他弹琴的。”

荷药面颊绯红,娇羞地咬咬嘴唇:“荷药,遵命。”

暮词摆摆头,甩掉脸上晶莹的酒珠儿,兴奋地说道:“如此,我便再送主人一曲。”说罢手起弦动,轻快的琴声如珠落玉盘,快乐地向四处溢开。

我翻了个身,将手伸进水珑的衣襟,摩挲着她如丝般柔滑的皮肤,忍不住轻笑出声。目空一切,天高海阔任我心飘,这种日子,比神仙还逍遥。

“主人,你袖子里有什么东西,凉到我了。”水珑娇嗔道。

闻言,我收回手,掏出袖中的东西,是一块晶莹剔透的老虎玉坠。若桃属虎,这是她十四岁生日时我送她的礼物。

风临被无双者童联手除掉后,若桃被他们关在水牢,留给我处置。

我问她:“你想不想做我的侍妾?我可以在堂外给你买间房子,养着你。” 

她只冷冷地一笑:“傻子,你表面上善良可爱,其实最无情,对谁都是。”

于是我放走了她。

“我不是很喜欢她,她脾气太烈,我也不知她是不是真的恨我。”我跟者童解释道,“只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有过同床共枕的情谊,我不忍心伤她。”

离开厉风堂后,若桃远走塞外,开始做贩马生意。前一阵她嫁给一个塞外财主做填房,成亲之前,托人将这块玉佩还给我。

“主人,好漂亮的玉佩,赏给水珑,如何?”

我随手将玉佩扔进湖中,打碎了湖中小亭的倒影。

“一块破玉佩有何稀奇,我明日命人拆了这湖中小亭,专门为你建一座水珑亭,怎么样?不过,要看水珑你怎么讨好我。”

水珑会意,宛然一笑,抬起我的下巴,吻上了我的唇。

“点灯喽——”

听到暗号,大家俱是一惊。暮词急忙整理好衣服,美人们捧着美酒瓜果火速逃窜,跃墙的跃墙,钻假山的钻假山,好似一阵狂风卷过花丛,残花乱飞。

眨眼功夫,湖边只剩我、荷药、暮词三人。

者童抱着熟睡的天笑,沉着一张脸从月牙门走进来,警惕地环顾了一下四周:“我好像听见什么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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