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书……熙儿……念书……状元郎,骑大马,戴红花。”母亲似懂非懂,脸上露出惯有的傻呵呵的笑容。
庄魅颜心中酸楚,把七弟独自一人留在府里实在是不得已的事情,把母亲带走还好解释一点--府里人人都知道母亲这个病根本离不开她,而且府里也不愿意照顾这个累赘。七弟就不一样了,他是家里的嫡子,虽然受人轻视,可毕竟是公子哥儿,把他一块带走就说不过去了。
到时庶母刘氏会起疑心,整个计划也会全盘失败。
她只能忍痛割爱,把七弟留在府里。
马车剧烈摇晃了几下,最后慢慢停下,马车夫喊道:“小姐,到地方了。”
终于到了!
老屋是父亲庄严元发迹之前居住的地方。父亲的本家也在祁阳镇,庄家是个很大的家族,父亲一家因为出身贫寒,受族人排挤,赌气搬到这个偏僻的村落居住。父亲从小苦读圣贤书,后来进京赶考,却没有像说书里说的那样,考取功名,戴红花,骑高马,然后娶了富家小姐,风风光光还乡。
他名落孙山,就在他人生最失意的时候,遇到了母亲。
这些都是她很小的时候,母亲陪嫁过来的奶娘常妈妈讲给她听的,她至今还记得,常妈妈说这些的时候,脸色很难看,每次说着说着就哭出声来。
庄魅颜缓缓下了马车,虽然她从常妈妈的叙述中已经知道父亲的老屋有些破旧,却还是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
跟在她身后下车的春菊更是脱口而出:“这屋子是给人住的吗?”
展现在她们眼前的是一处破败不堪的三间土坯房,房前杂草丛生,显然多年没人来过。屋子经久失修,两边的木棱窗户烂光了大半,只留下黑洞洞的大口子,北风在屋子里穿梭发出古怪的尖啸声,屋顶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塌陷,时不时的滚落下一些泥土。
看来这些年父亲从来没有回来过,府里也已经遗忘了这个地方,重修宅院的时候直接另行选址,也就是现在的庄家别院,距离这里足足五六十里地。
这屋子看起来的确不像能居住的样子,好像一阵风吹来就会倒塌似的。
春菊再次嘟囔道:“这根本就不能住嘛,咱们还是回去吧,小姐。”
“怎么不能住呢?”一个洪亮沉稳的声音在她们背后响起。
庄魅颜转过头看向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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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开天辟地
“能住人的!你不要看着屋子外表破旧,其实很结实的,它的地基打得牢,墙壁都是用最好的石头砌起来的,外面涂了一层黄泥,房梁用的也是结实的木料,我爷爷说老庄家的房梁能抗一百年呢。”
说话的人不是别的,正是带她们过来的那位马车夫,小伙子满脸憨厚。
大概是怕她们不相信,他又补充道:“这房子是我爷爷盖的,我爷爷的手艺在这十里八乡都是最有名气的,不信你们可以去问问,只要说出‘老成爷’的名头,谁不竖起大拇哥啊!”
憨实的方脸上露出得意的神情,他有些炫耀的比划道:“这房子只要换上新的毡草,换好门窗,重新涂上黄泥,屋里再拾掇一下,就会跟新的一样。待会我回家卸了马车就过来帮你们把房子修好。”
春菊撅嘴道:“你能行吗?”
她用怀疑的目光看着面前的小伙子。
他一拍胸脯,骄傲地道:“我从小就帮爷爷打下手,绝对没问题。”
“这地方,真的很美。”庄魅颜打断了他们俩的争论。
她正在环视周围的环境,这是一座很小的村落,依偎在祁连山巨大的怀抱中。三面的是崇山峻岭,树林茂密。祁连山的主峰山势陡峭,奇石凸显,在半山腰处,山势渐渐放平缓,露出一片开阔地带,而这片小村落就坐落在西南山坡的这片开阔地带上,景色异常秀美。
此时已经是下午,虽然还没到傍晚时分,但是这里靠近山根,太阳已经隐于祁连山主峰的背面,把主峰映成火红的一片,几道刺眼的光芒从参差不齐的山峰边缘透了过来,穿过杉树从林,投下缕缕光带,细小的尘埃在光带中间欢快的跳着舞。
再向远处眺望,便是山连着山,一座连着一座,望也望不到头,视野非常开阔,令人心情明快。
这个村落最多几十户人家,老屋独居,屋后有一小片竹林,风吹竹林沙沙,不远处的茅草屋升起袅袅炊烟,好一幅静雅悠闲的乡间隐居图。
庄魅颜并没有被眼前的困难吓倒,反而展颜一笑,安慰春菊道:“至少我们不必露宿街头呢,等会我们进屋收拾一下,今晚先住下再说。”
春菊和年轻的马车夫把马车上的东西搬下来时,庄魅颜已经弯下腰在门前拔起杂草。春菊一看急了,连忙跑过去,嘴里说道:“小姐,这怎么使得?这些粗活该是奴婢做的。”
庄魅颜微微一笑,手里却没有停下,一边拔着杂草,一边说道:“春菊,以后这些事情就不用分得那么清楚了,这里不是府里,一来没那么多规矩,二来以后凡事都必定要靠我们自己,你一个人怎么忙得过来啊。”
两个人动手清理起来,可是两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眼看着天色渐渐暗淡下来,也只不过清理出来一小块。庄魅颜不禁焦虑起来,整理房子需要时间,而且现在这间房子实在太破旧了,晚上根本挡不住风,自己和春菊倒还能忍受,可是母亲年纪大了,有病在身,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啊。
她甚至有些怀疑自己的决定,是不是不该把母亲带出来跟着自己受苦呢?
外面传来一阵喧闹的声音,仿佛有很多人的脚步声,还有叽叽喳喳说话声。庄魅颜疑惑地抬起头,看见迎面走来一名健壮的老者,衣着朴素,穿着土黄色的夹袄长裤,腰间捆着的黑布带上别着一根黄澄澄的旱烟袋,他身后还跟着很多村民。
老者主动开口道:“哪位是庄家的三姑娘啊?”
庄魅颜迎了上去,恭敬的说道:“老伯,我就是庄家的三姑娘,您就叫我魅颜好了。”
老者上下打量着她,笑呵呵地点着头道:“到底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姑娘,知书达理。”
老者旁边的一位大娘,面容慈祥,上前一步,拉着庄魅颜的手,热情地说道:“可不是么?一看就是个乖巧可人的姑娘,细皮嫩肉的,你瞧这双手儿,软的像面条似的。哎哟,这是怎么--”
庄魅颜生平看到的只有白眼和歧视,这还是第一次被人真诚的夸奖着,不禁羞涩起来,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老大娘握着她的手,本来是夸她的手儿细嫩,却看到她手心上布满条条伤痕,顿时失声叫了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啊?怎么弄伤了?”
大娘瞧了一眼门前堆在地上的枯草,立刻明白了,有些心疼地埋怨道:“这些粗活你们大小姐是做不来的,都怨憨牛儿不好,客人来了也不告诉大家伙儿一声,居然自己呆在后院给卸马车,要不是我多嘴问了一声,现在还不知道你们已经来了呢。”
大娘絮絮叨叨,话语平白真诚,山里的庄户人家很少跟外界接触,习惯性把外来的人当成很尊贵的客人。
大家都好奇地看着这几位从里来的大户人家,特别是庄魅颜这位大户人家的小姐,她们穿的衣料,虽然在府里是很普通的样式,然而在这个偏僻的小山村,还是让女人们称啧不已。
老者挥了挥手道:“这间老屋子早就该拾掇一下,小胜子咋不跟你一块回来呢,他自从三十年前离开家就再也没回来过啦。”
庄魅颜一愣,过了老半天才醒悟过来,“小胜子”原来是父亲的乳名,春菊捂嘴偷笑。山里人们淳朴,消息闭塞,并不知道父亲飞黄腾达,早就改用了官名。
老者不以为意,继续说道:“一个人不管做了什么都不能忘记自己的根本啊!这样吧,憨牛儿,明天叫上几个后生帮庄家三姑娘收拾一下,这些活儿可不是她们女娃娃家能做的。”
憨牛儿就是白天带她们过来的那名马车夫,小伙子憨憨地笑着,点了点头。
大娘也是笑呵呵地招呼着她们三人,说道:“好啦,来到咱们凤凰窝,就别客气了。这位是村长,还有这些叔叔婶婶以后再给你介绍,以后有什么用的着大家伙的地方就说一声。现在,先到我家里吃饭去,再不去饭就该凉了,晚上也在我们家挤一挤。”
大娘一边说着话,一边拽着她的手不由分说就往她家走去。
庄魅颜连句推辞的客套话都来不及说,只能身不由己地跟着她走,大娘的手滚热滚热,一直暖到她的心窝里。
原来,这世界,并非永远都是冰冷的冬天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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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桃源之居
这一天,阳光晴好。庄魅颜搬来“凤凰窝”已经二十几天了。
这个小村落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凤凰窝,传说这里曾经是凤凰的巢穴,有算命的说过,这个地方群山环绕,宝气汇集,注定会出一名贤惠的皇后。当然,这些都是老人们茶余饭后讲给小孩子听的笑谈,当不得真。
这几日,在热心村民们的帮助下,老屋焕然一新。换上新的茅草屋顶,蓬松而温暖,崭新的木门木窗,用桐油仔细地刷过,显得格外鲜亮。屋檐下挂着张五婶送的一大串干蘑菇,李大娘给的肉干和鱼干,还有不知是哪位热心的村民送了几穗金黄的老玉米和一串红彤彤的辣椒挂在门边。
屋前的杂草已经被清理得干干净净,小伙子们还用屋后的竹子编成一圈漂亮的篱笆墙和篱笆门。院子左边的角落里养了两只又肥又大老母鸡,正低着头专心在土里刨食,这也是憨牛儿的母亲李大娘送来的,这两只母鸡特别勤快,每天都会给她们带来两枚大鸡蛋;右边的角落里堆着一排码放的整整齐齐的柴木。
庄魅颜以前生活在深宅大院,虽然说受到冷遇,却也算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并不懂得独自生活的艰难,更不要说理财持家。来到凤凰窝村,幸亏遇到这些热心的村民,特别是李大娘,他们不仅帮她修好了老屋,而且凑了很多生活用品和食物给她们,让她们可以度过这个冬天。
村民们的热情,一方面是由于这里民风淳朴,另一方面是因为江芙白的表哥江玉堂曾为这里的村民看过病,大家都记着他的恩情,因此格外照顾魅颜。
最让庄魅颜感到宽心的是,村民们的淳朴,这里没有人在意她的相貌,更没有人在意她脸上的胎痣。刚来的时候,在李大娘家里吃饭,有个邻居家的小孩子冷不丁地开口说了一句。
“娘,姐姐的脸怎么出血了啊?流了好多,她疼不疼啊?”
庄魅颜下意识用手挡住自己的右半边脸,神情颇为不自然。
那个小孩子的母亲,一位年轻的妇人立刻责备了孩子几句,很尴尬地冲着魅颜笑了笑,乡下人不善言辞,也不知该如何解释。
李大娘爽朗大笑起来,亲昵地拍了拍小孩子的头顶,说道:“泥伢子,你知道啥呀,一边玩去吧。那是胎痣,是福迹啊,老人不是常说么,红痣多大福就多大。”
村民们善意一笑,庄魅颜缓缓放下手,心中感觉到丝丝暖意。
这里,再也不会有人对她们冷嘲热讽,也不会有暗箭明枪,生活终于拂开阴霾的一面,露出温暖的阳光。
庄魅影扶着母亲来到院子里享受秋日午后的阳光,她坐在母亲身边,摊开母亲的长发,细心帮她梳理着。母亲迎着太阳,眯缝着眼睛,脸上露出难得的安宁惬意,她轻轻哼起一支小调。
母亲心情平复的时候,偶尔会唱歌,母亲的嗓音很好,歌声优美动人。
母亲的声音在山野里回荡着,山野宁静,不远处一条溪涧顺着山势缓缓流淌而下,在金黄色的青杨树林间,时隐时现,最终从她们的门前流过,溪水叮咚。
忽的,青杨树林间,响起了悠扬的笛声,惊起了一群飞鸟,在天空中盘旋着渐渐远去。笛声音律低沉,曲调温婉,让人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哀伤,竟然与母亲哼唱的小调隐隐相配。
母亲似乎感觉到了,她神情一振,居然清楚地歌唱起来: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于其居。”
语调缓慢,低沉而忧伤,母亲的眼角淌出一滴泪,嘴角却弯弯勾起一抹淡淡的笑容,她继续唱到:
“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于其室。”
笛声由远及近,等到一曲终了,庄魅颜已经可以看到一匹白马悠闲地走出树林,来到她们门前的溪流旁,低头饮水,而它的主人尾随其后,信步走来。
那是一名男子,一名很特别的男子。
静美如处子的脸庞,白皙好看,眉毛细而修长,自然弯垂,最美的是那一双眸子,宛如春暖花开时节的两泓湖水,蕴含暖暖笑意,乌黑的瞳睛里,深邃无底,仿佛可以装下一整个世界。这样一个人,已经够美了,偏偏还穿了一袭白衣宽袍,黑发慵散,只在腰间用一条白色的丝带随意一揽,更衬出风流萧逸的本色来。
他就这样走出树林的阴影,站在阳光下。只一刹那,庄魅颜觉得太阳似乎暗淡了几分,周围的一切都随着黯淡下来,唯有那一袭白袍,一匹白马,白皙修长的手指握着一只竹笛,嘴角一抹淡然的笑意,粲然生辉。
“姑娘,刚才的歌,是谁唱的?”
连声音都是这样温和好听,就好像门前的溪流,顺势流淌而来。
几乎是下意识,庄魅颜转过脸,慌乱地将额前碎发捋向右边,挡住右脸的红痣,而将左脸侧对着那男子,低声回答道:“是家母唱的。”
男子点了点头,低声吟诵道:“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
他的声音十分悦耳,同样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时,却没有母亲哼唱时的那种悲伤,只有平静缓和。
庄魅颜还沉浸在这句诗词的韵调中回味时,耳边响起一阵刺耳的马嘶声。
“小姐,小姐,我回来啦。”
她吃惊的抬起头,看到对面的山路上驶来一辆马车,憨牛儿带着春菊从镇子上赶回来了,春菊一张小脸红扑扑的,兴奋地冲她招手。
庄魅颜朝着春菊点了点头,再看向溪流旁边的男子时,那里已经空空如也。
什么痕迹也没留下,仿佛他从来没出现过一样,真的就像是一场梦。
庄魅颜忽然觉得自己的心好像也空了点什么似的。
春菊早上跟着憨牛儿的马车到镇子上,悄悄置办了一些日常用品,同时到镇子上的锦缎庄买回几匹刺绣用的锦缎布料,另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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