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申报》估计,妓女在上海总人口中的比例要比东京、芝加哥、柏林、伦敦等世界著名大城市分别高出1至7倍。南京有秦淮河,北京有八大胡同,上海的各国租界有过之而无不及,尤其英租界内的四马路(即今福州路),更是高挑起风月无边的大旗,提供吃喝玩乐一条龙服务。同治年间以后,四马路就扶摇直上成为“上海第一街”。民间口目相传的“广告语”:天下数上海租界最繁华,上海租界又数四马路最热闹。“花月胜场,所在皆有,妖姬艳服,巧笑工颦,市肆之盛,各埠第一。”不过汤圣贤并不是要去寻花问柳。
饭店就有叫车业务,不过汤圣贤还是喜欢黄包车,饭店外有几辆黄包车,汤圣贤没想到十二月的上海的夜里的温度已经下降了很多,披上特意买的复古风衣,戴上礼帽,就是小马哥的打扮,在这民国也是要多潮有多潮的,拿出一根雪茄,咬在嘴中,用火柴点燃,深吸一口走向一辆黄包车。“走,百乐门去。”
该娱乐场由杨锡镠建筑师设计,号称“东方第一乐府”。建筑共三层。底层为厨房和店面。二层为舞池和宴会厅,最大的舞池计500余平方米,舞池地板用汽车钢板支托,跳舞时会产生晃动的感觉;大舞池周围有可以随意分割的小舞池,既可供人习舞,也可供人幽会;两层舞厅全部启用,可供千人同时跳舞,室内还装有冷暖空调,陈设豪华。三楼为旅馆,顶层装有一个巨大的圆筒形玻璃钢塔,当舞客准备离场时,可以由服务生在塔上打出客人的汽车牌号或其他代号,车夫可以从远处看到,而将汽车开到舞厅门口。
很快就到了,现在是九点钟,正是舞厅开门迎客的好时间,巨大的霓虹灯拼写出“百乐门”三个字,让汤圣贤有一种恍如隔世之感。汽车也在外面一辆一辆的停下来,各路名门望族,富甲贵商都拥挤而来,在这舞池里醉生梦死,视家国民族大事而不见。躲在这一方租界挥金如土。
汤圣贤很不喜欢这些人,他今天来这里只是为了看看历史描写下的风景的,他没有任何要结交当地达官显贵的意愿,雪茄才抽了一半,汤圣贤就夹着半截雪茄走了进去,将外套和帽子在大厅寄存,隐隐约约听到很有时代特色的音乐从楼上传来,汤圣贤健步走上二楼的舞厅。
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一进去汤圣贤还是有些吃惊,五六百人在里面一起跳舞,都穿的人模狗样的,这些人跟随着乐队的节拍,看似优雅的跳着,汤圣贤不会跳舞也不懂跳舞,他不知道也不关心这些人跳的怎么样,汤圣贤来到了吧台边坐下,他要了一杯具有浓浓历史味道的发汽苏打水掺威士忌,不过味道怪怪的。一边抽着雪茄,一边喝着这怪异的酒水,汤圣贤望着舞池里的男人和舞女,也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东西。
乔八是一个舞皮,“舞皮”一词由“窑皮”脱胎而来,“窑皮”专指白吃妓院、白**女的无赖;“舞皮”则专指在舞场白喝酒水、白跳舞女的特殊舞客。舞客避之如瘟疫,场主拿他没辙。他能时常出没于舞场,凭的就是那三寸不烂之舌,秘诀是:见哪路人说哪路话,让你高高兴兴地请客。遇着富豪或公子哥儿,他就拼命地奉承,专择人家爱听的话说,对方让他说美了,见他说得口干了,就会请他喝杯可可或茶奶。得到补给后,他越发来了精神,拿出捧人的撒手锏,对方一高兴,兴许就让他和自己台子上的舞女跳上一曲。目的达到后,他再去寻找新的捧主。乔八是一个法租界使领馆的一个办事员,虽然有了老婆孩子,但对这象征着上层社会的舞厅特别着迷,工资的大部分都花在了“百乐门”上,然而还远远不够他每天在这里喝上一杯,跳上一支的,为了这种光鲜的生活,他做了一个舞皮,因为在使领馆做事,眼力和拍马屁的功夫都是一等一的。日子过得也是滋润不过今天还没有开张呢,不过他已经发现了一只“肥羊”,这是一个生面孔,但所穿西服都是上等布料制成,戴外国名牌机械表,抽的是上好的雪茄。
他眼中的“肥羊”就是我们的汤圣贤,他还没有觉悟到自己已经成了“肥羊”。他看到一个刚下场的舞女点燃了一根香烟,是白锡包的三炮台,似乎很贵,但汤圣贤不知道具体价格,这时候民国的香烟还没有用上过滤嘴,看这个舞女抽烟汤圣贤觉得很好玩,这时,旁边一个声音传来,“先生能借个火吗?”
汤圣贤一看,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大背头上油光可鉴,像是摸了鞋油一般,现在汤圣贤还是比较好说话的,掏出口袋里的半包长柄火柴盒扔了过去,乔八嬉笑着接过火柴盒,一看上面都是洋码子,乔八懂一些英语,不过这上面印的不是英语,火柴是汤圣贤在香港时,雪茄店送的,也是古巴产的,当然上面印的是古巴的官方语言西班牙语了。
此刻,乔八更加认定汤圣贤的不凡了。“先生是刚从国外回来吧,不知道在哪里高就啊。”
第二十章百乐门(二)
汤圣贤有些诧异地看着这个人,和他套近乎干什么,“你是。”“哦,我叫乔魏生,我在发使领馆做事,今天一看先生,就觉得先生不是一般人,您举手投足之间都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英伦贵族气息,所以我猜您是刚从国外回来,而且您的气质让我被震撼到了,所以才情不自禁的上来和你攀谈。”
汤圣贤并没有被这番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的话所恶心到,只是想想好笑,不过俗话说“伸手不打脸。”汤圣贤也想看看他接下来的表现。
“这你也能看出来,原来你还是个人才。”“不敢当,不敢当。”乔八见汤圣贤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也没有气馁,只要这只肥羊敢搭他话茬,他就有办法让他掏钱。
“先生想必是第一次来百乐门吧,不知道先生对百乐门有多少了解?”“并不怎么了解,怎么了?”
“今天可是百乐门老板请到周旋小姐来百乐门演唱的日子。”“周旋是谁?很有名气吗?”“周旋可是现在最火的电影明星和歌星呐,是个男人就会为他疯狂的。”汤圣贤并没有搜集关于民国时期明星的资料,他也并不知道原来有周旋这么一号人,“偶——”汤圣贤来了兴趣。
“你和我说说关于周旋的事情。”乔八清了清嗓子也没有继续说话,很明显,他口干了,“winter,给他来杯威士忌。”汤圣贤喊过一个侍者。
乔八拿起威士忌狠狠地灌了一口才继续说了下去。“周旋呐,是常州人,今年才刚十七岁,那小模样,水灵得很,您是没看过拍的电影,那里面的周旋角色出场虽然不多,但都让人牢牢记住她,她最厉害的还是唱歌,她的黑胶唱片全上海滩都卖光了。她原本并不姓周,周璇原本出生在常州一户姓苏的人家,学名苏璞,小名义官。三岁时被舅父拐卖到常州金坛县一带,后来被一户姓王的人家收养,改名为王小红。不久,养母改嫁给上海一名姓张的工人,就将小红送给了住在北京东路的一户周姓人家,这样,小红又换了姓,叫周小红。1932年,12岁的她经人介绍加入黎锦晖创办的明月歌舞团习艺。她和伙伴们在舞台上演出救国进步歌剧《野玫瑰》,在终场时,高唱主题曲《民族之光》,黎锦晖笑着鼓励她:“小红,你这一句‘与敌人周旋于沙场之上’唱得真好,是你进剧社以来唱得最好的一句。你正好姓周,以后就改名叫周璇吧!”从此,“周璇”这个被人们所熟悉的名字诞生了,在演艺圈里,人们便常常喊她“璇子”。”
“原来如此,那她今天什么时候演出。”“现在才十点没到,十点钟周旋小姐准时出现。”
汤圣贤对这个周旋充满了极度的好奇心,也是好奇民国歌曲在历史上的真正感受是怎样的,作为一个位面穿越者,汤圣贤想切身体会一下。
汤圣贤又再次点燃了一根雪茄,当中那片光滑的地板上,飘动的裙子,飘动的袍角,精致的鞋跟。蓬松的头发和男子的脸。男子衬衫的白领和女子的笑脸。伸着的胳膊,翡翠坠子拖到肩上,整齐的圆桌子的队伍,椅子却是零乱的。暗角上站着白衣侍者。酒味,香水味,英腿蛋的气味,烟味……独身者坐在角隅里拿黑咖啡刺激着自家儿的神经。舞着,华尔兹的旋律绕着他们的腿,他们的脚站在华尔兹旋律上飘飘地,飘飘地。突然之间,这一切都停了下来,众人的眼睛都朝向了一个被幕布拉起的小舞台,汤圣贤看了一下手表,现在是九点五十五分,一个穿着黑色礼服的人从幕布后钻了出来,也拿出来一个老式麦克风,在舞台上立好并稍作调试,虽然有些杂音,但并不影响气氛。
“先生们,女士们,欢迎来到我们百乐门,这次,我们非常荣幸地请到了著名演员和著名歌星周旋小姐,下面就有请周旋小姐给大家献唱。
主持人退下了,幕布也自动分到了两边,这时里面走出了一个女人,那是一张无邪而甜美的面孔,汤圣贤第一眼也有一种被惊艳到的感觉,这还不算什么,但她向大家微微鞠了一躬后,就站到了麦克风的后面。
一串天籁之声在长号,萨克斯众多乐器的簇拥下倾泻而出:
夜上海夜上海
你是个不夜城
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
只见她笑脸迎谁知她内心苦闷
夜生活都为了衣食住行
酒不醉人人自醉
胡天胡地蹉跎了青春
晓色朦胧倦眼惺忪
大家归去心灵儿随着转动的车轮
换一换新天地
别有一个新环境
回味着夜生活如梦初醒
酒不醉人人自醉
胡天胡地蹉跎了青春
晓色朦胧倦眼惺忪
大家归去心灵儿随着转动的车轮
换一换新天地
别有一个新环境
回味着夜生活如梦初醒
如梦初醒如梦初醒
这时所有人都陶醉在音色细嫩、音质甜美,而且吐字清晰,委婉动人的歌喉里,迟迟不愿醒来,汤圣贤也是如此,手里的雪茄也忘了抽了,早已熄灭了。
那歌声中浓浓的历史气息汤圣贤感受的到,也是非常喜欢的。当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曲散人离了,娇人早已离去,汤圣贤并不感觉到遗憾,他只是喜欢这歌声,这歌曲,但在座的“天之骄子”们或许想的是怎么抱得美人归吧。
听完歌后兴致不错的汤圣贤又赏了乔八一杯白兰地,他也要准备回去了。
这番散心还是有点效果的,他拿回大衣和礼帽,慢慢地走出了百乐门。没有选择黄包车和汽车出租车,他准备走回去,带着一身并不怎么浓烈的酒气去感受一下晚上的不夜城,究竟有着怎样的魅力。
第二十一章行走在冬夜的冷风中
“行走在冬夜的冷风中,飘散的踩碎的都是梦,孤单单这一刻如何确定你曾爱过我。”汤圣贤哼着稍微有些符合现在意境的歌曲,开心的往回走,但他不知道是他身后已经悄悄缀上几条“小尾巴”。
“大哥,这是条肥羊啊,你看他刚从百乐门出来,穿的有这么好,身上油水肯定不少。”“这话用得着你说,我早就看出来了。”一个脑瓜崩敲在第一个说话的人头上,“哎呦。”“小声点。”
一共是四个人,高矮胖瘦各不一样,站在一起看起来很是滑稽,但他们的行为并不滑稽,他们想要杀人劫财。
一番商量之后只留下一个人继续跟着汤圣贤,另外三个人朝三个不同的方向奔去,他们并不是准备放弃,他们是要包围。
汤圣贤此时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他也发现了后面跟着一个人,不过并没有放在心上,现在的他虽然没有打过架,但凭借着1。5倍于常人的身体素质,他确信可以一个打三个,身体素质的提升可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等于二,这可是成几何倍数增长的。
就当他安下心来的时候,前面,左面,右面都纷纷走出一个身影,凭着远处民国老旧的白炽灯泡昏黄的光线,汤圣贤看清楚了这三个人的长相,不能说很有特色,但吓吓下孩子绰绰有余了,标准的坏人脸。
“小子,哥几个都是青帮的好手,最近手头有些紧,识相的就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免得受皮肉之苦。”正面的那个有大胡子的汉子开了口,顺便四人都将怀里的匕首掏了出来,在暗淡的灯光下闪着几抹雪白。
听到这话,汤圣贤也就将心放到肚子里了,既然他们自己找死,那就怪不得我了。就这种素质还青帮的,我还洪门的。
“好说,好说,只要不伤害我,一切都好说。”不疑有他,汤圣贤装作害怕的模样,颤颤巍巍的将手伸进西服内袋,装作要拿出钱包的样子,后面的那个矮子还提醒到:“手表也摘下来。”“诶!”
汤圣贤回答了一声,接着掏出一样东西,这东西并不是钱包,而是一把蒂芙尼蓝的工艺品格洛克g26,漂亮妖娆的身姿也掩盖不了它是一件大杀器的事实。作为汤圣贤的防身手枪,它是时刻子弹上膛的。
连瞄准都不需要,汤圣贤对着四人就是四枪,汤圣贤习惯性地补枪,又是四枪,手枪中还剩三颗子弹。短促而清脆的枪声在寂静的沪市巷子里听得格外清晰,也传的很远,除了引来了几声狗叫,并没有一户人家的窗户亮了起来,也许此刻在几百户沪市人家没睡的也许都躲在被窝里将头埋在里面吧。
汤圣贤没有花哨的吹吹枪口并不存在的硝烟,只是出于谨慎考虑将弹匣退出又装上一个满槽的蓝色弹匣。
他四处望望,鬼影都没有一个,即使刚才有人也被吓跑了吧。沉默地将手枪插入枪套,将左手上的雪茄又吸了一口,将烟气吐在了冬夜的冷风中,这一切发生的极快,极易熄灭的雪茄也没来得及熄灭。
汤圣贤小心地迈过横七竖八的三具尸体,朝着饭店的方向继续走了下去。此刻的他也有些累了,他想洗个澡,洗去疲惫。
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冷漠了,汤圣贤也不知道,不过对于生命的漠视也仅仅是对于敌人,而“敌人”这个词的定位很宽广,在字典上有两种定义,一是企图使某人或某事受到损害,或企图推翻使某人某事遭到损害的人,二是互相仇恨而敌对的人或敌对的一方或多方。这些似乎对于汤圣贤来说都不适合,汤圣贤也不知道自己的敌人到底是谁,只有不断地相遇,汤圣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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