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伟,你没事吧?”或许刚才陈风还有些开玩笑的成分,但是如今,王伟看起来好像真的不正常了,当即语气中略带了一丝焦急。
“没……没事。”王伟喘息都有些粗重,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但是心情却总也无法平复。
熟悉的教室,熟悉的同学,熟悉的二十三年前的自己,一切都是那样的熟悉,如若不是做梦,那么这一切只能用一个现象解释,自己重生了,重生到了二十三年前自己身上。
“王伟,你没事吧?”不过就在此时,突然之间,在王伟的身后,一个担心的女声响起。
这声音听起来甚是甜美,带着一丝关心,带着一丝焦急,亦带着一丝爱慕。
王伟听到这声音,他身体一震,二十三年,那无数次深夜在脑海中徘徊,萦绕不散的声音,在这一刻蓦然响起,如此的不真实,如梦似幻。
“高中……自己身后之人,自己怎能忘记呢?”王伟脸上露出一丝苦涩。
“那是自己的初恋情人,李柔啊!”王伟的心在这一刻都颤抖起来,重生与否不重要,就算自己是做梦,他也甘愿,他要看李柔一眼,二十三年前的李柔,那记忆中最美好的。
他有些僵硬的转过头,并不算多么俊俏的脸上,却是带着激动,带着复杂,带着深深的爱意。
第六十二章伊拉特古—鄂加斯封。。。
在大华夏的西南部,有着一个小镇,名叫古文镇。
小镇历史悠久,到现在都还保留着三四百年前的一些石雕古画,民风较为淳朴,镇民颇有信仰。
时年三月初三,大德庙会之日。
十里八乡的镇民都去集于此,踩云桥,丢金绸,拜佛门,场面之宽,气氛之浓,实乃盛世之景。
突然,庙会东面人群骚动了起来,有人大声吼道:“金童显灵啦,金童显灵啦,大家快去看金童显灵啦。”
华夏人别的不爱,就爱看热闹,就在人吼这么一嗓子之后,人们像是鱼游般的朝着东面冒着金光的地方涌去。
人挤人,肩撞肩,人人都掂脚望前,就看到金光大盛,一阵佛音梵唱,一圈圈七彩光晕在前方云罩。
“真的是金童显灵啊,真的是金童显灵啊,金童啊,保佑我全家安康,今年多赚大钱吧,来年我一定好好孝敬您!”人群中,有人大声的参拜了起来,然后一小捆红色的毛爷爷丢向了金光大放的金童,少说也有上千块。
“金童保佑啊……”见有人先自己一步给金童参拜,其他人也不甘落后,纷纷将钱捏成团,朝着金童丢去。
“金童保佑啊,去年我来一求,结果赚了好几十万,今年再请金童保佑啊……”又是一个声音响起,一捆上万的毛爷爷丢了上去。
群众哗然,开始争先恐后的丢钱上去了。
人群中,有人指着那金童虚影疑惑道:“咦,那不是东沟子的许一年吗?”
一个耳瓜子拍在这人后脑勺上,打人者怒喝:“休得放肆,这是金童转世!”
善男信女们大大方方的将一张张毛爷爷丢了上去,然后七嘴八舌的祈福了起来。
许一年目光悲悯的望着下面叩拜不止的大叔大妈,大爷大娘们,心中默念罪过罪过……
半晌,见下面的人丢钱高峰期已过,台下已经密密麻麻全是红色的毛爷爷了许一年不动声色的轻喝一声,郎声道:“我的孩子们,我会保佑你们的……”
说完这话,七彩光晕,金色佛光,梵音佛唱瞬间消失不见。
许一年恢复如初,茫然四顾,‘惊愕’的看着眼前跪了一地的大爷大妈们,奇道:“咦,我这是怎么了?你们又是怎么了?”
一位离他最近的老大妈颤颤巍巍的上前拉着他的手,兴奋又虔诚的道:“孩子,你有福啦,刚刚金童上了你的身……”
“哦……”许一年如梦初醒,一脸端庄。
“有福?哎,我要是真有福,那就好咯……”人群散去,许一年搂着一堆堆毛爷爷苦笑不已,眼睛贼兮兮的四下一望,见没人再注意了,许一年嘿嘿一笑,提着沉重的毛爷爷消失在了人群里。
“小毛,出来分钱咯……”庙会的半山腰下的一处树林里,许一年长声吆喝。
瞬间,四周弹出了好几道人影来,俱是年不过十岁的毛孩子,一个个浑身脏兮兮的,就像是小要饭的。
不过身上虽脏,但是他们却一个比一个鬼精灵,眼睛亮得能跟耗子媲美。
“哇哦,年哥,好多钱钱啊。”一个**岁,胖呼呼,身手却极为敏捷的小毛孩飞也似的蹿了上来,捧着一堆毛爷爷欣喜不已。
“哈哈,那是,也不看是谁出的赚钱门子,对了,音像,灯光,还有其他道具都还了吗?”许一年将钱一把把的分给孩子们,还不望问道。
“还了,都还了,不过年哥,学大人讲话好辛苦哦。”被叫小毛的胖子一边幸福的分钱,一边痛苦的抱怨。
刚刚在人群里面,就是他们带头丢钱,当然,他们丢的钱都是‘道具’,一早就还回去了。
许一年捉他过来在他肉嘟嘟的屁。股上揍了两拳,笑骂道:“臭小子,想赚钱还嫌累,下次带你这帮兄弟睡天桥去。”
小毛提起裤子冲着许一年扮了一个鬼脸,嘿嘿笑道:“年哥,咱们去喝酒吧,好久没吃烧烤了,嘴都淡出个鸟来了。”
许一年挥了挥手,摇头道:“你们去吧,我还有点事,晚上早点回来啊。”
小毛再次扮了个鬼脸,然后哈哈笑着招呼一帮小毛孩跑上庙会喝酒去了。
看着孩子们欢快的背影,许一年由衷的笑了起来。
许一年,男,二十二岁,川内最大的名校毕业生,专业学的商业管理,不过辅助学的偏门兽医。
许一年从小在古文镇长大,没爹没娘,吃百家饭长大,是这一带的孩子王。
从八岁开始,许一年便懂事了,然后就拼命读书,年年拿最高奖学金,半工半读,是所有学校老师的榜样学生,品学兼优,大学刚毕业便有五家大形公司对他有签约意向。
只是,造化弄人!
上个月体验的时候,医生告诉他,他得了不治之症,癌症。
脑子里长了颗瘤子,恶性的,少则三五月,多则一两年,许一年必死无疑!
无法形容许一年得知这个消息时那种心情,悲哀,心痛,难受……
十几年的努力,十几年的辛勤,十几年的被人看不起……
**丝尚未逆袭,革命尚未成功,可是,他却要黯然退场了。
一年时间,一年时间能做啥?
是潇洒去抢他一票过完余生?还是就此跳下高楼,一了百了?
许一年前所未有的茫然,昏昏沉沉间,他回到了他离开数年的小镇,没有衣锦还乡,没有鲜花怒放。
许一年就像他离开时那样,平静的回来了。
小毛已经长大了,父母坟前的丁香花也盛开了,正如许一年的生命,看似美好,却即将调零。
不过,许一年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化人才,有着别人所没有的智慧。
癌症就癌症吧,怕个鸟啊,老子就要轰轰烈烈,随心所欲的过完余生,谁特妈敢挡在我面前,哼哼,死!
正是有着这样的光棍儿思想,许一年带着小毛这帮小屁孩儿,租了影像机,投影仪,音像,还请了托,非常利落的搞出了这么一出哄骗全人类的‘金童转世。’
神马?骗子?金童佛主什么的本来就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好不好?
许一年对自己的行为从来没有半分歉疚。
下山的路很崎岖,很多大爷大妈看到了许一年,都会恭敬的叫上一声‘金童’。
说实话,许一年长得到是眉清目秀,很有几分金童味道,不过看大爷大妈无时不刻的那种谦卑模样,许一年到是有些哭笑不得了。
小镇的日子平凡,却恬静,住了几天下来,许一年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儿时,白天跟小毛一起出去疯跑,晚上就安安静静的回出租层休息。
唯一让他感到有些意外的是,金童的名声越来越响,现在一般人见到他,都要恭敬的行个礼先。
清晨的阳光总是妩媚的,许一年赖在床上,突然,门被小毛一脚踹开了。
“年哥,不好了年哥。”小毛上气不接下气,直接扑到了许一年的床上。
“怎么了怎么了?”许一年还迷糊着。
“好多人朝着这边来了,还抬着猪头,羊头之类的……”小毛舒缓着气,接着道。
许一年白了他一眼:“很正常啊,最近常有人干这些事。”
“不是……”小毛还待解释,楼下却突然传来一阵哭喊声。
“金童大人啊,金童大人,求求您拯救您的信徒于水火之中吧!”哭喊声一落,一阵鞭炮声便霹雳啪啦的响了起来。
许一年疑惑的带着小毛下了楼,一出门,哗,好家伙,黑压压的人群围在大门口,一脸虔诚的看着他。
一名穿着黄毛褂的中年道士在旁边念个不停,见许一年下来,顿时跪了下去。
“金童大人救命啊……”“金童大人救命啊……”黑压压的一群人跪了下去。
许一年苦笑了起来,这些大爷大妈也太封建迷信了吧,这么多人跪拜,也不怕折他的寿啊。
不过回头一想,本来也就只有一年可活了,可折个屁的寿啊。
这么一想,许一年就光棍儿了,连忙叫起众人来询问来意。
通过镇民们七嘴八舌的描述,许一年慢慢的知道了事情的始未。
据镇民们说,离镇上十八里的鹅公景山脉啊,这几天出现了一只怪兽。
有的人呢,说是一只吊睛大白虎,有的呢说是斑斓美洲豹,甚至有人说是会飞的大乌龟。
许一年心里狠狠的鄙视了一翻镇民们的没见识,大华夏会有美洲豹吗?还会飞的大乌龟呢。
再说了,这种降妖除魔的生意你们得找托塔天王啊,不然找派出所也行啊。
别说许一年不是金童转世了,就算是真的金童转世,那也只是一个散财的,属于文官,非战斗人员。
所以,这种打架斗殴的勾当,还是交给别人来做吧。
“诸位,俗话说得好,上天有好生之德,世间万物人人平等,我乃大凡金童转世之身,去与区区一介畜牲较量,那岂不是欺负它,所以,这等造化,还是留待派出所这些俗世之处前去对付吧。”
许一年摇头晃脑,将这些年学的东西挑东捡西的拽了出来,果然是起到了震慑的作用。
至少,没有一个信徒认为这位金童转世是在吹水,反而是真的认为金童大人是慈悲为怀,不愿伤及那畜牲而已。
“可是,金童大人,派出所最有威名的马得水马队长已经在捉拿那畜牲的时候被打成了植物人,浑身上下被咬了十八个血洞啊……”
又有人继续爆料,结果却是吓得金童大人菊花一紧,乖乖,连配枪的队长都被揍成了植物人,这畜牲当真是吊睛大白虎不成?
许一年的心里的退堂鼓已经打得山响。
“听说咱们镇上最漂亮的警花叶梦芽也出警去鹅公山了。”
“是吗?那漂亮女娃我可是见过的,很漂亮啊。”
“漂亮又有啥用?刚刚来的时候我听说她已经掉进了那畜牲的洞里面,估计很快就被吃了吧。”
群众的议论声响起,刚打起了退堂鼓的许一年猛的僵住了身体。
叶梦芽三个字,就像是一道闪电一般,猛的将他定住了。
第六十四章伊拉特古—鄂加斯封。。。
一转眼过了五日,白宸已经完全认定了自己穿越的事实。
她意识到这是个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局面,哭泣无用、暴躁无用、心灰意冷无用、一直持续在悲伤之中也无用,如今唯有平平安安地活下来才是最有用的。
相信远在异世的老妈如果知道自己还活着的消息,也会有这样期待的吧?
她正坐在门前的长廊上望着花圃发呆,忽然瞧见金珠匆匆走了过来,到了近前急声说道,
“少夫人,归府的老爷回来了,让您过去请安呢!”
归府的老爷?也就是自己的公公吧?听说那日参加自己的大婚仪式之后就因一桩京城的买卖匆匆离府,连喜酒都没顾得上喝一口。
白宸想着自己毕竟嫁过来了,今后的生活还要仰仗着这位老太爷呢,这顶头上司可不能惹了,于是立即吩咐金珠银珠为自己梳妆打扮。
她生在现代,不习惯旁人伺候,可既然到了这里免不了要入乡随俗,更怕被人瞧出破绽,这几日也就由着那些丫头服侍。
“少夫人,您看这件衣裳可好?”金珠展开一件素白的长裙,领口袖口绣着简单的梅花纹样,既清冷又雅致。
白宸转头又对着铜镜画眉,面无表情地说道,
“家里又没死人,弄那么素净做什么,换身艳丽的来。”
“少夫人!”金珠忍不住低呼了一声,随后四下看去,除了她们两个陪嫁丫鬟,并没有归府的人,这才松了口气,压低声音提醒,
“那个字可是不能随便再提的。”
白宸皱了皱眉,看着镜中的少女并没有半点熟悉感。她前几日想办法弄到了一张大婚时的喜帖,才得知自己的名字与前世一样,但不一样的却是这张脸。前世自己长得虽然也不错,却没现在这人清秀。
其实说起清秀,倒不如说带了几分柔美,这人眉眼间的神态娇媚可人,目光流转间总是带着几分楚楚动人的味道,让人看了总会心生怜惜,这就是她对着铜镜的感觉。不过说实话,她很不喜欢。
她性子虽然算不得强悍,但却从不示弱,往日也最讨厌那种有事没事哭哭啼啼,以眼泪博取同情的矫情女人,因而看着这镜子里的妙龄少女怎么也不顺眼。
金珠见她脸色不好,只当是对自己说的话不满,忙收起了那身素净的衣裳,去衣柜里左挑右选,边找边小声嘀咕,
“少夫人向来喜欢素雅的颜色款式,大婚前备下的也都是素色衣裳,如今去哪儿找那艳丽的?”
白宸将炭笔放下,起身到了衣柜旁,跟着她一起翻来翻去。可不是么,这一柜子衣裳除了白色就是白色,只是每件图案稍有差别罢了,怪不得这几日总觉得自己穿着同一件衣裳。
她叉着腰站在衣柜前片刻,无奈地摆了摆手,指着最里面挂着的大红喜袍说道,
“穿这个!”
“这可是大婚当日穿的那件!”银珠适时上来接了一句。
“那又如何?”白宸眉梢一挑,与其让她弄得像柔弱小草一样,不如直接做一朵娇艳的牡丹。虽说她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可绝不等于她要处处逆着自己的心思。不能过得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