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秉兆走出来,见到两人抓着的手,脸色一沉:“小罗,你还不去洛特那里报到?”
罗澄听见冷冷的声音一个激灵,立马松手,冲夏瑾做了个鬼脸,兔子一样跑得无影无踪。
夏瑾瞄着他消失的方向,嘴角笑意未淡,罗澄就像个刚出大学就被世界一百强的公司录用一样的兴奋,加入冥夜有这么值得高兴吗?:“他为什么这么想加入冥夜?”
叶秉兆将手上的外套递给夏瑾道:“先把外套穿上,早上山间比较凉。”
夏瑾依言穿着,一双眼睛还盯着叶秉兆等他接下去说。
“罗澄十二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欠了很多赌债,后来,他的母亲不堪被人天天追债,点了家里的液化气跟他父亲一起死了。他成了孤儿,被福利院的大孩子欺负。后来,他从福利院跑了出来,过着流浪的生活。
有一天我遇上了他,帮了他一把,从那以后,他就一直说要跟着我了。不过当时我说等他满十八岁了再来做这个决定。
我看这个孩子挺聪明,就资助他上学,去年他从美国理工大学毕业告诉我还是想要加入冥夜。
以前的冥夜已经成了现在走正道的御风,再不是打打杀杀的冥夜了,需要的是新鲜的血液,他精通电脑,又通各国语言,能在御风能大展拳脚。再者,他的偶像是洛特,当然更想能在洛特手下做事。不过每一个正式加入御风人必须要受点考验,即便是我看上的苗子也不例外。”
夏瑾听着耳畔低沉磁哑的声音,假装低垂着头看路,耳边头发掩住了脸颊,叶秉兆看不到她的眼眸湿雾雾的。
罗澄,一个跟她一样没有父母的孩子,在黑暗中成长,难得的是他的乐观向上,幸运的是他遇上了叶哥,就如同她一样。她为他高兴着。
两人边走边说,转眼就到马场。叶秉兆去换衣服顺道去选马,而夏瑾换好了衣服提前来到跑马地。
立在马场前见着眼前场地的夏瑾,眼睛不由瞪大了。虽然鼻子尖的味道不是那么好,但是当她看到俊美有力的马匹在场地上欢跑时,不由觉得心也跟着欢快起来。叶秉兆一身骑马装出现时,她看得不由呆了下。
眼前的男人高高大大,酷劲十足,又有着成熟男人的韵味,不管是t台上的男模还是镁光灯下的大明星都没有他来得具有震撼力,一旁高大的骏马服帖地立在他身边,看上去就跟个帝王一样有气势,简直叫人移不开眼了。
受伤时候的叶秉兆,带着戾气跟愤怒,她见过;悼念亡妻时候的叶秉兆,深情哀伤,她见过;大哥一样的叶秉兆,温和谦诚,她见过;工作时候的叶秉兆,认真专注,她见过;跟兄弟们一起时候的叶秉兆,她见过,手足情深,重情重义,她见过……
眼前的他是另一面,高贵冷峻,夏瑾摸摸自己身上的衣服,纵然自己穿上了水晶鞋,依然是个灰姑娘,想想自己所拥有的,突然意识到他们之间也是存在着巨大差别的,自卑感油起。她退了两步,脸上有些不自在。
叶秉兆以为她害怕跟马靠近,笑着道:“别怕,马是温顺的动物,不会伤着你的。你过来跟它熟悉一下,它叫莫利。”
夏瑾挪着步子上前,伸出手摸着马的鬃毛,脸上欣喜之色淡淡,心事重重的样子,她低低唤了声:“莫利。”
马儿听见叫自己的名字,嘶鸣了一下,玻璃珠子一样漂亮的眼看向夏瑾,歪着脖子上前凑了凑她的手。
叶秉兆盯着夏瑾的表情,发现了她的情绪低落,恍惚的样子,皱了眉道:“不舒服吗?没关系,我们可以改日再来。”他牵着马套欲要转身。
夏瑾摇头:“不,我没事。”她抿了抿唇,问:“叶哥,这些马也是你的吗?”
叶秉兆点头,一手抚着马鬃,给它顺毛:“是的。我喜欢马,这些都是我买下的名种马,有些可以去参赛呢。”说到马,他脸上露出自豪。这些马都是自马驹时买来的,好马差马全靠眼力,没有人知道它们长成时是怎么样。这是个极其有趣又具有挑战的兴趣,就如同看人一样。叶秉兆做人做事果断利落,雷厉风行,关键就在于他的敏锐的直觉,第一眼能定胜负。
夏瑾未出声,只是淡淡笑了下。叶哥连宠物都是马,果然不是一个世界的。知道他很有钱,可听是一回事,真正见到又是另一回事了。听说养一匹马投入的费用都在百万以上呢。
整个骑马过程,夏瑾都没有很高的兴致,寡淡沉默,只是任由叶秉兆牵着马载着她在马场转圈。
叶秉兆一看再看,到后来索性停下来,叫夏瑾下马:“你这样心不在焉的,骑马很危险,还是下次吧。”
夏瑾淡淡回应了声“哦”,闷头向前走。
叶秉兆几步上前抓住她,将她扯了回来,凑到她面前道:“小夏,有什么心事不妨说出来。刚才出门时不时还好好的吗?是不是还在为那事烦心?没关系的,我会帮你。”叶秉兆只能猜到昨天的媒体事件上来,可端看又不像。
夏瑾怔怔看着眼前关心的脸,鼻子又开始发堵:“我没有事……”嘴上这么说,可是出口的话都带着哽咽,眼圈儿都红了。
这下叶秉兆的脸沉了下来,不再依着她的性子。他扳正夏瑾的身子,目光再次与她平视,严肃道:“小夏,你有心事就一定要说明白。如果是因为不习惯帮里的兄弟,或者是不习惯这里的环境,我可以给你换个地方。”
夏瑾使劲摇头,鼻头都憋红了,眼睛里泪蒙蒙的:“不,他们都很好,对我很好。只是,叶哥,我怕……我没有亲人,也没什么朋友,你们都对我那么好。可是我怕……你们跟我不一样,我只是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女人,而你们都那么优秀,我怕你们总有一天会嫌弃我的身份,会嫌弃我带给你们麻烦……我不喜欢被丢弃,那样的感觉太难受了……”
叶秉兆抓着夏瑾的手紧了起来,眼里阴鹜一片,不管夏瑾如何坚强,该死的沈逸珲给她造成的阴影太大了,她怕自己只是别人一时兴起的玩具,不管是爱情还是友情,她都变得不敢上前,变得没了自信。
他的心里揪痛起来,将夏瑾搂进怀中,沉声安慰:“不会的,怎么会嫌弃你呢?你那么坚强努力,富家千金里面没有一个比得上你,靠自己而活,不靠任何人,那样的你,她们中有几个能做到?小夏,你比许多人做的都要好。你是知道冥夜背景的,我们中谁都没有比你高贵,也别看低了你自己,你是独一无二的小夏,与众不同的小夏。”
夏瑾靠在叶秉兆的怀里,耳朵抵在他的胸腔,他低低沉沉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胸腔微微震动,夏瑾的耳朵麻酥酥的,等心情平静下来的时候,脸却红了起来,火烧一样,心跳的飞快,像是胸腔里揣了只兔子在蹦跳。
“叶哥……”夏瑾从叶秉兆的怀里挣开,低着头,氤氲的眼眸微睁,不敢看向叶秉兆。他们一直保持着亦兄亦友一样的关系,这样的近距离还是第一次。
叶秉兆看着夏瑾却是另一种风情。白希的皮肤透着绯红,滑亮细腻,让人忍不住想去触摸一番,湿润的的眼眸带着羞怯,更觉怜爱,娇俏的鼻头都带着粉韵,耳朵都红了,可爱地紧。
他心一动,动作比头脑更快一步,等回过味来的时候,嘴唇已经贴上夏瑾的。甜甜的,软糯的,湿润的,纷嫩的唇,触感甚好,他不觉再次贴上,将理智抛在脑后。
夏瑾像是被惊到的小兔子,僵在那里一动否不敢动了。
叶秉兆的唇带着凉意,像是蝴蝶停留在微开的花瓣上一样轻触,珍惜如呵护露珠一样,当他抬头对上夏瑾惊恐的眼睛时,眼里闪过狼狈,该死的,出格了,他懊恼不已。
叶秉兆别过头推开夏瑾,轻咳了声,两人都没敢看彼此,一时无言,却静得好像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夏瑾别过头看着远处奔跑的骏马,觉得自己的心就像是那马儿在跑跳,快得自己都抑制不住,就怕从胸口跳脱出来。
叶秉兆恼恨一时情迷意乱,让两人的关系变得尴尬,他不想让两人的关系变味的,却控制不住。不过刚才的那轻轻的一个吻却让他的死寂的心重新复活了过来,那个被他深深埋在心底的声音在说“你爱她,为什么不勇敢去爱?怕失去,可是这样的你,跟失去有什么分别,她没有属于过你,谈何失去?再爱一次吧,别让自己再有遗憾。”
他动了动唇,正要开口却听夏瑾道:“那个,那个,我想起还有些事情,我先回去了。”
叶秉兆想要拉住夏瑾的手抓了个虚空,那边夏瑾已经转身离开,他的手颓然落下,心里那只擂鼓的鼓槌悄然停止,他自嘲一笑,看着夏瑾的背影渐行渐远。在这里,她能有什么事情呢?真是个笨借口。
他的眼又变得黯淡起来,幸好,他没有一时冲动开口,他们的关系,还是适合做朋友。她太美好,而他的世界,还是黑暗的。唐苑,夏瑾不能成为第二个唐苑。他宁可远远看着鲜活的她,保护她,也好过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也好过只能看张没有生命的照片……
这一个骑马散心的早晨变成了一团被猫儿搅乱的的毛线团子,剪不断理还乱,又像是钝了的锯子将两人的心割磨着,越来越磨人。
冥夜的弟兄们发现叶老大已经几天没跟夏小姐单独在一起了,夏小姐在用餐时都会避过叶老大,偶尔共同出现的时刻,两人眼神都没对上,各顾各的;却又在各自移开视线后,一方偷看上几眼。这一状况让众兄弟纳闷也焦心。
夏瑾倚在厨房的柜子上,低低叹了口气。在这边无事可做,她开始给冥夜的弟兄们做饭,虽然说来者是客,但按着她的个性却不是个喜欢吃白饭的人,做饭能让她觉得踏实些。当然,躲在厨房,她可以少跟叶秉兆见面,这也可算是一个借口。
锅子里的炖汤“咕嘟咕嘟”冒着泡,她两眼盯着,心思却在九天之外。她一手摸上自己的唇瓣,手指不自觉地轻轻点着,就像是蝴蝶驻足一样,时而微微露出困惑,时而微微有丝笑意,一会儿又变得忧郁起来。
别墅的厨房阿姨何姐看着夏瑾出神的样子摇摇头,这已经是夏小姐第十二个叹息了,究竟有什么化不开的愁啊……
在工作室的叶秉兆倚靠在椅背上,全无办公的样子,双目无神地盯着电脑的保护屏翻来覆去,脑海里却是那天早晨那个轻轻的一吻,夏瑾的美好已经深深烙在他的心头,就像尝了甜头的蜜蜂,时时会回味那甜丝丝的滋味。可他又在提醒着自己,跨出那一步,他将面对怎样的后果,而那个苦果,他已经尝过再不想第二次经历。
……
关于夏瑾的新闻在国际顶级模特叶蔚蓝跟英国伯爵约瑟。乔传出绯闻后变得平淡无奇,毕竟一个市井小民跟几个男人之间的纠葛跟绯闻女王的花边新闻相比,后者更有嚼头,大明星跟贵族的私生活更有吸引力更有想象力。
几天内,各大版面都占据着叶蔚蓝跟约瑟。乔的身影。宋诗菲眼睛都要喷出火来,她的死对头,叶蔚蓝回国了,带着那个伯爵在国内四处旅游,惹得众媒体四处追逐,好不热闹。
在巴黎展的时候,两人针尖对麦芒,火药味十足。时装周期间,除了那闪亮的衣服、鞋子、包包、香水、手表等等奢侈品吸人眼球,两人的新闻也是一大看点。
叶蔚蓝不肯穿宋诗菲设计的衣服,拒绝走t台,她拒绝的理由让人浮想联翩,也令宋诗菲抓狂:是她自己设计的么?众人周知,叶蔚蓝挑衣服从不含糊。
也许其她模特不会拒绝一个顶级设计师的邀约,毕竟跟宋诗菲合作能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但叶蔚蓝却有那个资本。除却她那出众的身材,绝美的脸蛋,那高贵的气质,她本身的实力就令人侧目。
超绝的交际能力让她能油走在上流社会,游刃有余,那精妙独到的眼光令她特立独行。人说设计师捧人,她却有反过来捧红设计师的能力。哪个新人设计师如果能得到叶蔚蓝肯定的一句话,起码能跻身上等设计师行列,同样的,她的一句否定的话也能令哪个高级设计师身价暴跌。故而再顶级的设计师也不敢轻易得罪她。
宋诗菲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叶蔚蓝,惹得她处处跟她作对,令她不得不挑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去应对她。跟叶蔚蓝过招,她觉得自己要要衰老十岁。如今t台秀刚落幕,她就回国,显而易见的,媒体的聚光灯都聚集在了她的身上。这令宋诗菲头疼不已。混这一行的都知道,纵然你才情卓绝,但假如镁光灯不再集聚在你身上,那么你就离过气也不远了。
手机传来一阵炫彩铃声,宋诗菲手指划动着手中的ipad,眼睛没离开屏幕,一边提起了电话接听,却在听到手机那头的声音后,浑身一僵,身上汗毛直立,ipad从膝盖滑落下来。
“宝贝,我想你了,我带了礼物来看你了哦……”
……
夏瑾厨房端出最后一道菜的时候,赫然发现餐桌上多了两个人,一个超级大美女,一个帅的像道风景的男人。
她愣了下,带着疑问转眼看向其他人。由于最近是夏瑾做饭,加上其与叶老大的暧昧不明的关系,几位冥夜重量级人物除了手头没完事的人心带不愿地回到原地,其他人都在别墅安营驻扎下来,跟夏瑾渐渐混熟了。
叶秉兆见着夏瑾宁可看向别人询问,也不掉头问他,心里气闷。他轻咳了声终于跟夏瑾对上了眼:“这位是小十叶蔚蓝,这位是她的朋友,约瑟。乔。他们刚到这里,你在厨房,没见到他们。”
夏瑾木木地点头,想起方才罗澄屁颠屁颠跑进来叫她出来一下,说有大美人看,当时她在做菜,根本没放在心上,只当是罗澄骗她出来。这期间,她极怕见到叶秉兆的身影,一见到,就会想起那天早晨的那个吻,心就不受控制地砰砰跳,怪异极了,现在心又在不规律地跳起来。
叶蔚蓝扬着脸,灿烂的笑挂在脸上冲夏瑾比着手:“嗨。”
夏瑾瞧着有些脸熟,她那热情明艳的笑感染了她,她露出笑,道:“你好,我是夏瑾,叶哥的朋友。”
她打量着叶蔚蓝,鹅蛋脸上,大大的眼透着狡黠,挺翘的鼻子跟性感红润的唇,似乎有些混血的模样,脸部轮廓比一般东方女人要来的深。乌黑的大波浪头发随意披散在肩头,衬得她雪白的皮肤更加显眼,令人联想到妩媚妖艳版的白雪公主。她一身吉普赛女郎的打扮,时尚又显得随性惬意,只是看上去略有疲惫,应该是长时间的旅途所致。
一旁的男士十分绅士的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