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晨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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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晨芷-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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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张叔张嫂,她绝不会怀疑他们的忠心。父亲死后,他们母女落魄之时的真心对待,那不是盖的,把她接到自己家中,让她住房间,他们的儿子睡客厅,见多了世态炎凉,人走茶凉,那份真心,她至今难忘,
最让她感动的是有一日,她打工的地方提前下班,回到家门口听到他们的吵架声才知,原来是伟子哥(他们的儿子)要结婚却没有新房。
“爸妈,我和莉莉,相恋五年,人家不求我有套房子,难道我们连一间房都不能给人腾一间嘛?她又不是从前的大小姐,让她住我们家这么些年,我有抱怨过吗?现在是我们要结婚了,他们家的恩,这些年难道还不够吗?”
“莉莉是好女孩,实在不行,我们搬回老家去。小姐,不能搬,没有先生,我们哪里会有现在?孩子,做人不能忘本。”
“爸妈,我就求您一次,你让她走吧,等以后条件宽裕了,她一样可以回来住的。”
“不行,小姐是我们看着长大的,伟子,她以前还跟着你屁股后面喊伟子哥呢?做人不能太绝情。”
“爸妈,算我求你们了,我知道他们家待我们不薄,可是我这不是没办法吗,我可是你亲生儿子啊,你怎么能为了外人为难自己儿子啊?”
“外人,小姐算是外人吗?伟子,做人要讲良心。不要再说了,我这房产证上写的还是我的名字,轮不到你来给我安排。张伟,你要是再说,你就不是我儿子。”
……
她没有冒冒然然进去说,“我搬走”之类的,当时,已经见多了世态炎凉的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娇惯任性的大小姐。冒冒然进去,只会徒增彼此尴尬,她不想给两位悉心照料她的老人难堪。
当时,听到之后,只是在外头,游荡了一圈,心里难受自是不必言说,在路上想了很多。到了平时回家的时候,她才回去。吃饭的时候,自然撒了个小谎。
“张叔张嫂,我前几天找了一份工作,离这里有些远,所以找到房子后,我想搬出去,这段时间麻烦你们了。”
他们劝了她一会,没能成功,也没在说什么。这个结果,对大家都好。伟子结婚的时候,她封了红包,是她这些年的房租和礼金。
其实这些年,她有给过房租,也有每天自己买菜回来,只是张叔张嫂不收她的钱,也不要她补贴,并嘱咐自己留着给母亲看病。
她只好攒了下来,她不想再欠他们的,她不想再让他们因为她在承担些什么。父亲给的不过是小恩小惠,他们却铭记这么久,岂能再让他们承担和支付,不属于他们的责任和账单。
这些事,后来她和好姐妹袁荣紫说过。容紫是个很理智的姑娘,是她大学时的同学,后来她辍学,容紫一直劝她,虽然没机会做同学,但在她短短的二十七岁的生命中,她们做了一辈子的好朋友。
是生命,如果她在喷泉之后,还有命的话,那她的意识为何只停留在这里,在她十七岁的时候。在那天看喷泉之后,她再也没有感受和接触过,她二十七岁的生活,她的老公、她的女儿、她每天要面对的小小出租屋……这一切,告诉她,她重生了,重生在十七岁,前世的她已经死了。
容紫家境不好,一路读上来,她都是靠自己给自己挣的学费。她家里有五姊妹,家里排行第三,不是最大的也不是最小的,排在中间,家里小孩多,分不到什么关怀。他的弟弟家里最小,对于唯一的儿子她的母亲自是喜得不得了。她母亲本就是个重男轻女的,尽管她从小到大成绩一直优异,但她的母亲却从不肯给她出学费。小学、初中、高中,她一直都是靠着学校里的奖学金,同学们的补助金,大一点就去外面打点零散工挣一点。
她曾告诉过自己:“记得小时候当时家里穷。当时村里基本上都用蜡烛,我每天看书写作业,我妈规定我只可以在一根蜡烛之内。如果多用一点蜡烛,我妈就拿扫帚狠狠抽我,嘴里还骂到“赔钱货”。为此,我没办法,只好常常在别人家的窗户外下看书。记得有次,当时村里年纪一样大的孩子发现了,还拿着石头砸我,说我是个“贼”,一个“偷光贼”。我妈知道后,还说我不要脸,又用那扫帚打我,我拼命的跑,她拿着那个扫帚追着我满村子的跑。而我弟弟呢,常常拿着那蜡烛去烫蚂蚁玩,一天三四根不在话下。我妈还要他小心点不要烫伤自己。我拼了命的读书,最开始只是想引起妈妈的注意,只是我发现,因为读书花了钱,我妈更不喜欢我了。后来我读书我只是为了脱离那个家,为了证明自己不比弟弟差,为了让我妈后悔。”
容紫在我心里,一直是个坚强理智冷静的姑娘。前世她的丈夫出轨,她也只是很平静得分了手,想了办法让男方净身出户,后来还找了个对她更好的。那天她跟我说了很多,我才发现,这个坚强的姑娘,其实很脆弱。
容紫一直是她,很敬佩的人,她遇到事情,总会喜欢和她商量一下。
后来,容紫问自己,讨厌那个伟子哥吗?
她不讨厌的。
即使后来,她搬出去后,她也不曾怪过伟子哥,他没有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不是吗?
通过前世的那些年,她对于张叔张嫂自是不会怀疑。而家里的家卫,那是经过父亲精心挑选的,没有什么问题,只是那天怎么会父亲被杀而不知。第一个发现父亲遇害的是——看望完“亲戚”回来的张叔张嫂。
疑惑三是杀人原因。她亲爱的“舅妈”,喜欢他的父亲,这件事不是什么稀罕事,众所周知的。她不信他钱峰豪就一无所知,就毫不知情,因为这一点杀人,你会相信吗?
再说,爸爸夏彦志虽然花心,但却并不是没有分寸,曾经多次拒绝过她“舅妈”的邀约,除去每年过年家宴的时候,基本上不会和那对极品夫妻,有何交集。
思绪回转,黑色的奔驰S320轿车,奔驰S级轿车以豪华至享,给人坐拥从容境界,彰显王者风范,重塑对完美座驾的定义。而此刻,这辆豪华型轿车正轻稳的向京溪*碧水驶去。
轿车缓缓的向目的地行驶,此时窗外不断跳跃的不再是吵杂的市区,而是四周青色遍布的近郊,耳边响起了父亲夏彦志的问话。
“晨晨,今天早上,考的怎么样?”
一路过来,女儿沉默不语,让他很疑惑。考虑到女儿刚考完试,也许考得不好,故而兴致不高。女儿的成绩,他还是很放心的,从小到大,一直以来都没让他操心过,每次去参加,家长会都会受到老师的表扬。没有意外的话,她的成绩不会差到哪里去的。他没有想到的是,很快作为“优秀代名词”的女儿,考了一个让他足够意外的成绩。
听到爸爸的提问,晨芷略一思索,尽量略作天真的答道:“爸爸,我这次月考可能考得不理想呢。这段时间,我没有好好认真学。我知道快高三了,我已经长大了。你放心,我会好好学的。” 听到女儿的回答,他觉得很安心。可是有些不对劲啊,晨晨什么时候,这么懂事了。记得以前,他每次询问,她都是会不耐烦的回答着自己。
“我什么时候让你操心过。”
”我自己的事,不用你管。”
……之类的。
或许女儿真的长大了,夏彦志这般想道。他没有想到的是,眼前的这个女儿,已经不是那个十七岁的女儿,而是他不曾了解接触的年满二十七的女儿,人没换,芯已经换了,可惜他不知道,不然他就不会奇怪了。 说起来考试,这真是让晨芷头疼的事。月考这回事,她是真不知道,不,是真不记得了。想她二十七的年龄,哪里还记得十七岁的六月的月考定在哪天啊?
关于这天的记忆,她的脑海里,只记得是父亲的忌日,记得那天她的匆忙,匆忙的赶到医院,赶到医院后,却听到父亲去世的消息。
她重生有几天了,到月考前的一天,才知道。还是任双馨告诉她的,说来还是惭愧,她的洞察力,明显是下降了。
摆地摊的时候,她能根据自己的判断,来给顾客开价钱。有些人爽快点的,开高一些,他还价你少一点点给他,就一直说没得少,你凶一点,他觉得不好意思了,自然会要。有些人墨迹点的,你就说个实在价,态度好些,他多问几家问够了,给他在少个尾数,也会给你拿的……
那天下午,双馨跑过来跟自己说:“阿芷,明天要月考了,你在一班等我哦,我这次一定可以进一班,姚鸿辰给我补了理科。哈,想到以后我们可以一起上下课了,感觉真好啊。你这几天怎么都没等我,我不是故意墨迹的。你还不知道啊,我们那个老师,他就是个范拖拖,总是拖堂。我每天都自己一人回家,可孤单了。以后一定要等我啊。为了惩罚你,今天我先走了,拜。”
听到那边有人再叫她,这家伙,赶紧撤了。她还不知道啊,这小妞,思春,那对面,可不就是姚鸿辰嘛。这些天,为了避免别人发现自己的异常,一下子还真没想起以前是和双馨一起回的。早早的就坐了张叔开的车回去了,难怪张叔欲言又止的,原来是这样啊。
即使都是自己,可是她们已经不同了,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生活地位,真不明白那些穿越女、重生女,怎么会那么快的进入状态,然后轻易改变一个朝代,一个家庭的。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总之,她适应起来,是有些难度的。尽管她二十七的时候,总是很羡慕很怀念这个时候的自己,可当自己真的回到了这段青葱岁月,感觉起来,也没有记忆中的那般美好了。
也许是年华岁月,将它日的斑驳轻轻拭去,让它淡化,使它美化:又或许是,已经“得不到永远在骚动”。人总是喜欢将过去美化,却不知“过去”曾经也是“现在”,而“现在”也终将成为“过去”。
珍惜现在,就是在创造,以后迟暮时,最好的过去。
京溪原是这一带近郊的地名,地名来自于这一带的一座山。碧水是这个小区的名字。碧水别墅区是由,来自世界前五百名企业的李氏财阀,进行开发创建,于2001年建成。京溪小区分为两个区:碧水为别墅区建于沿湖联排、碧苑为七楼无电梯的公寓和几个错落的带电梯小高层建于山脚。
小区是S市颇有规模和口碑的,它依山傍水而建,大概就是人们所谓的风水宝地。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小区在近郊,交通不便,除去小区的外围是财阀开发的各类会所,以及距离不远的豪华型商场,还有就是它背靠京溪山。
京溪山,风景秀美,山上树木葱茏,每到阳春三月,那遍地的桃花树,总能迎来各处慕名前来的游人。山脚下还有大片的向日葵,每到起风的时候,犹如黄色的海浪,在那里起起伏伏。山内还有一处温泉,泡温泉的好处,自是不必多说。
财阀于2000年开始动工,准备在这里建了一个度假酒店。2003年才真正对外开放,而京溪小区的住户,则可以在这度假酒店享有VIP待遇。
进入小区大门,迎面而来的是一个占地十五个平方的喷泉,下面摊铺着黑色的大理石。越过一栋栋楼房,终于到达了自己家的别墅。
夏彦志把车开到家门口,招呼好晨芷下了车,自己则把车停好,紧随其后进了家门。 张嫂端上她精心准备的午餐;红木色的餐桌上,摆满了菜。有晨芷最爱吃的红烧肉、糖醋排骨、鸡蛋羹清炒,除了这些当然还有素菜,荤素搭配,营养丰富。可以看得出,这姑娘是个肉食动物,最爱的都是有肉啊。
餐桌上,气氛温馨,夏彦志时不时给女儿捎上她爱上吃的菜,嘴里一边吩咐道:“多吃点,吃饭要吃饱啊,不要向外边的姑娘样,以瘦为美的,瘦不拉几的哪里好看啊。女孩子要胖一点,肉肉的才可爱啊。”
“嗯,知道了。”
又给女儿夹了些红烧肉,边说道:“这是你最喜欢的红烧肉,还记得你第一次吃的时候,那副馋样啊,恨不得全搬到肚子里去啊。尝尝看,喜不喜欢,特意让张嫂做你喜欢的辣一点。”
是啊,我最爱吃红烧肉,可是长大点后,口味偏辣了一点。也只有爸爸知道,就连妈妈钱琳柔也只是知道自己爱吃红烧肉而已。更别说自己那个伪善“舅妈”刘静云,在钱峰豪出狱前,对自己百般的好,常常亲自下厨给自己做这个,她一直那么热心的做着她不喜的酸甜味道,而自己当时也怕说出来造成尴尬。
再好再好,也终究是别人家里,哪里会有自己家里自在,寄人篱下呀。有句耳熟能详的老话叫做,“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无非不就是这个意思嘛。

第五章 救父亲④

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她的父亲,他虽然对自己千好万好,却始终对母亲不忠。前世的时候,也差不多就是她重生之前的一段时间,她发现父亲流连风月场所,她对他很失望,她不知道她的母亲是否知道,她不想母亲知道。她甚至于有些怨恨自己的父亲,破坏了这个平日里表面幸福实际上千疮百孔的家。
她想如果不是她,父亲大概早就会和母亲离婚。其实父亲对母亲早就没有感情了,母亲很顾她的娘家,即使后来,舅舅他们一家,那样对待她们,她却始终要求她不要去怪他们。他们已经不适合了,对于母亲来说,她的孩子老公,永远比不上她的娘家来得重要,哪怕她流连病榻,始终还操心着她的娘家。
她不知道,她的娘家在她们母女俩最困难的时候,不但没有帮忙,还狠狠踩上一脚。当然前世的母亲不会知道,今世的母亲更不会知道,这一切,已经改变。
如果前世自己看开一些,劝他们不要顾忌自己,认真对待他们的感情。早些明白,“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或许,前世的父亲,就不会正值壮年,就离开人世,奶奶也不会白发人送黑发人。
虽然奶奶一直重男轻女,对自己是钱峰豪外甥女,是杀他儿子仇人的外甥女,这件事耿耿于怀。父亲还在的时候,和奶奶一家不亲,后来他们来了自己已经长大了,对这些只是认识的亲人,只有礼貌没有什么感情。
没想到这不亲近的亲人,反倒对自己更好。那些曾经亲近的,反而会背后捅你一刀。她始终是个善良慈祥的老太太,父亲死后,她也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她没有什么钱,但她有一份心意。在母亲中风之后,自己打工没时间照顾的时候,会帮自己看顾一下。她是一个嘴硬心软的老好人。 “爸爸,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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