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市场规则。
在与政治、经济权力共生的庞大关系网笼罩下,利用权力为自己谋求私利成为社会风气,官员公权私化深陷利益格局,必然丧失应有的原则和立场,以市场经济之名,行权力经济之实,形成极度不和谐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黑金政治”造成社会不和谐,使执政为民变为“执政为钱”,干群利益冲突,紧张对立,直接腐蚀党的执政基础,干部群众的“鱼水关系”演变为“水火关系”,引发局部水和动荡。
在权力寻租、权钱交易问题上,一般有几个特点:一是官商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二是亦官亦商,造成公权私化;三是通过垄断经营,大肆掠夺社会财富;四是以钱谋权,造成权力恶性膨胀。这些势必造成市场法则名存实亡、社会各阶层恶性分化,政府公信力下降等恶果。
反腐败有一个误区:制度是影响腐败的唯一决定因素。而事实上,腐败更多的与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水平相关;影响一国腐败程度的,还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 把反腐败的希望全部寄托在政治体制改革,过于悲观或者过于乐观的态度都是不可取的。一改就好是不可能的。只有通过加速发展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对利益分配格局进行比较大的调整,改变贫富不均,缩小地区差距,才能逐渐消除腐败滋生的温床。
我们来看一下中国现在发生了什么,首先看一下2000多年前的中国是什么样的,简单地说2000多年的中国是开放的官场,封闭的商场。中国从秦始皇做皇帝以后只要通过考试、科举制度,一个平民的孩子也可以做到宰相,就和西方一样。做到宰相以后,政府给予的权力自由是非常重要的。封闭的商场,最有裁量的人都被吸引到政府里面,我们2000多年前中国人干的事就是头悬梁、锥刺骨。这也是中国近代停滞的原因,西方国家经过18世纪之后因为思想非常开放,产业非常开放,这个时候就发生了西方的工业革命,没有发生工业革命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中国人力资源在错误的激励之下进行错误的配置,但是这样的配置导致中国2000多年的历史有好处,但是对于商业的发展是不利的。以前是大国家小企业,这是与人力资源配置也有关系。
接下来我们看26年的改革,应该说改革开放之前中国最有才能的人一部分是聚集在政府,主要是在分配财富。另一部分是在政府外面,但是政府不允许他进行任何的商业活动自由,那时候有融通的人都是投机倒把被抓起来,这是最好能力的人分配。改革开放带来什么?最大的变化就是企业家资源配置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我们可以举两个重要的历史阶段。在八十年代除了政府之外最有才能的人才能做企业,包括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出现,这些是所谓的能人做起来的,到九十年代之后又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就是原来在政府的人出来做企业,我们说知识分子和党政干部下海。我们说企业家资源配置发生了一个历史性的改变,改变中国发生比较大的改变。所以我们看到第三类转变职能,北京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去向。我们到2004年,我们看黄线代表事业单位,蓝线代表企业,总的来看去企业的人越来越多,去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越来越少。北京大学代表学生也是中国每一代人最优秀的一部分,他们60%出国考研究学院。
我们看企业家趋向的变化,1985年国家做一个调研,46。6%企业高层管理人、厂长经理有大专以上学位,而现在有86。1%是大专以上学位。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大体方向是这样的,就是说我们企业家队伍的学历越来越高,学历不是能力的唯一代表,但是仍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现在北京大学招生我想不是去政府,过去最优秀的人都往政府走,但是现在不是这样,有能力的都去银行、咨询业、企业。
而我们也看到在这一段过程当中,中国企业家在做一些什么?我的判断是多数的企业家一个是再创造价值,创造财富,但是也有一部分企业家是在寻租分配财富,还有一部分企业家是既寻租又创造价值,两项工作同时进行;还有一些人一开始是寻租,后来转向创造价值,有些人也许相反刚开始创造价值后来拉关系寻租。这就带来了好多的麻烦,我们今天说创造价值和寻租搅合在一块,在人们心目中官僚企业家的形象。26年中国改革开放,证明我们大部分企业家实际上都是在创造财富,否则我们没有办法解释中国经济何以年增长8%以上,中国的GDP何以从300美元上涨到1000美元。
寻租的原因何在?原因很简单,垄断。垄断可能来自于天然垄断,比如说土地、自然资源,减少寻租合同最重要就是一些明确产权界定,如果没有产权界定所有人都会为争夺资源耗费大量的精力、时间和资源,我们看到山西的煤矿产权界定不清楚,所以大家都在寻租。但是我想更重要是行政和法定垄断,你要办事要到政府去审批,行政手段带来的垄断。本来应该是创造价值转成租金,然后人们在寻租的过程当中和部分的工作价值创造,按照规定不能这样,但是我只好找政府,这样实际上也创造一种价值。我还要特别强调国有部门,我们国有部门如果不允许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竞争,国有企业就是全员寻租,高层的企业领导人寻租,其实在国有企业垄断是全面寻租,工人也是在寻租。我们可以说企业在寻租,我们银行也是在寻租,我们银行25000亿坏帐也是因为寻租。所以我们说最大的寻租是在我们国家控制的这些行业。
中国未来经济能不能够持续增长,很大时间取决于我们是不是由寻租活动转向创造价值的活动。因此第一必须完善产权制度,特别是企业家剩余索取权的保护。企业家权利的保护,如果没有企业家剩余索取权的保护就会有更多人寻租;第二必须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减少审批,建立真正的自由企业制度,如果不是这样,企业家将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行政上;第三必须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建立廉洁、透明的政府,如果政府部门腐败,不廉洁,政府不透明就给企业家寻租提供好机会,企业家资源就会进一步浪费掉;第四必须建立相对独立的司法制度,使政府在法律范围内行事;最后一点是必须改革国有企业,减少政府控制的资源数量。如果要使得企业家价值真正到企业里面来,如果我们不能做到这些,我们企业家大量的能力就会花在分配财富上,我们不得不这样做,我们未来政府分配财富,而不是为期也创造财富,这时候我们的天花板地基不稳,马上要夯实天花板,天花板地基不稳也是够不着天花板的,更不要说站在天花板上。如果永远是三等国民那永远是民族的悲哀。
7。11 关于权贵资本主义
要实现社会和谐,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实现普遍的正义。而一个权力有限的政府本身,将难以利用自己充当裁判员的位置在资源分配过程中向自己的利益倾斜
最近一段时间来,在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特殊利益集团”这个话题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这个特殊利益集团,就是在过去若干年中以某种不那么十分正当的方式,影响了政府决策、从而以特权方式获得了巨大利益的社会群体,人们通常提及的有垄断性国有企业、房地产开发商、医院、学校等既有垄断权又商业化经营的机构、甚至还有部分官员。对于这些特殊利益集团,民众表示了一种强烈的不满情绪。
任何现实的政治共同体,都存在不同的利益群体。相对于公共利益,任何利益群体、集团的利益都是个别的、“特殊的”。因为,正常情况下,每个人、每个集团都会本能地追求自己的利益,而很难主动地追求公共利益。这让人遗憾,而试图消除所谓利益集团,让各个利益集团一律放弃自己的利益诉求,以公共利益为鹄的,这种努力固然可敬,但却不大现实。
一个社会良好的社会政治秩序,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利益集团,惟一可取的解决办法,就是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说过一句非常著名的话:“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在第10篇,麦迪逊更具体地主张,要消除各种各样、又互不相容的利益集团,就是给予每个公民、每个利益集团有同样的自由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为此,需要一整套的制度安排,不同的利益集团在法律上居于平等地位,并均有能力在同一个平台上能够进行公平的讨价还价。
今日中国的某些利益集团之所以成为问题,不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利益,不是因为他们尽力增进自己的利益;而是因为,其他人难以表达自己的利益。社会的政治法律结构存在缺陷,不同社会群体和利益集团在政治上、法律上不平等,某些群体集中了很多权力,他们就可以支配规则的制定与执行,他们享有特权,成为“特殊的”;其他群体对于他们则没有多少讨价还价能力,结果,好处全归自己,成本全由他人承担。
这类“特殊”利益集团其实早就存在。由于权力始终主导着整个社会,控制着大部分资源,因而,官员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特殊利益集团。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过去几十年,政府所建立的医疗福利制度,主要覆盖国家干部。在这个集团之外,社会中凡是离这个集团距离比较近的群体,就享有一定的特权。在土地与房地产领域,地方政府官员出于政绩和税收考虑,完全与房地产商站在一起,从而让这群商人成为一个特殊利益集团,而土地被廉价强制征用的农民、不得不承受天价房屋的城市居民,却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这几年来,这些特殊利益集团的社会形象已经破产,民众对这些利用特权攫取财富的群体表达了强烈的不满。中国共产党提出并深化“和谐社会”纲领,自然深合民心。
但是缓解普通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不满,仅由政府给予弱势群体以格外的照顾,是远远不够的。况且,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科学思路。对任何一个群体的格外照顾,都意味着对其他群体不公,损害其他群体的权利和利益,不管受到照顾的是强势群体,还是弱势群体。特别照顾政策必然导致一种恶性循环:遭到损害者终有一天会形成强烈反弹,社会将一直在一些群体享有特权而另一些群体被剥夺权利的状态中周期性循环。
因此,要实现社会和谐,固然需要给弱势与贫困多一些照顾,但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实现普遍的正义。正义应当是社会治理及治道变革的惟一指导性方向。因为,正义的制度其内在地具有一种机制,让每个人都能得到其所应得的,并让一切侵害他人的人遭到惩罚,从而维持社会的长期稳定与繁荣。其实,今日贫困与弱势群体所需要的,也正是得到自己本应得到的,也即平等的权利,法律的平等保护。
要实现此种正义,就必须剥夺特殊利益集团的特殊权利、特殊地位,缚住这些益集团的攫取之手。为此,当然首先需要有效地限制政府的权力,通过完善民主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引入制衡机制,让政府的权力相互制衡,从而限制政府权力,使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均服务于公共利益。一个权力有限的政府本身将难以利用自己充当裁判员的位置在资源分配过程中向自己的利益倾斜。
但另一方面,消除特殊利益集团,或者说控制、制约各种利益集团,使其任何一个都不能要挟公共利益,也需要社会自身深化、拓展自治领域,积累对抗特殊利益集团的力量,恢复社会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平衡。这需要各个群体、尤其是曾经受到损害的群体,能超越单纯的利益追求,具有追求优良治理的抱负。当然,这反过来也需要政府提供某些进行利益博弈的制度平台。
汉源县的“官商利益共同体”首先通过贿赂建立利益同盟,再以公共权力掠夺社会财富,进一步维护不法利益。
腐蚀干部的另一手是将家属安排在自己控制的企业内任职。“官商利益共同体”结成后,市场经济规则逐步让位于权力规则,公共权力开路掠夺社会财富的过程开始了。
钱权交易的暴富过程中,尝到了权力的好处,暴富之后便以钱谋权。从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渗透,一心想成为有权有势的“红顶商人”。
在与政治、经济权力共生的庞大“关系网”下,利用权力为自己谋私利的行为成为社会风气。官私勾结、公权私用。使市场规律废弃,钱权交易横行,“官私经济”成为地方经济的重要特征。扭曲的政权结构必然导致经济社会的无序、失控和混乱。
由于官员公权私化深陷利益格局,以市场经济之名,行权力经济之实,就形成了极不和谐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干群利益冲突,紧张对立,直接腐蚀党的执政基础,干群关系演变为“水火关系”,引发局部的社会动荡。“黑金政治”造成社会不和谐,使执政为民变成“执政为钱”。
权力与财富自古以来就是多少人孜孜以求的目标。民主制度产生以前,追求它们的人们可以通过积累财富来获得权力,象英国的豪绅那样;还可以通过获得权力来积累财富,象中国王朝的官员那样。两种不同的追求财富和权力的方式,产生了巨大的政治后果。
中国王朝的官僚最容易成为大地主,他们用当官的收入来购买土地。但中国几千年却没有产生一个独立的有产阶级。原因之一是王朝的瓦解使原来的官僚显贵随之消亡;另一个原因是,皇帝掌握着对官僚的生杀大权,尽管科举制度戏剧性的改变了少数人的命运,但官员权力再大,职位再高,一旦获罪或者在朝廷的权力斗争中失败,轻者削官为民,重则革职查办,没收全部家产。土地继承制度使中国官僚地主逃不出富不过三到五代的宿命。
唐宋之后,经过科举考试进入官场差不多是中国人取得功名利禄的唯一途径,它对中国的政治走向产生了重要影响,形成了中国特色。
第一个特色是官僚地主对皇权的绝对依附。他们的财产毫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