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里斯钦佩的第二种人是狙击手。他自己就曾是名枪法精准的狙击手,毫不费劲地把在澳洲内地悄声潜近野物的本事用于搜捕活人。在他眼中狙击手才是独行侠,“随时准备出手,取敌人首级”。在《冷枪》书后,他附了份半自传性质的东西,里面说到自己一次特别精巧的“搜捕行动”,狙击了一名贝都因人[在阿拉伯半岛、叙利亚和北非沙漠中游牧的阿拉伯人——译注]。扳机响起,那人应声倒地。他上前检视尸体:
往下看去,像只坠地的鹰,压倒了一片大麦;但我没有悔意,反倒满心骄傲,在一场公平的战斗中我取了这壮汉的性命——我完全有理由骄傲,因为这人既比我年长,又较我强壮,他从小所受的教育就是视战斗为男人的生命,是一种壮丽的运动。一名经年出没荒原的游击队员,熟悉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却倒在了一名陌生人的脚下,而他来自一个和平的国度,而且从军不过只三载!
第二部分:武士迷思武士迷思 2
在这里,艾德里斯强调的仍是技术,是格斗双方的对等,是身为战士的无上荣光。正如顺着刀锋滴落的鲜血,两个死命战士之间的“贴身近斗”将成为他们最后的救赎。艾恩·艾德里斯,“生平断忆”,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藏;《沙漠纵队:一澳大利亚骑兵在加利波利、西奈和巴勒斯坦的战地日记》(悉尼,1932),页252,1917年3月14日条;“一棵澳洲孤松的悲惨记事”,《每日电讯画报》,1929年11月12日,页5;《游击战术》(悉尼,1942);《临死》(悉尼,1942),页82—83;《我们非打不可吗?》(悉尼,1939);《冷枪:附专章记录作者一战经验》(悉尼,1942),页52及97—98;贝弗利·艾利,《艾恩·艾德里斯传》(悉尼,1995),页89。
艾德里斯长于写作,而理查德·希拉里的地位更多来自他的战士身份。二战中他虽没获过勋章,但在23岁去世时,他已是百万人钦敬的对象、击落了五架德机(另有三架也大致可以确信被击落)的王牌飞行员。他的自传于1942年面世,此后八年间共售出200000本。拉弗特·迪克森曾评论说,从他身上可看出战时“青年的美丽、勇武和高贵”。阿瑟·凯斯特勒曾为他撰文“一个神话的诞生”,艾里克·林克勒特也赞誉他“属于全体国民,是时代的楷模,足以表明我们的复兴”。一如一战中的鲁珀特·布鲁克,希拉里也为“他那代人”辩护,不以为他们“缺乏信仰”,同时“用自己的言行”证明“其德行无须外物支撑”。
希拉里的家庭背景对他日后成为英国男人的象征至关重要。他的出生使他日后或能成为一名空军飞行员,也为他赢得了向来怀古、浪漫的英国大众的喜爱。同艾德里斯一样,希拉里也出生在悉尼,但三岁时就被双亲带到了英国,在什鲁斯伯里上学,后来进了牛津大学三一学院。生就一双蓝眼睛,鼻子长得“极可笑”,一张大嘴总是嘟着,一副运动员身材,整一个英伦漫画里典型的英雄胚子。加入大学空军中队不久,他就“蓄起了长发”。理想幻灭后逐渐倨傲起来,甚至完全以自我为中心。英国宣布参战后,人皆认为像他这样背景和经历的年轻人应该为国效力:他果然主动请缨,加入了空军。开始虽不太顺,但他最终凭自己的飞行技术赢得了战友的尊敬;可不久,1940年8月10日发生的事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航向。飞机被击落后,他在英吉利海峡漂浮了好几个小时。后终于被人救起,因大面积烧伤在医院呆了数月,接受痛苦的外科整形手术。可他心灵的创伤至死也未能消除。住院期间,他开始构思自传《最后的敌人》(1942),在创作过程中又重新拾起了爱国热情。
与艾德里斯一样,希拉里也道出了一种武士神话(在细微处与前者稍有不同)。他把前者笔下白刃战的血腥换成了空战中鲁莽的荣光和赤裸的品德。在一碧如洗的高空,没有道德败坏,也没有卑污猥劣。个人技术又一次有了展示的空间。“打仗就该像这样”,是两个男人的单挑。一定惊心动魄、个性十足,却又出于公心。傲慢的希拉里不屑与“武夫”为伍(“我不会满足于坐在远程火炮后面,算计怎么才能打中六十英里以外的敌人,”他说,话语中满是自负)。相反,他的手下败将都该有头有脸,体格健壮,有常人的感情:他年纪轻吗,是胖是瘦?第一次执行任务时他自问。他死时念叨的会是他的“元首”吗,还是一心挂念自己是个男人?这第一次杀人没有使他失望。“我知道,说到底自己是对的,”他回忆说,“他死了,而我还活着;差一点死的就是我;即使那样也只能认命,因为这里面本没有什么对错。”只有战机驾驶员“才能干干净净地送人上西天”:没有极度“个人化的体验”(譬如步兵),也用不着孩子气地要“毁灭一切”(那是轰炸机的事)。与他们都不同,战机驾驶员每次都像是在决斗,要的是“冷静、严谨、不带感情”。在这场游戏中,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即便血流如注也不能苟且,也要有尊严。“死要有死的样子;不能浑浑噩噩;战机驾驶员更是如此,”他这样作结。1942年1月,希拉里又回到皇家空军继续服役,但不到一年就牺牲了,死于一次训练演习。拉弗特·迪克森,《理查德·希拉里传》(伦敦,1950),页Ⅷ,8,11,42及82—87;理查德·希拉里,《最后的敌人》(伦敦,1942),页16及120—122;阿瑟·凯斯特勒,《瑜伽信徒、政治委员及其他篇什》(伦敦,1945),页49;阿瑟·凯斯特勒,“一个神话的诞生:以此纪念理查德·希拉里”,《地平线》,7卷40期(1943年4月号),页227—243;艾里克·林克勒特,《冒险之道》(伦敦,1947),页73。
社会等级另一端(代表着武士神话稍微阴暗的一面)的例子也有,戴夫·纳尔逊,越战时的狙击手,就是这样一位。“那次在越南,我是全身心投入,”他说。他的理想是要当全越南战场最好的狙击手;先后有72人成了他的枪下鬼,再加上“千”步穿杨的本事,自然没的说。
纳尔逊的父母从小按军人标准把他养大。他的父亲是名二战英雄,多次受过表彰,战后在巴拿马丛林训练学校任军士长。纳尔逊六岁就学射击,八岁便打死了平生第一只鹿,12岁起就参加丛林演习。父亲和玩伴们在餐桌上讲的战争故事,他听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1967年纳尔逊17岁,而其父却因战时的伤没有好正在弥留之际。这时他决定,是走向战场的时候了。父亲去世数月后,他就报名参了军。
第二部分:武士迷思武士迷思 3
开始时,越南远没有想象中那么让人激动——当然,成为一名狙击手后一切都变了。之所以做这个决定有两点考虑。第一,他不喜欢受人指派,那样在一个群体中便没有了独立性。而当一名狙击手几乎可以随心所欲,这种不受约束的生活他一直很倾心。第二,也最关键,就是他发现普通步兵不可能按自己对战士的理解行事。他称许的“武士气质”讲究的是“尊重对手”,并认为“杀害平民,失去自制,或丢弃日常生活谨守的准则,都是错的”。他还说,“武士应持的理念就是杀人,要斩钉截铁,不能拖泥带水,要讲求高效,手起刀落或枪弹出膛之际不应带怨恨,要讲人道。”但在越南作步兵,没法有这种良心上的顾忌。纳尔逊很快就发现,自己他不得不手刃平民:第一个作刀下鬼的是个小男孩,因为正有队军车从一边开过;另有一次,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中弹的女孩在自己面前死去,眼中充满了对他的仇恨。当一名狙击手就不同了,每个目标都是该杀之人,这样就可以放心地“抠扳机……每干净利落地撂倒一个都是项不小的成就。”真正的武士从不滥用生杀大权。纳尔逊从不愿意被迫参加近乎疯狂的交火。正相反,他的职责是冷静、镇定的报复。用纳尔逊的话说就是:“这些人的生死掌握在我手上,因为透过步枪望远镜瞄准的是我,抠动扳机的也是我。”与之相对的是如何面对死亡:他总是跟自己讲,要是负伤,一定拼死相争(比如在树后放冷枪时,他会把自己绑在树枝上,这样一旦受伤就只有继续抵抗直至牺牲)。“只要能接受你自己的死,”他解释说,“杀起人来效率就高了,因为你已经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在纳尔逊,当狙击手是惟一可以贴近自己理想、做一名正直武士的出路。
但当狙击手的快乐没能持续多久,就终止于他执行第二轮任务时。当时他被指派负责一伤亡惨重的小分队,不得不射杀一名美军战机驾驶员。那人的飞机坠毁,连肚肠都摔了出来。按战士准则,这枪应该打(凡正直战士都应杀死受重伤的同仁,结束其痛苦);可他却因此被同业会开除了,因为他们心中的武士性格要更有更多的“平民”气质。“大家都静下来,后退了几步,”纳尔逊含泪回忆到,“他们都不理解……都盯着我看,好像我的所为不可理喻……我的理念他们无法接受。”归根结底,纳尔逊表现的是一种职业“武士道”。在成批征召的军队里,旧式的军事道德已被完全抛弃:新兵只有保持缄默。越南(纳尔逊总结说)“给了武士概念以致命的一击”。自此,他“从俗”了,也即杀人时怀的是仇恨,是报复心,是沮丧。戴夫·纳尔逊,其访谈收J。汉森、A。欧文、迈克尔·麦登,《相似处:士兵见闻及现代战争口述实录》(纽约,1992),页13—28。
上面三人都自称战士,也都依据战争记忆衍生出了属于自己的武士神话。一个是离家千里的爱国作家,快意于白刃战中野蛮的肉体接触。一个是孤傲的理想主义者,因为鲁莽的空中决斗而离奇负伤,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还有一个在一场肮脏的战争中,做着关于“绝杀”的幻梦。上述关于战斗气节的迷思显然各不相同,有矛盾的地方,而且坚持不同传统的人相互间还有激烈的对抗。但无论是近身刺杀、空中开火,还是远距离狙击,自视为武士的战斗者们都不约而同地强调三点:骑士品质、私密性和战斗技术。
刺刀、战机和望远镜
“利器”、“空中骑兵”和“搜捕活人”尽管都不太常见,却象征了武士的共同特质。拿拼刺刀来说,没有多少人会有这样的战场体验。即使在一战,近七成的伤亡乃远程火炮造成,死于刺伤的尚不到千分之五。A。巴特勒上校,《澳军医疗服务正史1914—1918:卷二》(堪培拉,1940),页495。下面题为《手中的刺刀》(1916)的打油诗就有这样的抱怨:
论烤面包,手中刺刀真一流;
便开罐头吃牛肉,也莫愁;
拨弄火堆,正好可以显身手;
做啥都比杀人强,没由头。罗伯特·塞维斯,“手中的刺刀”,收《一个红十字会会员的韵诗》(伦敦,1916),页87—88。
第二部分:武士迷思武士迷思 4
战机驾驶员或狙击手的经历同样不算典型。“直接的”空战直到一战中期才出现(此前机枪没法架到机翼上)。可即便这时,飞机的用途也还是以侦察、火力探测和轰炸非战斗人员为主,而不是击落敌机。狙击的情况类似,只是由精英部队开展。一战时,在西线大打堑壕战的情形下,没有大面积目标可供机枪扫射,一个营平均才有16名狙击手。伊恩·斯凯纳坦,《英帝国狙击手:不列颠及英联邦军队的狙击与装备1915—1983》(伦敦,1983),页16。另见《下议院辩论记录稿》,1915年5月19日,2391—2392栏,5辑,71卷及1915年9月21日,305栏,74卷。战争刚结束,所有狙击手就被“遣返回帝国在各地的军事基地,从此没了声息”,原来指挥人员认为他们只在一战这样的静态战争中才能派上用场,除此就不中用了。陆军N。阿姆斯特朗中校,《野战技巧、狙击枪法及情报工作》,第5版(奥尔德肖特,1942),页Ⅴ。二战时(只在个别战区和特种部队有狙击手的身影,如伞兵和空降部队、突击队,再有就是英国特种航空队),每个营配备的狙击手数降到了8个。到纳尔逊入伍时又一减再减(少到只有6人)。伊恩·斯凯纳坦,《英帝国狙击手:不列颠及英联邦军队的狙击与装备1915—1983》(伦敦,1983),页16及136。驻越澳军甚至没有配备狙击用武器陆军R。林伍德上尉,“狙击手:第一部分”,《澳大利亚步兵》,20卷2期(1980年12月号),页9—10。,美军的杀伤记录也很低。例如截至1969年年中,步兵第九师的狙击手(平均)一月才射杀敌军200人。陆军朱利安·尤厄尔中将、艾拉·亨特少将,《强化战斗优势:通过分析增进军事判断》(华盛顿特区,1974),页120—122。这在战争总伤亡人数中微不足道。
艾德里斯、希拉里和纳尔逊所代表的战争形式虽算不得常见,却广受尊敬。这里面最不吃香的还要属纳尔逊的。如此夸耀自己狙击本领的情形只有在正规部队和特种部队才会出现:连纳尔逊本人也勉强承认,许多民兵根本无法体会他的这一偏好。尽管如此,狙击手还是从自己的行当中获得了无上满足。艾德里斯曾称许这种一对一的作战方式,认为(与拼刺刀类似)可以给自己带来“极度的”兴奋感。艾恩·艾德里斯,《沙漠纵队:一澳大利亚骑兵在加利波利、西奈和巴勒斯坦的战地日记》(悉尼,1932),页45。“太爽了……瞧那一张张生龙活虎的脸”,有名战士说到。伯纳德·亚当斯,《无甚动静——与威尔士一个营在前线八个月纪事:1915年10月至1916年6月》(斯蒂文尼治,1988),页133及152。也有士兵深以枪托上的刻痕为豪,派他们去搜集情报还不乐意。查尔斯·伯德,“离家上阵:士兵心理研究”,《美国心理学杂志》,28卷3期(1917年7月),页339;艾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