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擎日口中的侬将军,是一个三五大粗的汉子,浑身甲胄,手持一柄大斧,名字就做侬宗亶。
陈改听了这话,没有再闹。只要不是李常杰领军,他怎么样都行。至于侬宗亶,不过是有勇无谋之辈,翻不了什么大浪。“得令……”陈改装作有气无力的模样,但其实心中暗暗得意:“我没有打下钦州城,你也别想抢功劳!”
郭擎日转头问李常杰道:“李将军,依你所见呢?”
李常杰皱眉说道:“太尉,依我看,钦州城中恐怕有诈!”
陈改一听,忍不住冷笑讥讽道:“有什么诈,是你怕了汉狗吧?”
李常杰没有理他,而是说出了自己的见解:“若钦州城内只有几千守军,为何每次攻城下来,城上的汉军还是这么多?”
陈改一愣,这个他倒是没有想到。“城墙上,加上敌楼,不过能放置千余人。每个方向上都有一千余,总共不过四千兵马。若真的是甚么大顺厢军,又怎么能抵得住我交趾精兵全力攻城?再者,城中士卒穿着,与以往厢军大相径庭,依我所见,这并非厢军,城中亦非只有几千守军。兵书上有云,十而围之,五而攻之,倍而分之。敌我差距本来便在五倍,陈将军都未曾攻得下来,想来必有蹊跷……”
李常杰的话还没说完,只见城墙上的烽火台,缓缓点起了狼烟。
浓厚乌黑的狼烟,扶摇直上,在白日里,几十里外都能清楚地看见。
“狼烟?为什么汉狗先前不点狼烟,现在却点狼烟了?”
陈改心中一惊,却不想说出来,免得郭擎日认为这些汉人是怕了这十万大军,才点的狼烟。
“现在才想着求救,不嫌迟了些么?”郭擎日冷笑一声说道。
李常杰皱眉道:“太尉,这其中怕是有诈!”
一直没有说话的侬宗亶一舞手中大斧,怒目圆睁道:“有甚么诈?待我去砍翻他们,看他们有没有诈!”
说罢,一夹跨下坐骑,那马吃痛,稀溜溜地直起前腿,风一样跑了出来。侬宗亶哈哈大笑道:“随我来!”
身后一万交趾士卒,立时跟了上去。郭擎日把手高举一挥,那几面大鼓被敲响了。令人兴奋的鼓点,一直催促着交趾士卒往钦州城攻去。
钦州城没有一点动静,似乎真的成了一座死城一样,寂静得让人觉得可怖。
真正有大战经验的将领,最怕的不是喊杀声震天的战场,甚至能在这喧闹的场景下酣睡。但是没有任何声响的战场,他们却觉得异常可怖,好似一条毒蛇,隐匿在暗处,趁你不注意的时候,猛地蹿出来,一下就咬中你的要害。
李常杰觉得不对劲,只是出于直觉。这钦州城太安静了,十万人到来,汉人怎么都不会这个动静的。要不大开城门投降,要不就是各个大小军官鼓劲打气,让士卒保持士气,反正都不会这么安静。这么安静,很大几率是内中有隐情。
“难道是伏兵?”
李常杰心中一凛,仔细地观察起周遭地形来。但他看来看去,这钦州城一面靠水,其余三面都是一马平川,没有埋伏的可能。
“难道是我多疑了?”
李常杰这个念头刚落下,侬宗亶一马当先,已经冲过护城河了。
这时候,钦州城西城门里面的沙袋突然出现松动,紧接着“轰”的一声响,沙袋被推出老远,城内整齐地出现了一支军队。这支军队军容肃整,刀枪锃亮,出了城门后,迅速列队,成为三排。
侬宗亶心中惊疑,勒马不前,静待还有什么变化。
“汉狗在搞什么鬼?”
侬宗亶的念头刚落下,一员大将,策马缓缓步行出来。好一员大将!身姿挺拔如苍松,气势刚健似骄阳,剑眉下一双璀璨如寒星的双眸,手中提着虎头点钢枪,枪刃寒光逼人,如此威武的将军,让人打心底腾出一股不敢与之对敌的念头。
侬宗亶虽然鲁莽,但也不是真正的蠢货。他身后的士卒,少有渡过护城河的,他只有静待士卒到得差不多后,才开声问道:“来将通名!”说得居然是停正宗的汉话。其实交趾自中国分出,不过两百余年的时间,当地人还是多以汉话为主。侬宗亶会说汉话,皆因他的父亲是广源州州牧,自小便学会汉话。(未完待续。)
第八百零四章:拖延时间
只见这员大将缓缓地来到阵前,勒住了蠢蠢欲动的战马,剑眉一扬,星眸中精光爆闪:“我乃大顺大同府团练使折克行,你是何人?”
侬宗亶冷笑一声:“我乃大越武胜将军侬宗亶(李圣宗于崇兴大宝六年即公元1054年将国号“大瞿越”改为“大越”,在更改国名之前,李朝的对外扩张已经十分露骨,而称为“大越”之后,李朝统治者常以“天朝”、“上国”自居,表现得更加嚣张,达到了利令智昏的地步。),你一个小小团练使,如何敢与我斗将?快去让你家主将出来,我的斧下,不杀小将!”
而在护城河后,李常杰似乎明白过来了。原来汉人这是黔驴技穷,准备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了。不然的话,为何要出城迎战?
观那出城的士卒,仅有两千余人,料想是城中仅剩的预备队了。李常杰放了心,慢慢地说道:“太尉,看来先前是我多虑了……”
陈改冷笑一声,没有说话。郭擎日也看出了当前的形势,忧心忡忡地说道:“汉狗背水一战,哀兵必胜啊!”
李常杰笑道:“无妨,太尉只管宽心,区区几千人,岂能翻了天?依我看,这些汉人是没有箭矢,知道守不久了,唯有死战耳!”
陈改还是冷笑,没有说话。郭擎日却点了点头,说道:“李将军说的是!”
阵前,折克行不置可否,骑在马上,好整以暇,似乎没有听到侬宗亶的话一样。
侬宗亶到底是个莽夫,见折克行这么轻视他,气得毛发倒竖,哇哇乱叫:“既然你想死,我成全你!”说罢,一夹跨下战马,猛地冲了过去。沉重的大斧,被他舞得虎虎生风,沛莫能御的模样。
折克行见敌动了,他也动。也不见怎么动作,他跨下的战马就开始猛地加速,远处的李常杰一见,赞道:“好骑术!”
想想也是,折克行自小开始骑马,在大同府上,更有多时不曾下马,马上功夫比之契丹人都不弱,岂是这些交趾人能比的?
只见折克行挺起虎头点钢枪,执住三分一的枪身,猛地冲了出去,遥指侬宗亶的胸口。
说时迟,那时快,两马很快便冲近了。枪长斧短,侬宗亶的大斧在乱战中或许能占很大的便宜,但是在斗将时,却不够长,不够强。折克行深知这一点,就是欺负侬宗亶的大斧短,猛地刺出一枪。
侬宗亶原先还不以为然,一个“瘦弱”的小将,能有多大力气?他一斧头磕开点钢枪,接着两马之势,再顺势一带斧刃,就能把折克行开膛破肚了。
想法是好的,现实是残酷的。作为折家将最出色的这一代传人,折克行其非泛泛?侬宗亶是瞧得很准,用力一磕,却觉得这点钢枪稳如泰山,只是稍稍带离了一下方向,并没有磕开!!!
“糟了!!!”
侬宗亶知道自己计算有误,脑袋里刚闪过这个念头,那点钢枪已经扎入他的肩膀处。鲜血登时顺着枪刃上的血槽,激射而出。折克行再用力一挑,侬宗亶便大叫一声:“啊!!!”翻身落了马,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马势太快,当折克行急急勒转马头,想要回去补上一枪的时候,却见倒地的侬宗亶猛地一蹿,连丢在地上的大斧都不要了,攀上了往回跑的战马,逃也似的打马狂奔回营。双方士卒都惊愕地说不出话来,不曾想这个口出狂言的悍将,居然这般不堪一击。
折克行也不追,冷笑一声:“呸,脓包一个!”紧接着,高声对着交趾大营方向喊道:“李常杰,我知道你在这里,可敢出来与我一战?”
李常杰躲在中军,从头至尾看到了折克行的枪法,心中已经明了。这员小将,乃是来者不善。一手枪法炉火纯青,他万万是比不得的。要是在马下,或许他还能呈一番威风。但马上和马下,完全是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本来李常杰不想应战的,但他作为交趾人心中的战神,既然对方都开口讨战了,他还不出战,那就弱了士气。冷兵器时期,士气充足的一方,以少胜多的战例不算少见,李常杰深知这一点。
这时,侬宗亶拍马回营,只见这好好的一条大汉,居然在短时间内脸青口唇白,气息虚弱:“将军,这小将……忒厉害,我不是对手……”
李常杰缓缓地说道:“我知道了,取我兵器来,让我好好会一会这个小将,看他是不是有三头六臂!”此话刚刚说罢,交趾大军中便响起一阵呼声。亲兵取过他的兵刃,却是一件奇异的兵刃。只见其形制如叉,末端正中有尖头,称之为正锋。正锋靠后处横一月牙,月牙朝外,月牙上嵌着一排利刃。尾端还装有棱状铁钻,整件兵器过于长大,分量又重,所以只有李常杰这种身高力大者才能使用。
李常杰接过兵刃后,缓缓地骑马过了护城河,越众而出。
折克行一见他拿的兵刃,登时起了戒心。原来,这件奇异的兵刃,叫做镗,好似叉一样,但装在长枪上。镋长一尺半,分为三叉,每叉有三刺,其叉头形似枪头,呈扁平状,两侧犬向外平伸,每叉左右有一小叉呈弧形环抱,所以又叫九曲镗。手上没有过人功夫,是不敢使这奇异兵刃的。也只有折克行出身将门世家,才知道这兵器的来历。
折克行心道:“原本只想着拖延几刻钟,不曾想那个什么侬宗亶,居然这么不堪打。现在便是想示弱,可这李常杰看来武艺高强,不是善茬,这该如何是好?”原来,折克行与伏兵约好,点狼烟为进攻信号。因为城外伏兵较远,过来需要时间。所以折克行便想出了一招阵前斗将,用来拖延时间。
但人算不如天算,侬宗亶如此脓包,折克行没有想到。只一个照面,便把他挑落马下了。现在出来一个李常杰,看样子比侬宗亶厉害很多,折克行就是想放水,也不敢啊!
“罢了,不如阵前杀敌算了!”折克行打定了主意,挺枪一指李常杰:“李常杰,你上次入侵大顺,杀钦州、邕州、廉州百姓无算,今日我要你血债血偿!”
李常杰冷笑一声:“李某大好头颅在此,你要是有本事,就拿去吧!”(未完待续。)
第八百零五章:伏兵尽起
斗将,永远是激起双方士气的有效手段。哪怕大顺军队历来在战场上讲求统军列阵的严整,但出色的个人战技与应变能力,亦足以构成一场战役的成败关键。作为两军混战前的序幕,斗将在很大程度上能决定哪一方获胜。
大顺立国之后,阵前斗将的比例大大减少了,往往是采用弓弩齐发的形势,以盾牌步兵放在两翼,阻止敌军骑兵突袭。这也是大顺缺马的缘故,要是有马可骑,谁想以步挡骑啊!这不是让血肉之躯,去抵抗飞驰而来的飞骑吗!模式化的战斗,却并未把阵前斗将这个传统抛弃。《武经总要·百战奇法》有云:“凡与敌战,营垒相远,势力相均,可轻骑挑攻之,矢兵以待之,其军可破。若敌用此谋,我不可以全气击之,法日远而挑战,欲人之进也。”也就是说,每当敌我实力均等,尚存相当作战距离,一方会先遣轻骑作主动挑衅,从而测试敌军虚实。
值得注意的是,彼方虽深谙来者的试探动机,惟于不肯示弱下,依然愿意派员应战,正因为如此,往往会触发格斗的局面。在一决胜负的共同心理下,胜者乘胜追击,败者丧师而逃,形势立时成为强弱立判的转折点。阵前斗将的重要性,显然可见。
但大顺将领,自太祖之后,往往由文官担任。文人写文章还行,指挥战斗是胡来,至于阵前斗将,那更是不可能的了。让文人去杀一只鸡,说不定还不敢下手,让他拿着刀去和人决斗,那还不如直接杀了他爽快些。斗将文化的衰落,与文人领军,有这密不可分的缘故。当然,更是因为大顺的弓弩,已经发展到了巅峰。往往还有数十步的距离,就能决出胜负。既然如此,何必还要去阵前斗将?
阵前斗将虽不常见,然而这并不代表汉人不喜欢猛将。军队之中,往往是以勇武排资论辈的。你说得再动听,手下没有真功夫,莫说其他军官会服你,就连士卒也不会服你!
折克行出身将门世家,一手枪法炉火纯青。他也深谙斗将之法,知道要放对的这个李常杰是高手,绝不会掉以轻心,而是拿出了十二分精气神来,仔细地观察李常杰的动作。
李常杰也是知道,眼前这个汉将,虽然“名不见经传”,一手枪法不容小觑,也暗暗留了心眼。
两人纵马上前,却也只是让马匹慢慢上去,并没有加速。因为他们都知道,对面是真正的高手。斗将不仅关乎个人声誉,也关乎一场战斗的胜败,双方都输不起。折克行输了,被交趾人破城,那他的军旅生涯估计也就到头了,说不定还要当场身死;李常杰也是如此,交趾人输了这一仗,根本翻不了身,说不定还没逃回交趾,就被追杀至死了。
双方士卒,都大声呐喊起来。各自阵中,更有鼓手敲起了催战鼓点,就连两人跨下的战马,都有些不耐烦地打了几个响鼻。
蓦地,两人心意相通一般,几乎同时纵马驰奔,挺起各自兵刃,往对方要害招呼过去。
两马闪电般交错了一下,快到只能听到兵刃的交击声,却瞧不清楚战况。
却见两人急忙勒转马头,又缠斗在了一块。
好生厉害!
只见枪来镗往,飞沙走石,人喊马嘶。枪势如龙,镗来如电,两人棋逢对手,将遇良材,斗得难解难分。
折克行心道:“这个刽子手,手上功夫还真不是盖的!”
李常杰心道:“好生厉害的枪法,使出了全力,才堪堪抵得住!不成,要是败了,我大越十万大军就危险了……”
两人有各自的心思,都拿出了真本事,打得那叫一个胶着,那叫一个激烈!虽然使出了真本事的两人,打得不算好看。但在内行眼中,却看得心惊胆战,手中全都是汗。两人招招致命,稍有不慎,就是当场身死的后果。奈何两人武技太过接近,一时间却谁也奈何不了谁。
正缠斗间,李常杰突然瞥见,似乎远处起了烟尘。
起先他还觉得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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