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魔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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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魔手记-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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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岩蝎的复眼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手牵着手,慢慢向戈壁深处走去。忽然一阵狂风吹过,将小孩头上的毛毯掀开,便有一片苍灰色如丝缎般的长发洒出,在阳光的映射下,挥洒出千万点炫目的光辉。

少年停了脚步,细心地将她的长发拢好,重新给她遮上毛毯,然后再牵起她的手,继续向戈壁深处穿行。

这样走了整整一周,他们终于找到了老汉斯说的山洞,也发现了那只变异水蛭。少年将女孩在洞中安置好,便在夜色下,独自向喷火蚁的巢穴行去。

直至第三天的黄昏,少年才挣扎着回来。小女孩安安静静地坐在洞口等他归来,也不知道坐了多久。

这个晚上,小女孩皱着眉头,用雪白的小牙全力撕咬着青白色韧得象块橡皮的喷火蚁肉。蚁肉又韧又腥,她却努力将每块肉都嚼细,吞下,就连手指上沾着的汁液也舔得干干净净。

洞穴深处,少年则隐在黑暗中,一点一点清理着身上纵横交错、深可见骨的伤口。

吸饱鲜血的变异水蛭则懒洋洋的爬出瓷碗,无声无息地滑入闪动着粼粼碧光的污水潭,潜入潭水深处,在瓷碗中留下了半碗清水。

少年去一次喷火蚁的巢穴,需要三天。于是少年、女孩和水蛭的生活,便以三天为一个轮回,周而复始地重复着。

三年后,水蛭死了。

不管有什么变化,太阳永远都会升起。

少年和女孩并肩站在洞口,强劲的风吹动他们身上破烂不堪的毛毯,时不时从上面扯下一块碎絮。

“我们得去聚居地了。”少年的声音永远是那么温柔、宁定,隐约透出的磁性更加深沉宽广。

女孩现在已长到少年的胸口,她向少年身上靠了靠,裹紧身上的毛毯,轻轻说了声“我怕。”

“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少年的声音坚定,透着不移的决心,然而信心能有多少,只有他自己才会知道。

少年带上了四根精细挑选过的喷火蚁前肢。老汉斯说过,这东西在聚居地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好价钱就意味着吃的和干净的水。在矿坑的经验告诉他,能卖好价钱的东西不能带太多,否则就会有麻烦。

少年走在前面,女孩则牵着他的衣角,两个人一起向荒凉得让人绝望的前方走去。

约克斯顿镇是最近十年才发展起来的聚居地,镇上已经有五六百个形形**的人在此长住,酒吧、旅馆、饭店、杂货铺和诊所都陆续开了起来,甚至还有个警长负责维持秩序。警长的权力源自于总是背在身上的那把乌兹冲锋枪。相对于周围地区常见的酒瓶、铁棍、砍刀乃至自制的火药枪来说,警长的冲锋枪显然更有说服力。因此约克斯顿镇也就有了基本的秩序,至少在这里不能随便杀人,如果杀了人,那就要有正当的理由才行。

警长认可的理由就是正当的理由。

这一天,约克斯顿镇来了个真正的大人物,有些身份地位的人都去镇外迎接。没资格去的人则在兴奋地谈论着这位大人物,尽管他们根本连大人物是男是女都还不知道。这样,也就没人特别注意到进入小镇的少年。

镇上的屠夫同时经营着惟一的旅店,在收了一根上等喷火蚁刀锋后,他非常高兴地给少年和女孩开了一个房间,还表示可以免费提供一顿晚餐。当然,如果要低辐射的上等货,一根喷火蚁刀锋可还不够。

少年让女孩在房间里休息,便带上余下的喷火蚁刀锋出了旅店。听说这东西在杂货店可以卖出更好的价格。临出门前,少年在房门上小心地布置了个不起眼的机关。

从屠夫已有些不自然的笑容里,少年已预感到可能会有麻烦,但他没想到麻烦来得这么快。刚刚过了一个路口,少年就被两个人拦住,从手中蠢蠢欲动的方头木棒就可以知道他们不怀好意。

“嗨,小子!听说你有喷火蚁刀锋卖,我们头儿想和你谈谈!”

少年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这三个人拐进了一个僻静无人的小巷,再走进一间还算完整的大房子里。房中央大大咧咧地坐着个大汉,看样子就是头儿,后面三个人则有意无意地将门口堵住。

头儿显然对始终低垂着头少年的态度感到很满意:“小子!你可以叫我蝰蛇。听说你那有喷火蚁刀锋,很好,不管你有多少,我都要了。这是给你的报酬!”

少年看着滚到脚边的一条硬得象石头的黑面包,慢慢弯下身拾了起来,同时将背上的三根喷火蚁刀锋放在地上。这块面包虽然够硬够久,可是辐射度并不算高,女孩已经长大了,可以承受这种程序的辐射。

当他站直身体的时候,发现身后的三个人并没有让开门口的意思,握着木棍的手明显在用力。

蝰蛇也站了起来,从后腰上拔出一把手工自制的单管火药短枪,狞笑着道:“你很上道又识时务,本来做了这笔交易,就应该放你条生路的。可惜屠夫报信说你还带了个细皮的小妞,这就没办法了。其实我不是头儿,只是老二,头儿叫黑熊,现在大概正趴在那个小妞身上搞得正带劲呢!没办法,头儿的块头快追上变异人了,却偏喜欢搞小孩。好了,小子,该送你上路了!希望我赶过去的时候,那小妞还没断气!”

此时此刻,少年掩藏在绷带下面的耳中,忽然听到一声微弱的滴音。那是他在房门上架着的金属片被折断摩擦发出的声音,这种高达几万频的音波根本不是普通人的耳朵能够听见的。

他霍然抬起头,虽然面容深深掩藏在毛毯的阴影里,然而那惟一的左眼却亮了起来,就象一团碧绿的火焰!

“你”蝰蛇惊叫一声,叫声便嘎然而止,随后房间里响起了火药枪发出的巨大枪声。枪声将惟一一块完好的玻璃也震得粉碎,随即空气里迅速弥漫起刺鼻的火药味。

裹紧了黑色毛毯的少年仿如幽灵,出现在屠夫旅店的门口。

旅店那用木板胡乱钉成的门半开着,很远就可以闻到里面透出来的浓浓血腥气。旅店里,是非同寻常的寂静,隐隐约约的,似乎有一个小小的声音正在抽泣。

少年在门口停了一停,才走进旅店,在他身后,留下了一连串的血迹。

屠夫就呆在少年的房间门口,双眼瞪到了极限,极端的恐惧凝固在他脸上。他剩下的只有一颗脑袋,身体则不知去向。

房间的门虚掩着,血如泉水般不住从门下涌出,多得让人心悸。

少年站在血中,肌肤上的感觉告诉他,血还很热。他轻轻推开虚掩的房门,然后无言。

女孩抱膝坐在房间的中央,头深深地藏在双膝后面,正轻声地抽泣着。那件总是裹在身上的黑色毛毯扔在了房间角落,粗木搭成的床也彻底塌了。女孩身上穿着一件做工粗糙却是十分干净的裙子,那些露在外面肌肤,不论是手臂还是半截小腿,都白晰柔嫩得让人发狂。她虽然年纪还小,然而即使是放在旧时代,也有可能让整个城市的男人变成野兽。

房间里已成地狱。

这里到处都散落着人的血肉和肢体,几乎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有些鲜活的脏器甚至还在蠕动着,墙壁则被喷溅的鲜血彻底染成了黑红。血仍在不住从肢体碎块中涌出来,在地上积成了几公分深的血洼。不知道屠夫的身体是不是在这里,也不知道哪块肉属于黑熊,更不清楚躺在这里的,是三个人还是四个人。什么都被切碎了,然后混在一起。

女孩就这样坐着,坐在血与肉构成的地狱中央。

她那头美丽的苍灰色长发如瀑布般垂落,好象一匹绸缎,发梢已浸没在血水里。在女孩的身旁,一柄巨大的、刀身足有一米长的方刃斩骨刀正插在地上,刃锋上遍布缺口,上面还挂着许多细碎的筋肉。只有在对付骨头硬得快比得上岩石的狂暴铁甲熊时,屠夫才会动用这把由不锈钢铸成的方刃斩骨刀。

听到房门响动,女孩抬起头来,便看到了少年。她立即展露出彩虹般的笑颜,在窗外透进的阳光照射下,眼角仍挂着的泪珠晶莹闪耀,如同两颗璀璨的钻石。

少年叹了口气,小心地在满地的肢体中找着落脚点,向女孩走去。

女孩子却不管那么多,一跃而起,扑进了他的怀里,一路上踢得碎肉横飞、血水四溅。少年轻轻抚摸着她苍灰色的长发,发丝依然柔软温暖,尽管在鲜血中浸过,却没有任何血珠能够在上面稍作停留。

“我怕!”女孩轻轻地道。她的小手死死抓着少年身上缠满的绷带,甚至拉扯得他很痛,少年知道,她真的害怕,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聚居地总是意味着麻烦,但在荒野中,却是越来越不容易找到食物。最缺的,则是干净的水。这个时代,每一个人,每天面对的第一件事都是生存。在生存面前,没有宽容,没有分享。任何一个人,在其它人的眼里,都有可能意味着干净的食物和水分。

旅店外突然响起喧闹嘈杂的人声,有人大声喊着:“外来人杀人了!屠夫死了!我看到他们还在里面!”

人群叫喊声越来越大,时时可以听见金属敲击的声音,从声音分辨,少说也有数十人团团围住了这个只有四个房间的旅店。少年轻轻拍了拍女孩儿,默默地从黑毯下取出一个仔细收藏的喷火蚁刀锋。这柄刀锋截去了一半,只留下最锋锐的尖端,刃锋上每一颗锯齿都闪动着幽幽的青光,并且仔细打磨出握把,紧紧缠上了粗布带。若论威力,这东西已经比得上旧时代的军用匕首了。

少年握紧刀锋,静静地等着人群破门而入的一刻。女孩也不再哭泣,闪烁的美丽蓝色眼睛在房间中环视一周,又落在了那把方刃斩骨刀上,于是伸出小手,想去抓那把刀。这东西她用得很顺手。

少年左手一伸,已把女孩拉了回来,不许她去碰那把刀。他将女孩挡在自己身后,安静地望着房门和窗户。窗户虽然用木条钉死,可难保不会有人从这里冲进来。

“安静!”旅店外响起警长雄浑的声音,喧闹声立刻小了些,显示出警长的权威,虽然还不大够:“先让我看看是怎么回事!该死的,好重的血腥味,里面到底死了几个人?”

咣当一声,旅店的房门被警长一脚踹开,人群立刻一片惊呼,然后哗啦一声,警长的乌兹已经拉开了枪栓。

就在此时,外面忽然响起了一个森冷且充满了杀机的声音:“都滚开!给夫人让路!”

少年立刻听到几声惨叫以及重物坠地的声音,显然来人根本没有给人留下闪开的时间。可是外面方才还汹涌澎湃的喧嚣已彻底消失,暴民,甚至包括了警长,全都鸦雀无声,无人敢发一点响动,更不会有任何反对的声音。

然后在轰隆声中,烟尘四起,旅店的院墙、墙壁、大门、屋顶竟都被人硬生生地拆开。嗤啦一声,一只戴着深黑色皮手套的手**了被当作墙壁的薄铁皮中,一握一拉,整片铁皮便被他扯下,随手抛到了十余米外。这是个高大、英俊、傲慢而且冰冷的青年,金色的短发根根竖起,好似燃烧着的火焰。他穿着一件银灰色合金制成半身铠甲,将前胸、后心、小腹等要害部位护住。铠甲下是深黑色缀着暗金色条纹的制服,脚上的长筒皮靴擦得闪闪发亮,与周围的脏乱格格不入。刚刚就是这个人,仅凭徒手便在几分钟内从十几米外的街口一路拆到了这里,在乱建房屋的街区中开出了一条足有五米宽的大路。

少年、女孩和房中的地狱,就此展现在众人面前。

女孩抬起头,有些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人群,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汇聚在一起。她本能地感觉到一丝危险,又想去伸手抓那把方刃斩骨刀,却被少年紧紧抓住。

在看清女孩面容的瞬间,喧闹的人群忽然一片死寂,就连那高傲的金发武士表情也有些凝滞。

每一个人的呼吸声都在少年的耳中清晰回响着,明显地越来越粗重。于是他叹了口气,抬起头,望向金发武士的身后。

在刚开辟出没几分钟的大路另一端,停着一辆马车。这是辆旧时代十八世纪式样的四驾马车,漆黑镶金的车身古老而优雅,铜制的车灯擦得闪闪发亮。驾车的是四匹高头大马,难得的是四匹都是一样的毛皮雪白,不掺半丝杂色。

整个约克斯顿镇都不会有人认得出这是四匹纯血马,不过也没关系,不管是什么马,都已经奢侈得远远超越了他们的想象极限。

马车前后,各站着八名全副武装的武士,身上的合金盔甲与那金发青年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金发青年是空手,十六名武士则武装着重火力。与那四挺重机枪比起来,警长的乌兹简直就是个玩具。

四名侍者从后面的运货马车中取过一卷卷猩红的地毯,从四驾马车下顺着大路一路铺了过来,一直延展到少年和女孩的面前。

房间中是血与肉的地狱,猩红色的厚重地毯铺了下去,立时就沉没在半凝固的血水里。侍者们却毫不犹豫地将显然昂贵得离谱的地毯一块块地叠加上去,直到整整高出血水五公分,保证了鲜血绝对不会涌到地毯上面,这才罢了手。

四名侍者身上无论是黑色燕尾服、雪白的衬衣还是熨得整整齐齐的领结,都不该属于这个时代。约克斯顿镇上,即使是那些很体面的人也不过和旧时代的乞丐类似。警长的牛仔裤上就有个很显眼的大洞,只不过因为不是破在屁股上,所以已经是头等代表着身份的装束。而且因为水的珍贵,镇上的人从不洗澡。

与其它人不同,少年看的是这些侍者的脚。他们优雅地踏在一块块高出血水的破碎肢体上,轻盈得仿佛是只蝴蝶,肢体上已经明显松软的肌肉只是微微下陷,就承担住了侍者的重量。直到他们铺好地毯,退出屋外时,八只锃锃发光的黑皮鞋上都只有鞋底沾了一点点血污。看到这里,少年深碧色的瞳孔微微收缩。

一名上了年纪的管家走到马车前,缓慢而优雅地打开车门,然后在自己手臂上铺起一块雪白的方巾,平举而起。

车门内,伸出了一只手,仿如兰花般优雅、细腻、纤长,扶在了管家的手臂上。中指戴着的戒指上,那颗足有鹌鹑蛋大小的深蓝宝石几乎让所有人都看直了眼。惟一让人感到有些突兀的,则是那些长达五公分的修长指甲。指甲线条无可挑剔,上面却饰着黑红相间的花纹,让人不寒而栗。

从马车内出来的,是名身着旧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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