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这可是爸爸给你留下的唯一的东西。”依然错愕。
“然然,你季叔叔做了饭在家里等着,我得回去了,明天的时候再来看你。”风小野浅浅笑道。
分明看到她的眼角有些湿润,可是她还是决定放弃。依然忽然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世上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眼前,是当下。
“好。”她微微颔首,看着那个挺直的背影浅浅地离她远去。
一滴泪,从风小野的眼角悄然滑落,有些人即使已经不存在了,可是他却活在了别人的心里。
于锦走到她的身后,轻轻地将她揽入水中,勾唇浅笑,“依然,你站在这里做什么?小心受风了。”
“没什么,我只是在想他们上一辈人之间的恩恩怨怨,到了如今似乎都已经尘埃落地了。”依然莞尔一笑,忽又想起什么,“前几天琴姐给我打来电话,她说,她在那边过得很好,jose的家人都喜欢她,她还说,她现在已经怀孕了,简直就成了整个家庭的重点保护对象,她说让我跟你说一句话谢谢,这些年,她一直都亏欠你的。”
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才说了一句话,“其实,琴姐是好人。”
“我知道,琴姐是好人,在你第一次带我去见她的时候,就已经告诉我了。”依然嗔怪地睨了他一眼,唇畔的梨涡盛满了清浅的笑意,“回去吧!一会儿该给小雅和小致喂奶了。”
深秋的阳光依旧明媚,却多了一份忧愁的意味儿,几株红枫凋零了落叶,一树细小的橘黄色的桂花也落了一地,微风再起,那些死去的又或者即将死去的,纷纷卷入了半空中,打着旋儿,风停,又悉数落了下来,与泥土混在一起。
那些曾经的记忆,似乎越来越遥远,穿过岁月那一条河流,沉淀下来的都是那些回忆,若干年以后,也许会变成化石,再想起来的时候,已然没有了心痛的感觉。
人的一生,有些人注定只是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在你的生命里留下一道不可磨灭的痕迹,成为你青春的祭奠品。
三年以后的初夏。
别墅的花园里,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手牵着手跌跌撞撞地朝着几米之外的年轻女子走过去,两个小孩的模样极其相似,都是一双乌溜溜充满灵气的大眼睛,微卷的长睫毛,粉嫩的小嘴唇,说起话来更是奶声奶气的,任谁都会对这样的孩子爱不释手。
“弟弟,你说妈咪会不会生气?”小女孩儿穿着洋娃娃的公主裙,有些害怕地问道。
“别怕,我会保护你的,等妈咪发现的时候,你就赶紧跑。”小男孩挺身而出,一副义气凛然的样子,只是他忘记了自己昨天跌倒还大哭了一场,可是丝毫没有得到妈妈的同情,反倒是被狠狠地鄙视了一番。
“嘁——弟弟,你昨天才哭鼻子了,羞羞!”小女孩儿做出擦眼泪的模样,笑得前俯后仰的。
小男孩一脸不满的样子,“姐姐,我跟你是同一战线的,你怎么能笑我的!而且要不是我的话,跌倒的那个人可就是你了。”
“哦!my god!”小女孩儿抚额,脸上的笑意更浓了,“那也是因为你,谁让你故意摆陷阱的。”
正当小男孩想要反驳的时候,一个气愤却又无奈的声音传来——
“小雅,小致,你们能不能不要乱跑?回客厅待着去。”
依然忽又想到什么,连忙问道:“你们老爸呢?”
两小孩同时伸手指着客厅的方向,一脸笑眯眯的样子,“亲爱的依然小姐,家里来贵客了。”
“是一个很漂亮很漂亮的叔叔,真的很漂亮,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妈咪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男孩子。”小女孩儿一本正经地说道。
“比你们老爸还漂亮?”依然皱眉。
“嗯嗯,比老爸还漂亮。”小女孩儿忙不迭地点头。
“小雅,你是不是喜欢上那个叔叔了?他哪有老爸漂亮,老爸才是这个世上最影迷该神物的男人,前提是在我还没有长大的时候。”小男孩笑眯眯地说道,一双如墨般的眸子似是天池的泉水,“依然小姐,那一位该不会是你年轻时候的追求者吧!”
依然沉默,她觉得自己生下了两个怪胎,小小年纪也不知道脑子里都装了一些什么东西。
“小雅,你是姐姐,好好看着弟弟,妈咪回去瞅一眼到底是谁比你老爸还要漂亮。”
“妈咪,我也想去。”小女孩儿仰着头央求她。
依然怎么也没有没有想到竟然会是于琰回来了,小雅的确没有说错,与阿锦相比于琰的确是多了一份出尘的气质,宛如谪仙一般。
这几年一直都联系的很少,她打理着mg传媒,也算是没有辜负风扬的期望,mg传媒在整个传媒界依旧是一个不败的神话,她偶尔会登陆自己的微博,每次都会受到那个叫稻草人的留言,有时候她曾一度怀疑,那个昵称叫稻草人博友会不会就是于琰,他们的思想和觉悟几乎同出一辙,可是她从来都没有问过。
“漂亮叔叔,你叫什么名字?是我爸爸的朋友吗?”小女孩儿见到于琰,连忙扑了过去。
呃……于琰有些诧异,不用想也知道,这是于雅,可是没想到这小姑娘竟然这么热情,“我是你爸爸的兄弟,你应该叫我叔叔。”
“我知道,你是漂亮叔叔,可是我想知道你的名字。”小女孩儿扬起精致的小脸,一脸稚气的望着他,那一双眸子像极了他很久之前见到的那个女子。
恍惚间,有些失神,却又轻轻地笑了起来。
“小雅,怎么一点都不懂礼貌呢?”依然无奈地叹气,这地上要是突然裂出一个缝来,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地钻进去。冷不丁地,她突然想到某个电视剧里,杨逍和纪晓芙的女儿杨不悔,她也是一门心思地爱上了那股殷六侠……
于琰微微一怔,朝着依然莞尔一笑,三年多没有见面了,她几乎没怎么变,岁月在她的身上几乎不曾留下半点的痕迹,一如最初他在画展上遇见她。
“妈咪,我喜欢漂亮叔叔。”小女孩儿俨然想要将某男据为已有,爬呀爬呀,一双手已经圈住了他的颈子,然后在他的脸上“吧唧”一声,“这是我盖的章子,从今以后漂亮叔叔就是我的人了。”
“小雅,别闹了,跟弟弟去花园玩。”于锦无奈地笑了笑。
小女孩儿压根充耳不闻。
“小雅,妈咪平时都是怎么教育你的?”依然微微皱眉,又给小男孩儿使了一个眼色。
妈咪,明白!小男孩立刻就跑了过去,笑眯眯地说道:“姐姐,我们出去玩吧!隔壁的小哥哥要过来。”
“真的?”小女孩儿瞪大眼睛望着他。
“嗯。”小男孩儿点点头,依旧笑得天真,“小雅,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漂亮叔叔,你是我的。”说完,小女孩儿就迈开了小腿朝着花园跑去。
“咳咳……”于锦轻咳两声,打破了有些尴尬的气氛,“小琰,你别太在意,小雅那孩子就是喜欢美男,呃……我的意思是说,这几年你都没什么变化,还是这么年轻……”
“是啊!你真是一点也没变。”依然微微一笑,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三年的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却足以让一个人遗忘很多,“你回国的事情其他媒体应该都不知道吧!我作为mg传媒的执行董事,邀请你参加这一期的名人采访节目。”
“没问题,我会跟我经纪人说一声。”于琰淡淡地笑着说道。
莫名的,突然想起四年前,那一次,就他们两个人坐在咖啡厅里,那一刻的他是欣喜的,同时还带着一丝的雀跃,至少那样可以让她了解自己,不求同行,只求在人生的旅途中曾有过自己挚爱的女子,孤独一生,这又算得了什么。
那一天,她问:“莫先生,我可是听说你还从来都没有正式教过女朋友呢!有人说你的择偶标准一定很高,不知道莫先生能不能在这里透露一些?”
他笑,眸中带着一抹戏谑,“这个,你不是都知道的么?”
她拒绝的彻底,其实他从来都知道自己的身份,只不过是心里起了贪欲,想要更多一些,至少让她知道,这个世上除了于锦,还有一个男子会一直守护着她。
这一个初夏的午后,空气里似是弥漫着淡淡的柚子茶的香味儿,天空蓝的就像是一片澄澈的翡翠,不含一丝的杂质,风中沾染了些许的花粉的香味儿,醉了整个午后。
ps:亲爱的们,《遇见》正文部分终于结束了,明天开始上传番外,谢谢几个月来妞们对小鱼的支持,小鱼真心感激。接下来会是番外,一样的精彩。
番外:《此物最相思》之一
某公司的酒会。多在着么。
衣香鬓影,觥筹交错。
柔和的水晶灯光映衬得整个大厅金碧辉煌,空气里流淌着一股子馥郁的气息,悠扬的小提琴声丝丝缕缕地蔓延着。阳台外面如水般皎洁的月光倾泻下来,一池的清水荡漾着潋滟的波光。
角落的真皮沙发上坐在一个年轻的亚裔女子,一袭黑色的抹胸长裙礼服,利落的短发,染成暗红色,几缕落在额前,正好遮住了一丝清浅的目光,唇角勾出一抹极淡的笑意,芊芊素手托着玻璃高脚杯,暗红色的葡萄酒刚好没过了底部,轻轻地晃荡了一下,不安分的几滴落在玻璃壁上,又缓缓地滑落下来。
“凌菲,你觉得那个男人怎么样?”坐在她身边的是平日里关系还不错的同事乔茜茜,此刻正盯着一个儒雅俊逸的男子。
顺着乔茜茜目光望过去,那个男人的确有俊朗的外表,儒雅的笑容,唇畔的那一抹笑意越发的浓郁起来,轻轻地在心里念着那个既陌生有熟悉的名字——曾季辰,真没想到自己刚回国会在这里看到他。
是巧合么?她记得这个男人说过,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是在公司的酒会上,只不过那时候的她还太年轻。
“茜茜,你的阳光倒是不错,该不会是你看上他了吧?”凌菲半开玩笑地说道。
乔茜茜一脸的不以为然,浅啜了一口葡萄酒,笑了笑说道:“我倒是看上人家了,可是人家压根不会多瞅我一眼,他可是咱们boss的好朋友,你看到没?他身边的那一位,简直跟个狐狸精似的,不过是长了一副骚样,竟然还想去勾引曾少,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
“你对他很熟悉?”凌菲笑着问道,在温哥华待了三年的时间,刚回来,还来不及做其他的事情,就收到了公司年会的通知。
“当然啦!”乔茜茜媚眼如丝,笑得如花似玉,“全名曾季辰,老家在古都西安,家中独子,个人资产三千万,一表人才,风流倜傥,自从素有‘完美情人’之称的锦少成家之后曾少可就是成了众多名媛心目中理想的老公人选。”乔茜茜似的一愣,唇角勾起一抹笑,“菲菲,你说刚才他是冲着你笑的还是冲着我笑的?”
不经意地抬眸,那一刻,四目相对,三年前的记忆如奔涌而至的潮水一般,一发不可收拾,只是她却依旧浅浅的微笑,就像是遇上了老朋友一样。
“应该是对你笑的吧!茜茜,今晚上的你很漂亮。”凌菲微笑。
“真的吗?”乔茜茜一脸的陶醉,“菲菲,你也许不知道,这曾少看起来风流倜傥的,可是他的私生活很干净,几乎从来都没有传出过绯闻,一直都对外宣称以事业为重。”
她不由得想起三年前他离开温哥华的时候,曾经对她许下的承诺,只是那时候的她并没有太在意,不管是爱情,还是婚姻,与她来说都已经不再是生命里最重要的东西。尤其是婚姻,小时候一直都活在父母失败的婚姻里,之后就是舅舅和那个女人,四年前与那个男子一见钟情,可是他心里的人却不是她……
玻璃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似是喝的有点多,眼神渐渐地有些迷离,神智却依旧很清晰。凌菲微扬起下颌,淡淡地笑着对乔茜茜说道:“男人,终归不是女人的归宿,这女人最终的归宿是什么?是她自己,这世上谁都拯救不了谁,只有自己去拯救自己。”
“菲菲,他朝着这边走过来了。”乔茜茜莫名地有几分紧张。
此刻,大厅里的音乐几乎换了,缠绵悱恻的慢四,舞池里此刻已经陆续的情侣走进去,动听的小提琴声如一丝灵魂缓缓地钻入她的心里,低眉敛首,没有再说一句话。
“小姐,能请你跳一支舞吗?”曾季辰望着眼前这个低头沉默的女子,隔着老远,他便看到了她,却担心会吓着她。
三年的时间,她终于肯离开温哥华,终于肯踏上这一片土地,而他,一直都在等她,等着她回来,即使再等一个三年,他也会心甘情愿。
“我有些不舒服,不好意思。”凌菲淡淡地说道,幽深的眸子里一片波澜不惊。
倒是他,嘴角勾出起一抹苦涩的笑意,眸光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她的身上。乔茜茜一看,连忙将自己的手放在了曾季辰厚实的掌心,“曾少,既然菲菲不舒服,那不如我陪您跳一支舞?”
“也好。”曾季辰勾唇一笑,浅浅的光彩夺目,这样的男子,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一般。
乔茜茜朝着凌菲抛了一个媚眼,跟着曾季辰滑入了舞池,他们的身后洒落了一地柔和的灯光。她依旧静静地坐在那里,目光划过舞池中的每一对伴侣,轻轻地将高脚杯放在茶几上,然后起身,拎着自己的小包朝着门外走去。
初夏的夜晚很凉爽,漫天璀璨的星子,一轮明月当空,潮湿的风轻抚着这一片别墅,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花香。
凌菲站在大门口想着自己应该怎么回去,这地方想要打车回去怕是一件极难的事情,起码要走到道口,这样才能看到出租车。脚上蹬着一双十厘米的高跟鞋,想了想,只好走路去道口,可是这还没走出多远的距离,就举得脚有些疼了,不由得皱了皱眉,穿高跟鞋走路还真是累人。
俯下身,索性将鞋子脱了下来,一手拎着一只,白皙的赤足走在斑驳的人行道上,地面上依旧有些白天时候的余热,如果忽略硌脚的话,走起来倒还是挺舒服的。
一路自我安慰,一路走出了二十多米的距离,从别墅的门口到道口也不过才一百多米的距离,在坚持一会儿就能到了。
一道刺眼的光线照射过来,瞬间将路灯的光芒掩盖住,凌菲没有回头,继续低头走自己的路,“嘀——嘀——”汽车的喇叭响了两声,在寂静的夜里倏地有些突兀,却成功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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