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潜又道:“可惜这些人如果真的变节的话,不知道还能不能保持原本的骁锐。”
宁霜冷笑道:“爹爹这番担心却没什么道理,我以万斛粮食才换回来这么点人马,能为我用者自当用之,不能用者当去之,难道果真容许军中之军存在么?”
宁潜默然,良久叹息一声道:“家里的事情反正交给你了,这天下是年轻人的天下了。”说完就走开了。宁霜看着父亲有些佝偻的背影,只觉得父亲的确是老了。
“宁小姐,咱们营地周围鼠辈猖獗,不如我带几个人清理一下?”还真是想谁谁就来,宁霜正琢磨的时候,苏华冷不丁出声还真吓了她一跳。
苏华年纪虽轻,经历过的战阵却不少了,整个人如一柄出鞘的利剑,冷冽而带着杀气,时间虽然是夏季,和她站得近的宁霜还是感觉到了一股寒意,加上心中有鬼,宁霜心中竟然有些畏惧的感觉。其实她内心里对苏华一直是有点难以把握的感觉的,总觉得她难以收服,就像她从来猜不透苏华冰山般平静的外表下到底在想什么一样。有时候她觉得苏华这人真是让人看不透,按说她抛弃了凤来城陷于绝境的苏中跟随自己来到草原上,怎么也该有点对苏中的怀念甚至愧疚意味才对,但是苏华表现实在太过于平静,平静到不近情理,而且她手下的那五百骑兵也无一例外对凤来城和苏中闭口不谈,这让宁霜颇为难解。
好在苏华并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她对宁家能救出凤来城的一部分人还是表现出了应有的感恩戴德的,一路上一有什么麻烦事,总是抢着去做,但是她越是这样,宁霜就越不舒服,苏华的做法就好像要赶紧把那一万斛粮食的欠债还清了似的,所以苏华越是积极地请战,她反而越不肯让她和她的人出动,这一次也是一样。宁霜淡淡道:“不过是几个小毛贼,几个手下人就解决了,不劳苏姑娘大驾了。”她有意不称呼苏华的官轶职务,只以姑娘二字轻轻带过,正如苏华也从来只是客气地称她“宁小姐”一样。
事实上宁霜真应该派苏华出去巡视一圈的,以苏华的老于军阵,必然会发现这些毛贼和以前的那些有什么不同。
此刻吴忧离宁家的营地不过百里。
他分别将阮君和莫言愁差了出去,而哈迷失侦察宁家营地刚刚回来,正眉飞色舞向他汇报。
“主公!以前只听人说中原世家大族的豪富,今日才算真正开了眼!以前联军抢掠的那些汉人土豪简直就是没有见到天日的老鼠,啧啧!”
“好了,先别吹,到底看见什么了,把你高兴成这个样子。”吴忧就受不了哈迷失一副乡巴佬的样子。
哈迷失现在满眼都是金灿灿的影子,似乎连话都说不好了,吴忧都不知道这么个贪财好色的东西怎么躲过了宁家的耳目跑回来的。有顷,哈迷失终于从失神中恢复过来,口水流得有一尺长,弄得吴忧只好看向别处,分散恶心的感觉。
“主公,宁家营地里共有五千名战士,您知道吗?他们的军官都是百锻白银铠,锦绣万花袍,黄金盔,雉鸡翎,那叫一个华丽啊。普通士兵个个都是具装两裆明光铠,外罩大绵甲,小牛皮糅制的靴子,别提多舒适了。武器全是百锻钢刃,真正的吹毛断发啊。还有弩弓,十发连弩啊,乖乖,您知道他们用的弩箭是什么样的么?真正上好木材,绝对仔细的刮削,一根毛刺都看不到,纯钢的箭头,弓矢用的是正宗的雕翎,桐油浸泡,纯钢箭头,您就用尺子比吧,绝对不待弯的,没看过人家那弓,不知道什么叫好弓!我看他们练箭,那稳定性,那射击轨道,那准头,啧啧!没得说,一个白痴拿这种弓也能射下天上的大雁,还有人家那战袍,啧啧!还有人家那马铠,啧啧!还有……”
哈迷失完全迷失在一个梦幻世界中了,说到激动处,滔滔不绝的口水劈头盖脸涌向吴忧,吴忧完全被这个乡下人的口水攻势给击败了,他只感到脸上发烧,呼吸困难,整个人都要被哈迷失的口水冲走了——太丢人了。吴忧简直都怀疑,是不是到时候只要宁家拿出一套盔甲来招招手,哈迷失就会屁颠屁颠跑去投诚了。
其实也难怪哈迷失如此激动,在粮秣武器样样短缺的联军中,只有大将才穿得起铠甲,就这还都是不知道传了几代的老东西,各种奇怪的样式都有,代表身份的作用更大过实际的防护功能。至于下面的军官们,千骑才能配齐皮甲,百骑就难说了,得看斩获情况,普通士兵那是不用想了,所谓“轻骑兵”委实是无奈之举。连联军的盟主兀哈豹都从没穿戴过那种华丽的铠甲,难怪哈迷失会被突然出现的大量精致铠甲晃花了眼。而草原骑兵极少有配备昂贵的弩弓的,弓和箭矢也都是自己削制,铁头的箭矢一般只作为射杀高级军官时候做破甲用,汉人政权对钢铁控制极为严格。联军把稀少的铁和钢几乎全都用在武器的锋刃上。沉重难用的铜制兵器还在相当广泛的范围内使用。联军打破沃城的时候,掠走了城内所有的金属制品,加上从守军身上剥下来的甲胄,再经过兀哈豹多方努力,总算凑起了一支三千人的“铁甲军”,就这支所谓“铁甲军”只是在皮甲外重要部位加缀了铁片而已,不知道羡杀了多少联军将领。与之对照的云州军境况好得多,使用的都是铁制兵器,将官也都着铁甲,只是中低层军官和士兵还都以皮甲为主,不过比起联军来已经是好得太多了,而比起宁家军,那还是天差地远。原本就深为云州军“精良”装备所苦的哈迷失这次受到的刺激太大了,他做梦都没梦到过居然会有这样一支梦幻般装备起来的军队。
吴忧最后总算从哈迷失的胡言乱语中总算总结出了宁家的部队一些情况。也许因为淄州并不产马的缘故,宁家的部队中马匹数量并不太多,只有一千多匹,不过质量都是上乘,可能都是高价从北地购进的。吴忧当然也没忘了那些拉车的马,如果真到紧要关头,这些马解下来一样可以作为战马骑乘,如果加上这些马,马匹总数就接近三千了。宁家看来在这上面很是费了不少心思。根据哈迷失的描述,宁家这次携带的箭矢不会下于百万支,每个士兵都配备了良弓劲弩,远程杀伤力相当惊人,盔甲精良,武器精良,士兵军官大都是经过战阵考验的,称得上训练有素,这样一支部队,放在哪里看都算是劲旅了。
“明明是块铁疙瘩,偏偏有人把它当成肥肉,岂不是咄咄怪事?”吴忧看着这些总结出来的情报不禁叹息道。
“还有一点,比较可疑的地方。”哈迷失尽情宣泄一通对有钱人的崇拜和羡慕之后,总算有点清醒了,想起了正题。
“哦,说说看。”吴忧再次提起了兴致。
“宁家的营地中有一队人,五六百人的样子,感觉很奇怪,那才是真正的战士,能感觉到他们身上有那种尸山血海中打过滚的气势,就那么一队人,把宁家营地那些兵将全比得如同童稚一般。但是他们衣甲都很破旧,自成一系,不知道是什么来路。我还看到他们很小心地守护一面很破旧的军旗,那面军旗不知道浸了多少人的鲜血,上面的图画字迹都看不清了。他们的统领似乎是个女人。”
吴忧一听这个,神色立刻凝重起来,他轻敲着剑柄沉吟道:“也许——这才是宁家的杀手锏。没弄清楚这些人的来路之前,绝对不能轻举妄动。”
哈迷失苦笑道:“这由得咱们么?”
吴忧也笑道:“倒是我杞人忧天了。不过还是得心中有点数,你猜猜这个秦古剑老头儿有多大的号召力?两万人,两万响马贼,这是多大的号召力呵,咱们以前还真是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不过现在老爷子想下贼船都不行了,只能往下干。就算是死路一条也得往前冲出一条路来。要是他想不干的话,两万响马就敢把他撕了吃了。”
哈迷失道:“主公,说实话,宁家的财富虽然诱人,但是凭咱们现在的力量还吞不下。再说这些响马贼根本靠不住,咱们与其襄助响马贼,还不如给宁家报信帮忙呢。”
吴忧笑道:“我自有打算,你只管做好自己的事情就行了。对了你是怎么接近他们的营地的?”
哈迷失道:“这个说起来倒是不难。他们有那么多马,每天需要大量的草料,却缺乏牧人,事实上即使有牧人也不敢远离营地,他们需要的牧草都是大量购买的,我就是拉个马车去卖牧草才接近他们的营地的。”
吴忧沉思道:“牧草?用好了这倒是个突破口。不过谁知道呢,也许咱们是白操心呢。你还是跟住了他们吧,有情况随时汇报,总卖牧草也不是办法,顺带卖点皮子野味什么的才不惹人怀疑,也探探他们的口风,看他们有什么要卖的没有,最要紧就是打听那些神秘战士的身份,这一点至关重要。跟那些人套套近乎,那么庞大的家族迁移,不可能人人都齐心协力。哼哼,守口如瓶,这般容易么?”吴忧说着,拳头慢慢攥紧,眼神也分外冷酷起来。
第五节匪寇
宋时费了不少周折向秦古剑引荐吴忧,让他惊讶的是,秦古剑居然知道吴忧的名字。
吴忧仔细打量秦古剑,这位绿林盟主五十上下,中等身材,衣着简朴,美髯飘飘,神采奕奕,步履矫健,气度雍容,是一代宗师的样子,一点都看不出来匪气,不知道的人肯定会把他当成一个和和气气的老员外。
与此同时秦古剑也在打量吴忧,身为云州绿林的盟主,他自然有一批自己的耳报神,云州发生的事情很少有他不知道的。吴忧大闹云州城劫法场这件事早就传得纷纷扬扬,吴忧这个外人在云州绿林中也算是挂上了一号。秦古剑最初的印象中,这应该是个锋芒毕露很冲动的年轻人才对,毕竟为了女人拼命在大多数武林人士看来还是不值得的,从这一点上来看,吴忧应该是至情至性之人。然而宋时向他推荐吴忧的时候却只字不提吴忧的勇武,反而唠唠叨叨夸了半天吴忧的智慧,秦古剑终于真正对这个青年感兴趣了,要知道在绿林英豪中文武双全的人才是十分罕见的,照宋时的说法,即使去除了水分,这个吴忧还是值得招揽的。但是秦古剑也相当谨慎,象吴忧这种年轻人一般都是桀骜不逊的,一般说来这种良家子不会甘心沦落为绿林强徒的。不过这年轻人又几乎是亲自定计屠灭戚家庄园,似乎也非良善之辈,大闹云州城,跟官府也不是一路人,吴忧来历神秘,到现在也没人能查出他是哪里来的,只从他的口音中隐约辨别出点灵州口音的样子,这个人正是自己急需的人才,但是自己能信任他么?
第一眼,吴忧朴质无华的形象让秦古剑十分欣赏。如果不算那道伤疤,这青年的脸长得实在很漂亮,而那道刀疤破坏了他的脸的原本完美的整体布局,让人感到一种残酷邪异的魅力,那件发黄的破旧布袍并不能遮盖他夺目的光彩,他看上去无比纯净的目光让人怦然心动,不知道将伤害多少无知少女的心灵,但是细看的话,却发现那黑色的眸子中隐藏了太多的东西,宛如一泓深谭,复杂到根本就看不透。他健康,敏捷,聪明,机智,秦古剑简直都要妒忌了,即使是他最年轻得意的时候也没有同时具备这样众多的优点。“可惜我没有儿子,要有一个能象他一样,不,只要能具备他身上的一种品质的小子,我就是死也可以瞑目了。”吴忧万没想到秦古剑心里居然想到了这样不相干的事情上去了。
有几分钟的时间里两人相互打量着对方都没有说话,这让站在一边的宋时很不自在,他可怜的智慧还不能理解这种事情,至少在他的设想里从来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当他磕磕巴巴试图打圆场的时候,秦古剑忽然放声大笑,笑声粗豪,髯须戟张,尽显一代豪雄气概,他对吴忧一抱拳道:“吴兄弟,久闻你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人中龙凤,非同凡响,真是我绿林中人后起之秀,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哈哈哈哈……”
吴忧长揖还礼道:“都是江湖上朋友们抬爱过当,后生晚辈自当唯前辈马首是瞻。”
秦古剑见吴忧态度这么谦和,大喜道:“有吴兄弟这般年轻俊杰加入,何愁咱们大事不成?”
吴忧微笑道:“前辈抬举吴忧了,有用到在下之处,在下敢不尽力?”
秦古剑便要吩咐摆酒为吴忧接风洗尘,吴忧逊谢道:“各路寨主都已齐会,他们都是前辈,先请他们,才是正理。若是为吴忧一人耽误大家欢会,吴忧罪莫大焉。”
秦古剑听了愈加欢喜吴忧懂事,携了吴忧手道:“酒菜现成,立刻便得,我正要去会各位寨主,咱们何妨同行?”吴忧道:“求之不得!”二人于是把臂同行,状极亲密。宋时虽然不能完全听懂两人在说什么,但是见两人甚是亲近,这才放下了一块大石头,心中暗暗欢喜,乐呵呵地跟在两人后边去会群雄。
和秦古剑把臂一起出来的吴忧在群豪心中立刻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倒不是说他们看出了吴忧有什么非凡之处,而是他和秦古剑那种亲密的样子让这些人感到很不寻常,大多数人都以为吴忧可能是秦古剑的子侄辈。
吴忧环视一圈这些绿林豪杰,将这些人的面孔一一记在心里,秦古剑给吴忧一一引见诸路豪杰,吴忧依次抱拳施礼,说两句“幸会”或者“久仰”之类的话,他目光真诚,语气谦和,态度不卑不亢,很快就赢得了众人的好感。群豪自然客客气气地还礼,有几个粗豪的寨主还主动伸出大手拍拍他的肩膀,表示亲热。
介绍完毕,秦古剑对众人团团一揖,开口道:“诸位兄弟,大伙儿远道而来,可能还不知道这位吴兄弟的本事,我只说一件,大伙儿就知道了——两个月前,大闹云州城,在神威将军萨都眼皮子底下劫了法场又全身而退的就是这位吴兄弟!”
群豪中显然不少人都知道此事,听秦古剑这么一讲都恍然大悟,萨都的名气实在太大,几乎成了死神的代名词,每个和他正面交手的对手没有一个可以全身而退的,敢于挑战他的人本身就勇气可嘉了,更何况还能全身而退呢,众人自忖都没这个本事,这才知道为什么秦古剑会这么郑重地向众人介绍吴忧。
吴忧只是谦逊地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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