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死神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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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死神降临-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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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喃喃的道:“金……金刚狼,约翰·卡夫曼……”

所有人中,只有阴月天表现的最平静。

但没人知道,那平静之下,隐藏的是若昏黄大漠漫卷狂沙般的躁动,是若雷云深海巨浪滔天般的激情!

尽管他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尽管他只是从别人口中听过几次这个名字……

可只是第一眼他就知道,这个男人是如此的强大,强大到现在的自己渺小到根本不足以吞下这颗外表狰狞但却无比甜美的果实。

那种感觉,就像一个矮穷挫看到了让他足以回味一生的白富美,尽管知道两不相配,却并不妨碍他用数年的时间将两人提升到同等位置,那时白富美或许已成黑木耳,但最初的记忆却永不会抹去!

阴月天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他几乎以为那颗心就要挣脱胸膛的束缚。

因为相比艾瑞克先生,相比莫西干、约瑟夫,相比本多颜一郎、米罗达,即便面对过很多强者,却也从未有一个人像约翰·卡夫曼这样能够如此激发阴月天战意的人。

少年两眼圆睁,眼神中带着希冀和渴求,最大化咧开着的嘴角有一丝涎水淌下。

状若痴呆。

但谁若将能够拆穿神秘先生阴谋的人当成痴呆,那他才是真正的痴呆。

金刚狼约翰·卡夫曼也注意到了阴月天眼中浓浓的战意,不过他并不为意。

或许对于这个男人来说,此刻的阴月天根本就是最平凡的蝼蚁,让人连伸手捏死的**都没有。

阴月天也明白这一点,他很快收敛了自己的表情,低眉顺眼垂下头去。

似是感觉这副冰冷表情也不太妥当,他又露出了微笑。

这让他看起来又重新变回了两眼朦胧的瞌睡无害少年。

最先说话的不是格兰芬多或阴月天,居然是本多颜一郎的幻影。

尽管是个胆小鬼,但对于幻境的自信让他还是选择开口:“卡夫曼先生,你是……怎么破除我的幻境的?”

约翰·卡夫曼不屑的瞥了他一眼:“你那也叫幻境?老子只用鼻子就能完全破解掉。”

他又被称为‘野兽’,既然是野兽,自然有灵敏的鼻子。

约翰·卡夫曼道:“格兰芬多……老子还真他妈没想到你就是神秘先生,怎么样?老子有件事找你帮忙。”

格兰芬多用力咽了口唾液,无比低姿态的道:“卡夫曼先生,您也想让我用《死亡之书》帮您杀人?那绝对没问题,您……”

约翰·卡夫曼打断他的话:“操,老子想杀谁还他妈需要借助别人的手?狗屎!老子就问你一件事。”

他的话脏话连篇,却让人生不起恶感,反而有种满是豪气的感觉。

格兰芬多道:“您请问。”

约翰·卡夫曼道:“老子来晚了一会儿,米罗达和那个华人小妞已经死了……”

格兰芬多连忙指着阴月天:“是他杀的他们。”

第三十章 果然死了

“他?”

约翰·卡夫曼看了一眼阴月天:“这小兔崽子?”

阴月天微笑着行了个中世纪绅士礼:“你好,要为他们报仇吗?”

“狗屎的米罗达这些年把力气都用到那娘们儿身上了。”

金刚狼并未答话,而是道:“格兰芬多,老子听说是你雇佣的他们,那你知道他们想让你帮忙杀的是谁喽?”

格兰芬多道:“八头犬莱昂纳多·曼彻斯特。”

金刚狼道:“那你知道那个婊子养的现在在哪喽?”

格兰芬多一愣:“知道。”

金刚狼大笑:“那就好,把他的地址给老子!”

谁也没想到大名鼎鼎的‘野兽’‘金刚狼’来这里竟然不是为了《死亡之书》,反而是为了要一个地址。

格兰芬多巴不得尽早送走这个瘟神,连忙把一个手机扔了过去。

而约翰·卡夫曼,居然真的拿着这个手机走了!

这让大家都有些措手不及。

阴月天无比眼热的望着金刚狼的背影,努力抑制住自己冲上去和对方大战一场的冲动。

在他看来,只有战胜了这样的男人,自己才算是达到到进化者金字塔的顶端。

那时候就可以得到想要的一切,比如感情,比如母爱。

他知道,这绝不是他与他之间唯一的交集,却不知道,未来他们的一生都将纠缠在一起,共同进退,生死相依。

至少他不知道,自己很快将会和这个男人在一个恐怖小镇中,同时、第一次真正的、那么的接近死亡。

当然,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有些事,现在不该想的,就应该放下。

所以他微笑着说:“那么,让我们回到之前的话题……我们说到哪了?”

格兰芬多努力平复下心中的恐慌,恢复从容自然的表情:“纳米机器人的恐怖是你想象不到的,所以……”

他从装甲的后腰中一摸,拿出了一个遥控器按了几下道:“和这个世界说再见吧,年轻的阴先生。”

说着,他按下最大的按钮。

阴月天一丝激动都没表现出来,他甚至还很有风度的对旁边本多颜一郎的幻影挥挥手:“再见。”

其余人当然不会问你丫为什么不跟我们告别太不仗义了云云,他们全都死死地盯着阴月天。

轰!

爆炸嘹亮,回音层层不绝的在场馆中飘荡。

场馆内部仿佛被一只大手用力一抹,然后惶惶然似乎变了一下,仔细看却没发生一丝变动。

幻境没有开始发挥效果便被破除,馆内景物本身当然没有任何变化。

幻境之所以被破除,自然是因为制造幻境的人撤去了能力。

当然,他也未必是心甘情愿的。

有些事,纵然你并不心甘情愿,也一定会发生。

促使这结果产生的原因很多。

例如死亡。

本多颜一郎一定不想死,可他还是死了。

死在格兰芬多的遥控器下,被纳米机器人炸成了烤乳猪。

这使得馆内一阵烤肉香气飘荡。

所有人都变得呆滞。

烟雾所在的地方,是在场馆阶梯的某个角落。

那里有一堆完美的烤肉,鲜血未干,肉香已传。

那个角落原本站着的男人,是本多颜一郎。

“不可能!”

格兰芬多几乎是尖叫出来,他一脸难以置信的道:“怎么可能!?我按下的,明明是编号119注射器里的纳米机器人!”

阴月天摊开手:“你看,我早就说过他马上会死的。”

相较于格兰芬多的惊慌,小老头胡先生就显得淡定得多。

他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阴月天道:“纳米机器人,是注射到血液中的。”

小老头道:“那又怎么样?”

阴月天道:“很不巧的是,本多先生喝过我的血。”

在黑暗房间的战斗中,为了不让阴月天嗅到受伤后他自己鲜血的味道,本多颜一郎将所有匕首上留下的血全部舔舐干净。

若是换做其他人,他这样做并无问题。

但他不知道的是,阴月天的须弥感官几乎将自己的身体转化成了一个星球,而在这个星球上,所有的外来客都会被‘抓起来’,然后‘驱赶’到它们应该去的位置。

哪怕仅仅通过割伤对方后附着在刀刃上的血。

从一开始,格兰芬多给杀手们注射纳米机器人的主要目的就不是探测他们的位置,而是当本多颜一郎和东宫浅璃失败的时候,直接启动纳米机器人将存活下来的杀手全部杀死。

所以他根本不知道阴月天体内的纳米机器人已经转移到本多颜一郎的身体中。

阴月天的解释并不详细,小老头也没问太多。

他只是笑眯眯的将手杖放在身前。

杖尖点地,原本造型怪异的木杖,木料直接从底端开始向上迅速分解,就像锉木后的木花,散落满地。

待手杖分解外圈,露出的,是一柄三尺长的武士刀。

圆形刀镡宽厚,柄鲛柄卷易握,直刃形,黑红花涂鞘太刀拵。

少了大多数太刀的窄细,多了唐刀的大气。

胡老先生将刀慢慢抽出,露出刀的全貌。

刃锋细长,小弧度火焰钢纹花烧刃,折叠锻打。

他道:“自我介绍一下,森鬼胡迅,此刀名为牙走,长三尺半寸,精灵界芸铁铸造。”

阴月天道:“你好。”

胡迅道:“我不好。”

他嘿嘿笑着,略带一丝疲惫:“像我这样的老头子,本是能少动一些就少动一些的,最好躺在院子里喝茶晒太阳才是最大美事,而且人老了,多少有一些懒惰,我轻易连苍蝇都懒得去拍死,更何况杀人。”

阴月天道:“人已老,本该少一些执念的。”

胡迅道:“没办法,我一家十七口尽死人手,老头子若不报仇,恐怕死都不会瞑目的。”

阴月天道:“你以为格兰芬多最终破解了《死亡之书》就可以帮你报仇?”

胡迅道:“老而不死,本就没什么念想了,遇到一点希望,都要死死抓住。”

阴月天道:“好吧。”

他的语气有些沮丧。

这很正常,因为他的确不是胡迅的对手。

街道,是胡迅破坏的,单只这一点,阴月天就做不到。

能够瞬间‘击杀’格兰芬多,让泰尔莎一点都不会怀疑,这也从侧面说明胡迅的速度太快,更何况他还抓住了泰尔莎。

最关键的是,第一次刺杀格兰芬多的人,应该也是胡迅,他的能量拥有加速细胞分裂,促进血液循环的能力,简单地说就是让你流血不止。

尽管阴月天能够控制自己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却也未必能够将那能量驱逐出体内。

速度,能量,破坏力……

胡迅显然强了阴月天不止一筹。

但阴月天并未怯战。

甚至他的眼睛已经完全睁开,嘴角甚至还露出了更大的笑容。

从见到约翰·卡夫曼的那一刻起,阴月天就知道自己想要超过对方还要走很长时间的路,而这段路上将遇到更多更强的敌人。

所以他,决不能丧失与敌战斗的勇气。

然而,就在阴月天已经准备好出手的时候,旁边冰玫瑰的声音已经响起。

“看起来,你们果然忘记了我的存在。”

她的美颜如冰,话语间同样带着冰寒。

阴月天的冷,是深入骨髓的无情和和对生命的漠视,让人的战意从灵魂深处被冻结。泰尔莎的冷,则是从她的全身散发出来的冻气,将意图接近者的全身每一寸肌肉冰封,让他们无法再靠近半步。

这个女人来到这里的目的,的确如阴月天所说,第一是考察这个新人,第二是检测比尔是否真的偷走了书。

但本质意义上来讲,她要做的,比想象中还多。

一旦确定比尔盗书的真相,她的任务就会立刻变成在最后时刻协助阴月天偷走书籍。

同时在考察的时候,观察这个新人的潜力,当他的潜力达到甚至超过既定目标,那么当他遭遇危机死亡的威胁时,她的任务就变成了出手拯救。

说白了,这个女人就像是《无限恐怖》中每支小队的引导者,不会表现出意见,不会提供意见和助力,只有当确定某人会成为队长并遭遇危险时,才会出手。而一旦出手,整个事件就会结束。

也就是说,其实泰尔莎的实力,要远远超出阴月天。

只是这件事,阴月天不知道,胡迅也不知道。

无论是格兰芬多还是胡迅,他们听过泰尔莎的名号,但所知的也仅仅只是泰尔莎曾经出过手后来得到‘亚瑟王’的称谓,而她的真正实力却一点也不清楚。

所以之前掳走泰尔莎的胡迅,笑道:“泰尔莎小姐似乎对自己的期待有些高。”

以弱小女子的身份对付成名已久的老贼,要么是自信,要么是自大。

胡迅更倾向于后者。

泰尔莎道:“哦?”

胡迅道:“小姐似乎忘了,那位年轻的阴先生虽然将身体中的纳米机器人转移,但你还没有。”

泰尔莎道:“我确实没有。”

格兰芬多道:“那恐怕我们都要遗憾的看到一位美丽的小姐香消玉殒至此了。”

说着,他在遥控器上按了几下,然后按动按钮。

他的动作很快,显然已经不想再多出事端。

可惜他再次失望了。

泰尔莎面无表情的从腰间取出一个小小的玻璃瓶,里面有一团红色的液体在晃动。玻璃瓶的木塞上,有明显的奇怪图形,玻璃上也被人用笔画上了古怪的图案。

泰尔莎道:“女人,通常对进入自己身体中的液体格外警惕的,你,以为我会容忍它留在我身体中吗?”

第三十一章 泰尔莎的真正实力

无论是盛放着纳米机器人的注射液,还是另外一种白色粘稠液体,一旦进入女人的身体太久,都是会出人命的。

只不过,前者是抹杀人命,后者是创造人命。

其实这对于女人来说,几乎没有什么不同。

很显然,泰尔莎早早的便将纳米机器人溶液从自己的身体已某种方式取出来了。

她冰冷的笑着,肤若凝脂的玉手突地向旁边一扬,小瓶子立刻飞了出去,没飞多远,便轰然爆炸。

火焰在红色的液体上燃烧,形成流星状的火花,向四周坠下。

状若散花。

泰尔莎从口袋中掏出了两只霹雳手套给自己戴上,对胡迅勾了勾手:“你的敌人,是我。”

小老头邪狞的笑,手中牙走遥指泰尔莎:“亚瑟王小姐,你真的以为自己是所向无敌的吗?看起来你似乎还不太清楚你的敌人是谁。”

泰尔莎表情比阴月天还冷漠,红唇轻启:“森鬼胡迅,最高曾是天榜进化者榜单第六百一十三名,擅用太刀牙走,极限速度2。23马赫,拥有能量‘血流成河’,二十一年前宣布退出圈子带着全家隐居在汨罗河畔,十三年前全家惨遭灭门,其中发现十七具尸体,包括六十一岁的老妇和五岁的男童,森鬼本人下落不明。”

她淡然道:“从格兰芬多第一次被刺杀的时候,我就发现是你做的,因为能造成连我的魔法都无法治愈的能量伤势的,这个世界只有四个人,包括两个已经明确死亡的,一个进入联合国守备军团,一个加入了杀手组织。这四个人没有一个是速度型进化者。”

胡迅原本就像老橘子一样满是褶皱,听了她的话泛青的像是未熟和熟透的橘子的结合体。

他冷哼一声:“战斗,可不是通过背资料就能获胜的。”

泰尔莎道:“是你问我的。”

她的声音其实很好听,即便是用这种淡漠的语气说话,听起来也有一些软软的腻腻的感觉,像是在撒娇的少女。

但那眼眸中的冰冷却绝不作伪!

胡迅无话可说。

甚至于对这个原本被他轻松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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