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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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神- 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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嗖!

白骨长矛一凝聚成型,被洪易猛烈一甩,尖锐的声音撕裂气流和浓雾,一下就投掷到了方圆的面前,似乎要把这个“八岁小神童”一下洞穿。

“天地元气,听我号令,慢下来!”

方圆看见白骨长矛一掷而来,脸色微变,下意识的举起了手,指着前方,发出了宏大的声音。

在他吐出第一个音节的时候,破空飞到了他面前的白骨长矛陡然之间,慢了下来,以一种近乎于乌龟的速度爬行着,一寸寸向前深入,似乎一股巨大的阻力拦挡住。

而方圆的脸上,微微出现了汗渍,但是他口中的语气,依旧是那种不紧不慢从容不迫,还有宏大无极。

“天地玄黄,元气混茫,混沌之中,圣人道果,一劫一运,一运一开天……破!”

用手指着缓慢朝自己一寸寸刺入的白骨长矛,方圆的口中念叨着一篇不知名的经文,一个一个字吐出来,就好像是在不停的积蓄着力量。

到了最后一个字的时候,陡然之间,积蓄的力量一下冲破堵塞,爆发出来。

轰隆!

洪易的这根白骨长矛立刻被一股巨大的力量震荡得破裂开来。

熔岩,硫磺的地狱死亡气息,消失得无影无踪,白骨长矛又变成了一个四四方方毫芒精光四射的念头,飞回了洪易的身体之中。

“你居然修炼到了二次雷劫的境界,念生电芒,精光四闪,任何杂念一靠近,都会被炼化,如此道行……”

一下喝爆掉白长矛之后,方圆指着洪易用一种又惊又震的语气喝道。

“哼!你刚才的力量,不是自己的,借用了一件什么法宝!你以为凭这一件小小的法宝,借用里面的力量能和我抗衡不成?”

洪易冷哼一声,两道目光一下盯在了方圆右手手指上,一枚戒指,这枚戒指呈现出白色,非常朴实,一种古老的风格,上面镶嵌的一颗好像牙齿般的宝石。

洪易刚刚正是感觉到了,方圆一喝爆自己的“冥神之矛”,除了有自己的力量之外,还带着另外一股大力!

那股大力,真是方圆手那枚戒指上传达出来的。

“你猜测得不错,刚才我动了这枚戒子的力量,这枚戒指,乃是上古圣皇极的戒指,名为无极龙戒。这枚戒指,也是圣皇极,成就阳神之时,肉身和灵魂融合,剩下来的唯一一枚牙齿为戒上宝石!有无穷之威力,想不到,你居然是渡过了两次雷劫的绝顶高手,我以区区鬼仙的力量,凭借‘无极天音’,足可以和一次雷劫的高手抗衡,但是两次雷劫,我就绝对不是对手了!不得不借用戒上的力量!”

圆眼睛盯着洪易,似乎要看穿八色光华包裹中的身体。

“无极龙戒!你怎么会得到的!传闻这件法宝,早就随着圣皇‘极’消失了。”洪易并没有发动攻击,而是问道。

“哼,天地至宝,自能择主,这无极龙戒,乃是我小时打扫祖屋偶尔拾到的。”方圆冷冷一笑。

“哈哈!一柄小小的戒指,那算什么!冠军侯得到的盘皇生灵剑!乃是上古第一皇,盘的佩剑,一样奈何我不得,何况你这小小一枚戒指!给我拿来吧!”洪易心中突然升腾起了一丝洞察的情绪,但却丝毫不迟疑,身上的光圈猛烈又飞起,真空大手印猛烈向方圆拍到!

“什么!盘皇生灵剑!在冠军侯的手里……元气掩盖,遁我魂魄!散!”

眼看真空大手印猛拍过来,方圆脸色突变,喉咙之中爆出了最为强烈的声音,突然之间,滚滚的浓雾四面八方蜂拥而来,把十里天空都似乎浓缩了一团胶质,稍稍地抵挡住了真空大手印冻结空间的趋势,就在这一下的功夫,方圆整个人隐藏进了雾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嗯?隐藏得好快,比起金蛛法王的天遁七转都要厉害。”

“分念大搜!”

洪易一声爆喝,身体之上,突然蹦跶出了上百个晶莹毫光迸射的神念。

这些神念,四面八方乱飞一阵后,又如群星陨落,璀璨无比,落到了山川大地之间,搜寻了足足一炷香的功夫,才收了回来,并没有发现什么东西。

“跑得还真快!看来我的真空大手印,冻结空间,比起太子杨元的还要差上一些,毕竟只练成了八重光圈,还没有九九归一,不朽元神,圣皇法宝,纷纷出世,是为了什么?莫非天下真的要大变?”

洪易收回搜寻的念头之后,身体一震,以极快的速度,猛的回到了几十里外的马匹上。

“阿易,刚刚怎么了,我看到了天上许多浓雾,都变成了千军万马!好像是天兵天将降临啊!”

大金蛛看见洪易回到了马上,不由得道。

“是方圆那小子弄的鬼,他在考场之中,文输给了我,极其不舒服,于是半路拦截,想要找我较量下实力,压服我好求得心理上的平衡,却被我击退了。小家伙,真不简单,居然修炼成了鬼仙,而且还运气极好,扫地都能捡到无极龙戒!”

洪易说话之间,一纵缰绳,“咱们走!我倒要看看,天下之间,将来还会出现多少这样运气好的天才,天下真的要变了,不过光有运气,有天才,那也不能攀登到巅峰,这等人物,有史以来,从来不缺乏,咱们到落星省的驿站停歇下来,安排好之后,坐上法血神毯,去元突冰雪荒原。”

“这人就是洪易!别人不知道,我修炼无极天音,对声音感觉十分的敏感,我可以断定,他就是洪易……他居然有这样高的道术,而且还夺得了武状元,传闻是武圣的巅峰……难道他也拥有无法无念的境界,不可能……我还以为,这个天下,只有我一个人会进入这种境界。就算拥有无法无念,也不可能渡过两次雷劫,肉身成武圣巅峰……不对,他应该不是洪易,洪易要有这样的厉害,那根本不可能,武圣巅峰,两次雷劫,不是洪易。要是他是洪易,那不可能比我还天才,应该是和洪易有关系的高人!”

就在这时,远处数百里外,落星山深处的一处湖泊旁边,方圆的身体慢慢地从浓雾之中显现出来,此时,他满脸的不可思议,不相信。

“我在祖屋扫地的时候,捡到这枚无极龙戒之后,又在几个月后偶然之间,遇到了那个无名道人,传我武功,道术,还给我吃了灵丹调理身体,说是天下大变,我秉气运而生,将来史书之中,以我乃主角。为什么还会有洪易这样厉害的人物?而且那冠军侯,居然得到了盘皇生灵剑?看来我还要勤加修炼。洪易,不管你身后有什么人撑腰,我也非要击败你不可,还有冠军侯,又怎么能与我抗衡?”

方圆思索一阵后,眼神又变得坚定起来,握了握拳头。



第三百三十五章 来到北国

“这里就到了冰雪荒原,这里怎么还白雪皑皑的,大乾都已经是四月天,各种花儿都开得要谢了,再到五月,太阳就开始毒辣起来了,这里好冷啊。”

极高的天空,云层下面。

法血神毯之上。

精忍和尚,大金蛛,洪易等人正坐在毯子上,俯瞰下面的景色,真是个山川大地如画,河流似白带,大山龙蛇一般的蛰伏着,城池好像积木一般搭建的,房屋都只有指甲盖大小。

法血神毯猛烈飞行之间,毯子的周围,朦朦胧胧起了一阵红色的血光,似乎一个淡红色的琉璃罩子,把所有的人都罩在了中间,使人吹拂不到猛烈的天风,更掉落不下去,十分平稳。

这是洪易一群人,到了荣州驿站,修养了一天之后,马匹粮草充足,人都吃饱喝足,休息好了之后,启程上路,到半路上,找了个无人的地方,突然架设起两张法血神毯,把所有的人都装载在上面,改变方向,朝着绕过雪州朝着无边无际的北国冰雪荒原飞了过去。

洪易一共有两张“法血神毯”,一张是杀了圣者图元取得的,另外一张是杀了圣者道夫取得的。

这“法血神毯”是精元神庙极其宝贵的飞行法器,一共只有五人拥有,教皇,四大祭祀,每一张神毯,都是祭练多年,采集千年人熊,大力猩猿,水晶羊等异兽的毛织就而成,然后经过了历代教中的长老念力加持,每一张“法血神毯”足足要祭练一百多年才完成,珍贵无比。

火罗国皇帝都没有坐“法血神毯”的待遇,只能乖乖地骑马在地上跑。

法神毯宽大,飞行急速,一飞行之间,整个毯子就会被“法血神罩”包裹防护极强,也十分稳固。

洪易一之间夺取了两张是极其巨大的战略物资,也方便了他带着手下遨游山川,机动灵活。

冠军侯曾经也想夺到一张来,可惜一直没有成功,因为夺到“法血神毯”需要击杀精元神庙大祭祀,每个大祭祀都是雷劫高手,哪里又是那么好杀的?

“听说冰雪荒原,森林无数,更有成千上万险峻地大雪山,一层一层,不知道通到哪里。亘古以来,没有人能够探索到冰雪荒原的尽头呢,就跟南方海域尽头的莽荒一般,谁都没有到达过莽荒的尽头。”

洪易听着大金蛛的话,站在法血神毯上,看着风景,只见渐渐地飞行之间,远处山川大地开始由绿变得白了起来。

洪易一行数人在飞行之间不是明目张胆的,而是选择偏僻天空的上方,然后施展了禁法,掩盖气息,更把虚空幻境,两界分割都使了出来,而且是飞行极高,在云层之中,就算是高手也难以感应得到。

这一飞行,虽然比起马匹奔跑要快上十倍,但也足足花费了半天的时间,才到了大乾雪州的边缘,开始进入了元突国,冰雪荒原的境内。

这要是普通的骑兵奔走,就算马不停蹄,要从大乾玉京穿过雪州到元突国,走最快的官道,也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法血神毯”半天就到了。

大乾雪州,气候虽然寒冷,但已经大地山川之间,还有些绿油油的颜色,但是到了雪州边缘,绿油油的颜色就开始换成了冰雪的颜色。

就算是在法血神毯的罩子之中,人们看着那遥远天边,若隐若现,延绵的雪山,几千丈高,甚至插进云端,壮阔得难以想象的雪峰,也禁不住心里产生了一丝寒意。

广阔的冰雪荒原,原始森林,天边插入云端,天柱一般的雪峰群山,这就是洪易众人跨过雪州之后,落到元突国境内的第一视觉。

磅礴,寒冷,肃杀之中蕴藏着勃勃的生机。

“好了,到了元突国境内了,咱们下去吧,元突国虽然没有大乾这样地大物博,但人口集中,都基本上集中在十三大城之中,沿着玄冰河,黑石山一线,真罡门圣地就在数千里之外的玄冰河源头,鸿凌雪山下,接近了大城,都有高人在其中修行的,咱们太过招摇,就难免惹人注意,更何况,雪州边关的大将寒侯,也非常了得,此人虽然不是武圣,没有神威王和洪玄机,冠军侯那样有名,但很可能修炼了高深的道术,不然乾帝不会派他镇守雪州边关要地的。”

洪易指了指下面道。

“嗯,那就下去,最近元突国不太平,真罡门出事,多方势力,修道高手蠢蠢欲动,咱们不能做圣者道夫那样的狂妄之辈,遭人追杀。”

禅银纱站在另外一片法雪神毯上,点点头,找了一处僻静的地方,河流边缘,把法血降落下来。

禅银纱知道,洪易最近,苦读元突国的地理,更每天夜晚,到皇宫之中和元妃聊天,熟悉元突国,还有冰雪荒原上的情况,更到乾坤布袋之中,阅读历代高僧写的地理志。

大禅寺历代高僧,也有周游天下传教的,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到北国冰雪荒原上游荡过,什么地理,风土人情,名胜风俗,都记载得详细。

洪易苦读之中,结合元妃的聊天,对整个元突的国的形式可谓是了如指掌,冰雪荒原除了元突国之外的许多部落,更知道得不少。

现在的洪易,可谓是一个北国通。

降落的地面,是一片森林之中,积雪皑皑,一片洁白,远处一是宽阔的河流,但现在冻得好像镜子一般,别说人,就算是马车都可以在上面行走。

“这是玄冰河过去一百三十里就是元突国的熊城,人口一百三十万左右,熊城远处一百七十里就是黑石山,整坐黑石山都是露天煤矿,熊城的人家家户户都是烧煤取暖,城里有七万正规军队,骑兵一万,统领熊城的是元突国白家的人,白子秋,是白猿王白子岳的人,我现在手上有元妃的信物,咱们进城去和他接触,摸清楚整个元突国的形势,再见机行事。”

洪易一指前面,随意地道。

这一指之间,跟着洪易的众人都感觉到了他一股算无遗策的味道,就连禅银纱的心中,都觉得洪易不论是什么时候,心中永远有计划,不会手忙脚乱。

“好啊好啊,我还从来没有到北国来过呢。”

大金蛛使劲地拍着小手儿。

“咱们都准备一下吧!把马包裹,换上大斗篷,弓刀胯好,尤其是弓要保护好,这冰天雪地的,弓被冻住,难以拉开,得要用毛皮包裹。那桃神符箭,也准备好,随时射杀修道人的阴神,我先运用战神之念,进城去看看,接触白子秋,和他谈妥当了,咱们的人再一起进城!有他的保护,掩盖消息,咱们一定会神不知鬼不觉,北国之地,我们人生地不熟,冠军侯又比我们先来,万一他抢先接触了白子秋,拉拢了此人,那我们就自投罗网了。”

洪易说话之间,打开乾坤布袋,把追电马赶了出来,然后叫赤追阳把自己的追电马穿上皮毛马甲,四蹄包裹乌拉草,而自己念头一动,一大团晶莹的念头冲了出来,毫光四射之间,落地就形成了一尊完美筋肉,流畅身体的战神,散出了一股股武道巅峰武圣的气息。

这尊战神往地下一钻,瞬间就失去了踪迹。

“公子做事,当真是滴水不漏,这次若是能掌握了真罡门,让白猿王夺得门主之位,那整个元突国,九百万军民,全部都在我们的掌控之中了,要知道,元突国的国主,都要看真罡门门主的脸色行事。”

周大先生敬畏地看着洪易。

自从洪易渡过雷劫之后,又名声鹊起,文章成名天下,夺得文武状元,周大先生就对洪易彻彻底底地臣服了,再也没有一丝二心。

这位周先生的道术附体大成,在修道界之中也算是一方高手了,这些天辅助慕容燕办事,把一些生意打理得有声有色,绝对是个得力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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