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南城这样的大都市里干着一份普通的工作。
她叫张萌!
我就是张萌,我在南城商业街的一家KFC餐厅里打工,虽然我的抽屉里锁着一张大学毕业证书,虽然我学是环保专业,虽然我的专业和我的工作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会安慰自己,起码我在KFC后场炸鸡的时候利用自己的专业来减少油烟对环境的污染也算是对社会做出了贡献,这就是作普通女孩子身上最大的优点,容易满足。
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她的名字叫辛初七,我们曾经一起在苏荷酒吧打过工,我们曾经穷到只剩下一块钱,买了一包幸福小康家庭方便面,煮熟了两个人分着吃,我们曾经同床共枕过,我们曾经一起在三十九元管吃饱的火锅店里,YY对面的一家高级西餐厅,我曾经信誓旦旦的告诉她,总有一天我也会那样大摇大摆的走进去,让别人来服务我。
但是这一切,我只是想想而已,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我想要的也很简单,我从来不抱怨生活的不公正,我努力生活,积极向上,普通让我容易满足,因为满足,所以我快乐!
后来不知道初七是怎么勾搭上南城那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宋少爷的,不过我看得出,他们是真心相爱,所以我祝福他们,希望他们可以谱写出现代版的王子与灰姑娘的事故来。
和热恋中无数男女一样,初七要搬走了,要去跟她的王子同居,我快乐的忙前忙后,帮她收拾了包裹,把她送出门,在大门合上的那个瞬间,我泪水掉落,七七,祝福你,记得一定要勇往直前,一定要幸福。
我又回到一个人的生活中,每天忙忙碌碌,我工作的那家KFC是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店,有的时候下了夜班,在第一缕晨曦中跑到小区门口给自己买两块钱的变态辣的鸡蛋饼来犒劳自己,我总是一遍又一遍的叮嘱老板,放少少的辣,然后操着北方口音的老板就会爽朗的笑话我,姑娘,跟你一起的那个超级能吃辣的小姑娘怎么没看见,我总是骄傲的告诉他,哦,我把她嫁出去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跟我同甘共苦过的死丫头辛初七,居然是江南灏生茶业的小姐,好嘛,明明一只好大的凤凰,非要跟我这只小母鸡混在一起,还没等我找到机会把那只“伪母鸡”叫出来,我就收到了她的短信,她说:“萌萌,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萌萌,再见!”
我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臭骂:“辛初七,你这只伪母鸡,有本事就不要再回来!!!呜呜呜。。。”
初七真的就这样凭空消失了,不留一点点痕迹。
虽然有些怅然,但是,我的生活还在继续,可是初七的离开让宋少的整个世界瞬间轰然坍塌。
她的离开,却让我的普通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为我的人生中出现一个叫做穆谦人的妖孽男子。
、第二章 这还是我第一次让女人请我吃饭
穆谦人第一次出现在我租住的公寓门口是我收到初七短信的第三天早晨,我在睡梦中被震天响的拍门声给吵醒,于是我蓬着一头稻草似的头发,穿着我最爱的小叮当睡衣,脚上踩着一双大嘴猴拖鞋,踢踢踏踏的跑去开门。
我承认,门被打开的那个瞬间,我是真的被他的臭皮囊给迷惑住了,一张妖孽无比的俊脸,白皙光洁的皮肤让我这个货真价实的女人都汗颜,一双细长的桃花眼似笑非笑的盯着我看,略显凌乱的刘海搭在额头上,直挺的鼻子耸了耸,好像是在嘲笑我的样子。
嘲笑我?
我立刻清醒过来,我知道我现在的目光有些呆滞,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很糟糕,不说我这身欧巴桑的打扮,就连我脸上唯一能看的那双大眼睛都被隔夜的眼屎给糊住了。
我“呵呵”的讪笑了两声,擦了擦嘴角快要滴落的口水,伸出小爪子,用我自认为最温柔可亲的声音跟妖孽帅哥打招呼:“Hi,早啊,请问一大早敲我门有什么事情吗?”
说完这句话,我还不忘把自己的圆脸朝门后缩了缩,即兴表演了一下“犹抱琵琶半遮面”!
可是很显然,妖孽帅哥没有一点想看我表演的雅兴,他用嫌弃的眼神把我从头到尾扫视了一遍,不耐烦的问:“你是张萌?”
额,认识我?我眨巴着大眼睛点点头:“对!”
于是妖孽帅哥毫不犹豫的抬起他笔直修长的双腿,“砰”的一声踹开了我的大门,朝后招了招手,于是装着警服的一小队人马在我瞠目结舌,呆若木鸡中,罔顾和谐的天朝制度,在一个美好的清晨,就这样冲入了我的家。
那队正义的化身训练有素的冲进我的卧室,我的卫生间,我的厨房,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而那只妖孽皱着眉环视了一圈我的客厅,然后走到客厅里唯一的家具,一张破旧的单人沙发面前,用锃亮的皮鞋踢了踢,然后一脸嫌弃表情的坐了下去,翘起了二郎腿。
很显然,在他这副充当大爷的造型之下,我终于从震惊中清醒过来,我冲到了他的面前,插着腰,伸出我圆润的手指,一副标准的悍妇模样:“唉,我说你到底是谁?你怎么能就这样擅闯民宅?”
他却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只是低低的笑了两声,怎么听怎么都是嘲笑的笑!
就在我熊熊的小宇宙快要燃烧的时候,在我房子里大肆搜索的天朝警察撤了出来,领队的那个恭敬的走到他的身边,小声的汇报:“穆少,全部都搜过了,没有发现任何跟辛小姐有关系的东西!”
他终于抬起头,看着我,低沉性感的声音在我空空如也的狭小客厅里做着低空飞行:“我问你,辛初七有没有找过你,她有没有给你她的联系方式?”
这时,我才终于明白过来,原来他是来找初七的,看他的这个架势,应该是宋少的朋友,而且是跟宋少一样,有钱有权有势的朋友。
可是,有背景又怎样,我不怕你,于是我提气丹田,完全没有形象的大吼:“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声音传过去的同时,和我猜想的一样,我的口水化作利器,喷了这位嫌弃我沙发的大少爷一脸,他楞了那么几秒钟,然后抹了抹脸,暴躁的从沙发上跳了起来:“KAO,你是不是女人?”
看见他额头的暴起的青筋,我突然觉得很有成就感,像他这样成天穿着天价的名牌衣服,开名车住豪宅的大少爷一定都是很注意形象的,像这样被人气得直跳脚应该是没有过的吧。
我毫无歉意的对他耸耸肩膀,然后指了指门:“麻烦你赶紧带着你的人出去,否则我就报警了!”
“报警???”听了我的这句话,他好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脸上扬起了笑容,如果是半个小时之前,我一定会承认他笑的真的很美,可是现在,我已经看清楚这个没礼貌的家伙的本质,所以我没有再次被迷惑,我坚持的指着门:“出去!”
他眯着眼,小刀似的冰冷目光直直的朝我射来,我刚要回击,他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他接起电话,然后脸色大变,带着他的手下匆匆忙忙的离开了,后来我才知道,他离开是因为,宋少为了找初七出动了南城所有的警力,惊动了那位传奇的宋老将军,被抽的浑身是血送进了医院。
因为这个小插曲,我更加担心起初七,我觉得她的离开已经没有我刚开始想的那么简单,于是我也尝试着去联系她,可是手机已经停机,我也给她的邮箱发了邮件,没有邮件回复,我给她的QQ留言,可是她的QQ头像再也没有亮过,除了这些,我才发现,我对初七一无所知,唉,不管是不是初七她故意的隐瞒我,我都觉得我这个朋友做的太失败。
就在我万分懊恼的时候,他又出现了,这一次,他直接找到了我工作的KFC餐厅。
那是一个下雨的周三下午,餐厅里生意清淡,我站在点单的柜台后面,看着落地玻璃窗外的雨点,为初七担心不已,一辆黑色的悍马就这样飞扬跋扈的横在餐厅门口,把我最喜欢的白胡子老爷爷给挡的严严实实。
我看见他从车里跳了下来,推开门朝我走来,还好,这一次他没有带一队特警,只有他一个人,否则我相信,明天就我就得失业。
他急匆匆的冲到我的面前,我故意在他开口之前先礼貌的说:“您好,先生,请问您需要点些什么?”
他楞了楞,然后气急败坏:“我问你,辛初七到底有没有跟你联系过?”
“对不起先生,我现在在工作,所以如果您不需要点餐的话,请让一让!”
看见他那张俊美无比的脸被我气的再次在额角的位置暴起青筋,我的心情无比的畅快。
很显然,这位大少爷从来没有来过这样的快捷餐厅,所以他居然在我不愿意搭理他的情况下嚷嚷着要包场,被人用一种看外星人的眼神盯着看的时候,他大概才惊觉自己出糗了。
他想了想胡乱的指了指点餐牌上汉堡可乐和一大堆吃的,然后掏出大概也是天价的皮夹,递给我一张金卡:“先点这么多,刷卡,然后你给我送过来!”
旁边点餐柜台前跟他并排站着的一个小姑娘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他大概觉得很没面子,又想知道别人为什么笑他,于是他微微凑近了我,低低的问:“唉,她在笑什么?”
随着他那张俊颜的凑近,我闻到一股淡淡的薄荷烟草的味道,其实我讨厌男人抽烟,可是对他身上的烟草味道,我居然不抗拒。
我故意绷着脸,义正言辞:“不好意思,这位先生,我们这里不刷卡,只付现金!还有,我们这里都是自己取餐,不负责送餐的!”
我看见他的脸华丽丽的绿了,然后翻了翻钱包,尴尬的看了看我,小声的说:“既然不送餐,刚才点的那些都不要了!”说完急匆匆的就要离开。
我却扬声叫住他,然后把他刚刚点的那些东西放在餐盘上,递到他的手里:“这餐我请你!喏,自己拿着盘子到那边去找个空位置坐下来吃吧!”
旁边的小姑娘看了看他,然后冒出一句:“穿的人模人样,居然想吃霸王餐!”
看着他的脸黑了,然后耷拉着脑袋一副想要解释又觉得不屑解释的模样,我转身借着去接饮料的瞬间,嘴角大大的扬了起来,刚刚他在打开钱夹的时候我就看见,他的钱包里插了无数张的金卡,可是一分钱现金都没有。
也许这位大少爷去的地方都是可以拉卡的,也许这位大少爷出门从不带现金,也许这位大少爷正好现金用完了,反正我是觉得他当时的样子很可爱,所以我大发善心,请他吃这餐好了。
等我再次转过身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我看见刚刚他端走的盘子放在了靠门的位置,一动没动,我扯了扯嘴角,有些心疼,这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还真是浪费。
很快就到了下班高峰期,进餐厅用餐的人越来越多,我也把这事给抛到了脑后。
等我忙完换下工作服走出餐厅的时候已经是午夜,我看到马路对面停着下午看见的那辆嚣张跋扈的黑色悍马,而他正斜斜的靠着车门上,手里夹着一只细长的香烟,看见我,他熟练的把手里的烟蒂弹了出去,准确无误的飞进了旁边的垃圾桶。
我为什么会坐上他的车,大概是因为觉得下午请他吃了东西,自己有点亏,所以想免费做一次他的车补偿回来吧。
一路上他都很沉默,甚至没有跟我打听初七的消息,这让我很不习惯。
到了楼下,我刚要下车,他却拉住了我的手肘,他垂下眼眸,声音有些轻:“那个,谢谢你!”
“恩?”我不解的看着他。
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看错了,他脸上似乎飘过一丝红云:“我从来没有让女人在我面前付过钱,这还是我第一次让女人请我吃饭!”
、第三章 他是骑士,而我只是路人甲乙丙丁
Pia的一声,我被他这句话惊的差点从车上摔下去,这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大概是从火星来的,嗯,一定是这样。
我咽了咽口水,伸手抓了抓自己的蘑菇头,对他讪讪的笑:“呵呵,不用谢!”,说完我就从车里跳了下去,飞快的逃走了,我想如果再跟这位大少爷多呆一秒钟,我肯定会忍不住义正言辞的对他说,帅哥,地球不适合你,赶紧回火星去吧。
接下来的几天,他都没有在出现,也没有再来找我麻烦,恩,很好,本来我的生活就应该这么平淡无奇。
这天我下班,好不容易才赶上最后一班地铁,虽然坐地铁比坐公交要贵一块钱,但是这一块钱绝对的值,比如,从来不会堵车,还有免费的报纸可以看。
坐在地铁上,我一边啃着手里的汉堡,嗯,这也是免费的工作餐,胡乱的翻着手里的免费报纸,然后他的大幅照片就这样出现的我的眼前,占据了整个版面,照片里,他穿着英挺的警服,意气风发,俊朗的让人移不开眼。
照片下面不出意外的附了长篇的报导,这一刻,我才知道他的名字,他叫穆谦人,他是南城众少之一,他出生在警察世家,家世显赫,据说南城的白道黑道都归他家管,当然这只是据说,至于事实是什么样的,我没有兴趣去知道,因为这些白的,黑的跟我这样的普通姑娘都没有关系,我想知道的只有今天的鸡蛋是不是又涨价了,今天的猪肉有没有降价。
走进小区的时候,我手里还拎着半个没有吃完的汉堡,不知道为什么,虽然他的背景与我无关,可是看完那则报导,我很失落,一种无法言表的失落,就好像明明看中了一件东西,有一天突然发现他的价格高的吓人,根本不是我这样的人可以拥有的,连幻想都不可以,对,就是那样的感觉。
我耷拉着脑袋龟速前进,还没走几步,就被一群突然出现的黑衣人给抓住,我还没来得及大叫,他们就捂住我的嘴,迅速把我塞进了一辆商务车,然后快速的驶出了小区。
我惶恐不安,难道这就是江湖上传说的绑架,可是。。。我一无钱,二无色,如果不是我的嘴巴被胶布贴住,我一定会大声的质问:“大哥,你们是不是绑错人了!”
我被黑衣人从后门带进了苏荷,然后被“请”进了包间,嘴上的胶布终于被撕了下来,还没等我出声质问他们是不是绑错人了,我就看清坐在我面前的那个男人,我瘪了瘪嘴,因为我知道我之前的设想是错误的,因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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