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兼又是如何从“时方”确定到“洛时”,知晓过程的人除了沈兼,只有王云帆。可惜,王云帆已经死了。仔细想想,恐怕沈兼早就要除掉王云帆。
既然确定了沈兼通过爷爷的笔迹拿到了石头,说明他去过神殿。这条线所,洛毅森跟地图连在了一起。
“公孙在鸿鹄会所那个人手里偷到了地图,极有可能是沈兼用完后,放在鸿鹄的。换句话说:偷拿地图的那个人,知道沈兼的一些事。可吴大华手里的地图是怎么回事呢?王德见过吴大华手里的地图,不可能是他说谎。难道说有两份地图?”
听完了洛毅森的自言自语,沈紹估摸着,这人熬了一夜,脑袋生锈了。便提醒他:“不要忘了,合璧是在q市博物馆丢失的。”
“卧槽!”洛毅森惊呼一声,诈尸一样坐了起来,“我怎么忽略了这事?对啊,合璧是在我爷爷手里的,爷爷给了陈老,陈老送给博物馆了。”
地下室没有窗户,自然见不到阳光。沈紹看了看腕表,竟然已经是早上六点了。抬手拍拍洛毅森的额头,说:“你太累了,休息吧。”
洛毅森搓了搓脸,很想说,年纪大了什么的。
就算是二十来岁,连续几天睡不安稳,身体吃不消也是正常的。洛毅森摸摸肚子,嘀咕着:“有点饿,吃完了再睡。我去做点东西。”
“你休息,我去做。”
洛毅森忽然瞪大了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沈紹:“你去干什么?”
沈紹已经起了身,回头,如常地说:“做早饭。”
“你,你会做饭?”要吓死人了好吗!?
沈紹苦笑一声,说:“我很小出国,一个人住,经常自己做饭。很快就好。”说完,再次摸摸洛毅森的额头。
于是,洛毅森整个人都不好了。
沈紹会做饭这件事给了洛毅森很大的打击。在他的概念里,沈七爷就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别说做饭,买菜估计都不会。可这人说了,早些年在国外独居,经常自己做饭。这是什么概念?七爷,您别吓唬小的!
洛毅森决定去厨房看看,证明自己是不是幻听了。结果,他看到挽起袖子的沈紹正挥着菜刀,有模有样地处理食材。
这不科学!毫无逻辑!简直梦幻!
沈紹听见了洛毅森倒吸着凉气的声音,转回头看去,“不休息?”
“我,我就看看。”说着,洛毅森走了进去,“你做什么呢?”
“鲜奶土豆汤、三明治和蔬菜沙拉。”特别丰富,还有营养。沈紹扭头瞥了洛毅森一眼,“我不会做中餐。”
艾玛,终于合理了!
不会做中餐什么的,听上去非常顺耳。洛毅森坦然接受了沈紹会做西餐的事实,便笑着问:“自己做了几年?”
“三年。”
“还会做什么?”
沈紹微微抬起头,仔细想了想,“鲜奶土豆汤、三明治、蔬菜沙拉。”
洛毅森囧然,“你吃了三年?”
“还有外卖。”沈紹心情很好,说起当年的一些事:“我那个大学,就是自己做饭自己干活,要不就外卖。”
于是,洛毅森对早餐的味道表示怀疑。沈紹说:“还好,不难吃。”
“别人觉得呢?”洛毅森很在意味道这种事,不好吃怎么下咽?就算是沈七爷做的,也要味道好才行啊。
沈紹很自然地说:“没有别人。给你做,是第一次。”
沈七爷第一次做饭,做给洛毅森。以前没给其他任何人做过,不管好吃还是不好吃,单就事实来说,洛毅森有些吃不消。
谁吃过沈七爷亲手做的东西?即便沈紹不说他也明白,普天之下,他是第一个。
心里边说不清是个什么滋味,有点甜、有点酸、还有点别别扭扭。洛毅森想不通,沈紹表白之后,大动作小动作可没少做。这是马力全开吗?
“沈紹……”洛毅森犹犹豫豫地开口,“你干嘛非要这样?个人资产给我,帮我查案、给我做饭。这不像你的风格。你不是说了吗,等案子结了之后再说咱俩的事。”
将切好的蔬菜放进盆子里,沈紹不急不躁地转身,面对洛毅森:“现在不做,等你跟别人跑了再做?”
洛毅森蹙着眉头,表示不解。
沈紹的眼神温柔了很多,不着痕迹地朝着洛毅森靠近一步。低着头,仔细凝视他的眼睛,“毅森,你是最好的。我怕,你被抢走。”
“你怕?”洛毅森再一次怀疑,自己幻听,“你会怕?”
“我当然会怕。你这么好……”天底下不是只有我才能看到你的好。我放你昂翔天际,看着你流光溢彩。天空那么大,你会被别的什么人看到,你会被别的什么人靠近。我怎么办?站在地上仰视着你,看你与别的人比翼双飞?我做不到。我不能像以前那样任性的霸占你,只能倾尽所有留住你。钱也好,感情也好,只要能留住你,我愿为此付出。
心底的万千思绪终究还是留在了心底。沈紹还不懂如何表达自己的感情,明明有一肚子的话想跟他说,张开嘴巴,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他从来没爱过这么深,深的,连他自己都摸不着底。
眼前的沈紹,虽然陌生,却让洛毅森感到温暖。平日里波澜不惊的眼神,此刻变得让他琢磨不清。或许是太过深情,此刻的沈紹蜕去了一身的霸道和棱角,温柔的让人深陷其中。
水盆里发出滴水声,滴答、滴答。伴随着越来越快的心跳,在安静的厨房里显得越发鲜明。沈紹的手指蹭到了洛毅森的手背上,就像两只蜗牛在用触角打声招呼,碰到了,不舍离去。
温热的手带着一点清香,渐渐抚上洛毅森的脸颊。脸颊热了起来,挑起一抹漂亮的嫣红。眼睛好像被什么钩住了似的,错不开,只能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只属于自己的未来。
靠近后的碰触,是十指纠缠。重叠在一起的呼吸,眨眼间被吞了下去。嘴唇轻轻地碰到了嘴唇,熟悉而又陌生的悸动,在心底燃起一团炙热的火焰。
☆、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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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钟的秒针走了几个格子,沈紹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洛毅森,笑看他红透的脸。
洛小爷下意识地舔舔嘴唇,好似意犹未尽。瞥向沈紹的眼神,不知道是在嗔怪还是在索要什么。要开口说几句话,沈紹忽然给他嘴里塞了一颗圣女果。洛毅森嚼啊嚼,满嘴香甜。
沈紹满意地拉着洛毅森的手把人牵回客厅,安慰小孩子似地摸摸脑袋,说:“很快就好。”
洛毅森坐在沙发上,一低头,才发现手里还被塞了六七个圣女果。一边吃一边琢磨沈紹,居然没有进一步要求和好什么的。亲都亲了,居然没说!真是转性了哈。
因为早上心情好到不得了,沈紹吃饭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容。洛毅森从头到尾都默不作声,不知道在做什么心理斗争。
“慢点吃。”沈紹拿过洛毅森手里的第三个三明治,给他添了汤,“吃完就睡,吃多,不舒服。”
洛毅森嘀咕了一句:“好吃。”
沈紹愣了愣……
瞧见沈紹的反应,洛毅森更是没眼看了。脸红哦,沈紹脸红了哦!为啥看起来傻可爱傻可爱的?自己一定是脑抽了!
洛毅森胡乱喝完了鲜奶土豆汤,丢下一句“我去睡觉”便逃也似地离开了餐厅。沈紹老神在在地走在餐桌旁,没有追上去进一步发展的意思。
丹尼斯和霍尔从外面回来,瞧见桌子上的东西,都有些后悔。毅森做的早餐啊,没吃到太可惜了!
丹尼斯决定勉为其难吃下最后一个三明治,手爪子还没碰到三明治的边儿,沈绍冷眼看了过去——找死吗?
丹尼斯讪讪地收回手,笑嘻嘻地问:“boss,今天做什么事?”
“你俩回去休息,等电话。”
休息?霍尔跟丹尼斯面面相觑,顿时了然。二人世界嘛,当然不能让两个明晃晃的电灯泡碍事。他们也很希望boss跟洛毅森能够和好如初,看样子似乎有了进展。俩人急忙收拾了一点东西,准备回自己的公寓懒上一整天。临走前,不爱说话的霍尔对着沈紹竖起大拇指,“boss加油!”
沈紹忍着笑意,白了俩人一眼。
去客房看了眼洛毅森,确定这人睡得踏实了,沈紹才返回监控室。将笔记本以及洛毅森翻译出来的内容整理好,发给公孙锦。
这会儿,公孙锦在和蓝景阳视频。但画面里却不是蓝景阳,而是英陶山的挖掘现场。
根据地图,蓝景阳那边有了具体的挖掘范围。不知道是他们解读地图的方式不对,还是没挖到地方,这都二十多米深了,还不见有什么东西。
摄像头摆在坑边,可以让公孙锦看得清清楚楚。公孙锦左手边是电脑,右手边是地图的扫描副本。看看画面,再看看地图,也是一头雾水。
就在这时候,沈紹的电话打了过来,意简言骇地说:“看邮件。”随后,挂断了电话。
公孙锦忙不开,喊了蒋兵进办公室。让他坐在身边,登陆自己的邮箱。
蒋兵点开邮件,下载附件。打开文件后,第一个看到的是黑色笔记本的照片,还有里面金镜文的照片。再看下面的文字注解,蒋兵倒吸了口凉气,嗷一嗓子喊:“卧槽!”
聚精会神的公孙锦被吓了一跳,不悦地瞥着蒋兵:“安静点。”
“老大,沈紹哪来的这些东西?”
公孙锦还纳闷,沈紹发什么东西过来,把蒋兵吓成这样?他侧身靠过去,仔细瞧了一眼笔记本屏幕,三秒钟后,瞪圆了眼睛。抄起电话联系沈紹。
“你哪里找到的?”公孙锦问道。
沈紹不耐烦地说:“你想知道的,毅森都做了注解。”七爷的意思很明白。文件里都有文字说明,你让我口述不是很麻烦?自己看去!
没什么心思跟沈紹计较,由着他把电话挂了。转回头,公孙锦告诉蓝景阳这边有急事,等一会再联系。言罢,把蒋兵的笔记本拿到面前,仔细阅读起来。
越看,公孙锦的眉头皱得越紧。他的疑惑跟那二位爷是一样的,这种种故事,洛时是怎么知道的?
不管怎么说,先通读一遍,再回头一个细节一个细节的研究。所以,公孙锦看得很快。最后,是洛毅森的一段话。
「爷爷是沈仲沅的大学老师,化名‘时方’。爷爷将笔记本交给沈仲沅保存,一直到昨天早上,沈仲沅才给我。看老爷子的反应,我觉得他跟沈兼所做的一切没什么关系。但是我有一点不明白,和茗楼爆炸案后,沈仲沅就知道我爷爷是当年的“时方”了,从q市回到本市,他就知道我是谁,干嘛不早点把笔记本给我?」
「还有一件要紧的事。笔记本里有几个金镜文我不知道什么意思,你找几个金文专家看看,或许比我一个人闭门造车要强。」
「另外,我有些事一直没跟你说。现在困的要死,脑袋也不好用。等我睡醒,给你电话。如果我没估计错误,八成知道沈兼为什么愿意看到我跟沈紹在一起了。」
看完洛毅森的留言,公孙锦立刻联系了苏洁,说:“你去查一下沈仲沅的情况。在他大学时期有个老师叫‘时方’我要这个人所有的资料。”
苏洁反问:“你到底是查沈仲沅,还是时方?”
“都要!”
那边的苏洁还在说话,公孙锦却是没心思听。又联系了司马司堂,问道:“洛时有没有化名?”
司马司堂一愣,回道:“有一个。‘时方’,怎么了?”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具体那一年我不记得了。”司马司堂说:“有一次赶上我爸过生日,我跟洛时说我爸是欧洲人,以往我都送一些保健品,这回想送点不一样的。洛时帮我写了一幅字,落款是‘时方’。”
说着说着,司马司堂沉沉地叹息一声,遂道:“洛时告诉我,知道这个化名的人算上我只有三个,其中一个是他的学生。当时我没多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于是,公孙锦将洛毅森见过了沈仲沅的事告诉了司马司堂。司马司堂立刻急了,“毅森太不谨慎了,沈仲沅绝对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他对毅森不会有好心思。”
“为什么这么说?”公孙锦问道。
司马司堂犹豫了半天,才开口道:“本来,这事我不想对任何人说。毕竟跟案子无关,还是别人的家事。同样的,这件事也是我不愿意看到洛毅森跟沈紹走得太近的原因。”
听到这里,公孙锦有些不耐烦了,催道:“到底什么事?”
“老头雇用我调查沈紹,把沈紹的基本资料给了我。里面明明白白写着,沈紹有未婚妻。”
闻言,公孙锦也是一愣。据他对沈紹的了解,这人绝对不会委屈自己成全父亲的好意。那未婚妻哪来的?
司马司堂说道:“那个女人我查过,人在海外,很少回来。但沈仲沅知道这事。如果他念在跟洛时的情分上,关照毅森,为什么不说沈紹有未婚妻的事?所以,这老头到底打什么主意,真不好说。”
公孙锦倒有些埋怨地说:“你不该瞒着毅森。”
司马司堂冷笑一声,没做解释。他觉得公孙锦很快就能明白,不说的原因。这种事怎么说?嚼舌根子跟没事瞎嘚嘚的老娘们儿有什么区别?再者说,毅森也不是傻子,早晚会发现。
至于沈紹,司马司堂说不上厌恶不厌恶这个人,只是觉得沈紹在感情方面是个混蛋。如果他对毅森的感情是真的,未婚妻的事早晚要解决。究竟怎么个结果,他真懒得看。只要毅森过得好,他能对得起洛时,对得起洛毅森这个朋友,就足够了。
说别人家的闲话,从来不是司马司堂干的事。
埋怨了司马司堂,公孙锦也意识到自己多事了。可转念一想,沈仲沅对待洛毅森的态度以及目的,必须重新估量。不过,这些都不打紧。公孙锦说:“毅森告诉我,会金镜文的人都死在和茗楼里了,你认不认识了解金文的专家?我们需要进一步解读几个金文字。”
司马司堂马上回道:“找陈老,他在这方面是权威。”
公孙锦那边紧锣密鼓地找人,查案情。地下室这边的沈紹早就呼呼大睡了起来。他同样熬了一天一夜,同样吃不消。可惜,没睡一个小时,就被电话铃声吵醒。本来不肯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