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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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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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无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赵注:“尔汝之实,德行可轻贱,人所尔汝者也。既不见轻贱,不为人所尔汝,能充大而以自行,所至皆可以为义也。”此文尔汝义正同。言夫妇之间,或相轻贱也。北史儒林陈奇传:“游雅性护短,因以为嫌,尝众辱奇,或尔汝之,或指为小人。”韩愈听颍师弹琴诗:“昵昵儿女语,恩怨相尔汝。”俱用为相轻贱意。
河北妇人,织纴组紃〔一〕之事,黼黻锦绣罗绮之工,大优于江东也。
〔一〕卢文弨曰:“礼记内则:‘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郑注:‘紃,绦。’正义:‘纴为缯帛,组、紃,俱为绦也。薄阔为组,似绳者为紃。’”
太公曰:“养女太多,一费也〔一〕。”陈蕃曰:“盗不过五女之门〔二〕。”女之为累,亦以深矣。然天生蒸民〔三〕,先人传体〔四〕,其如之何?世人多不举女〔五〕,贼行〔六〕骨肉,岂当如此,而望福于天乎?吾有疏亲,家饶妓〔七〕媵,诞育将及,便遣阍竖守之。体有不安,窥窗倚户,若生女者,辄持将去;母随号泣,使人不忍闻也。
〔一〕艺文类聚三五、御览四八五引六韬:“太公曰:‘……养女太多,四盗也。’”说本李详、陈汉章。
〔二〕赵曦明曰:“后汉书陈蕃传:‘蕃字仲举,上疏曰:“谚云:‘盗不过五女之门。’以女贫家也。今后宫之女,岂不贫国乎?”’”
〔三〕诗大雅荡:“天生蒸民。”郑笺:“蒸,众也。”
〔四〕传体,宋本、鲍本、事文类聚后十一引作“遗体”。
〔五〕陈汉章曰:“韩非子内储说六反篇:‘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
〔六〕事文类聚“行”作“其”。
〔七〕妓,家妓。抱朴子外篇崇教:“品藻妓妾之妍蚩。”
妇人之性,率宠子婿而虐儿妇。宠婿,则兄弟之怨生焉;虐妇,则姊妹之谗行焉。然则女之行留〔一〕,皆得罪于其家者,母实为之。至有〔二〕谚云:“落索〔三〕阿姑餐。”此其相报也〔四〕。家之常弊,可不诫哉!
〔一〕留,类说作“届”。
〔二〕至有,类说作“至于”。案勉学篇:“梁朝全盛之时,贵游子弟多无学术,至于谚云……”句法与此相同,亦作“至于”。
〔三〕卢文弨曰:“落索,当时语,大约冷落萧索之意。”案:尔雅释诂下:“貉缩,纶也。”郭注:“纶者,绳也,谓牵缚缩貉之,今俗语犹然。”郝懿行义疏曰:“貉缩,谓以缩牵连绵络之也。……又变为落索,颜氏家训引谚云:‘落索阿姑餐。’落索盖绵联不断之意,今俗语犹然。”器案:朱子文集答吕子约书:“请打并了此一落索后,看却须有会心处也。”又朱子语类论语五:“无道理底,也见他是那里背驰,那里欠阙,那一边道理是如何,一见便一落索都见了。”朱熹所用落索,即一连串之意,与郝氏所谓“绵联不断之意”相合,但家训此文,却非此意,把“落索”一谚,放在全文中去理解,仍以卢说为长。林逋雪赋:“清爽晓林初落索,冷和春雨转飘萧。”用法与此谚相近。陶宪曾广方言曰:“雠怨曰落索。”
〔四〕孔齐至正杂记,论述女扰母家,引证颜氏此文,并云:“夫妇皆人女,女必为人妇,久之即为人母,自受之,又自作之,其不悟为可叹也。”
婚姻素对〔一〕,靖侯〔二〕成规〔三〕。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四〕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五〕。或猥婿〔六〕在门,或傲妇擅室,贪荣求利,反招羞耻,可不慎欤〔七〕!
〔一〕卢文弨曰:“尔雅释诂:‘妃,合,会,对也。’晋书卫瓘传:‘武帝敕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瓘自以诸生之胄,婚对微素,抗表固辞。’”器案:王羲之帖:“中郎女颇有所向不?今日婚对,自不可复得。”又:“二族旧对,故欲援诸葛,若以家穷,自当供助昏事。”见全晋文二六,对字义同。
〔二〕赵曦明曰:“晋书孝友传:‘顾含字宏都,琅邪莘人也。豫讨苏峻功,封西平县侯,拜侍中。桓温求婚于含,含以其盛满不许。致仕二十余年,年九十三,卒,谥曰靖侯。’”卢文弨曰:“案:靖侯,之推九世祖也。”
〔三〕郝懿行曰:“第五卷止足篇云:‘靖侯戒子侄曰:“婚姻勿贪势家。”’”器案:颜鲁公集晋侍中右光禄大夫本州大中正西平靖侯颜公大宗碑铭:“桓温求婚,以其盛满不许,因诫子孙云:‘自今仕宦不可过二千石,婚姻勿贪世家。’”
〔四〕较,罗本、程本、胡本、何本作“校”,古通。
〔五〕史记平准书正义:“古人未有市及井,若朝聚井汲水,便将货物于井边货卖,故言市井也。”器案:市井犹言市道。御览二一五引语林:“卿何事人中作市井?”又七0四引语林:“温曰:‘承允好贿,新下必有珍宝,当有市井事。’令人视之,果见向囊皆珍玩,正与胡父谐贾。”则市井为六朝人习用语。当时婚姻论财,文中子以为“夷虏之道”。寻魏书文成纪,和平四年诏曰:“中代以来,贵族之门,多不率法,或贪利财贿,或因缘私好,在于苟合,无所选择,令贵贱不分,巨细同贯,尘秽清化,亏损人伦。”所言“贪利财贿”,即谓婚姻论财也。北齐书封述传:“前妻河内司马氏。一息为娶陇西李士元女,大输财娉,及将成礼,犹竞悬违。述忽取供养像对士元打像作誓,士元笑曰:‘封公何处常得应急像,须誓便用!’一息娶范阳卢庄之女,述又径府诉云:‘送赢乃嫌脚跛,评田则云咸薄,铜器又嫌古废。’皆为吝啬所及,每致纷纭。”其计较锱铢之事,可见一斑。梁武帝谓侯景曰:“王、谢门高,当于朱、张以下求之。”沈约奏弹王源有云:“王、满连姻,实骇闻听。”此皆比量父祖之事也。
〔六〕猥,谓鄙贱。风操篇有猥人,北史杨愔传:“鲁漫汉自言猥贱。”义俱同。
〔七〕卢文弨曰:“古重氏族,致有贩鬻祖曾,以为贾道,如沈约弹王源之所云者。此风至唐时,犹未衰止也。庸猥之婿,骄傲之妇,唯不求佳对,而但论富贵,是以至此。”
借人典籍〔一〕,皆须〔二〕爱护,先有缺坏,就为补治〔三〕,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四〕。济阳江禄〔五〕,读书未竟,虽有急速,必待卷束〔六〕整齐,然后得起,故无损败,人不厌其求假焉。或有狼籍几案,分散部帙〔七〕,多为童幼婢妾之所点污〔八〕,风雨虫鼠〔九〕之所毁伤,实为累德。吾每读圣人之书,未尝不肃敬对之;其故纸有五经词义,及贤达〔一0〕姓名,不敢秽用〔一一〕也。
〔一〕典籍,吕氏杂记作“书籍”。
〔二〕皆须,事文类聚别三引作“须加”。
〔三〕魏书李业兴传:“业兴爱好坟籍,鸠集不已,手自补治,躬加题帖,其家所有,垂将万卷。”案:齐民要术三有治书法。
〔四〕古代士大夫所订立身行己之道,共有百事,因谓之为百行。说苑谈丛篇、玉海十一引郑玄孝经序、诗经氓郑笺、风俗通义十反篇,都言及百行,新唐书艺文志有杜正伦百行章一卷,今有敦煌唐写本传世。吕希哲吕氏杂记上:“予小时,有教学老人谓予曰:‘借书而与之,借人书而归之,皆痴也。’闻之便不喜其语。后见颜氏家训说:‘借人书籍,皆当爱护,虽有缺坏,先为补治,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王士禛居易录三:“颜氏家训云:‘借人典籍,皆当护惜,先有残缺,就为补缀,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此真厚德之言。或谓还书一痴,小人之言反是。”
〔五〕卢文弨曰:“江禄,南史附其高祖江夷传。禄字彦遐,幼笃学,有文章,位太子洗马,湘东王录事参军,后为唐侯相,卒。”器案:金楼子聚书篇载曾就江录处写得书,当即此人,“录”盖“禄”之误。
〔六〕郝懿行曰:“古无镂版书,其典籍皆书绢素作卷收藏之,故谓之书卷;其外作衣帙包裹之,谓之书帙。”器案:书之多卷者,则分别部居,各为一束。杜甫暮秋枉裴道州手札率尔遣兴寄递呈苏涣侍御:“久客多枉友朋书,素书一月凡一束。”则书札卷束,唐时犹如此也。
〔七〕部,以类相聚之部居也。古代书籍就内容分为甲乙丙丁四部。“帙”原作“秩”,今据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汗青簃本及少仪外传、类说引校改。说文巾部:“帙,书衣也。”陈继儒群碎录:“书曰帙者,古人书卷外,必有帙藏之,如今裹袱之类,白乐天尝以文集留庐山草堂,屡亡逸,宋真宗令崇文院写校,包以斑竹帙送寺。余尝于项子京家,见王右丞书画一卷,外以斑竹帙裹之,云是宋物。帙如细帘,其内袭以薄缯,观帙字巾旁可想也。”案:香祖笔记引此,“草堂”作“东林寺”,“项子京家”作“秀水项氏”。日本藤原贞干好古小录下有竹帙,云:“一故旧所图。长一尺五分,广一尺三寸,袭绯绫。”大正新修大正藏图像部三宝物具钞二有竹帙图,云是敕书卷帙,与陈继儒所说正合。白氏长庆集苏州南禅院白氏文集记:“乐天有文集七袟,合六十七卷。”“袟”与“帙”同,其作用与今书套相同。一般以十卷为一帙。
〔八〕楚辞七谏:“唐、虞点灼而毁议。”王逸注:“点,污也。”汉书司马迁传:“适足以发笑而自点耳。”师古曰:“点,污也。”三国志吴书韦曜传:“数数省读,不觉点污。”文选奏弹王源:“玷辱流辈。”集注:“音决:‘玷音点。’钞‘玷’为‘点’。”则点又通玷。
〔九〕虫鼠,宋本作“犬鼠”(少仪外传同),原注:“一本作‘虫鼠’。”抱经堂本据小学外篇嘉言引定作“虫鼠”。案:颜本、朱本及类说引都作“虫鼠”,今从之。
〔一0〕贤达,卢文弨曰:“小学作‘圣贤’。”
〔一一〕秽用,颜本、朱本及小学引作“他用”,他用,如覆瓿、当薪、糊窗之类。卢文弨曰:“秽,亵也。”
吾家巫觋〔一〕祷请,绝于言议;符书〔二〕章醮〔三〕亦无祈焉,并汝曹所见也。勿为妖妄之费〔四〕。
〔一〕卢文弨曰:“楚语下:‘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韦注:‘巫、觋,见鬼者,周礼男亦曰巫。’”
〔二〕卢文弨曰:“魏书释老志:‘化金销玉,行符敕水,奇方妙术,万等千条。’”
〔三〕卢文弨曰:“案:道士设坛伏章祈祷曰醮,盖附古有醮祭之礼而名之耳。醮,子肖切。”器案:法苑珠林卷六十八注:“今见章醮,似俗祭神,安设酒脯棋琴之事。”通鉴一七五胡注:“道士有消灾度厄之法,依阴阳五行数术,推人年命,书之如章表之仪,幷具贽币,烧香陈读,云奏上天曹,请为除厄,谓之上章。夜中于星辰之下,陈设酒果■饵币物,历祀天皇、太一、五星、列宿,为书如上章之仪以奏之,名为醮。”吴讷小学集注五:“符章,即今道士所为符箓章醮,为人祈祷荐拔者。”
〔四〕“为”字原无,赵曦明据小学外篇嘉言引补。器案:朱本及少仪外传下引亦有“为”字,今从之。小学、通录、辨感编二、合璧事类前五五、新编事文类聚翰墨大全壬九(以后简称事文类聚)引此并作“勿为妖妄”。纪昀曰:“极好家训,只末句一个费字,便差了路头。杨子曰:‘言,心声也。’盖此公见解,只到此段地位,亦莫知其然而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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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 风操 慕贤

风操第六
吾观礼经,圣人之教:箕帚〔一〕匕箸〔二〕,咳唾〔三〕唯诺〔四〕,执烛〔五〕沃盥〔六〕,皆有节文〔七〕,亦为至矣。但既残缺,非复全书;其有所不载,及世事变改者,学达君子,自为节度,相承行之,故世号士大夫风操〔八〕。而家门〔九〕颇有不同,所见互称长短;然其阡陌〔一0〕,亦自可知。昔在江南,目能视而见之,耳能听而闻之;蓬生麻中〔一一〕,不劳翰墨〔一二〕。汝曹生于戎马之闲,视听之所不晓,故聊记录〔一三〕,以传示子孙。
〔一〕赵曦明曰:“礼记曲礼上:‘凡为长者粪之礼,必加帚于箕上,以袂拘而退,其尘不及长者;以箕自乡而扱之。’”
〔二〕赵曦明曰:“礼记曲礼上:‘饭黍毋以箸。’”
〔三〕赵曦明曰:“礼记内则:‘在父母舅姑之所,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洟。’”
〔四〕赵曦明曰:“礼记曲礼上:‘抠衣趋隅,必慎唯诺;父召无诺,先生召无诺,唯而起。’”案:郑玄注:“慎唯诺者,不先举,见问乃应。”
〔五〕赵曦明曰:“礼记少仪:‘执烛,不让不辞不歌。’”卢文弨曰:“管子弟子职:‘昏,将举火,执烛隅坐,错总之法:横于坐所,栉之远近,乃承厥火,居句如矩,蒸间容蒸,然者处下,捧碗以为绪,右手执烛,左手正栉,有堕代烛。’案:栉亦作堲,谓烛烬;绪亦烛之烬也。堕,倦也,倦则易一人代之。”
〔六〕赵曦明曰:“礼记内则:‘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问所欲而敬进之。’”
〔七〕“节文”,各本皆作“节度”,涉下文而误,今从宋本。礼记坊记曰:“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者也。”史记礼书:“事有宜适,礼有节文。”此颜氏所本。
〔八〕风操,谓风度节操。晋书裴秀传:“少好学,有风操。”又王劭传:“美姿容,有风操。”
〔九〕后汉书皇甫规传:“刘佑、冯绲、赵典、尹勋,正直多怨,流放家门。”南史萧引传:“引曰:‘吾家再世为始兴郡,遗爱在人,政可南行,以存家门耳。’”家门,犹今言家庭。
〔一0〕阡陌,即途径义。汉书叙例:“澄荡愆违,审定阡陌。”法书要录十王羲之帖云:“前试论意,久欲呈,多疾,愦愦,遂忘,致今送;愿因暇日,可垂试省。大期贤达兴废之道,不审谓粗得阡陌否?”艺文类聚二引李颙雷赋:“来无辙迹,去无阡陌。”宋书王微传,微以书告弟僧谦灵曰:“书此数纸,无复词理,略道阡陌,万不写一。”广弘明集十六范泰与谢侍中书:“见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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