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是啊。”莫小令呵呵笑,“有缘千里来相会啊。”
因为这巧遇,严寒自然而然的加入了我们的队伍,他和方擎两个一见面就迫不及待的交流了关于化学的艰深问题,听得我们一群人眼角抽搐。
“呃……元宵节这么个大好日子,你们能别提倒胃的硫酸和三价铁离子了么?”
简乐乐实在受不了了,“方擎,跟我去那拍照!”
说罢,就将方擎拖到了描绘着喜庆图案的城墙下,摆起姿势来。
简乐乐长得可爱,虽说是中等身材,但胜在皮肤白皙,性格开朗,活泼健谈,和班上许多男生的关系都不错。她今天穿了一件短短的乳白色羽绒服,脚上踩着棉靴,和沉默寡言的我比起来,不知道要亮眼多少。
周围一片暖暖的七色光,来往的人一半隐没在黑暗里,一半照亮在霓虹中。
我目不转睛的看着并肩而站的方擎和简乐乐,恍惚不已。
我再一次怀疑,我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我做的这些,是不是根本就没有意义。不管我有没有告白,结局或许都是一样的。
“怎么会一样!”女人的声音在我头顶上空响起,我抬起头,喃喃,“
可就算我告白了,方擎也还是会和简乐乐……”
“最起码你做了,不是吗?与其什么都没有做就后悔,还不如豁出去,这样,你总归会死心,不是吗?”女人低声说,“你现在被拒绝了,会心痛是必然,但是随着时间消逝,你便会淡忘今晚的悲伤,也能下定决心不再喜欢方擎。”
……她说的很有道理。
我要做的,就是将这么多年都没敢说出口的话说出来,被拒绝也没关系,因为经过这件事之后,我会彻底死心,搞不好回到24岁,参加方擎的婚礼时,我的心态已经完全不同了。
我是来救赎我自己的。
我想通了,抬脚向方擎走去,可才走了两步,口袋处传来一点怪异的触感。我纳闷的低下头,看见一只手灵巧的从我的羽绒服口袋里拿出,连带着的,还有我妈的那只手机。
我猛地按住口袋,扭头看去。
对方却已经偷窃成功,猫着腰混入了人群之中。
我大怒,使劲推开阻碍着我前进的人,顾不上害羞,尖叫道,“抓小偷抓小偷!”
人群霎时骚动起来,大家纷纷低头查看自己的贴身财物,也正因为此,让我看清了唯一一个只顾着逃跑的人影。
穿着火红马甲的,出来当小偷居然还敢穿的这么扎眼,有没有职业道德!
我艰难的移动着,浑身力气都聚集到了手脚上,也不管会推倒得罪人了,没头没脑的往前拱。
没错没错,我记起来了。过去的元宵节我妈的手机也被偷了,只不过是在照片拍完之后我才发觉,那时被老妈劈头盖脸骂了许久。
被母亲训斥的场面记忆犹新,我可不想再经历一次!
身后有人赶上来,对我说,“我去追小偷,是哪一个?”
我看向来人,顾不上现在的自己和严寒一点都不熟,伸手指着前方的一点,“红马甲那个,严寒你快追,我随后!”
话音刚落,人高马大的严寒便越过我,奋力挤出人群,朝小偷跑去。
又是他帮了我。
我恍惚的看着他奔跑的背影,心头一跳,不知怎么的停下脚步,转身看去。
莫小令挥着手喊我,神色焦急,“快回来林航,惹毛了飞贼,你会被捅的!”
班长和石头也目露担忧。
而方擎……
我茫然四顾,许久,才在一座石狮旁,看到了浅笑着帮简乐乐拍照的他。
我很喜欢他。
喜欢到每天吃饭会想念书会想连上厕所也会想的地步。
但是他的眼里没有我。
所以一切都只是徒劳。
可即便知道了自己的付出根本不会有回报,我也还是舍不得就这样忘了他。
这是暗恋,是构成我青春回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没了今后对方擎自说自话的执着,我固然会轻松好受许多,但,那并不完整。
深刻的执念,早晚有一天会消弭的。不需要我自作主张,擅自改变过去的我所做的决定。
鼻头发酸,默默凝视方擎的眼上蒙了一层雾气。
身后有脚步声传来,我回头看去,朦胧灯光中,高大的身影渐渐跑近。
是喘着粗气,衣服变得凌乱,微微狼狈的严寒。
他弯腰,双手抵住膝盖喘息了许久,才直起身子,从口袋里掏出五六个手机,摊在手掌上,“好、好不容易追到他,哪、哪个是你的?”
再烦乱忧郁的心情也会被打乱。
我哭笑不得,从里头挑出我妈的手机,“剩下的怎么办?”
严寒指指前方正在巡逻的保全,“给他。”
他又马不停蹄的跑了出去,我揣好手机,走回到莫小令身边,“追回来了。”
“也就是暖春他体格壮,唬住了小飞贼,否则凭你怎么可能!”莫小令恨恨道,“以后可不许再追了,万一出了什么事,我怎么跟阿姨交代?”
“怎么会有事……”我嫌她唠叨,“你怎么总是往最坏的可能上想。”
“我能不想么我能不想么?”她戳我的脑门,“对于一个吃糖葫芦都差点被噎死的我,我不多操点心还能怎么办!”
严寒恰好回来,听小令这么说,忙问怎么回事。
班长很热情地将我之前的山楂事件绘声绘色的复述了一遍。
最后不可避免的又被取笑了一番。我悔得肠子都青了。估计这件事能被他们念叨好几年!
方擎终于结束了帮简乐乐拍照的任务,见我欲哭无泪,而其他人则欢腾不已,轻声问我,“怎么了?”
你会告诉暗恋的人自己有多蠢么?
我难得对方擎甩了个白眼。
他愣了愣,又扭头问莫小令,这女娃立马滔滔不绝的告诉了方擎。
简乐乐也被逗笑了,只有方擎在微笑之余,对我说,“以后遇到小偷,还是不要追了吧。”
“诶?”
“小命要紧。”与我对视的那双眸子如同一个漩涡,“不过没想到,林航你原来这么糊涂又热血。”
对啊。
整个人顿时怔忡。
时间不早,班长建议大家在湖边拍一张合照。
我被莫小令挽着,来到镜头前,身后是严寒和方擎,另一边依次是石头、徐鸣。简乐乐在这轮帮我们拍照。
隐隐约约的传来方擎和严寒交谈的声音,我茫然的看向相机镜头,唇角终究是微微上扬了起来。
原来的我,就是糊涂又热血的啊。
在青春的路上磕磕绊绊的长大,我成熟了,却也忘了糊涂时的自己,热血时的自己了。
只是一味的埋怨过
去的自己太笨太胆小,而忽略了其实当初的我过得有多么快乐。
少女的心思最难猜。
24岁的我嫉妒心发作,所以想要和方擎在一起。而18岁的我,只想要每天能看到方擎就好。
简乐乐开始倒数三秒。
我扬起真心实意的微笑,简乐乐按下快门,有人在我脑袋上方说,“啊,你、你的米老鼠歪了……”
“诶?真的吗?”
在我扭头询问的一瞬间,闪光灯亮起。
身体再次经历了那熟悉的天旋地转,我紧紧闭着眼睛,呼吸不能。十几秒后,听到了莫小令的惊呼,“啊啊,这是我们元宵节拍的照片。”
回来了。
我挣开眼,LED屏幕上的照片,已经不是我之前看到的那张了。
照片上多了两个人。
侧着脸向上方望的我,和眼眸微垂,笑着帮我挪正米老鼠耳朵的严寒。
还有,原本脑袋上空无一物的方擎,这次也戴上了一个幼稚的恶魔触角。
“方擎也真是,干嘛选这一张……”莫小令趴在桌上哀嚎,“有两个没看镜头不说,我也因为笑得太欢,脸变得好大哦!”
、Chapter 08
“就是啊,为什么不选有我的那一张。”
一个人气鼓鼓的说,她重重坐到小令身边,带起一阵气流。
我偏头看去,片刻后才认出她竟然是简乐乐。
高三结束后,成绩中下的她自然是没能考上本科,好在家里有些钱也有点人脉关系,便去了首都念专科。
自那以后我一直都没有再见过她。
大一暑假的高中聚会我因为有事而没能参加,所以到了隔年春天,我才在莫小令嘴中得知原来她竟然已经和方擎分手,和另一个同校的男生交往了。
说是异地相恋太过辛苦,不能天天相见的感情果然还是维持不下去。
我听后沉默了许久。
怎么能因为身处异地,就分手呢?方擎那么优秀,简乐乐应该知足才对,怎么可以变心。
那时的我忘了,自己恋慕且触摸不到所以才心心念念的,不代表别人也非得珍惜不可。
简乐乐拥有了一段和方擎共同度过的欢乐时光,于她于方擎,已经是美好的回忆。和平分手,其实并没有给双方带来多少伤痛。
是我自以为是了。
而我也是因为从未拥有过,才一直把方擎放在心底最重要的位置上。搞不好如果拥有过,我就不会那么在意了。
就像隔壁商业街一家小店里的连衣裙,没买到时我天天想时时念,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完美最适合我的裙子,待好不容易存上钱买下来了,却突然发觉,它怎么变得和我之前看到的不一样了。
颜色没有那一件明亮,剪裁没有这一件细致,款式更是过时,总之处处能看出不妥来。
人啊,最喜欢的,果然是从未得到过的。
心下五味陈杂。
莫小令瞥了眼嘟嘴抱怨的简乐乐,“你也不想想,新郎会在结婚典礼上放自己和前女友的合照吗?如果方擎放了,他才真应该去看脑科。”
简乐乐咕哝一声,沉默的喝起了酒。
莫小令是闲不住的,见简乐乐很是郁卒的样子,立刻奸笑了一下,眼中闪烁着八卦之光,凑到简乐乐身边,“唉唉,一直没好意思问你,当年你和方擎真的是因为人在异地才分手的?方擎这么个潜力股你还真舍得放手啊。”
简乐乐白了她一眼,“年轻时候不懂事,现在后悔有什么用。”
说罢,她举起一杯啤酒猛地灌入口中。
她脸上的表情倒真是有几分后悔,但其中并无痛心。也是啊,这么多年了,对年少时恋情的感觉,大概早就平淡下来了吧,现下更多的,是对过去那份单纯的怀念。
哪里会有那么多像小说中那样撕心裂肺的初恋呢?
花季雨季中的我们,会因为篮球打得好而喜欢上一个人,会因为功课优异而仰慕上一个
人,更会因为无意中的一个错身、一个眼神、一次小小的交集,而丢掉一颗心。
心动的瞬间我们还是懵懂,所以日后才会忍受不住孤独和寂寞,寻找另外一份寄托。
我不也是这么喜欢上方擎的吗?
高二那年暑假我们提前开学一个月,为的就是争分夺秒的学完高三课程,以便之后有更充足的时间复习迎考。
那年夏天多热啊,从家骑车到学校,不过十几分钟的路程就差点把我给烤干了。
坐在拥挤的教室里,墙壁上的电风扇一点都不管用,还发出吱吱呀呀燥人的声响,我恹恹趴在位子上,昏昏欲睡,任凭汗珠一滴滴从腮边滑落。
大家都是被酷暑折磨得半死不活的样子,只有勤恳的生物老师在讲台上挥汗如雨。黑板上书写了一整版的板书,上头反着光,我根本看不清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
老师停下笔,问,“有谁知道这题的答案是什么?”
听到有问题了,同学们才勉强拿出些力气,假装认真的思索起来。但没有一个人回答。
时间一点点流逝。
在秒针走动的细小声响里,我觉得自己身体里的水分,也快要跟着流干了。
老师叹了口气,不愿再浪费时间,点名叫人回答。
不是我。我瞬间安心,重新趴在了桌上,疲惫的闭上眼睛。
“十六分之九。”
一道清澈的嗓音传来,让我顿住了闭眼的动作,愣愣转过了头。
我以为,在我跋涉的无边沙漠里,涌出了一眼甘泉。在喝下它的一瞬间,凉意袭来,沁人心脾。
他就站在那里,比坐着的我们高出那么多。
空气因为夏日的燥热而微微晃动,他穿了一件冰蓝色的T恤,浅色牛仔裤,细碎的头发被转动过去的电风扇一阵阵吹拂起来。
怎么……他那里,给人的感觉是那么凉快又惬意呢?
他一点都不怕热吗?为什么都不流汗,在大家都快要被折磨致死的境地里,他怎么还是微笑着的呢?
只有我自己知道,那一眼对我的冲击力是有多大。
耳边有老师满意的赞扬声,同学们稀稀拉拉的惊讶声,和签字笔在纸上写动发出的沙沙声。
谁能知道,我的初恋,是从一句“十六分之九”来的呢。
“林航,林航?”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我惊醒,暗叹自己果然随时随地都在缅怀过去,看向对方,“怎么了?”
严寒腼腆的将一盘糕点推过来,他眼中有小心翼翼的担忧,“我看你脸色不太好,是东西不合胃口吗?先吃点东西吧。”
和魁梧的身形不同,严寒倒是意外的细心。
我低声道谢,有一口没一口的吃起小蛋糕。
在没回到过
去之前,我的记忆里没有多少严寒存在的片段,回去之后我才发现,搞不好是因为过去的我太在意方擎,而忽视了其他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人。
小令还在挑剔着屏幕上那张照片,什么采光不足天气太冷取景太差,听得简乐乐跳脚,直说,“莫小令你是故意的吧,你摆明在说我摄影水平差是吧!”
莫小令纳闷的瞥了她一眼,悄声说,“胡扯,我那是在给照片上的自己那么丑找理由,你这笨女人!”
无论何时,小令都快乐得让我妒忌。
而举目望去,一派喜气洋洋,似乎只有我是苦着一张脸。再这样胡思乱想下去,我该斑秃了。
自嘲的笑笑,看向方擎那边,发现他正在和新娘比划着什么,再看照片,我才反应过来原来他在向新娘解释头上所带的恶魔触角。
单是这样,也挺好。
目睹年少时光最喜欢的人步入礼堂,豁达的祝他幸福,有什么不好呢?
“当然不好。”
阴沉的女声传来。
我咀嚼食物的动作僵住。
“祝你幸福之类的鬼话,是白痴才会说的,正常人会拼命努力直到对方认可自己!”肩头被人箍住,一阵猛烈摇晃,“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让你回去两次,居然、居然都无功而返!”
我费了好大力气才从“怒其不争”的女人手下逃脱。
躲开她的十指,我退到角落,安抚她,“你、你冷静一点,你摇得我有些想吐。”
“吐?吐有什么用。”她冷眼怒视我,“如果吐一场可以把伤心、回忆这些东西都吐走的话,我让你吐,但事实上呢?你有真的在喜欢那个男人,后悔没有努力过的自己吗?”
她说话的口气很严厉,像是训导主任。
我闷闷的杵在角落里,哑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