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也是第一次过来,楚天云四处打量了一下,撇了撇嘴,道:“姐,你这什么眼光,弄得跟老头老太太住的似的。”
“这叫内涵。”楚天歌嗔了了她一眼。
米娜搬了一个圆鼓凳坐在鱼缸前喂鱼,听言,道:“我也觉得挺好的,好多人家喜欢装那种宫廷式的,除了奢华,真没什么,时间一久,就审美疲劳了,还是我们自己的老东西好,比较有韵味,耐得住时间消磨。”
楚天歌今日穿的是一件仿老式的小碎花丝绸斜襟长袖,外面套着驼色羊绒开衫,抱着和垫子配套的蜀锦抱枕,坐在罗汉床上,别有一种味道。
楚天云看了她一眼,虽然她不太喜欢这种沉闷的装修,但是不得不承认,她姐姐很适合。她和楚天歌是一母同胞的姐妹,楚天歌很适合穿旗袍,但是她就不适合,穿起来就像是偷来的似的。
也难怪她喜欢,大概是气场相近吧。
“姐,你们拍婚纱照的时候,干脆拍一组汉服照,绝对好看。”
米娜也扭着头说:“是啊,姐,你穿汉服肯定好看。”
楚天歌摇了摇头,她才不会去穿汉服照相,并不是说不好看。而是,活在现代,何必去追求虚无缥缈的古代?
比如现在的旗袍,也都是改良版的。她身上的这件,不也是改良版的,不过取个意味。
她喜欢古典的东西,但并不意味着想要回到过去。比如这房子,比如她身上的衣服,在当下,并不出挑,并不会引起别人的围观。没有负担的喜欢,才更喜欢。
见米娜一刻不停的一直在丢鱼食,不由地有些担心那几条锦鲤。
“还喂呢,别把我的鱼撑死了,才买回来几天。”
米娜这才起身,拍了拍手起身过来,就要在楚天歌旁边坐下,楚天歌笑着往楚天云那边倒了倒,指着她说:“满手的虫子,回头往我身上擦,还不赶紧去洗手。”
话音未落,银珍表姑的声音就从厨房那边传来。
“吃饭了。”
米娜还没坐下,又起身,直接去了洗手间。楚天云起身作势要抱她,楚天歌一笑,摆了摆手,说:“你扶着我吧,我们慢慢走过去。”
“能行么?”楚天云上下打量了她一回,有些担心地道。
“没事,我现在都可以自己扶着沙发走了。”楚天歌笑得灿烂,略显得意。
银珍的手艺比明肆的差远了,几个人吃得不多。
“明天我们出去逛街吧。”
楚天歌见明肆说得好好的忽然去了客厅,就知道肯定是他**妈还是大姐说了什么和自己有关的话,而且不是好话。
等明肆回来,就故意问他。
“什么事,这么神秘?都不许我听。”
明肆知道楚天歌并不是真要问出个一二三来,就是表达一下她的不满,笑着夹了一块鸡翅放她碗里。
“比起上次做的,有没有进步?”
不管打电话的人是家里的哪一个,说些不好听的话,明肆肯定不会告诉她。楚天歌也没自己给自己找气受的意思,笑笑,便放过了。
“还行,虽然没啥进步,好歹没退步,尚能入得了口。”
银珍笑着不说话,这些事她嫁了人的人了,当然知道,楚天歌只能装糊涂,但是也不能让人以为她是个傻子。
晚上楚天云和米娜两人才过来,明肆因为有事却没有过来吃晚饭。
两人也是第一次过来,楚天云四处打量了一下,撇了撇嘴,道:“姐,你这什么眼光,弄得跟老头老太太住的似的。”
“这叫内涵。”楚天歌嗔了了她一眼。
米娜搬了一个圆鼓凳坐在鱼缸前喂鱼,听言,道:“我也觉得挺好的,好多人家喜欢装那种宫廷式的,除了奢华,真没什么,时间一久,就审美疲劳了,还是我们自己的老东西好,比较有韵味,耐得住时间消磨。”
楚天歌今日穿的是一件仿老式的小碎花丝绸斜襟长袖,外面套着驼色羊绒开衫,抱着和垫子配套的蜀锦抱枕,坐在罗汉床上,别有一种味道。
楚天云看了她一眼,虽然她不太喜欢这种沉闷的装修,但是不得不承认,她姐姐很适合。她和楚天歌是一母同胞的姐妹,楚天歌很适合穿旗袍,但是她就不适合,穿起来就像是偷来的似的。
也难怪她喜欢,大概是气场相近吧。
“姐,你们拍婚纱照的时候,干脆拍一组汉服照,绝对好看。”
米娜也扭着头说:“是啊,姐,你穿汉服肯定好看。”
楚天歌摇了摇头,她才不会去穿汉服照相,并不是说不好看。而是,活在现代,何必去追求虚无缥缈的古代?
比如现在的旗袍,也都是改良版的。她身上的这件,不也是改良版的,不过取个意味。
她喜欢古典的东西,但并不意味着想要回到过去。比如
第二百一十章
第二百一十章
圣诞节后,赵书懿三个人先后回来,一起约着来看楚天歌。
一进门,郑妮儿就充分地表达了对房子装修的不满,到处挑毛病。
“楚天歌,你今年多大?六十还是七十?”
“现在多好用的鱼缸,连水都不用自己换,你不用,非用这个,好吧,还算是有那么一丁点的古典意味,只是,适合你么?是老头老太太才喜欢的吧。”
“这沙发还行,不过,你用不用得着用这么俗气的垫子?”
“天,这是什么?仙倒是蛮仙的,不过,你是不是要换一身仙子装。”
楚天歌被她狂轰滥炸了半天,已经有些麻木了,静静地看了一眼她的架子床,还有床上挂着的暖黄色系在四个柱子上的床帘,很舒服很漂亮嘛。
“还好,总算你没在家里修土灶,再弄个烟囱出来。”
转战到厨房,郑妮儿总算是说了句好话。
好吧,这其实也不算什么好话,但是相对于前面那些评价而言,这句真的算夸奖了。
“多谢您夸奖,我倒是真想修个烟囱,可惜人家物业不答应。”
谁都听得出楚天歌话里的揶揄,笑起来。
于敏华说:“我觉得还不错,这株紫藤种得最好。”
楚天歌赞赏地朝于敏华笑了笑,回头瞥了郑妮儿一眼,道:“还是敏华眼光好,不像某些人……”
几个人吵吵闹闹地转回客厅里坐下,银珍热了牛奶端了面包过来。
赵书懿拿了一块黄油面包,问道:“是你烤的?”
楚天歌点了点头,说:“昨天你们说要过来,我早上刚烤的,你们尝尝,看我的手艺有没有进步。”
说真的,楚天歌做菜没有天赋,做点心却很厉害。
“说真的,出去了还挺想你做的面包的。”西方本就是面包的故乡,那边的人,人人都会做面包,也都有各自的心得。赵书懿这想,并不真是想面包,而是楚天歌这个朋友。
楚天歌心里也是感叹,这一转眼,竟然已过了五年,她转世重生五年了。说起来长,也不过是转眼之间。
她也想不到,这辈子和靳敏没缘分做朋友,却有了赵书懿、郑妮儿和于敏华这三个闺蜜。
这算不算是有得必有失?
“我还做了紫薯汤圆,等下午吃吧。”
原本几个人是打算买两件衣服,然后再找个地方坐着好好聊聊,不过,现在看了楚天歌的情形,便改了主意。
一行人就往八楼去,刚到电梯口,却碰见两个熟人。
其实楚天歌并没有认出明珠,两三年未见,明珠更漂亮了,不是明珠叫出她的名字,她几乎忘了这个人,即便是她常常搬出她来堵明肆的嘴。
“是你。”楚天歌很自然地看向她身边的男子,不禁眼前一亮,这人,真当得上君子如玉。
“你们也出来逛啊?”
用的是问句,却是肯定的语气。
明珠点了点头,然后摇了摇身边的男子,看向他说:“你还记得她不?是我们班上明肆的女朋友,她上大一那年你还见过呢。”
楚天歌明白明珠指的是哪一次,但是真不记得这人。
便笑着点了点头,道了声你好。
江南自然是记得她的,有些诧异她身下的轮椅。
说了没两句,电梯到了,明珠看了一眼,说:“我们下。”
楚天歌竖起食指往上指了指,笑道:“我们上,回见啊。”明珠摇了摇手,和她们道别。
赵书懿一行人簇拥着楚天歌进了电梯,因为楚天歌坐着轮椅,电梯小姐很热情地劝下了别的客人,电梯里只有她们一行人。门才关上,楚天云就忍不住惊叹。
“好漂亮啊,姐,是你们学校的?”
“是明肆的大学同学。”楚天歌摇了摇头,却想起那个和明珠形影不离的毕淑敏来。
又说:“他们班上可不止这一个美女,那个混血儿也好漂亮。”
楚天云在后面听得连连摇头,真是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不好说得。不然,明肆放着这样的极品美女不追,怎么心心念着给她姐做保姆。
不过也是楚天云并不知道明珠追明肆的事,若是知道,恐怕也只有仰天长叹了。
赵书懿三人是不知说什么好了,是该说这人没有危机意识么?好像也不是,毕竟从头到尾,明肆连暧昧都没和人家玩,心心念念着她。所以,她又有什么好担心的。明珠于她,不过是明肆的一个同学而已,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确实如此。
想及此,赵书懿心里暗叹,老人说的话果然是是有道理的,傻人有傻福啊。
“明肆怎么没来?”赵书懿皱了皱眉头,楚天歌这个样子,明肆怎么放心她一个人出来。
“我们女孩子逛街,他跟过来算什么。”楚天歌随意地摆了摆手,赵书懿还是像以前一样紧张她。
半年未见,楚天歌其实有些担心的,她的性子她太清楚了,从来不会主动联系人。
圣诞节后,赵书懿三个人先后回来,一起约着来看楚天歌。
一进门,郑妮儿就充分地表达了对房子装修的不满,到处挑毛病。
“楚天歌,你今年多大?六十还是七十?”
“现在多好用的鱼缸,连水都不用自己换,你不用,非用这个,好吧,还算是有那么一丁点的古典意味,只是,适合你么?是老头老太太才喜欢的吧。”
“这沙发还行,不过,你用不用得着用这么俗气的垫子?”
“天,这是什么?仙倒是蛮仙的,不过,你是不是要换一身仙子装。”
楚天歌被她狂轰滥炸了半天,已经有些麻木了,静静地看了一眼她的架子床,还有床上挂着的暖黄色系在四个柱子上的床帘,很舒服很漂亮嘛。
“还好,总算你没在家里修土灶,再弄个烟囱出来。”
转战到厨房,郑妮儿总算是说了句好话。
好吧,这其实也不算什么好话,但是相对于前面那些评价而言,这句真的算夸奖了。
“多谢您夸奖,我倒是真想修个烟囱,可惜人家物业不答应。”
谁都听得出楚天歌话里的揶揄,笑起来。
于敏华说:“我觉得还不错,这株紫藤种得最好。”
楚天歌赞赏地朝于敏华笑了笑,回头瞥了郑妮儿一眼,道:“还是敏华眼光好,不像某些人……”
几个人吵吵闹闹地转回客厅里坐下,银珍热了牛奶端了面包过来。
赵书懿拿了一块黄油面包,问道:“是你烤的?”
楚天歌点了点头,说:“昨天你们说要过来,我早上刚烤的,你们尝尝,看我的手艺有没有进步。”
说真的,楚天歌做菜没有天赋,做点心却很厉害。
“说真的,出去了还挺想你做的面包的。”西方本就是面包的故乡,那边的人,人人都会做面包,也都有各自的心得。赵书懿这想,并不真是想面包,而是楚天歌这个朋友。
楚天歌心里也是感叹,这一转眼,竟然已过了五年,她转世重生五年了。说起来长,也不过是转眼之间。
她也想不到,这辈子和靳敏没缘分做朋友,却有了赵书懿、郑妮儿和于敏华这三个闺蜜。
这算不算是有得必有失?
“我还做了紫薯汤圆,等下午吃吧。”
原本几个人是打算买两件衣服,然后再找个地方坐着好好聊聊,不过,现在看了楚天歌的情形,便改了主意。
一行人就往八楼去,刚到电梯口,却碰见两个熟人。
其实楚天歌并没有认出明珠,两三年未见,明珠更漂亮了,不是明珠叫出她的名字,她几乎忘了这个人,即便是她常常搬出她来堵明肆的嘴。
“是你。”楚天歌很自然地看向她身边的男子,不禁眼前一亮,这人,真当得上君子如玉。
“你们也出来逛啊?”
用的是问句,却是肯定的语气。
明珠点了点头,然后摇了摇身边的男子,看向他说:“你还记得她不?是我们班上明肆的女朋友,她上大一那年你还见过呢。”
楚天歌明白明珠指的是哪一次,但是真不记得这人。
便笑着点了点头,道了声你好。
江南自然是记得她的,有些诧异她身下的轮椅。
说了没两句,电梯到了,明珠看了一眼,说:“我们下。”
楚天歌竖起食指往上指了指,笑道:“我们上,回见啊。”明珠摇了摇手,和她们道别。
赵书懿一行人簇拥着楚天歌进了电梯,因为楚天歌坐着轮椅,电梯小姐很热情地劝下了别的客人,电梯里只有她们一行人。门才关上,楚天云就忍不住惊叹。
“好漂亮啊,姐,是你们学校的?”
“是明肆的大学同学。”楚天歌摇了摇头,却想起那个和明珠形影不离的毕淑敏来。
又说:“他们班上可不止这一个美女,那个混血儿也好漂亮。”
楚天云在后面听得连连摇头,真是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不好说得。不然,明肆放着这样的极品美女不追,怎么心心念着给她姐做保姆。
不过也是楚天云并不知道明珠追明肆的事,若是知道,恐怕也只有仰天长叹了。
第二百一十一章
第二百一十一章
眼看着明肆推着楚天歌进了电梯,明珠的目光仍旧没有收回。
她在为她的初恋哀悼。
明肆得有多么的爱那个女孩,才能在她腿坏了后一如既往的对她好,那眼里的柔情,动作里的爱意,比之四年前,不减反增。
“明珠。”
明珠回过神,转头看见江南眼中似有灼痛,忽然有些后悔。从前,江南的好,她怎么看不到呢?
“电梯到了,我们快走吧。”
走到一半,明珠忽然踮起脚在江南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周围的人都露出善意的笑。
江南一时蒙了,顿了一下,方才反应过来。
见着明肆时,他就开始紧张,后见明珠痴痴地看着电梯,只觉心如死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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