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们如此行事,倒显得楚天歌小气,这哪里是来探病的,分明是给气受的。
不过她现在是病人,她最大,她摆脸色给谁看了,谁也不能怪罪。
本来还想着栾国芳是过来探病的,她也就不摆脸色她看,只是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招等着自己呢,那她还有什么必要赔着笑脸去维持这份和平呢?这和别人打了你的左脸你送上右脸有什么区别?
楚天歌根本就不搭理团支书那话。
“最近怎么样?工作都找好了吧?”
按说,班上没有蠢人,能做到团支书的更不是蠢人。楚天歌其实不太能够理解,她为什么要做这吃力不讨好的事。
“同学四年,作为同学,又是朋友,难道不该来看看你?再说,再忙,哪里连这点时间都抽不出来?”班长几句话,这事就揭过去了。
因为这个开头,之后,楚天歌精神一直不佳。班长等人也都是知趣的,该说的话说了后就告辞。
原本是一件小事,可就为了这么一件小事,楚天歌一连几天心情都不怎么好。
不知是不是闲的,她想得很多,从团支书犯傻到栾国芳别有目的想了个遍,终究无果。
又一个周末,来了一个楚天歌怎么也想不到的人。
那天正好是情人节,天气很好,两只麻雀在窗户外面扒着铝合金的窗框,叽叽喳喳的叫个不住,时不时的还飞起穿个花样,或是交颈或是碰碰尖喙亲热一阵。床头柜的水晶花瓶里放着明肆送的红玫瑰,嘴里吃着明肆买的巧克力,无比的惬意。
看着门外走进来的人,楚天歌呆了一呆,惊喜才从嘴角蔓延开来。
“赵老师,您怎么来了?”
“怎么,我就不能来?”赵老师立马挑眉。
楚天歌连忙赔小心。
“哪能呢?只是,让您来看我,多不好意思。”又垮了脸,“我给忘了,回头叫我小哥再寄过来。”
赵老师重点扫描了一下她的双腿和右胳膊,叹了一口气,道:“你这孩子,还真是多灾多难。”
听言,苦笑不得,嗔骂道:“我来看你就是为了你的东西不成?”
又转向一旁倒茶的明肆,也是上上下下打量了几个来回,才问道:“这是小明吧?”
小明?楚天歌差一点笑出了声,这个称呼确实不错,够有名。以后,她也这么叫他。
不过,小明同学就没这么高兴了,笑着端上茶。还抽空瞄了一眼偷笑的某个小女人,一脸的无奈。
赵老师看了一眼两把椅子,毫不客气地选了明肆平日坐的那一张。铺了坐垫,四周靠着小靠枕,柔软舒适。又看了一眼床头的花和柜子上放着的巧克力,那笑容越发的灿烂,点了点头,才把视线定格到楚天歌脸上,说:“还不错,看着精神也好。”
“最近排了什么新戏?”
“关心这些做什么?好好养病,”赵老师这么说了,又还是说了,“是穆桂英挂帅,等你好了,再过来听。”
“好哇。”楚天歌又把一众票友挨个问了个遍。
赵老师一一说了,顺便拿出几件老友的糗事出来说,和楚天歌一起取笑一回。
看着时间,赵老师才说起这次来的主要目的。
“面试的事你不必担心,说起来,你也算是我们家老头子的半个学生。你的事我已经和他说了,到时候看你恢复得怎么样,我们再商量着办,总要以你为主。”
这话虽说得没头没尾,但是楚天歌一听就明白了。那本笔记,看来是赵老师的丈夫年轻时记的,而且,她选的那位导师,正是赵老师的丈夫。
楚天歌正猜测,赵老师就说起笔记本的事。
“我跟你说,那本笔记还有故事呢。说起来也传了几个人了,先是我儿子。他和你一样,专业课好,就是英语不好,他爸爸没得办法,想了个办法,就编了这本笔记。后来带的几届学生,多数都来借过。现在,他们每个人都考过了。以后有机会,也让你们见见,都是做这一行的,他们先出去了,以后也能照应你。”
“赵老师……”楚天歌感动得说不出话来,赵书懿她们是这样,赵老师也是这样。再想一想家里那一群亲戚,倒是真应了那句老话,远的香,近的臭。说的不止是距离的远近,也有血缘上的亲疏远近。
赵老师走后,于莲华也送饭过来,楚天歌说起赵老师说的话。
于莲华许是也想起了家里的事,也是一阵感概。
“这屋里的人真的是没有意思,我们出来这么些年,说真的,在外面比在屋里自在。”于莲华说着,声音有着淡淡的惆怅,情绪越发的低落。
“别说只是一个村里的,就是嫡亲的兄弟姐妹又怎么样?说起来,还不如一个邻居。”
看来,于莲华果然是想起了那一年米三洲带人打了楚正礼的事,幸得有个邻家老太太帮忙。人家无亲无故的,除了正月炸丸子的时候送过一碗丸子,都没什么来往的人,都能帮着叫救护车,可打人的米三洲却跑了,事后再不露面,连道歉也没有。
楚天歌颇有些同仇敌该,跟着于莲华一起大力讨伐。
明肆只觉得屁股下面的椅子上满是钢针,坐立难安。
今天楚天云也来了,很是同情地看了一眼明肆。再看一眼她姐姐和妈妈,觉得明肆真有点可怜。她姐姐是真在这感概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可她妈妈就不是了,明显就是在趁此机会敲打女婿。结果她老姐还没看出来,反而和她妈妈一起声讨。但是,她只能表示爱莫能助,顺便看看戏。
第一百八十八章
第一百八十八章
星期一下午忽然变了天,天气预报说第二天气温骤降二十摄氏度,并且会有大雪。
明肆不放心也不好意思让于莲华顶着寒冷来回跑,就提议于莲华守在医院,他两头跑。
于莲华十分受用,仍旧笑着拒绝了。
“你们于今是过好了,没吃过苦头,我们小时候什么苦没吃过?冬天连条线子(自己在家纺的线,早先没有毛线或者是买不起毛线,就自己纺线织毛裤)裤都没有,像男孩子一样跟着他们一起爬火车。到了双江,没有钱住旅社,也是人家心好,让我在过道里站着,还不是一站一个晚上,还不是一样过过来了。小汪在楼底下等着,送过来也是到门前,连个风都吹不着。”
好像稍有点年纪的人,就喜欢讲古。于莲华说着说着,就歪了楼。
“那个时候,哪里想得到有今天?你们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有毛裤穿,还不愿意穿了,非得去挨冻,真是说不清。”
其实于莲华是想说,你回去也没用。那是于莲华不知道明肆的手艺,楚天歌和明肆都明白,但是都没说。主要是说过了,于莲华根本不信。在家里时,她也不允许明肆进厨房。当然,除了炖汤时看火例外。
君子远庖厨,像于莲华这个年纪的女人,都会很自然地包揽家务,也不让儿子进厨房。
于莲华忆苦思甜了一番,这事就定了。
雪比楚天歌想象的下得还要早,半夜里就开始下起来。早起就见外面白茫茫一片,鹅毛般的大雪密密麻麻的打着旋儿往下落。窗户上也积了半尺厚的一层雪。
明肆买了早点回来,不过这一路就凉了些。不知是不是心理原因,一到冬天,楚天歌就一定要吃滚烫滚烫的东西,稍凉一点她就不肯吃。
明肆把银丝卷夹出来,又倒了点水到碟子里,和牛奶一起放进微波炉里加热。
楚天歌看着他忙活,肚子饿得“咕咕”叫。明肆听见声响,一抬头,就看见楚天歌双眼泛绿地盯着微波炉。笑着拿了一块巧克力出来,顺手撕了外面的包装纸。
早上不是她矫情不让明肆下楼,也不会到九点钟了还没吃早点。结果明肆还是一样下去了,雪比早上起来那会儿还要大。
楚天歌别扭着不接,自己去盒子里拿。
“我帮你撕开。”明肆好笑,也不和她争,放下手里的那块,拿过楚天歌手里的那块,撕开包装纸再递给她。
“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天上的星星流泪,地上的玫瑰枯萎,冷风吹……”
楚天歌都记不清楚,明肆的手机铃声什么时候换成了和她一模一样的,似乎是在昨日,又似乎是在很久以前。
她的手机已经有好久没响过了,其实不到二十天而已。听到熟悉的乐声,楚天歌本能地认为是明肆的电话。
明肆也以为是自己的,拿出手机,两人才都发现是楚天歌的手机在响。
“我的手机你放哪了?”这是一件很郁闷的事,一段时间没用,她竟然不知道自己的东西放在哪里了。
明肆拉开下面的柜门,从楚天歌的包里拿出手机。
楚天歌接过来看一眼,是本地的座机号码,不是熟人,有可能是打错了电话。
想着,已经按下了接听键。
“您好。”
“您好,请问您是楚天歌楚小姐么?”
十分标准的前台声音,十分标准的用语。
说不定是卖保险的,楚天歌这么想着,口里已经回道:“我是,请问你是?”
楚天歌立马转换了用语,不再用您,有种立马挂掉电话的冲动,保险推销员实在是太恐怖了。
“我是某某某,您某年某月某日在我这里买的房子某某栋已经完工,您随时可以拿着合同过来拿钥匙。”
年前她还一直算着时间,有多少天可以交钥匙,没想到回去就出了事,她把这个事也给忘了。
“地址?”
亏得对方理解能力强,楚天歌只说了两个字,对方立马就领会了。说了一个地址,却不是原先的售楼中心。
“什么事?”楚天歌挂了电话,明肆就问。
买房子的事明肆也是知道的,就是合同,现在也放在他的书房里。按说,现在她不方便,这事交给于莲华去办最合适。
“我之前买的房子下来了,通知我去拿钥匙。”
雅城馨居没有给他打电话,合同上说的时间也在下个月,那么就是楚天歌之前买的房子。
“你写个委托书,等星期六云云过来,我过去一趟。”
“叮”地一声响,明肆带着手套拿出盘子和牛奶,端过来放在桌上,仔细叮呤。
“小心烫手,”又问:“合同放在哪里?我先研究研究。”
对于明肆这种不见外的行为,楚天歌非常高兴,但是,这个时候她最喜欢做她最讨厌别人做的事,就是装。
“你倒是一点也不见外。”
就如他自己一样,看到楚天歌为他的不见外而喜笑颜开,明肆的嘴角就不自觉地往上翘。
这是一个大的进步。
于莲华中午过来送饭时,楚天歌就说了这个事,让于莲华下午送饭来时把合同拿过来。
也不知是楚天歌说得不够清楚还是怎么的,于莲华下午过来时,却是一无所获。
明肆便把这件事揽了过去,他的地盘到底清楚些,一找就找到了,顺便也让于莲华见识了一把他的厨艺。
“做的菜比我做的还要好吃。”
等明肆去洗碗时,于莲华就和楚天歌感叹。
“现在这个社会都倒过来了,女人不做饭,都是男人在家里做饭。”
楚天歌好笑,也偷偷和她说:“其实以前他在这边读书的时候,我们有时周末也在家里做饭吃,都是他做饭,我都不进厨房的。”
哪里是有时,分明是每个周末,根本也由不得她不去,明肆早早地就去学校接她。
于莲华也是个心思细的,凡事都爱瞎琢磨,楚天歌这点就随了她。就怕于莲华多想,楚天歌不敢说实话。
于莲华压根就不相信楚天歌所谓的有时,所以自动漏掉了,直接听成“周末相聚”,立马就想:“他们是不是同居了?”
现在的事实是两人已经订婚了,于莲华也就没较这个真,反而笑呵呵地嗔骂道:“懒死你了。”
楚天歌见于莲华没什么表示,反而有些惊奇。不过,她妈妈能不往那边想,也是个好事,省得她还要忍着尴尬解释。
“其实做饭男的比女的有天赋,您又不是不知道,熊熊做菜就比我好吃,他做过几顿,我做过多少年?不还是没他做得好。”
提起老话,于莲华也好笑。
“说是天涯也在家里做饭,你二妈气得了。”
这话楚天歌还真没听说过,那年他过来时,做饭可真不怎么样,至少,是比不过自家兄弟。
“二妈有没有说好不好吃?那年他过来接秦棂姐的时候,还做过一顿饭,不过,没大哥二哥做的好吃。”
“好吃不好吃,都是心意,你二妈还能说不好吃?”于莲华立马瞪眼。
楚天歌一想,也是这个道理,连女儿做顿饭,都要说几句好话,何况是儿子。只怕二妈笑得眼都眯了,至于不高兴,恐怕是不高兴儿子头一次做饭是哄自己老婆,而不是孝顺她这个做**,犯了小心眼。
“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手里的钱够用么?”
楚天歌暗暗舒了一口气,她早就知道于莲华会对买房子这件事不满,就如当初她领奖时私自留了钱一样。
于莲华疼孩子,那是不用说的,却有一样不好,就是太爱操心了,总是不放心,担心孩子们犯错,事事过问。可是楚天歌几个已经长大了,于莲华却并没有这个意识,仍旧和小时候一样对待。
尤其是在金钱用度上,于莲华一向管得严。首当其冲的,便是楚天烈,上大学后,仍旧是月月寄。越是家里有钱了,于莲华反而管得越紧,一月多少钱,用在哪里,怎么用完了的,都要问一问。
于莲华的担心,不过是他手上的钱多了,心也花了,不肯认真学习。
这个担心不无道理,但是,小儿学步的时候,难免会摔跤。人生的道路上,若是一路都有人扶持,等到无人扶持的时候,只怕立马就会走进岔道。
早点走了岔路还有人帮着纠正,等到年纪大了,再走岔路,谁能帮呢?
虽然于莲华过了度,但是不意味着楚天歌一味瞒着的做法就是对的。
楚天歌在心里自省了一番,忽然发现,老妈在她心目中余威尚存啊。她瞒着于莲华做了这么多事,但是每一件都是在实在不能瞒了的时候才会和于莲华说。
盛世的股份是如此,四凤是如此,房子也是如此。
原本她可以一次都告诉自己父母,但是她心底里还是怕于莲华,怕她说不,所以瞒下了。
其实她可以试着相信于莲华,她也一样在慢慢地改变,她一味的瞒着。因为不知道,就会瞎想,才更担心,从而不相信,就会管得越紧。
形成恶性循环。
“是来的那一年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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