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从未在彼此的故事里远离:随喜 作者:赵赵
北京是我的荷尔蒙
婚后就不太出去玩了。自觉退居二线。
所以好多新北京的去处,我知道,但不了解。总是从朋友那儿听说:在国家大剧院的二楼看戏如同买的挂票,要紧紧抓住身边的栏杆才不至于跌下去……东方广场叫“东厂”,西单时代广场叫“西厂”……“水立方”很美……朋友开了夜店,狗仔队最爱蹲守,可直到歇业也没有去玩……
但觉北京,只是我家所在这个小区。人到中年,空间需求变小,只对好吃的饭馆了如指掌。
真懒得动。“北京”在我心上最重地敲击,始于在外地待了三天以后的那个夜晚。三天后就开始无比思念,思念的倒不是家里的床,是“北京”这个名字。觉得回去了,就安全了。在外地,老觉得孤独。不是我的地儿。
我最爱的北京,也许是飞机落地前十分钟在天空中看到的那些模型般的房子,是新航站楼的停机坪,是滑行时匆匆掠过的雨线,以及从机场到家的路——宅女。必须的。
从某种角度说,我对北京越来越漠然,不当回事儿。这种感情,反倒是深了——它不只是城,更是我家。我对家人说话的口气就没有表情,但他们是否安好是我遇到事件后的第一反应。
在不同的年纪,北京是不同的样子。人总是只看到目光所及……对于别人看到的不同角度,有些时候甚至深度怀疑彻底否定。有一夜在工体“鹿港”后身,那里应该是目前最时髦的去处吧,夜店云集——是的,必须去夜店,别的地方都OUT了,什么后海,三里屯?新燕京八景起码应该有COCO BANANA、BABI、唐会、钱柜。BABI外无数好车一字排开,保时捷从我身边呼啸而过,进了车阵就跟往沙漠里抠点眼屎往海里吐口痰似的——平凡了。那些深夜里鲜衣怒马的少年,仍会在酒局正酣时像年轻时的我们般哭泣,只是,他们无须在错过末班车后靠两条肉腿穿过街巷,他们严重违反交通法规。
这一年来,北京最触动我的风景,全部在堵车时间。一次在四环,缓缓前行时身侧蓦地出现巨大“鸟巢”。它像是突然从深海中冒出头的瑞兽,用错综复杂的钢筋眼神静静凝视我。那一瞬间,我实实在在地被打动了,北京,我的北京,那种拥有的满足感陪着我在类似亚洲最大停车场的环线上挨过。
冬日黄昏,光被夜黑吞噬大半的时刻,东四到新华门路边树枝上有成千上万的乌鸦,有时它们静静飞起,沉默地给天空盘旋出一个旋涡,隐约间,似乎能闻到它们身上古代的气息。
人一生就是奔走,从少年的布景奔走到成年的胸怀。那些适合年龄的去处代表着北京的包罗万象。现在的我们,更愿意去798,草场地,酒厂,在艺术街区里一回头,看见类似自己的朋友也正从某座雕塑前回过头来——在阅历中重聚,就像从未在彼此的故事里远离。
北京是我的血,我的荷尔蒙,我的汗,我的分子,我的空气和网。我也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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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什么人
人民的娱乐活动总是一拨一拨的,这拨赶上杀人,玩杀人需要人多,认识了不少新朋友,又见到不少老朋友。比如晓辉。
因为重遇晓辉,令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我到底是个什么人?当然,我指的不是人品,我对自己的人品认识得还是很清楚的,那真是相当的一般。我思考的是性格上的:我到底是什么性格的人呢?
起因是这样的。当年我和晓辉最后见的那两次,给我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不是他不好,是他那时刚买车,不知道为什么,拉别人都没问题,车上一旦有我,必出事故。头次撞电线杆子,二次剐了一辆黑车。我心重,顿时心理压力大了起来,琢磨自己是不是方人家新车呀,太不合适了,后来就不敢见了,一不敢见了,还真就好几年没见着。我心重不是没理由的,晓辉说他后来再也没撞过车。
剐黑车那次,车上还有那谁。剐完大家到马路边理论,对方有位四十来岁的大姐,颇泼,那谁和晓辉就和她对骂,我羞于在生人面前开口,更甭提骂架,就一直在边上站着,仅用愤怒的眼神声援。
我对该次事件的记忆仅限于此,但晓辉说,不,还有别的,我以后就跟你混了。为什么?你牛逼呀。那大姐后来骂那谁,说瞧你那样跟一鸡似的。嗯,这话我记得,太讨厌了。
然后你就说话了。
你说,再废话抽你丫的。
这话很管用,之后大姐再也没敢吭过声。
昂——?我说晓辉你记错了吧?我不记得和气如我说过这话啊?是不是那谁说的?晓辉一口咬定不是那谁,就是你。回家给我丈夫学:我怎么可能是这样呢?我丈夫说:你可不就这样吗?于是我默默了。
这些年我一直在痛恨时光磨平了我的棱角,见义勇为的心气儿再也没了。尤其那一年在三里屯与诗老(诗歌大老)的对峙之后,我几乎沮丧到底。事情是这样的:三里屯南街那时有个诗人开的饭馆,一天老板说出了本诗集,张罗晚上整个买书饭局,一行四人——我,我丈夫,石康,廖一梅便去了。买了书,吃了饭,刚要走,一个认识的姑娘过来哭,说被一诗老给猥亵了。廖一梅一听就急了,问谁呀谁呀,怎么能公然猥亵人家一小姑娘啊?她一急,石康也急了,就问姑娘是哪一位诗老,姑娘一指,我就犹豫,我丈夫和我说过几次极喜这位诗老的小说,是否可以采用迂回曲折的方式……但石康已经过去了,客气地问:你欺负这姑娘来着?
他的意思是,如果你欺负了,给人家道个歉。但没想到诗老已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铃儿响叮当之势短身而起,伸手将丫推了个趔趄。要知道,那是诗人的饭馆,诗人的地盘,呼啦就围上一群疑似诗人。而我,当时就站在诗老与石康之间。在那短暂的一分钟里,盯着面前的一瓶啤酒,脑海里刷刷刷刷闪过无数念头:磕不磕?如果磕,是在桌上先磕碎了再顶丫脖子上,还是直接磕丫脑袋上?周围有多少人?余光一扫,三四十,如果我磕丫的,这帮人会不会冲上来?还是为了丫们诗老的安全不冲上来?如果冲上来,我拿酒瓶子打得过吗?如果打不过,什么后果?能不能控制住下手的轻重?一下儿磕不碎怎么办?那就被动了……
当我脑子里频闪的时候,饭馆老板过来拉开了两人,那帮诗人一直目送我们离开,当然,是以狰狞的目光。离开现场后,我心情非常复杂,因为意识到现在想事太多,以前的猛劲儿全没了,这比姑娘和石康被诗老欺负更让我沮丧。他们在生诗人的气,我在生自己的气。
血性哪去了呢?还要当街抽大姐呢?竟因为不喜那种场面而生生忘记了!真是因为老了所以变成了一种奋勇向前但戛然而止的性格吗?这叫什么性格啊?岁月何时悄悄在我身上套了缰绳,每到关键时刻,老活活把自己勒住——这就是传说中的成熟稳重吗?
后来我得出结论,之所以变成这样,是因为嫁给我丈夫令我有压力。刚勾搭时,丫一大学同学就严肃地和我说,嫁唐大年你高攀了。然后,几个与我丈夫交好的朋友又赶巧不巧地渐与他疏了往来。我心重,就想:是不是人家觉得他居然能看上我,质疑他的品位,所以才不理他了呢?这种忧虑多年来一直伴随着我。尤其一位疏远了的朋友的话传到我耳朵里:赵赵?赵赵就是一石景山女流氓啊!为什么呢?我为什么是女流氓呢?这算是对石景山人的一种歧视么?
《青春期》粗剪后,约了一些朋友来提意见。有人指出:××的演出与整部戏的其他演员反差强烈,他一出来,这戏就变成另外一种味道了。马上有人自作聪明地总结:也就是说,前面是唐大年,这人一出来就变赵赵了?
原来在某些人眼里,我就是粗俗的代名词!我身上隐形的缰绳想必是因此套上的吧?我很忧虑很忧虑。
中国式结婚
从前人写童话,写到结婚为止,“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幸福的生活”;现在人写电视剧,屁大事儿从拧巴撕扯到变态,似乎这才是婚姻的真相。前者回避什么?后者想吓唬谁?结婚这口井,到底有多深?
其实,那就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和早餐的一杯奶,午餐后微涨的饭气攻心,晚饭后一水池子要洗的碗没什么不同。
无外几种情况:两个人相爱,爱到某种程度,想要长期占有这个人,不为他人染指,就结婚了;或者两个人相爱过,爱到没爱,想试试另一种相处方式,就结婚了;说不上来爱或不爱,还可以,不讨厌,各方面权衡下来,一起过着不难受,甚至还能各取所需,也就可以结婚了。如果一定要说不同,那是和从前不同,从前是计划经济,离了不好过,也不好离,容易受指责,稍没个性的承受不了。但现在是商品时代,人人有经济实力自立能力,凑和搭帮过日子的压力被卸载了。商品时代讲究商家信用,用得不好是要允许人退货的。
于是,结婚的门槛低了。不用考虑得那么长远,感情差不多够过个三年五载的,再往后谁都说不准,结着看吧。能天长地久固然好,半道分家也没什么丢人。大家都轻松上阵,不抱“永远”的心理负担,说不定还真相敬如宾了。就算不能够一条道过到黑,再见也是云淡风轻的朋友。结婚,和单身一样,不过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而已。
我已经不喜欢你了
唯一那盆绿色植物歪倒了。
后来一直没恶狠狠地浇水,怕淹死它。其实它长得不坏,一直在长高,一直有新叶子抽出来,看来是那个玻璃罐太小,头重脚轻,承载不了它了。
我毫不犹豫地拎了它往外走,扔到楼道的公共垃圾箱去。玻璃罐没扔,留下做花瓶。听见里面的陶粒哗啦啦地撒下。
也许它并没死,也许它只是歪向阳光的方向,如果费点心换个大点的盆,找根适中的棍子支住它,也许它仍能好好地长下去。
但我不想费心了。
买时是喜欢它的,是《杀手雷昂》里那种植物。同时还买一株滴水观音,那个先淹死了,死时根是空瘪的,有恶臭的水从瘪处流出。刚买时情怀不同,还新鲜,会看着罐里的陶粒发呆,幻想,写内向的文字,比喻成闷声不响的秘密。连岳还曾问:原来你写诗?——居然恶心到像诗。
其实毫不犹豫地扔掉第二盆,多少也是因为直觉又是一盆臭了的秘密。即使倒的时候没闻见臭味,但难不成我还凑上去闻?非要确认它确实是臭的才满意?
今天和倚马说,真喜欢张爱玲给胡兰成写的倒数第二封信,那样直截了当:我已经不喜欢你了。
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我是经过一年半长的时间考虑,唯彼时以小吉(劫)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亦不要来寻我,即使写信来,我亦是不看了。
倚马文青地说,她是失望。
我说,唉。
也许是痛快的。即使是明知他早已不喜欢她了,但她终于能亲眼看着自己一个一个字地写下“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也是有自虐式的痛快吧。
她真是隐忍。那两句话如果前后颠倒一下,境界立时不同。她并不是因为他不喜欢她而不喜欢他,她对他的不喜欢不是因果关系,只是不喜欢他了。
唉,不揣度,不揣度。只有她自己知道。
浑蛋故事
话说圆音寺前有一蛛网,其蛛受到香火和虔拜的影响,也渐有佛性。
一日佛祖来到,抬头见它,以为有缘,便问:“你觉世上最珍贵的是什么?”
蛛答:“得不到和已失去。”
又一千年过去,佛祖再临,问:“现在你觉得世上最珍贵的是什么?”
蛛答:“得不到和已失去。”
佛说:“你再好好想想,我会再来。”
第三个千年里,忽一日,风将一甘露吹落蛛网,其晶莹剔透令蛛极喜,每日观望,深觉度过三千年来最快乐的时光。惜风再起,将甘露吹离,蛛落寞不已。佛祖三问:“此时你以为世上最珍贵的是什么?”
蛛答:“得不到和已失去。”
佛无奈,让蛛到人间走上一遭。
蛛生于官宦之家,琴棋书画皆通。十六岁时,赴状元甘鹿之庆功宴席,以甘鹿即甘露,认定佛祖安排姻缘,遂上前相问圆音寺之前缘,甘鹿懵然。
帝令甘鹿娶长风公主,太子芝草娶蛛为妻。蛛痛杀,不吃不喝不睡,元魂渐散之际,芝草秉剑前来,欲共同赴死。此时佛祖现身说理:“甘露由风带来,自然不属于你。而芝草是圆音寺前你蛛网下的一株草,望了你三千年,你却未曾正视。现在,你是否知道世上最珍贵的是什么?”
蛛默想后答:“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现在能把握的幸福。”芝草遂不死,与其幸福终老。
我靠!
前面装神弄鬼还是个佛教故事,后面变成了说教故事。你大爷的,真他妈俗。
甘露由风带来,凭什么就要和它在一起?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啊?难道不是被带去蛛网吗?要么你丫别来呀?!谁请你了?!
芝草观蛛千年——她让你看的吗?看了三千年就得在一起吗?我就靠!
老娘我觉得,世间最珍贵的,倒也并非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不但得不到,并且已失去。
祸从口出
N年前,和小迟刚接手“天籁村”时,MTV那边派了一个台湾女孩过来监督一阵子。她在大陆没有什么熟人,和我们的来往算比较多,一起吃饭,一起出差,还从台湾带朱德庸漫画给我,怎么说也算关系不错,但我们一直对她亲热不起来。当然,我和小迟都是慢热型,我们之间熟稔起来都花了大概一年时间,何况那个女孩只待了两三个月。
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某次饭后扯淡,当时MTV还没有落地,所以台里的主持人没有CHANNEL'V'的深入人心。评价到敌台的主持人,我说都不错啊,吴大维,周瑛琦,那女孩全部点头表示同意,唯独说到柯蓝,她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啊?可她是大陆的耶。”语气里的蔑视显而易见。我与小迟瞬间沉默——我们也是大陆的耶。
那天后来的聊天有点尴尬,她走后,我与小迟当然说起这个话,那时我们还容易愤怒,一心认定她瞧不起我们。其实从善意的角度出发,或者只从理解的角度出发,她显然是无心的,显然是聊得兴起忘记了来人的身份。这就像北京人和朋友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