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是李统领从当垆酒馆中请去的那位儒士鲁原,据说其人辩才无碍,口若悬河,胸怀珠矶,智如深海。”虽然心中有着酸意,传播者仍大大地将鲁原夸了一通,最后看似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我也曾拜读过这位鲁原先生大作,其人如我一般怀才不遇,现在总算遇上明主了。”
“哈哈,先生那一日也可着素绢长袍去广场观礼,或许李均统领也会拜请先生相助。”听者哈哈笑意,略带嘲意地道。
但他的话却提醒了传播者,那一天当然是要去观礼的,如果身着素绢长袍,确实也能显出自己志趣。
于是,狂澜城中的布店绸缎铺,都被购买素绢的人踩破了门槛。衣服可以回家让家里女子自做,但素绢却不可不从外购买。市面上素绢之价如飞般猛涨,由一匹两个金币,迅速涨到了十个金币,而且看起来还有上涨的趋势。姜堂深知物极必反之理,及时以“安定市场平抑物价”之名,将府库中的五万匹素绢卖出。
各大布店绸缎铺则看准了素绢将成为狂澜城这一夏的潮流,纷纷吃进姜堂抛出的素绢。这价格虽然比之自产地调运要高出不少,但商人都精明得很,深知时间便是金钱,因此,姜堂的五万匹素绢几乎是以高出原价十倍的价格卖了出去,所获得的收入,也令和平军的燃眉之急得到缓解。
“不如每个月都来次拜士吧,每个月都换一种衣服,这样我们的买卖可就发了。”一面敲着算盘,姜堂一面道,眼里闪闪发亮。
“与民争利之事,不得已而为之,怎能一而再再而三?”李均断然拒绝。
“哈哈,说说罢了,做买卖要看远些才能长久,这个我还不懂吗?”姜堂头也不抬地道,正这时,卫兵来报:“城中大商人贾同与钱庄老板庄恒来访。”
李均怔了一下,在和平军帮助之下,贾同大规模介入了煮盐、丝绸与酿酒这几个利润极高的行业里,两年来已由狂澜城一富商发展成为拥有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家财的巨富,而庄恒则扩大向狂澜城商人放贷的规模,也直接介入海运等产业之中,财产只怕与贾同旗鼓相当,二人皆为狂澜城商人的首领,虽然逢年过节与李均都会相互走访,但象这样正式来求见的次数并不多。
“是来求见李统领还是来求见姜财务官?”凤九天眼睛一亮,问道。
“他们说是求见李统领、凤先生还有姜财务官。”卫兵的回答也让姜堂抬起头停下了运算,在他扬起的眉下闪动着狡黠的光芒。
“来得正好,倒省去请他们的功夫了。姜堂,你有计划了吗?”凤九天微笑着道。
“那是自然,咱们什么时侯做过没计划的买卖?”姜堂也笑着拍了拍自己的脑袋,意思计划已经在脑海中了。倒是李均有些奇异地看着这二人,看来他们早就商量好了什么事情,却没有向自己汇报。
“快请他们进来,我们去迎接吧。”凤九天用请示的口吻向李均道,李均挺身站起,道:“好。”便大步迈向门口。
将贾同与庄恒迎入帐中,宾主寒喧已毕,贾同单刀直入地道:“和平军是否在资财运转上有了困难?”
李均大吃一惊,他不愿让太多人知道自己在经济上的窘境,如果被外人都知道了,不唯于士气是极大的打击,而且对于和平军的能力与信用,也会产生负面影响。他望向姜堂,姜堂却坦然一笑,道:“我们出手如此多的素绢,或者可以瞒过旁人,如何能瞒住这两位大老板?”
“正是,府库中的粮草尚可支持一段时日,但资财已经山穷水尽,不得已而与民争利,让二位见笑了。”李均苦笑着道,如今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
庄恒摇头道:“如此,则李统领太不够意思了,是将贾兄和我庄某人当作外人。和平军有困难,便是我们全狂澜城的困难,为何不向我们借这笔资财?”
“此事并非李统领主意。”凤九天插言道,“李统领得知资财陷入窘境,第一开始便想请二位相助,但后来仔细想想,觉得二位钱财也都来之不易,狂澜城大大小小的商号,不能弄虚作假,都是靠诸位老板伙计辛辛苦苦才赚来那么一分两分的利润,这钱应当用在更重要的地方,因此,李统领才与我等商议,暂且不烦挠两位。”
贾同与庄恒对望了一眼,他们一方面确实想帮和平军一把,这是长期投资,作为有眼光的商人,他们早将李均视作奇货可居,如果和平军的资金补给要仰仗他们,那么对于和平军的决策他们也就有了发言权。但凤九天说得很客气,却是委婉地拒绝了他们的示好,而且言语之中,留下了一个若有若无的“更重要的地方”,以便日后可以改口,这反而让二人更为担忧。
“李统领于如此之时,仍能想到我们这些低贱的商人,实在是令人感动。”贾同直视李均,也深知姜堂与他们一般是在商海中打滚的角儿,嘴里不会有半句真话,凤九天更是心思缜密老奸巨猾,唯有李均,因为年轻还有可能露出一点半点真话。
但让他失望的是,李均已经明白自己应当说什么,他哈哈一笑,道:“贾老板何必过谦,狂澜城中有哪一个能比贾老板与庄老板更强?又有哪一个敢自称为狂澜城做的贡献超过了商人?说起来前次彭逆攻城,还要多亏了二位在城中相助,平抑物价开仓赈民,活人无数。二位可谓狂澜城的大善人啊。”
这番话虽然说得极给贾同与庄恒面子,但轻描淡写中便将贾同想从李均这寻找突破口的念头打消了。贾同苦笑道:“李统领谬赞了,我与庄老板来,本来是看李统领有没有用得着我们的地方,既是无需我们效力,那么我们就不找挠统领军务。”
“且慢,正好有笔买卖与二位商议。”他以退为进,果然让姜堂出言挽留。贾同问道:“有何事,姜兄便直接吩咐吧。”
“是这样,余州新近战乱,百废待兴,雷鸣城银矿为战火所坏,短时间内无法复工,而和平商号的海外利润二位也是明白的,不过够支撑余州的军政开支,实在没有余力去多做建设,因此,想请二位牵头,组织城里的主要商家,将余州境内的道路全部整修,桥梁也该补的补,该建的建,不知二位意下如何?”
贾同与庄恒面露难色,虽然以他们二人家财,足够完成这样的工作了,但二人脸上几乎是习惯性地浮起愁苦,贾同道:“若只是狂澜城倒好办,余州之大,凭我等个人之力,如何能面面俱到?”
姜堂嘿嘿冷笑起来,道:“请贾老板放心,我们绝不会让二位吃亏,诸位先将狂澜城通往银虎城、雷鸣城的道路修整拓宽,所需款项诸位先垫付,和平军财力一宽便连本带利归还,口说无凭,我已经立好了字据。”说着他便从怀中摸出一张纸,递给二人,又道:“其实这修桥铺路,于诸位好处远远大过于和平军,不要忘了,桥路通畅,商旅便多,商旅多了,二位便发财。”
贾同与庄恒仔细看了那姜堂画押的字据,嘴中却道:“这又何必,我们还信不过和平军么?”手中却赶忙将那字据收入怀里。
“对了,明日在陵园广场的拜士仪式,二位可要来参加啊。”在送两人离开之时,凤九天邀道,“若是二位不到,那狂澜城中的老板们就没有几个会来的了。”
“哈哈,请先生放心,我们不但会到,而且也会着素绢长袍前来。”庄恒与凤九天对视一眼,二人会心一笑。
“你们那日不是说过,不能向商人借钱的吗?手中现在无钱,为何又要大兴土木?”等二人走了,李均问道,心中略有些不安,倒不是不满凤九天与姜堂不经过自己便擅自决定,而是被这沉重的经济包袱吓着了。
“不如此不行,余州甫经天灾,又遇战火,民生凋闭,若是和平军拨款赈济,我们又无此力量,若是置之不理,百姓流离失所不讲,只怕陈国莲法宗之祸,也要现于余州矣。”凤九天摇头道,“如今让商人开些工程,便可吸纳大量闲散百姓,我估算过,一个工程工人的收入,足以令一四口之家衣食无忧,看起来我们是背上了债,实际上是让商人们为我们分忧。这个用钱与借钱不同,那种借钱借来便用了,不过是解一时之危,将更大的危机留给了以后。如果开了这头,容易养成没钱便找百姓‘借’的习惯。而这个用钱,则是一种投资,是能生钱的”
“原来如此。”李均释然,虽然凤九天只是略微解释,但他已经想得更深更远了,除去凤九天说的好处外,实际上道路通畅商业繁荣,和平军的税收便也会随之增长,军事上的调动运输也较之以往要方便许多。
“有三件事还需注意,第一不要让商人克扣了工人的收入,第二不要让他们以次充好,第三小心他们虚报瞒报。这三件事姜堂你定要亲自过问,千万不可马虎了。”一面思考,李均一面很自然地向姜堂下达了他的命令,姜堂觉得李均这分明有些心不在焉的话语之中,却有着他无法抗拒的威严,不由得收敛了脸上的嘻笑,应了声“是”。
他的应声并未引起李均的注意,李均的思绪,又飞向了次日的拜士仪式上了。明日的拜士仪式,不唯是自己礼贤下士的一大宣传,而且明日,墨蓉与纪苏便也可以赶来观礼了……
他悚然而惊,每当读史之时,看到古代君王为女色亡国,他便觉得百思不得其解,自忖绝非如此不知大小轻重之人,但为何如今想的本是军国大事,最后却还是落到了女子身上?
他看了雷魂一眼,雷魂的脸色冷漠,这冷漠的脸与深不可测的目光之下,是否也如同自己一般,藏着一颗为某种情感而驿动的心?
……
登台拜士之仪,在于神洲而言,倒并非李均的首创,古已有之。但饱经战火蹂躏的余州,则甚少有之,即便是全神洲,近百年来也没有过如此的盛举,因此,狂澜城的百姓对这个仪式极为盼望,这一日大多数百姓都聚集在城中陵园广场,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道为之空巷。在高大的祭台上向下望去,尽是身着素绢长袍的人影,间或穿插着个别凑巧赶到的商旅,也都被这素色的海洋所淹没。
“真壮观啊。”比较爱看热闹的墨蓉在台上望着下方数以十万计的人影,禁不住发出感慨,平常时虽然知道狂澜城人口激增,却也没有想到自己一手设计的城中,竟然住进了这么庞大数量的人口。
“确实如此,站在这高台之上,望着下方的百姓,容易被这壮观的景致迷失,你们可要小心了。”凤九天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道,他的话并不完全是说给墨蓉与纪苏听的。
李均默默看着祭台之下的观礼者,由于有和平军战士维持秩序,他们都无法接近祭台。但他们的目光热烈地盯着自己,人群中不时有自发的“万岁、万岁”的呼喊声传出。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很容易为其迷惑,以为自己就真的万岁,真的不朽了。
李均心中极为庆幸,自己并没有为群众的热情所迷失。凤九天的提醒对他来说正时侯,无论他如何在战争中如饥似渴地学习,他总只是个年轻人罢了。年轻人总易自满,总易为群众那崇拜的目光所迷失,这,也正是众多有天赋的少年在成功与失败间徘徊的重要分水岭。
他将目光又转移到身侧的墨蓉脸上。生性喜好热闹的她,似乎对眼前的景象有些心不在焉,面色也微微有些青黄,站在李均与雷魂之间的她,魂不守舍地想着自己的心事。
雷魂的脸色也有些不好看,虽然墨蓉只不过是今日早间赶来的,但她那不经意意瞄向李均的眼神,和李均见到她时的灵气波动,无论如何是瞒不过他的。三人之间,那种旧友重逢的喜悦立刻被一种莫名的尴尬所代替。
“若是这样,那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归宿。”雷魂是最先从这种异样的气氛中挣脱者,他昂首向天,那天上诸神应是最明白他心中无奈的,既然踏上了“三教之圣”这一道路,任何凡世间的男女情愫,对于他来说都是大忌。
“吉时已到——”身着素绢长袍,打扮得极为古朴的司仪拖着长音哟喝着,围观者逐渐静了下来,先是一阵雷鸣般的击鼓之声震耳欲聋,鼓声渐远渐歇,苍劲悲凉的牛角声又响起,当牛角声也逐渐只有余音荡漾之时,丝竹之声大作起来。
李均脸上是与他年龄不相符的沉静,深如大海般的目光也肃穆无比,神色凛然地缓步走上祭台,身后紧随着凤九天、孟远等一干文武。雷魂作为观礼者无需出去,他盯视着李均的一举一动,脸上逐渐浮现同异样的神情。
“已经隐隐有王者之气了。”他暗自想。身为三教之圣,他精通道教的阴阳观气之术,李均与数年前初见时那个有些粗有些冷的野蛮佣兵相比,已经有天壤之别,这种差别一方面是李均这数年来坚持练习雷魂传授的养气术“浩然天地”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李均身受陆翔的指点又经过了这许多重大之事的结果。
雷魂再次怔怔望向苍穹,自己当初选上李均和为助手去夺取手中的谪仙之杖,很大程度上是看出此人今后福泽奇特,看来自己有心之举如今果然结下了因果。
“只有王者之气,还是不够的,怕只怕天命不归李均。以往推测天机,天命都是应在南方恒国附近,即便是如今推算起来,天命仍不站在李均这边。”雷魂有些苍白的脸上风云变化,注意力也全然不在祭台上那古朴庄重却又有些繁索的仪式上,这天命的变化,不仅仅决定了李均一人的成王败寇,也决定了千万人的生死……
“我为何会关心起千万人的生死了?求仙成圣证果之道,都要我抛却这世间红尘,历代三教之圣,虽然有维系这世间平衡不让幽冥得逞之责,却无介入人间纷争之例,李均成也好败也好,世人的生也好死也好,神洲的战也好和也好,与我这世外之人何干?”他禁不住问起自己来,虽然李均与他曾同生共死,但在修道之人看来,那不过是一瞬间的因缘巧合,人间七十载,弹指一挥间,那短短一月共处又算得了什么?
“你怎么了?”轻柔的声音响起,迎着声音看到的,是墨蓉那真挚殷切的目光,那目光盈盈如秋水,深深地又怯怯的,即便是十个轮回之后他也难以忘却。
“原来如此……”十世轮回的片段电光火石般掠过,以往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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