捎谧约阂丫恰八廊恕保虼怂家亲俺隼矗惺焙蚋度粝О斐山忝茫纠锏闹霸倍家谎劬湍芸闯隼椿剖ば挪皇歉雠耍嵌嗄Ω首蔚氖窒裸妒敲挥锌闯隼矗蛭谒巧袷サ腡国,最难分辨的就是男女。就连手下们都在怀疑自己的老大是不是货真价实的女人。
最郁闷的人应该就是多摩甘孜了,她以为黄胜信“死后”终幻公司一定会了董事长的位置挣得你死我活,却不料他们非常的团结一心共谋福利。更绝妙的是胖子善想出来的气死多摩甘孜的办法,那个办法就是在黄胜信的办公室里放一张他本人的相片用以警示老大还在,兄弟们继续努力。(不过这张黄胜信的相片看上去挺别扭)。
听说今天黄茜要来公司实习的,快到中午都不见人影,黄胜信一问才知道贪玩的小丫头听说终幻公司刚刚拿下了暗角这块音乐圣地,正是追风年纪的她让司机改道去了哪里。黄胜信着实拿自己的妹妹没有任何办法,只要交代下去一定要好好保护,Z市一首富的千金可是那些道上的人下手的目标。
……
暗角恢复了往日的生机,再次成为音乐的海洋,对音乐有着一种痴迷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聚集于此互相交流心得。暗角二发达的就是餐饮业了,人们在累了之后要么点上一杯提神的蓝山咖啡,要么叫一盘通心粉面,很有异国风情。
当然这里也有一块角落是属于崇尚古典音乐的人,黄茜平时听惯了那些个流行歌曲到是对古筝、二胡产生了兴趣。最牛的就是胡琴了,她是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胡琴。忍不住就靠上去摸了一把,她一摸不要紧,到是让拉胡琴的人断掉了思绪跟灵感。胡琴讲究的就是急性创作,最怕的也是别人打扰。
受过良好教育的黄茜小脸通红对低着头的“大叔”连声道歉,“对不起大叔,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对这个胡琴很感兴趣,所以才……”那人抬起头露出一张帅气的脸庞,跟黄胜信的年纪相仿,因为刚才低着头再加上头上的白发,让黄茜误认为他是大叔。
“大叔”露出尴尬的神色,黄茜就像喝了烧刀子一般,喉咙火辣辣的,小脸烫烫的。她不但破坏了人家的灵感,还将他的年纪叫大了,尴尬的她想要找一块嫩豆腐撞死,或者是煮烂了的面条也成。
“难道我很老么?我才十八岁。”大叔说话非常的稳重,像是一位中年男子,像是到了知天命的年纪。要是从这一点出发黄茜叫他大叔也算说得过去。
“不好意思,我……叫错了!”黄茜大胆的承认自己的错误,一点大小姐脾气都没有,甜甜的像是一个小可爱。她的笑容让绷着脸的年轻人终于露出了笑容,说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很喜欢胡琴?”“我只是好奇而已!”黄茜学着他的样盘做在地上,庆幸自己今天穿着运动装出来的,要不然在这里可要被当成吉祥物看待。
“好奇?那你可以试一试!”年轻人将手上的胡琴递到黄新跟前说道,黄茜一脸的不敢相信。“我真的可以?”她再次确认道,年轻人给她递来一个肯定的眼神,他似乎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
黄茜接过胡琴,小心翼翼的拉动了一下,传来了令人难以忍受的噪音。“看来我没有音乐天赋!”她俏皮的吐了一下舌头将胡琴送还回去。
“呵呵,那我拉一段给你听吧!”不知怎的,青年人对黄茜丝毫没有戒备之心,也很慷慨的拉了一段旋律。具有穿透力的胡琴之声震慑着这个角落,带有一种渲染的魅力,黄茜闭眼倾听在脑海里出现一副在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驰骋,自由的翱翔与天地之间。一曲止,回味无穷。
“献丑了!”青年人微笑的说道,“很好听,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旋律!”黄茜激动的说道,突然她不由分说的抓过他的手,青年人先是愤怒,再是无奈,最后是一阵感动。
他从来不让别人碰他的手,不是因为洁癖,而是碰到他手的人要么就是仇人,要么就是兄弟,或者是亲人,黄茜是属于这几者之外的。无奈是因为青年人的愤怒全部都被被黄茜这张天真无邪的脸所融化,她就像是天间的花仙子,也是西方神话中的小感动是因为黄茜竟然在帮他包扎受伤的手,青年人愣神了。
“好啦!今天很高兴认识你,我叫黄茜,大叔你呢?”黄茜开玩笑的说道。“我叫古代。”青年人说道。“古代?这个名字到是很前卫。”黄茜说道。
古代当然不是他的本名,他的本名叫做古丰。因为他觉得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因此叫自己古代就好了,古代比较好记。在他十五岁的时候就是暗角的常客,那些毒品交易的人应该对她记忆犹新。在漆黑的夜晚一个黑影拿着长鞭让他们胆寒的人就是他了。
古代就是黄胜信组建的QGDF团的最小的成员,但他也是最正义的一个人。在黄胜信不在的这段时间古代也因为跟龙仔闹翻才离开的,邪恶的龙仔说古代跟自己一起将暗角这块地方卖给了M国人。生平最痛恨这样的人的古代决定回来报仇,却惊讶的发现暗角已经被黄胜信收腹就干起老板行,看守这块地方。
往着眼前天真的黄茜,古代冷漠的心有些变化,“你是这里的吉祥物?”古代突然问道,他觉得黄茜很适合做吉祥物,“你才嘞,我是这里的小老板!”黄茜得意的说道。
“你是黄胜信的……”古代听说黄胜信喜欢一个叫付若惜的,可是没有听说喜欢黄茜。“我是他妹妹……干妹妹!”黄茜说道,“你认识我大哥?”“岂止是认识,还共生死过!”古代平静的说道,仿佛共生死是一件在平常不过的事情。
“这么厉害!”黄茜惊讶的道,靠近了些继续听古代将以前的黄胜信的事迹,古代也幽默了一把,将黄胜信当年抓钢管舞女差点**的事情添油加醋的说给黄茜听,逗得黄茜小脸再次泛红起来。
“大叔,今天很高兴认识你,我该走了!”黄茜发现自己耽误的时间太长了,估计黄胜信已经欺诈了肺了,连忙起身要走。“那个……”“什么?”古代欲言又止,黄茜不知道他想说什么。“那个,以后有时间,欢迎你随时来找我!”“一定二人相见如故,后悔相识太晚。
保镖正要护送黄茜离开的时候一辆大卡车行驶进暗角,从车上下来一排武装部队,为首的人是高高壮壮的男子,拦住了黄茜的去路。
“闪开!”黄茜的保镖本来就不是吃素的,大声的呵斥道。高高瘦瘦的年轻人突然启动,三拳两脚将保镖打趴下道:“谁抢我的暗角,谁就要死!”“你的暗角!暗角明明是我大哥的!”黄茜鼓起勇气大声的说道,虽然她现在很害怕,但是她不想让自己的大哥吃亏。
“黄胜信那混蛋趁我不在干我老巢,现在拿个女娃娃来受山。不过你到是长得够水灵,尝起来一定不错。”那人的话气得黄茜面红耳赤,脱下邪子朝那人丢去,那人抓住黄茜丢过来的鞋子,放在嘴边闻了闻,激动的说道:“一股处子的芳香!”
“你变态!”黄茜不顾淑女形象,施展黄胜信平日里交给她的三脚猫功夫对付那人,那人就像一座大山,雷打不动,风雨不惊,黄茜倒像是在给他按摩。
那人一把握住了她的小嫩手说道:“陪我睡一晚,暗角就是你的!”“嘿!”平日里很淑女的黄茜终于在那人的挑衅之下触发了道德底线,抬脚要踢那人的跨下。对于这样的举动已经是她认为做的最疯狂的事情了。可惜功力不够,在快要碰到目标的时候自己的秀脚被夹在了那人的两腿之间。
“我喜欢你这么野的马子!”那人强行抱住黄茜想要亲下去,“不要~”黄茜拼命的挣扎,那人的最快要靠近,突然一根鞭子抽过来不偏不正刚好抽中了那人。
“古代!”那人激动的叫喊起来,使用鞭子的人一定是古代。“龙仔,我也等你很久了!”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古代救了黄茜一命。“谢谢!”“你躲起来,我们打斗会伤到你的!”古代关心的说道。“你也要小心啊!”黄茜担心的说道。
“怎么!终于有勇气跟我打了!”龙仔猖狂的笑道,带着一股蔑视,“嗯!我们之间是应该做个了断了,卖国贼!”古代毫不客气的说道。
…
第186章 猪跟狗比你像人
在QGDF团还没有成立的时候古代就已经跟龙仔是好兄弟了,俩个人都是一样穷的没钱孩子,捡垃圾吃是当初他们最奢华的生活。,当时的古代只有八岁,龙仔是十二岁,像一位兄长一样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们,那个时候只要能活着就是美好的事情。
“阿仔哥,你将来希望过什么样的生活?”小时候他们俩个常常会在堆积如山的垃圾上躺着,一边享用“美食”,一边仰望星空。那是的龙仔就开始幻想自己的生活,“我想做将军,能打仗的将军,手上扛着大炮把敌人炸死,然后带着奖金回来给你买好吃的!”
“阿仔哥,你的梦想伟大,我就不一样了,我想做一名普普通通的艺人,让那些知道我们胡人(华夏对少数人种的别称,带有贬义)也是好样的!还有就是铲除那些卖毒品的,还有就是卖国贼,我要除掉他们!”古代的梦想其实更加的伟大,只是他当时不知道,他就觉得龙仔能照顾他,那龙仔的梦想一定就比他伟大。
在古代的记忆中,那个男人将自己的母亲害死之后逃到了M国,让他成为了孤儿,在古代幼小的心灵上刻下了一道永远无法抹灭的伤痕。那个男人就是给与他生命的人,也就是他的父亲。
小时候的古代是个小神童,尤其在音乐方面的才华显露无遗,他父亲常常会夸奖他,“我的儿子是我最骄傲的作品。”那是一句鼓励的话,但是那也表示父亲没有将古代当人看,在他眼里古代就是一件经过雕工的欲器,非常的美丽。
生活像是一头邪恶的魔鬼,当你落难的时候它对你越发雪上加霜。因为父亲的音乐得不到别人的赏识,他成了一个整日酗酒的人,然后辱骂妻子,打骂儿子,最后就还是吸毒,让自己的得到放松。
毒品这种东西一碰上你就是一个罪人,甚至于是一个懦夫。人们往往将失败归结与上天的不公平,而通过吸食毒品在脑海中产生虚无的幻想,从而达到空虚的快感。这种快感是虚无缥缈的,过去之后就不在了。而切让人产生依赖、堕落,成为一个真正的懦弱的人。
吸食毒品的那一刻,你的嘴唇就已经跟死亡接吻了。不管你坚信自己只是想快感一下还是永久,反正你离死亡不远了。有些人说戒掉,是的,可以戒掉,到那个时候其实心灵已经扭曲了,不完整了,毕竟经历过。
古代的父亲是成功戒除毒品的人,然而人们并没有把他当成英雄看待。古代的父亲也没有再把自己当成一个民族音乐大师,他成了地地道道的毒贩子。他没有从吸毒的危害中吸取教训而是变本加厉的做大毒品买卖,当国家发现要通缉他的时候他已经在M国的一家宾馆里面睡激了。
最令古代痛恨的不是父亲吸毒、卖毒,而是他让自己一项温顺的母亲成为了一个毒贩,而且每次让自己的母亲像个荡妇一样的跪在父亲的面前祈求一点点看上去跟面粉相差无几的白粉。
五岁的古代就有想要杀掉父亲的冲动,但是他在幻想,幻想哪天自己的父亲能够回光返照的放过母亲,走回正途。父亲到是回光返照了一回,他那个上午老老实实的教了他一回胡琴,然后说:“胡琴之所以能让人产生共鸣是因为拉胡琴的人都是用心,将自己的遭遇通过胡琴演绎出来。”
这是他父亲跟他说过的最后一句话,也是他父亲丧心病狂的雕琢他的开始。当古代以为他的耐心换回父亲的心的时候父亲已经逃亡国外。至于母亲,当然是被他弄死了,放在衣柜里面,当古代找到他母亲的时候整个人沉默寡言了很久。一直流一直流最后碰到了跟他一样惨的龙仔。
龙仔是二战时期著名将领的后人,他的父亲在楼兰大战中牺牲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对待。龙仔就成了孤儿,跟古代一样可怜的孤儿。
二人浑浑噩噩度过了非人的十年,遇到了同样是单亲家庭的黄胜信,还有很有音乐才华的司徒南风。四个人组成了一个四个穷光蛋)团,将暗角的黑暗势力一网打井。因为龙仔最年长,因此让龙仔成为暗角的主人。
黄胜信跟司徒南风依然是闲云野鹤,不参与管理。跟着龙仔的古代心甘情愿成为他的佣人,吃苦耐劳。因为没有龙仔就没有这个时候的古代,在古代眼里龙仔是兄长,也是父亲,一个很好的父亲。
古代最疼恨的是毒品跟叛国贼,每当暗角有这样的人存在的时候他都会毫不犹豫的下手,让那些人见不到二天的太阳。古代杀完人之后每每会坐在暗角的那个角落,拉胡琴,声音一次比一次凄凉。
终于有一天他的才华得到了高人的赏识,高人将他带到了国外演出。终于在M国巡回演的时候古代见到了十年未曾见到的父亲,他现在成为一名绅士,微笑的在台下看着古代拉胡琴。
那一次,会场内的观众全体起立高呼古代的名字。当谢幕的时候古代坚持用中文在大大的会场说道:“我是一个华夏人,你们M国下届要选举总统的时候请告诉他,不要打我们国家的主意,小心他全家不保!身为华夏的子民,你们却要披上M国的外衣,你们简直就是白痴!”
当然,会场内的翻译不会照着他的话说的,古代也不是说给他们听的,他说的是那些明明是华夏人却要入M国国籍的华人。当天没有人知道惹事了的古代是怎样在国际航班的飞机上的,他的双手像是染上了血液一样红。
没有人对他产生怀疑,他回国后销声匿迹,后来当M国的人兴师问罪的时候没有人知道那个在M国创下十八条命案的人在哪里。当古代再次出现在暗角的时候依然拉着胡琴,只不过这一回变的是他的兄弟龙仔。
龙仔看上了黑帮女人,从此走上了做黑的道路。没有卖毒品,就不是古代的敌人,即使他当着面强奸良家妇女都不是自己的事情,他古代是杀人犯,而不是救世英雄。
那个女人把龙仔当成了摇钱树,而不是爱人。龙仔相同欲绝,一次被人背叛。当然那个女人没有见过二天的太阳,当龙仔找到古代的时候,古代微笑着望着他,说道:“大哥,早安!”他的双手,依然是血红的,古代望着天空拉起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