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究要成为陌路了吗?一年前那些是是非非,我已经记得很模糊,或者是没有再想起来的必要,难道我还要跳起来问你到底爱不爱我?我们在一年的时间里,到底离开了有多远?
还是从今天开始,真正彻底地背道而驰?
作者有话要说:偶们小奕哇,实在不是那种会自暴自弃的孩纸,无比腹灰的他绝对素一计不成一计又起的小盆友,所以。。。。
诶,越来越接近完结了瓦,,,偶的心情很素复杂~~
、玫瑰花的风波
我回到家,换了衣服就准备出门上班去,却突然收到Loly的信息:“今天不用来了,放你一天假。”
我想,这一定是沈奕的意思,这小子还算有点良心,不过我并没有熬夜,我以他为被,以他为枕,以他为床垫,睡得相当充足。
而且,我不会和三百块钱过不去。
我想了想,开始回Lily消息:“我还是来上班吧,我一点都不累,为公司卖命是我的职责。”
结果,还没发出去,手机又响了,我点开:“带薪。”
咧着嘴笑,我立刻回过去:“好的,那我们明天见!”
这一定也是沈奕的意思,不为什么,只因为这种跟银子有关的事情,是他的工作范围,额~
不知道他是怜香惜玉,还是太过了解我这点小嗜好。反正不管原因是什么,我都感到非常欣喜,你们有听说过兼职当上高级主管的吗?你们有听说兼职还有带薪假的吗?
沈奕虽然他丫丫的不是个东西,不过在公司管理上还是很英明的嘛~
我怀揣着三百块的美梦,在家里躺了一整天,第二天就壮得个头牛似的出门上班去了。
早上的交通很差,吴越骑着他的小破电驴来接我,他俊秀的面孔依旧带着温软的笑容,这笑容让我羞愤得差点没去跳楼。羞得是我的下流,愤的是我的无耻。
我心里挺难受,因为我看着吴越,觉得他越来越绿光闪闪,我这样想,如果他来指责我,来质问我,我就坦白一切,把我那些令人不齿的行为都说出来,任他千刀万剐,我也认了。
只是他偏偏只是噙着一丝温柔到叫你心碎的笑容,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笑眯眯地替我戴上帽子,驼着我往市中心跑。
我觉得这世界是没希望了,先别提沈奕跟我还有没有那种所谓藕断丝连的情愫,光是吴越,这样一个体贴大度的吴越,我又如何忍心呢?
额,我是不是太臭美了?吴越要是丢掉我这块臭抹布,一定会有无数香喷喷的毛巾扑上去的。
一路上,我都在一个思考一个问题,我这样的女人,算不算红颜祸水?
没有绝代的容颜,没有惊世的才华,我想,难道我是气质非凡不成?
到地方的时候,大家差不多都来了,我们收拾收拾,彼此调侃几句,然后开工。
很可惜的,我这个代表传亦广告进行监督联络的临时工因为实在太空了,而我又是个十分热情的人,所以我开始晃来晃去的捡垃圾,为地球妈妈的美丽努力。
我也不容易不是?谁捡垃圾还三百块一天的?
“老板娘!”吴越公司有人喊。
我笑呵呵地奔过去:“咋啦?”
那哥们点了点旁边的人:“找你的。”
我上三路下三路地打量我面前这哥们,看起来挺年轻的,恩,肯定比我小,看他皮肤水嫩的,戴一副黑框眼镜,戴个鸭舌帽,一身运动服,这些都不重要,重点在于他手里,还拿着一支玫瑰花。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
小正太以一种欲拒还迎的眼神瞄了我一眼(作者说明,这纯属某心的眼神有问题),对我说:“请问您是陆安心小姐吗?”
我点头:“是啊。”
他立刻眉开眼笑,一把把花塞到我手里。
我的心情很复杂,我这是被一个陌路的小正太表白了吗?这个,他是什么时候认识我的,地铁上,奶茶店门口?
好浪漫~
我开始进入一种佛家所说的极度美好的境界,非非。
想入非非!
小正太突然从口袋里掏出纸笔:“陆小姐请签字。”
我看着手里一块钱一支的圆珠笔,有点发愣,我这是被要求签名了吗?可是我听说签名都是用记号笔的呀~~
看着纸片上一大排的签字,外加最上头的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吉祥鸟”,有点懵。
但是,我不蠢,就算蠢,也没有蠢得无可救药,所以,我顿悟了,这小正太是送花小哥。
于是,我平复了一颗惊涛骇浪的心,相当淡定地签了字,把纸丢给了小正太。
他又欲拒还迎地看了我一眼,小声说:“陆小姐,我的笔~”
我把那支圆珠笔在手里转了两圈,冲正太抛了一个媚眼:“那个,这谁送的?”
小正太很职业地笑:“一位先生。”
我冷汗,总不会是一位小姐一位人妖,也不会是一群先生吧!
我轻咳两声,打算继续逼供,手里的笔却突然被抽走,吴越温和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笔给你,谢谢。”
小正太感激得朝吴越笑了笑,然后跨上下电驴,以一种叫做风驰电掣地速度离开我的视线。
我拿着那一支玫瑰,心情复杂。
大家都围了上来,开始七嘴八舌:“老板娘,这谁送的哇?”
我耸肩:“不知道,也没插个卡片啥的。”不过一支花,怎么插卡片呀?
有人笑:“不会是老板送你的吧?”
众人附和:“哇塞,好浪漫。”
“天哪,让我们这些单身汉怎么办呀?”
我转头看吴越,不会真的是他送的吧?他居然会这么浪漫。
诶,说起来不容易啊,老娘这辈子也不是没有过男人,就是没收到过花,可能大家觉得我跟花这种东西的距离太遥远,以前的以前,我还跟林涵生在一起的时候,我们讨论的话题只有要不要再打架和要不要吃饭而已,沈奕是个很理智的人,或者说他已经过了浪漫的年纪,他不明白小女生的心思。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从来没觉得我是小女生,所以我们在一起,考虑的问题大概就是明天吃什么和要不要再来一次,那个啥啥啥的。
至于吴越,相亲认识的我们,其实说不上有多少感情,在一起,更多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在一起挺适合,怎么看都像一棵神仙草种被一母猪吃了。
我是个贪便宜的人。
吴越很忙,我们的相处,更多时候是属于那种相敬如宾,而不是琴瑟和鸣,我们尊重彼此,可对于那些小女生的事情,诶~
当然,可能是我真的不是什么小女生了?
吴越笑着摇摇头:“不是我。”
我有点不相信,还是看着他。
他还是摇头:“真的不是我,如果是我,一定捧着花等在你家门口。”
我沉默了,大家都沉默了,吴越很平静,我快要去撞墙了。
大家都看见吴越身上的绿光了吧,你想啊,如果我不去招惹人家,人家能眼巴巴地送花上门吗,真是。
也不知道是谁突然打着哈哈说了一句:“诶呀,也不知道是谁,送花居然只送一朵。”
众人附和,于是大家开始批斗我手中的这朵花,到了最后,这朵新鲜的小红花变成一朵被毒农药无情浇灌经劣质颜料胡乱上色遭无数禽兽践踏蹂躏长相奇丑无比香味疑似大便的一朵万年塑料花。
我有点汗颜。
最后吴越挥手让大家去干活,他仍是微微笑着,揉了揉我的头发:“看来我要有情敌了。”
我低头:“我不知道是谁送的。”
“你迷迷糊糊的,不知道也很正常。”他用一种很宠溺的语气跟我说。
鼻子很酸,我抽抽噎噎地抓他的衣领:“吴越,你不生气吗?”
他摇头:“有人送花,就表示我的安安很有魅力,我为什么要生气呢?”
我抽噎着扑在他怀里。
看起来很温馨吧,其实我就是心虚,都说男人养了小三心虚的时候,对自个老婆就会特别好,百依百顺,我也一样,我心虚了。
分开的时候,我看到一条身影在眼前慢悠悠地闪过。我分析了一下我和吴越所站的位置和大门的方位,断定那身影要走到那里,必须是要经过我这里的。
所以说,刚才沈奕从依偎在吴越怀里的我的身边经过了?
我很习惯地咽了咽口水。
对于人生第一次收到的玫瑰花,虽然只有一支,虽然不知道出自哪只葱的手笔,我还是感到万分欣喜,并决定珍而重之,吴越去忙后,我拆掉了包着花那些碍眼的塑料纸,蹦蹦跳跳走到休息室里。
沈奕在那里摆弄他的茶壶,他每次来都这样,玩深沉,没意思,我当他是空气,其实我是不好意思,毕竟我刚刚才和吴越温存过,我总不能明目张胆地玩一女御二男的桥段吧。
注意了,这句话在重点在于“明目张胆”这四个字。
我想找个杯子盛点水,把花养起来,可以美化休息室的坏境,让常年在休息室玩深沉的某只明白老娘的魅力常在。
我在休息室里找了一圈,都是一次性杯子,那多不好啊,软趴趴的,一碰就容易倒,要是弄湿了秘密文件就不好了。
于是,我最后拿了休息室唯一一只瓷杯装了水,把我的宝贝花插了进去。
恩,这只杯子质地很不错,很精细地烤蓝工艺,那个釉也上得有一种古董的感觉,配得上我的宝贝花。
在我忙活这些的时候,沈奕一直低着头没看我,不然我想他一定会跳起来拍死我,他只是定定地盯着茶壶上袅袅的白眼,漫不经心地问我:“吴越送你的花?”
我正以一种看猪肉的目光审视那只烤蓝瓷杯,闻言漫不经心地回答:“不是。”
“哦,是吗,看你们缠绵的样子,我还以为是他送你花,你很感动呢。”
检查瓷杯合格,我满意地点头,然后去装水,顺便敷衍着哼哼两声:“反正不是啦。”我总不能说,我是因为怕吴越身上绿光大盛,所以,咳咳~
沈奕又问,还是漫不经心地:“那是谁送你的?”
我把花端端正正插进杯子,觉得实在是太有审美价值,不禁满意地点头。
“我也不知道,可能因为只有一朵,他没办法放卡片,所以没办法告诉我吧。”我如是猜测。
沈奕剧烈咳嗽三十秒。
然后他提起茶壶,突然“咦”了一声:“我的茶杯呢?”
我淡定:“我怎么知道?我先出去了。”
沈奕走出休息室的时候,全身上下都是黑的,黑色的皮鞋,黑色的西装,还有黑色的脸。
哦,对了,他手上握着一只一次性塑料杯,里面是碧澄澄的茶水,很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偶来鸟,挥着小手绢来更新~
对于某心三心二意的问题,偶代表小心来澄清一下,怎么说呢,这世上有很多痴情人,但有更多的不是,爱情的保质期到底有多久?而更多的时候,爱的是这个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和另一个人在一起,那样的情况下,再相遇爱的那个人,不管怎样做,都是为难的吧。
三个人的爱情,注定是有人要受伤的,假设之,小心再遇小奕,却因为小越的束缚违背了真心,把自己深爱的小奕推开,那好像就有点狗血了诶~~
偶觉得,一段感情带给人的不管是幸福还是伤痛,都是美好的财富,这样的感觉别人不会理解,大概就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的意思了,小越和小心在一起,大部分原因是因为适合,像大多数人的婚姻一样。小越也素聪明人,至少比小心聪明,他注定素个炮灰鸟,但偶们不知道瓦,其实他要的也许就是这个结果,说不定他早有了自己的打算,这腹灰的娃~
关于之前某心对小奕说的绝情话,纯属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某心的气话。
还有文最开始的一些问题,偶都设定好了,在后文里会提及~~~当然啦,大家有任何问题,都要提出来哦,因为偶会忘记嘛,哈哈哈。。。
、我被追求了
我被追求了。
这实在是个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毕竟这样的追求方式,既烂俗又让人忍不住偷笑。
我的心情又懊恼又快乐。
我们这一群人都已经沸腾了,包括每天骑着小电驴准时报到的小正太,我不知道我跟他是什么时候结下的梁子,反正他每次看见我,脸都是臭臭的,但为了职业修养,还非得挤出两点笑容,那张小俊脸别提多扭曲了。
我还记得他第二天来的时候,顶着那张严重扭曲的小脸,捧着花送到我面前:“陆小姐,您的花。”
我很讶异地接过来,把花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瞧:“怎么变成两朵了?”我抬头看小正太,“你不会是多拿了一朵吧?”
某正太满脸黑线:“陆小姐,送你花的先生买了两朵。”
“哦。”我讷讷点头,又低头去看手里的花。
鼻子底下出现了一张纸,正太说:“请签字。”
我伸手:“笔。”
老半天没动静,我抬头,就见小正太正紧紧握着那支价值一元的圆珠笔,满脸的不情愿。
我汗~
等到第三天,我是明白了送花那哥们的意思了,话说他还有点浪漫细胞的哦,第一天一朵,第二天两朵,第三天三朵,所以说,明天就是四朵。
浪漫是浪漫,可是我觉得,这种增长方式不太好,应该是一朵,两朵,四朵,十六朵,二百五十六朵,爆炸式增长,那才差不多嘛!
当然,我觉得某哥们这么做的根本原因,是他无法支撑每天一束花的花销,所谓礼轻情意重,一朵也好歹是送了对吧。
同事们纷纷猜测,这神秘送花男是要送到什么时候才算完了,有人说:“九十九朵吧,肯定是九十九朵。”
立刻有人反对:“那不是要送三个月,天哪,我们这里没几天就完工了吧。”
“你懂什么啊,不会送到老板娘家里去啊。”
然后,大家开始浮想联翩,YY内容是,送花正太把花送到我家,然后被禽兽不如传说叫陆安心的我给啥啥啥了。
额,好丰富的想象力是不是?
最后还是正在装音箱的吴越从巨大的音箱后探出头来,笑吟吟地说:“大概是十一朵吧。”
很有道理。
但是大家都沉默了,而吴越只是很亲切地笑笑,又把头缩了回去。
于是,众人用相当怪异的眼神看我。
我很苦恼。
第四天小正太来的时候,我黑着一张脸吩咐他:“去跟那个谁谁谁说,老娘要九十九朵,不然就别送来了。”
他白我一眼:“有你这样狮子大开口的吗?”
我笑:“关你什么事?”
他气得吹胡子瞪眼。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