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海庭,59岁,患浮肿后消瘦,死前一天晚上精神还好,第二天突然死亡。王进城,36岁,患浮肿后干瘦,死的前一天产野外拾柴,第二天突然死亡。于留柱,52岁,也是患浮肿病后消瘦死亡。
1961年3月5日,中共延边州委干部何建中从延边打电话向州委富书记汇报说(兰干亭记录),在延边,2月上旬统计的浮肿病有1万多人,图们镇浮肿病人占总人口的7%,延吉县朝阳公社占总人口的7。5%,有些学校、机关占的比重更大,医学院占15%,州报社占10%。在3899名妇女干部中调查,患妇女病的就有1154名,占被调查人数的29。6%。延边地区各市、县除敦化外,群众都在剥榆树皮吃,把树干中间的一段剥光。目前公路、铁路沿线以及村子周围,大部分榆树皮都被剥光。
1961年6月2日,吉林省卫生厅党组报告,根据省卫生厅工作组到吉林、通化、四平、白城等地区的检查和从部分地区的工作报告看,目前全省农村浮肿病的情况仍很严重,部分地区病情还有发展。有些浮肿病人时消时肿,由轻转重或呈干瘦状态,重病人日渐增多。一般地区重病人占现有浮肿病人总数的2%左右,重病区的重病人占病人总数的6%以上,并继续发生死亡现象。此外,全省患子宫脱垂的病人约两万多人,闭经病的发病率约为农村青壮年妇女的0。5-3%。另据典型调查推算,1961年6月全省农村重症浮肿病人,约3万人左右。省委发出通知,要加紧对这部分人治疗。这个数可能偏小,怀德县1961年7月下旬有浮肿病人1万人,其中重度的有1348人,浮肿人数还有上升之势。吉林省当时有43个县,怀德县的人口和灾情处于中等情况,按这个县的情况推向全省,重度肿病人应当有5、6万人。
浮肿病不仅发生在农村,城镇也出现不少。据吉林省卫生部门资料,自1960年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吉林市全市(缺船营区)发现浮肿病人4179人(市内3874人,外县305人)。主要情况是:1)城乡、机关、学校、工矿、企业、饮食行业、地段居民中均有发生。据21个单位调查,只有三个单位没有发现。患者性别无差别,壮年比例较大,壮年占患者总数的40-50%;2)部分单位发病率比高。据21个单位调查,有四个单位达5%以上。最严重的是市实验小学,占30%。在一部分重体力劳动工人当中,比重较大;3)从发展趋势来看,从11月起到12月有显著上升。据吉林铁路医院就诊人数统计,11月下旬为313人,到12月上旬就发展到550人,到12月中旬则发展到780人;4)浮肿患者的症状是:下肢及颜面有不同程度的浮肿,全身软弱无力、头昏、面紧、多尿(一夜可达四、五次甚至有尿急现象)等。个别患者出现昏迷,但从全市情况看,还没有发现因浮肿致死的情况。
1960年10月到1961年3月6日,省直机关共发生不同程度的浮肿病人976名,省直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先后治愈246名。发病较高的单位有人民检察院占职工总数的80。9%;卫生厅,占61%;机械工业厅,占49%;省委组织部、轻工业厅,占48%。发病率较低的单位:新华社,5。9%;财政厅,7。7%。
吉林虽然也出现了饥饿和浮肿病,虽然有个别饿死人的记录,但还没有发现大批饿死人的历史档案。据官方公布的人口统计资料计算,从1958年到1960年,全省非正常死亡人口有12。78万人,另有因营养不足少出生人口43。32万人,详见表52。与有些省份相比,吉林的饥荒显然要轻得多。
表5-2:大饥荒期间吉林人口变动(单位:总人口,万人;出生率和死亡率,千分之一)
1956 1958 1959 1960 1961 1962 1963 总计
年末总人口 1224.5 1280.9 1313. 1397.1 1414.3 1476.4 1537.1
出生率 32.64 33.31 28.04 32.51 26.45 40.70 47.03
死亡率 7.5 9.1 13.4 10.1 12.0 10.0 9.4
非正常死亡 0.09 5.64 1.45 4.17 1.40 12.78
少出生人口 6.12 13.11 7.64 16.45 43.32
资料来源:《中国人口.吉林》
注:非正常死亡人口和少出生人口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参见“大饥荒期间中国的人口损失”一章。
在大饥荒期间,吉林面临另一个突出问题是“自由流动人口”。吉林是丰饶之地,自然是山东、河北等地“闯关东”人们的首选。大饥荒年代,“闯关东”的人会更多一些。据新华社吉林分社老记者向本书作者介绍,1960年进入吉林的流动人口最多,但我没有找到这一年的资料。1961年关内饥荒有所缓解,但也有相当多的人口流向吉林。1961年10月30日,吉林省公安厅和民政厅联合向省委报告说,今年以来,流入吉林省的自由流动人口有23万人,其中流入城市经过收容遣送的有48700多人,流入农村、矿区的有18万多人。在收容的48700人当中,关内各省有23000多人,东三省的25700人。关内人当中,山东人占60%。从黑龙江省和辽宁省流入吉林的,辽宁人最多。流入农村、矿区的18万多人多数是携带家眷投亲靠友的农民。中共吉林省委11月13日批转这个报告,要求严格控制、制止自由流动。并说:“当前我省正是严冬季节,对逃荒来的灾民,需救助者,都要适当予以照顾,不能饿死冻死人,不要怕因为这样做会招引来的人更多”。吉林省这个态度使不少流民免于冻饿而死。不过,据新华社吉林分社老记者回忆,当年还是有一些流民冻死在冰雪之中。他们的记忆是有据可查的。仅1961年1月1日到2月8日,在沈阳铁路局长春管区内,就死亡38名。关内流入到吉林的人口多,吉林流出的人口也不少。据中共四平地委1960年6月15日报告,自1960年2月以来,该区双辽及怀德、梨树、伊通的少数公社,先后发生了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情况。据5月21日统计,总计外流45314人,其中男女劳动力18250人。这些人大部分流到黑龙江、内蒙和吉林省其它县(与此同时,从外地流入的人口为19263人)。外流人口中,不仅有社员,还有干部、党员、团员。据卧虎公社统计,外流人口中有队长以上干部51人,党员52人,团员145人。外流原因主要是吃不饱。有的生产队每人每天只有四五两口粮。对寒冷的吉林来说,四五两口粮不到700千卡的热量,生存是很困难的。延吉县也发生过人口大批外流的情况。
为了解决流动人口问题,一些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成立了收容遣送站。有些收容遣送站违法乱纪,打骂、体罚流民。例如,四平收容遣送站的31名干部中就有19人打骂体罚过流民。有拳打、脚踢、拧耳朵、竹条抽、木棒打、扒光衣服推到屋外冻等十几种刑罚。有的把人打得口鼻流血、头破血流!凡是进四平收容站的必须直腰对面坐着,不许乱动。书记、站长、管理人员看见谁不顺眼就打。收容所住的地方非常拥挤,6。6平方米的房间住72人,男女老少挤居一室,不让活动,不让出门,不让晒太阳。被收容者在屋里大小便,虱子成群滚成蛋。由于环境太恶劣,11月份3天就死了5人。
四、吴德小心翼翼地“踩钢丝”
面对1958年以来复杂的政治经济情况,省委第一书记吴德及其同僚们小心翼翼地“踩钢丝”: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时,尽可能不过分地伤及农民利益;在解决农村困难、保持管区的社会稳定时,千方百计地维护“三面红旗”。
1958年以来,吴德在各种场合的讲话中一再表示,“人民公社是实现我国农村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和我国由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最好形式,这是我们党运用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如果对于这样一个根本问题发生怀疑,那就是完全错误的,那就是右倾机会主义。” “同全国一样,吉林省在1958年的工农业生产和其它各个战线都出现了一个大跃进的形势”。所以,吉林省在公社化、大办钢铁、深翻土地、密植等诸多方面,都是很积极的。但是,在这些方面,吉林省没有新的创造,在《人民日报》上报道吉林的新闻也不很突出。当“三面红旗”的问题暴露以后,中共中央采取了一些纠偏措施,吉林省也积极跟着中共中央纠偏,但在纠偏的同时,吴德们还是小心地维护“三面红旗”。
对中共中央1958年冬天到1959年春天的一系列纠正“五风”的措施,吉林省贯彻得比较认真。从1959年1月到7月(庐山会议之前),吉林省进行了整社工作。从1月到3月,主要是贯彻中共中央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的精神。1959年3月到7月,省里开了六级干部会议、县里开了五级干部会议,公社也开了社员代表大会,揭露批评了“五风”,落实了毛泽东关于人民公社所有制的“十四句话”(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包产落实”、“分配社员自留地,以利发展猪鸡鸭鹅”等指示。对“一平二调”的财产,也进行了清算,并退赔了一部分。这些措施,落实了包产单位部分所有制问题,调整了生产和生活方面大集体和小私有的关系。在整社中也退回了农村干部贪污和挪用公款的一小部分。
省委在纠正1958年错误时,特别注意维护“三面红旗”。吴德在六级干部会议的总结发言中强调:“我们在估计本省情况时,首先必须肯定1958年的巨大跃进,必须肯定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必须肯定广大群众和广大干部对于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热情和高度积极性。如果有谁企图否认这些,谁就是违背最明显的事实,谁就是否认了全省人民和广大干部的努力,他就一定要遭到广大群众的坚决驳斥。”
在大办食堂和实行供给制的问题上,对1958年的过激问题也有所纠正。1959年6月30日,中共吉林省委发布文件(),对农村人民公社的供给制和公共食堂提出了比较宽松的政策。首先调整了供给制,提出1959年不搞供给制。文件认为,1958年秋收以后,吉林省绝大部分人民公社,都实行了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有些公社由于供给制占的比例过大,影响按劳分配原则的执行,因而影响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到1959年6月,中共吉林省委认为,大多数公社供给制的部分仍然过大。一般的供给部分占社员分配部分的60%-70%,少数公社占80%左右。因此,凡是供给部分所占比重过大的地方,应当进一步调整。调整1958年工资部分和供给部分的比例:工资部分应占60%-70%左右,供给部分占30%-40%左右。在这个原则下,条件好的可以采取伙食供给制,条件差的可以不实行供给制。1959年秋收分配中,如果还要继续实行供给制的,供给部分应不超过30%左右。凡是实行供给制的地方,为了约束二流子、懒汉,经过社员民主讨论,可以实行“定工吃饭,旷工缴饭钱”的办法,或实行“基本伙食工分”的办法。
这个文件对公共食堂的问题看得比较早,而且提出了更为宽松的办法。按照中央“公共食堂必须积极办好,自愿参加”的原则,认真整顿公共食堂,必须真正达到节约劳动力的目的。就全省广大社员群众的要求来看,以办劳动力食堂为最好,并且灵活着办,春耕、夏锄、秋收三大忙季可以办,其它季节可以少办或不办。凡是家无辅助劳动力做饭要求在食堂吃饭的,一定要把食堂办好;凡是有辅助劳动力做饭而要求退出食堂的,应允许退出。食堂规模过大的,可以适当缩小。
这个文件承认,办“全民食堂”矛盾较多:一是社员家庭没有泔水,养猪有困难;二是食堂只能按劳动力的情况做饭,很难照顾到老幼病人的需要。三是全家在食堂吃饭,使社员的伙食水平趋于平均了,吃细粮多了,收入少的社员顾不上穿;吃粗粮多了,收入多的社员有意见。四是在粮食困难的情况下,在家吃饭可以掺上一些菜吃,而且可以做到劳动的人吃干饭,不劳动的人吃稀饭,在食堂就有困难。五是我省气候较冷,一年四季都得烧炕,办全民食堂也得烧“两把火”。因此,全民食堂不宜勉强坚持。不论办什么食堂,口粮都应以人定量,分配到户。愿意到食堂吃饭的,再把粮食交给食堂。其它很多省强调口粮指标到户,粮食到食堂。吉林把口粮分到户,显然对农民有利。
1960年春天,中共中央推广了贵州省大办公共食堂的经验、强调必须坚决办好公共食堂。此时,吉林省也同全国一样,宣传“公共食堂是农村两条道路斗争的重要阵地,要不断地巩固、壮大”,同时还继续强调:“我省冬季较长,气候寒冷,农村居住分散,给办常年的、全民的较大的食堂,带来一定困难。为了适应客观条件,照顾群众习惯,目前,对全民食堂不宜要求过严,应采取灵活的方式,可以办大一点的,也可办小一点的;还可以平日集中办,冬季分散办(伙食小组)。”
到了1961年,吉林的公共食堂绝大多数是劳动力食堂,只有在农忙时劳动力在这里吃饭,其他人不在食堂吃饭,全民食堂基本停办了。吴德给毛泽东的信中说:“在现有条件下,全民食堂已经证明行不通,仍在坚持的极少。现有的食堂,许多办得不合群众的意愿,存在的主要总是:管理不善,费柴、费人、费钱;‘百斤粮不顶百斤吃’;有平均主义;影响社员家庭饲养业的发展;‘吃饭不自由’。”但他在信中又说,我们调查了两个山区的食堂,单身汉、没有老幼拖累的年青夫妇、五保户,这几类户90%要求坚持办常年食堂。“看来,由于情况不同,群众要求不同,所以食堂办不办,怎么办,都应由当地群众讨论决定,不好‘一刀齐’。”请注意,吴德这封信发在1961年5月10日,是在《中共中央文件》中发'61'323号文件之后。这个中央文件是4月26日发的,其内容是毛泽东批转胡乔木的湖南调查,是准备解散公共食堂的。此时,有些省委书记也送上来自己的调查报告,相当多的省委书记主张解散公共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