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肉,精神紧张,患病多年。
儿子吃父亲。1960年5月25日,县委生活检查组长孙振林(中共党员,县文化馆副馆长)等人汇报:在魏岗公社逯楼大队陈营村检查,群众强烈反映农民马某,在其父亲死后被煮吃掉,并将一部分充当猪肉以每斤1。6元卖掉。由于当时政府对这类事采取回避态度,所以没加追究。
父母吃儿子。1960年3月28日,双沟公社王阁大队王庄王某,在小儿饿死后,被煮吃,吃后夫妻两人腹泻,三天后二人均死去。全家七口饿死五口,剩下两个孩子被送进大队孤儿园。
母亲生吃女儿肉。1960年春,大杨公社刘匠大队朱寨村朱李氏,在全家4口人已饿死3口的情况下,自己饿得无法忍受,就在死去的女儿身上啃掉几块肉吃下去,因此引起腹泻,拉出许多烂肉。当检查人员任怀赞(大杨公社烟酒专卖主任)发现时,该人已全身浮肿,处于半昏迷状态,但知道要馍,要饭,要医,要药。生产队长朱本善把真实情况告诉检查人员,并说昨天刚把生吃的女儿埋在地里。
据张催粮回忆,1960年春,我家观堂公社集东一里张庄张韩氏,全家4口人,饿死两口之后,身边只有一个瘦弱的女儿,她迫于饥饿,丧失理智,打死了女儿,将其煮吃,之后精神失常,有时呼叫女儿的名字。
据市农业银行离休干部、中共党员王体忠回忆:他家在五马公社泥店西南王楼村,社员王某的老婆(1922年生人)在1960春因饥饿打起了十来岁女儿的主意,将女儿打死煮吃。此人在90年代初还健在。
父亲杀吃亲生儿子。据大杨财政所离休干部、中共党员孙传玺回忆,大杨公社丁国寺西南邵庄孙某(孙传玺妻子娘家的邻居),1960年将其亲生儿子小秃子打死煮吃,全家8口人先后死光。
据法院原秘书尚振华(离休干部)回忆,他所经办的案件中,有一个先吃小孩的惨案。案犯是大杨公社钓台村农妇张某,1960年吃掉自己的死孩后,不久又打死邻居的小孩吃掉。案发后被捕,判决后死于狱中。
梁志远的一个亲戚吃了死去的儿子,夫妇腹泻病危,其婶母说他们不该吃人肉。他说:“情愿一顿吃饱死,不愿长饿活着生。”结果两夫妇死亡,全家7口人死去5口。
哥哥杀吃弟弟。据市技术监督局、中共党员、退休干部杨心宽回忆:1960年春,我在城父公社任组织部长,该公社龙台庙大队韩老家村,韩某(16岁),其父母死后,即与其弟韩四生活在一起。1960年3月,他因饥饿将其弟弟打死,头和脊背放在泥圈里,肉放在锅里煮时被干部发现了。经审问供认杀弟煮吃的事实。因未满18岁,公社党委作决定时我参加研究,将韩某抓送公社“火箭营”(一种强化劳动的组织)扣留关押,数月后在“火箭营”死亡。
据亳州市原书记李兴民回忆:我家原住亳县大杨公社郭万大队李老家,与前瞿庄石某家相距很近。石某家是一个18口人的家庭。1960年春,18口人饿死近一半的时候,老三的小孩死了被留下煮吃。全家人都吃了,全都腹泻。除石有亮一个活着以外,其他人全都死去。
一些多户吃人的村庄
据古城公社沼北大队原副大队长、共产党员马占坤回忆:1960年春,该大队河西王村多户农民吃人肉。大队多次检查屡禁不止。王某的母亲屡教不改,被大队书记耿某打后送公社“火箭营”关押致死。
据县委生活检查组长、中共党员陆美(女,已离休)在1960年3月3日汇报:魏庄公社蒿庄村,全村40多户有25户吃人肉,严重时几乎每天夜里都有人下地扒死尸。社队都知道此事,认为无法制止就听之任之。
观堂公社集东一里张庄是一个多户吃人肉的村庄。他们吃人肉是半公开的。张某氏,用人肉加稀饭救活了近门的一个孤儿张催粮(即回忆本村张韩氏杀吃女儿的张催粮),张催粮现已年近半百,有时还谈论这方面的事。
埋不住的盲流尸体
1960年4月,梁志远去县劝阻站(县城到西北角、南京西路北)检查盲流人员的生活情况,站内医生杨文德说:“劝阻站盲流死亡人员被扒吃了不少。”随后,梁志远与杨医生一起去坟地看,确实有不少被扒的站盲流人员墓坑,地上烂衣狼藉,还看到一个未理发的中年男子的头。梁问杨医生:“公安人员怎么处理?”杨说:“我已向公安局反映过多次了,没人表态。”
一次批斗吃人肉者的大会
据立德教育办公室会计、中共党员李士远回忆:立德公社杨王大队李寨村,1960年春,吃人肉的越来越多。大队、生产队制止不了。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采取了抓典型召开群众大会批斗的办法。抓了一个多次吃人肉的老中农李某的老婆,召开群众大会进行批斗,要求人人参加,不参加者食堂扣饭。几个干部在会上发言。指摘她“犯法”,“往政府脸上抹黑”等。还说:谁再这样(指吃人肉),就把谁关死在监狱里。批斗会后,吃人肉的就少了。
一场抢吃人肉的闹剧
据农业银行离休干部、中共党员王体忠回忆:1960年春,他家乡五马公社泥店西南王楼村,有不少农民因饥饿而吃人肉。为制止这种情况蔓延,大队下决心抓典型示众。该村王某的前妻某氏,多次吃人肉。有一次刚把煮熟的人肉捞到盆里,被干部查获,把人和人肉一起送到大会场里,立即召开群众大会对她进行批斗。参加大会的人闻到香喷喷的人肉,想吃又不敢吃。有个大胆的人说一声“我尝尝”,伸手拿了一块人肉大口吞食,接着众人一哄而上,你抢我夺,乱成一团,转眼间一盆人肉抢得精光。王体忠的妻子也抢了一块,当时吃了感觉很香。批斗大会无法开下去,只好宣布散会,不了了之。
人肉的市场交易
1960年春,由于吃人肉的情况不断发生,人肉的市场交易也随之出现。城郊有,集镇有,农民摆摊设点和流动串乡卖人肉的也有。
1960年3月下旬,城父公社党委电话汇报:丁楼大队李楼生产队农民吕某,于3月17日至21日,共扒掘三具女尸,煮熟后充当猪肉,在菜桥闸工地摆摊出售。
1960年春,核桃林场王庙林区邢庄邢某,常以人肉充当猪肉串乡出卖,在当地广为人知。
1960年春,十九里公社薛菜园大队任寨农民周某,以人肉煮熟充当猪肉在本村出卖,被县委农工部科长李延荣等人发现后令其埋掉,周某害怕追查,当即逃跑。
1960年春,五马公社黄营大队郭桥村,一个57岁的农民杀死本村13岁男孩连臣,当夜煮熟自己吃了一部分,第二天在村头路口当猪肉出卖。县公安局田朝珍等人侦破此案,将犯人逮捕,判处死刑,执行前死于狱中。
四、跳出三县看安徽
介绍了三个县的饥荒情况,再看一看安徽省当年的全貌。
安徽是毛泽东重视的地方,1958年9月16日毛泽东到安徽视察,从《人民日报》的报道中,可以看到当时领导人对共产主义的热衷。人民日报记者记述了当时的情况。对毛泽东活动的报道是要经过中央、甚至毛泽东本人审批以后才能发表的。这则报道是真实地反映了毛泽东等当时的思想状况的:
舒茶人民公社今年的农业和茶叶生产都有很大发展,今年的粮食总产量预计可达7200万斤,平均亩产1600斤,比去年增加138%,每人平均有粮1900斤,比去年增加136%。这个公社办公共食堂以后,已经实现了吃饭不要钱。毛主席说:“吃饭不要钱,既然一个社可以办到,其它有条件的社也能办到。既然吃饭可以不要钱,将来穿衣服也可以不要钱了。”曾希圣同志告诉毛主席说,舒茶人民公社8600户现已养猪32000头,现在这个公社的食堂每星期每人可吃到半斤猪肉,将来全社计划养猪6万头,如果吃一半,卖一半,这样每人每天平均可以吃到四两猪肉。曾希圣同志说:这个公社的食堂目前还不供给蔬菜,由社员自带蔬菜吃,将来也是要供给蔬菜的。毛主席听了很高兴,指示说:“人民公社将来要集中种蔬菜,种蔬菜也要专业化。”
毛泽东在这里谈到人民公社要实行供给制,吃饭、穿衣都不要钱。这对几辈子缺衣少食的农民来说,是多么大的鼓舞!基层干部认为自己要亲手建成共产主义,感到无比自豪。
人们急切地希望早日实现共产主义,急切地希望将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将私有财产变为公有财产。既然私有制是万恶之源,消灭私有制一定是正义之举。“共产风”就是这样刮起来的。而率先反对“共产风”的干部就当作右倾机会主义份子被打了下去。省委书记处书记李世农、省委书记处书记张恺帆、治淮委员会政治部副主任刘秀山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反右倾使“五风”迅速蔓延。
1,“五风”是怎样摧残农民的
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是全国的普遍现象,安徽省也不例外。
1958年的安徽可谓意气风发。
这一年安徽部分地区发生旱灾,《安徽日报》头版通栏标题是“端起巢湖当水瓢,哪方干旱哪方浇”,大话说得没边儿。1957年秋,淮北水利建设动工,按当时的能力,整个水利工程每年只能完成4亿方土,计划用10年时间,完成40亿立方任务,基本解决淮北水旱灾害。开工以后,省委制定了一个冬春完成8亿方土的计划。据当时报纸报道,这个任务不到两个月就完成了。过了一个月,第二个8亿方土的任务又完成了。1958年2月,省委又下达了第三个8亿方土的任务。为此,《安徽日报》发表了《八亿,八亿,再八亿》的文章。文章写道:“上山可以擒猛虎,下海可以缚蛟龙。可以翻天覆地,可以移山倒海。一个、两个、三个8亿土方算得什么!”可见口气之大。
在这五风中,“共产风”处于灵魂地位。它是其它“四风”的出发点,也是其它“四风”的认识依据。
所谓有“共产风”,就是农村基层干部(其中主要是十八九岁到三十岁左右的青年干部)搞的一种群体性、强制性的行动,他们将私人和小集体的财产无偿变为大集体的财产。当时的说法是“一平二调”,即从小集体和农民家庭中,无偿拿走各种财产(物资、资金、劳动力、土地、生活用品等),以满足兴办公共事业(如办公共食堂,办养老院,幼儿园、办学校,搞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大炼钢铁等)的需要。既然“一平二调”是为了兴办公共事业,又消灭了私有财产,因此,搞“一平二调”的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义的,他们不仅不负疚,还有一种自豪感。
在安徽,共产风像其它各省一样,是从1958刮起来的。毛泽东在安徽讲供给制无疑会给这股风增加了动力。
1959年蚌埠大办土机床,没有原材料,就让社员将家里的门板、门框、板凳、甚至连棺材都拿去做机床架子。做出来的土机床全是废品。1960年春天,蚌埠市委提出,在郊区5个公社建立15个万头养猪场,每个大队建立一个千头养猪场,每个生产队建立一个百头养猪场,还要建立若干个养鸡场、养鸭场。为此,强迫社员交出自己家庭的猪羊鸡鸭,还强迫社员搬家拆房盖猪圈。结果,集中起来的猪羊鸡鸭大量死亡,有的被少数干部偷吃偷卖了。
和“共产风”相关的是“浮夸风”。浮夸风就是吹牛说假话成风。这种说假话的风气是强大的政治压力的产物,也与当时全社会的气氛有关。明眼人一看就会知道,《人民日报》关于毛泽东在安徽活动的报道,其中说的粮食产量和养猪数量显然是浮夸的。曾希圣明目张胆地向毛泽东说假话,还得到了毛泽东的认可。这种假话在《人民日报》上登出来,对各地干部当然会起到不好的示范作用。各地、县在省委的压力下,说假话也就不足为奇了。
1961年3月,蚌埠市委书记程光华代表市委在三级干部会议上的检查报告中谈到浮夸风时说:“我市盲目赶风头的现象是很严重的,甚到为赶风头而造假。1958年,看到其它地方放了粮食高产‘卫星’,我们郊区也假造了一块‘卫星田’,将三亩半稻子移栽到6厘面积的稻田里,实际亩产只有200斤,却吹嘘为11000斤,并拍了照片,开了现场会,登了报纸。……我们提出‘人家有的我们要有,人家没有的我们也要有’,组织干部翻阅种种报纸,寻找新鲜报道,并派出干部常年在外地取经,强调‘先进经验不过夜’,听到风就是雨,看到其它地方的新消息,不加分析,不问需要,就盲目跟着干起来,就造成了严重的浮夸风。”程光华的话反映了当时干部们的心态。
既然粮食产量这么高,征购任务也就相应地高了。而实际情况是,从1957年到1961年,粮食产量农年下降,征购任务逐年提高,农民口粮逐年减少。
表42 1957-1961年安徽粮食情况
项目 1957 1958 1959 1960 1961
产量(亿斤)
原粮 204。00 184。00 147。00 150。48 121。75
贸易粮 177。39 160。00 127。82 130。85 105。87
征购(亿斤) 68。42 58。47 57。09 35。06 25。68
销售(亿斤) 40。95 59。10 50。67 32。44 23。16
净拥有(亿斤) 149。92 160。63 121。40 128。23 103。35
总人口(万) 3356。00 3426。70 3445。50 3085。60 2987。70
人均净拥有(斤) 446。72 468。76 352。34 415。57 345。92
资料来源:产量、征购、销售数据取自1962年8月25日《粮食部计划司粮食资料提要》。总人口数取自《中国人口·安徽》。
注:表中粮食产量为生产年度,购销为粮食年度。
表42中的“净拥有粮食”其用途包括:口粮,饲料,种子,工业用粮。从人均净拥有量来看,人均口粮(贸易粮):1957-1958年度,为312。7斤,1958-1959年度为312。7斤;1959-1960年度为246。64斤;1960-1961年度为291斤;1961年1962年度为242。1斤。这里是平均数,由于压农村、保城市,农民人均口粮比这个数少得多。再加上层层克扣,农民吃到口里就更少了。不过,虽然1961-1962年度数字最小,但这时曾希圣放开了政策(包产到户,三边地),农民实际掌握的粮食比前三年要多。
安徽的饥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