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涩女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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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女日记- 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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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可偏偏,脑海里却深深刻着这可恶的身影。

 前几天因为洗澡事件,搞得很不愉快。他很不喜欢于湖新四处乱闯,看到那些照片,明明没什么,可让他有做贼的感觉,很不爽。其实他知道她是无意,但还是把她扔了出去。他从小就铁石心肠,赶走一个麻烦的女人而已,但不知为什么,看她自己离开,他有点不忍。

 不过后来,他在秀的家里等到快半夜,饿个半死,秀才回来。而且是为了于湖新放他的鸽子,还居然对他说,对这个叫于湖新的动了心,想正式交往看看。

 他有点吃惊,不明白这么个女人有什么魅力,能让袁爱事件后十年不曾真正动情的弟弟有了要认真的想法。

 “别逗我笑了。”他完全不信。

 秀耸耸肩,“信不信随你。反正我是通知一声,以后你不要和小新吵成那样,说不定,她会成为你的弟妹哦。”

 不会吧?秀居然认真到考虑到婚姻?!

 对此,他不知该高兴还是气愤。高兴的是,这证明秀终于走出十年的阴影,变得“正常”起来。气愤的是。为什么居然看中了于湖新?!她有哪里好?除了气得他暴跳如雷以外,不够美丽、性格又差、举止粗鲁、行为恶劣。而且,他严重怀疑她地智商,二十九岁的女人了,还幼稚成那样。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居然让他那优秀的弟弟动了情?!这可能吗?一定是秀一时迷惑,在他们的生活轨迹中,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人,一时有新鲜感吧?对,一定是这样的。

 或者。秀是要跟他作对,因为那个女人像跟他有仇一样,秀一定在一边看得很开心吧?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自己的弟弟了,秀表面上看起来温文尔雅,实际上曾经很叛逆,专门捡他讨厌地事来跟他作对。

 “那好吧,我倒要看看,你的热情能持续多久。”他干脆答应,断定秀很快就厌倦,毕竟那个女人实在没什么优秀的地方。好吧。凭心而论,于湖新有一点点特别,不太多也不太少。足够让人记住她的特别。

 而此时,看她欲盖弥彰的样子,还有恨不得钻到个洞中的行为,他忽然觉得好笑。这也算是于湖新的一个优点吧,她能让他气、让他笑,不用像往常一样板着脸。不得不说。随意的气与笑也不错,虽然他有时候被气得想杀掉这个女人。

 他没有意识到,他一直鄙视和轻蔑的于湖新其实是可以左右他的情绪地。对于一个男人来讲,能左右他情绪的女人是很危险的。

 他小心翼翼的拥着袁爱从于湖新身边走过,假装根本没认出来,心中却道:“真可笑!这是她的新男朋友吗?不如前几天在员工通道口看到的那个。不过那个优秀的也许不是她的男朋友,只是朋友来着。有哪个男人瞎了眼会爱上她啊。当然。他弟弟除外,秀只是觉得好玩。并没有多么真心的。”

 他这样想着,心里不知为什么就轻松了一点。他没意识到,其实他的潜意识中,根本不希望于湖新身边有任何男人,他希望她是一块孤独地石头,就摆在那儿,等他随时过去踢一脚。

 现在公司到处盛传她私生活不检点,他看倒未必。这个女人年纪不小,但感觉青涩得很,不仅因为她是个处女,还因为她的言谈举止,很不切实际,但也很清新。是这一点吸引的秀吗?

 他猜测着,看着于湖新一直跟踪到了顶层花园餐厅,不禁心中疑惑。

 她不可能是来吃饭地,因为她吃不起,她身边的男人也请不起她。那么,她为什么要跟踪他?找他麻烦就是她平生要致力做的吗?或者他们上辈子真的有仇,吃个饭也消停不了。唉,真烦。看看她,居然躲躲闪闪的越绕越远。她要干什么?搞什么怪?不搭理她了,随便她折腾出丑吧!

 他强迫自己收回心神,全心对付袁爱,没注意到一只鸟向他飞来。而于湖新也根本不知道自己从一楼入口的地方就已经被发现了,还一直“谨慎地”做着情报工作。

 接下来的事,简直是灾难,对动物天然的敏感令他反应过度,而作为罪魁祸首于湖新,居然溜出去了。

 他气得追出去,正好看到她差点摔倒,情急之下抱住她,只感觉她身子柔软,身材还很不错,满有料的,柔软的胸部压在他的胸膛。那感觉

 奇怪了,心里有点异样,是男人对女人天生的感觉吧。可是似乎抱别地女人时没有这感觉。

 这念头令他有几秒钟地大脑发僵,但很快就忽略了这些,强迫她到楼下去,好“教育”一下。他不过是不想她继续留在这儿影响他吃饭罢了,因为她在那作坐着,总是会分他的神,可几句话下来,她为什么眼睛汪汪地?而且那倔强的不肯落泪的样子,很很

 他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觉得心里又麻又痒。他继续忽略,只暗问:这女人为什么一副受伤害的样子?难道这就是穷人的无聊自尊心?

 好了,她不听他把话说完,自己跑到楼上去结帐,要出丑了吧?本来他是说让她快走,这一顿的饭他来付账的,可她就那么风风火火的不等人说完话。

 不过没想到的是,她那个男伴这时候出手了。开始时,他没有注意到这个年轻的男人,因为他那件傻乎乎的恤实在让人难以停留目光在他身上,可在他接手付账事件的一刻,他和那男人极快的、不为人知的交换了一下眼神,他才发现,于湖新这女人的眼光实在太好了。

 这个男人是了不起的人物!而且这男人反请了他,一下子就在扭转了于湖新的劣势。看着这男人拉着于湖新离开,他心里忽然产生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念头要是能把这女人扔到沙漠中间就好了,那样就没人看到她,而他可以随便欺侮她却没人管了。 





番外  上帝视角(之四)

丰的内心独白

 我从来都讨厌带着保镖,其实我们林家的男人都是这样,我父亲,我弟弟,还有我,都没有带随身保镖的习惯(父亲身边的高管家,严格意义上来说也不算)。虽然我们的财富容易使我们成为歹徒的目标,但那实在太不自由,也太没有隐私了。

 重要的是,时时被人保护的话,让我觉得不像个男人。我,有能力保护自己。很小的时候,我父亲就训练我和秀如何面对绑架,长大后又持续学习了很多格斗和枪械技术。我自信我可以自保,而虽然秀在武力方面差一点,但财富本来就是这么一回事:你稍微有钱的时候,会有不良分子盯着你,如果你有钱到一定程度,财已通天,黑白两道通通摆平,反而平常的贼人不会动你,而有点基础的也会给你面子了。

 我觉得,我身边并没有想像中的风险,多年来的情况也证明了我的感觉。可是,事有例外,我忽视了竞争对手,本来我以为袁定那个窝囊废不敢动作,而小野伸二那只卑劣的狐狸不会用这么幼稚的手段,而事实上我错了。

 为此,我付出了代价。

 我走出黑屋的时候就感觉不对,因为停车场的保安不见了,灯也全部熄灭,而那帮混蛋来得太快,我才反应过来,已经被围住了我措手不及,幸好之前受过训练,还算冷静,但双拳难敌四手,何况他们那么多人,很快我就只有挨打的份儿。我护住要害,争取时间,希望可以有人路过,但我失望了。我觉得我今天会不明不白的死在这里,心中极其不甘。

 我,CES的副总。论武力,把袁定和小野伸二绑在一起,我一只手就可以打服他们;论智力,我和父亲合力,把一间孱弱欲倒的公司带到亚洲三大奢侈品公司之首;论谋划。我把时代和城园玩弄于掌股之间,可今天,我却死在一群下贱的流氓之手!

 眼前,一片暗红,是我的血蒙住了眼睛,我亲眼看到那个带头的混蛋拿着一根木棒狞笑着走过来,木棒一端的钉子闪着寒光。只要他挥一下,我必死无疑。

 那一刻,我确信不是幻觉,我感觉有一道黑暗地门向我打开了,我的生命似乎要终止在此。然而就在这时,突然有一个小小的身影冲到我面前。在我就要踏入死亡之门地一刹那,挡在了我的面前。

 是天使来救我吗?那感觉太新奇、太激动也太温暖,我从未尝试过。可是从小到大,我似乎也没做过什么好事,对人冷漠而傲慢,为什么会有天使来救我?

 我用力睁着越来越沉重的眼皮,想看清她的样子。来对女人越来越冷酷,活了三十三年来,第一次救女人,却是以这种部位受伤而结束太丢人了呀!

 更可怕的是:在昏倒前的一瞬间,我认出了我的天使,我一个人的天使是谁是我的冤家对头于湖新。是她救了我!我说怎么那么熟悉呢,她果然是经常出现在我梦中,不过是噩梦中。

 来不及说什么,我陷入了黑暗,我觉得上天在捉弄我!

 而醒来后地第一时间,我第一个要问的,居然是于湖新那个女人有没有事?或者这是是对救命恩人的关怀吧?不管怎么说,不管我愿意不愿意,她终究是救了我。怎么感谢她呢?给钱?不行,那样她又会生气,一个平民家的女孩子,偏偏那么自尊,稍微直接一点,她就眼泪汪汪的。

 这女人大概自以为很凶吧?其实她露出委屈模样的时候很有点楚楚可怜的感觉,让人地心不由得软下来,或者因为反差太大,才让人地心有些异样感,对,肯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不是因为别的,一定不是因为别地,不是因为有了好感或者什么。

 可是不给钱的话,还能以什么报答呢?

 想到这儿,我忽然觉得自己除了钱,还真的一无所有。又想起在昏迷前那个以身相许的想法,不禁惊得自己一个激灵。她救了我的命不过,于湖新不是我的那盘菜,我从来就喜欢温顺乖巧的女人,再说秀对于湖新动了心,我做为哥哥不能横刀夺爱。那么好吧,既然如此,我要和于湖新保持距离,对于她对我的冒犯,我尽量容忍就是了。

 她不符合当林家媳妇的条件,但是也不算太差,有时候看起来还可以,那么让秀和她交往看看也不错。她这种平凡没特色的女人,可以得到我那优秀弟弟的青睐,也算是另类的报答,抵得起一个救命之恩了。

 但是为什么一想到秀和她在一起,心里会有点不舒服呢?就好像一个坚硬的东西硌在心头最柔软的部分,说不上疼痛,甚至可以强行忽略,可它就是提醒着我一种存在,让我不得安宁。

 “救我的人怎么样了?”当秀秀来看我,我终于还是问出了口,并坚决否认看到了救命恩人的脸。

 秀秀告诉我是于湖新救的我,尽管我知道是这个答案,但听到别人告诉我,心头还是有点悸动,而且我还听说为了救我,她脚底严重割伤,也住在这家医院里。

 我心疼,当然这是对救命恩人的心疼,绝对是,我对自己说。

 “她丢了一双漂亮的鞋子,正承受心灵和肉体的双重痛苦呢。”秀开玩笑的对我说,以此来表明于湖新精神旺盛,并无大碍。

 但我听到这句话后的第一个念头是送给她一双鞋子,一双可以媲美灰姑娘的、漂亮的水晶鞋,然后亲手给她穿上,让她的脚不再受伤,稳稳当当的走向她的白马王子。

 当然,那王子不是我。绝对不能是我。 



番外 上帝视角(之五)

敲响于湖新家的门,林泽丰心里忐忑不安,面对着一扇门,心中却想起给于湖新套上这双鞋子的感觉。

开始时,他不过是想陪给她一双鞋罢了,虽然她丢的那双鞋远远比不上他送的,但从家毕竟救了他的命。他不习惯欠别人情,可救命之恩是没办法回报的,这一生只怕注定要欠她了,他也只能要求自己尽量对于湖新好些。

说实在的,这不容易。

那天,于湖新很不配合。话说她什么时候再配合过他?从来都只是闹别扭。不过,当他强行抓着她纤细柔美的脚腕,把她可爱的脚丫塞到那双鞋里的时候,他忽然有异样的感觉。

于湖新长得算不上美丽,但自有一股天然的妩媚之气,手脚不像那些过瘦的女人那样,干巴巴的像鸡爪子,而是纤细中透着一些圆润,看来非常柔软,让他想握着不放。如果说手和脚是女人的第二张脸,他得说,于湖新的第二张脸长得非常好。

可既然秀说对于湖新这个超女动了心,他做为大哥,就不应该再和这女人有什么瓜葛的,可他总忍不住关注她,他把这解释为对救命恩人的应有态度,所以容忍了自己。他觉得于湖新会拒绝他的好意,毕竟她总是和他对着干,于是暗中注意她,看到她把那双鞋“落”在了医务室,禁不住怒火中烧,犯了强迫症一样,非要再把这鞋送到她手中。

至于为什么这样执着,他自己都不知道原因。

站在于湖新的家门外,他虽然敲了门。却忽然有点后悔。

正想着要不要立即离开的时候,门开了,门里窜出了一条小小地身影,冒冒失失地撞在他身上。不用看,他也知是道这是谁,因为这行动带着典型的于式风格。

照例,是小规模的唇枪舌剑,她不想让他进门,他却突然不想走了。她事事和他对着干。他又何尝不是?而正在这时,于湖新的妈妈来邀请他进屋。这让他有点尴尬,没想到会见到于湖新的母亲。从外表上看,这位阿姨很和善、友好,和她那浑身带刺的女儿刚好相反。

而进到房间后,他的后悔升级了,因为没料到于湖新的家这样热闹,客厅内居然坐着三个男人。那个穿得花哩胡哨的很面熟,是经常出入没于黑屋地妇女之友,师奶杀手西林。有一个是他的弟弟秀,最后一个是在餐厅见过的那个姓窦的。

这让他非常尴尬,因为他来于湖新家。在心理上还有点偷偷摸摸的感觉。并不想让人发现,现在可好,不仅瞒不住,遇到的还是熟人。

要怎么和秀解释?西林会不会四处乱说,在贵妇群中散播?而窦楠实在是个厉害的角色,如果秀要追于湖新的话,这一关只怕难以通过。

上次窦楠送于湖新大批礼物,在公司员工中造成轰动,还差点堵塞了公司走廊,他就暗中调查过这个人。当时并没有别的想法。就是想知道,谁泡妞的手法这么高杆,没想到一经了解就吓了一跳。

原来,这个初看起来有点羞涩地男人就是在金融市场上可以翻云覆雨的“妖童”。听说他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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