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暂时只挑了积极的部分唱。”
“这样的歌当摇篮曲真的好么?”
“不是摇篮曲。我希望鹿鹿长大以后听这首歌的全部,了解这世界黑白好恶皆是相对,没有绝对。而有些事情,即使会带来疼痛,也绝不能回避。”
作者有话要说:血红这种东西实在写不来。。。。
、爱人
我做了一个梦,是梦,却清晰如记忆回放。
那是朦胧夏夜,蝉鸣与蛙声浅浅交织,风中有馥郁的香,我在一片树林中赤足行走,幽幽暗暗,月光细碎如钻。不知多久,林中沙沙作响,遥远传来鹭鸟的声音,风越来越剧烈,像是要把整个树林连根拔起。我想要奔跑,却发现脚底已有荆棘刺入,流出鲜艳的血。我以为我要死在这里,却有一只手,凭空伸出,轻轻一拉,我跌撞着竟逃离了树林。我回头看,是顾清让。
“你怎么在这里?”我问,话语出口,却轻飘飘,像散去的泡沫,连破碎的声响也无。
“我来找你。”他说。
“可我不认识你。”我脱口而出,脑中混沌不已。身体里仿佛有另一个声音,在质疑,为什么我会说不认识他?电光火石之间,我忽然意识到,站在我面前的是18岁的顾清让。而我第一次遇见顾清让时,他已经25岁。
他笑起来,自信十足,却多了一分孩子气。他指着天上的星星:“星星出来了。”
我抬头,月色明朗,乌云已经消散,星辰遍撒夜空,璀璨得不太真实。
“我要走了。”我说,心中希望从这个荒唐的梦中醒来。
他走近来,那张年轻的面庞,明明很熟悉,却又很陌生。
我几乎以为我看到了他的眼泪。
“那你会来找我么?”他问。
我僵立在那里,不知如何作答。
他张开手抱住我,轻轻摇晃,风声簌簌,几乎淹没他的叹息。
他说:“再见,星星。”
我一睁开眼,便看见顾清让穿着睡衣坐在床边教鹿鹿组装闹钟。
“喂。”我还未从梦中余韵恢复过来。
顾清让和鹿鹿齐齐回头,注视我。
“妈妈你哭了吗?”鹿鹿惊讶道。
顾清让靠近了些:“做噩梦了?”
我连忙擦了下,清了清嗓子:“你不是应该早就去公司了么?”
“今天是星期天。”他答,一脸理所当然。
鹿鹿爬到他背上,兴奋道:“Daddy今天要带我们去博物馆!”
我听到“博物馆”三个字,彻底醒了。鹿鹿是恐龙的狂热爱好者,而顾清让精通生物和地理,每次去博物馆都会为鹿鹿解说。问题是,我一个学艺术的,实在对古生物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听上五分钟都想切腹或跳崖。
“鹿鹿啊,妈妈今天就不和你们去博物馆了好不好?妈妈在家给你煮好吃的好不好?”我哀求道。
“第一,你没有选择,除了可以选择坐车去或者步行,”顾清让组装好了闹钟,继续道,“第二,你的厨艺,只能用‘能吃’和‘不能吃’来形容。”
我叹:“果然现实中的顾清让很mean很幻灭。”
顾清让挑眉:“你梦见我了?”
我答:“我梦见的可是一个比你年轻许多许多的男孩纸,怎么说呢,看着只有18岁吧。可爱极了。”
顾清让扫了我一眼,道:“星星,你年纪也不小了,放过那些嫩草好么。”
鹿鹿扒拉着顾清让的睡衣,问:“Daddy,什么是嫩草?”
顾清让一本正经解释:“就是除了Daddy以外的所有男人。如果你看见妈妈和‘嫩草’一起玩,记得告诉Daddy。”
我心中哀嚎,顾清让你这么曲解词语的意思还乱教唆小盆友真的好么?
鹿鹿思索半天:“和嫩草一起玩违反法律么?”
顾清让微笑:“嗯,罪不可赦。”
于是,一大早,‘罪不可赦’的我要负责给他们煮早餐。我虽厨艺平平,但由于经常做三明治,练得有些火候,因而就连挑剔的顾清让也无话可说。但三明治本身太寒碜,还真没法拿出手。于是我决定大胆挑战八宝糯米粥和土豆饼。见我攻占厨房,平时负责食膳的白阿姨一脸担忧。
“阿姨您放心,我不会弄坏锅具的。”我安慰她。
白阿姨见我往锅里混加各种豆,脸垮了一下又恢复微笑:“夫人,那些生豆没有事先泡过,不容易煮透,而糯米易熟,煮久了会过于粘稠,所以——”
我思考了一下,一粒一粒又把那些豆从米中淘出来了。
白阿姨的嘴半天没合上。
听说后来白阿姨逢人就夸我,说我笨随笨,但好在很有毅力。
吃完早饭时,鹿鹿高兴地去整理他的小书包了,顾清让像个老头似的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我在一旁拿着laptop看新闻。
“你什么时候关心起财经了?”顾清让忽然道。
“没什么,”我道,“就是想看看顾氏的股票升回来没有。”
顾清让挑眉:“你看得懂?”
我诚实地摇了摇头。
顾清让笑:“我若是你,会比较关心自己被登出来的照片漂不漂亮。”
“啊?”
顾清让展开一个版面给我看,我在晚宴手持龙虾一脸傻掉的照片被登在了娱乐版,而我的照片旁边,登着花容失色的方韶宣。新闻标题也非常喜感:小花旦心碎,正室夫人宣战?
“太过分了,我一个大艺术家,居然被登在娱乐版面!”我道。
顾清让咳了一声:“星星,你还不是艺术家。”
“很快就是了。”我不屑道。
顾清让没说话,只是起身去了院子打电话,过了一会儿才回来。
“你干嘛去了?时间快到了,准备出门去博物馆吧。”我正穿外套。
“没什么,我让他们把所有出厂上架的报纸都撤了。”
我愣了一下,道:“其实没什么关系的,我被大众消费又不是一天两天了,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就是下次能帮我在我脸上打个马赛克就好了。”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顾清让皱眉,“到底是谁给你灌输了这么不正确的人生观?你是我的,凭什么给别人乐?要是我给别人乐了,你乐意么?”
我沉思了一会儿,顾清让要是成为大众的笑柄,那太阳公公一定是生病不上班了。
“说实话我还是挺乐意的。”我说。
顾清让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道:“我还是让他们把报纸留着,多印几份免费发送全国各地,星星,你说好不好?”
我立刻夺过手机:“顾清让,你赢了。”
顾清让依旧冷笑,没有饶恕的意思。
我深吸了一口气,豁出去了:“我是你的,所以不能给别人乐。同理可证,你是我的,也不能给别人乐。”
顾清让满意地摸了摸我的头:“Good job。”
我顿时有种化身成小狗的感觉。
一进博物馆,我便找了个借口躲到纪念品区,而顾清让带着鹿鹿逛不同的展览区。
其实纪念品区比博物馆本身有趣多了。摆放着印着各种恐龙的明信片,陶瓷品,手机挂饰,古生物模型,还有仿制的历史手稿。我喜欢的是裱装好的生物学家们的画作。虽然多数画作线条潦草,细节也不够精心,但就是这样一种匆忙和随意的感觉,让我感叹于历史的奥妙与微薄。
我打算挑几副陶瓷餐具回去,踮着脚半天却够不着。正要叫店员,一个男人伸臂帮我把餐具拿下来了。
“你要的是这个吗?”他戴着墨镜;发色金黄,要不是他说的是一口地道的中文,从面部轮廓上看,我还以为是个外国人。
“谢谢你,”我指着柜顶,“能不能把那套也帮我拿下来看看?”
他抿唇不言,一时间有些尴尬。
我忙道:“没关系,我叫店员来,您有事先走吧。”
他把墨镜摘下来,盯着我:“沈沐星?”
我心道完了,那报纸的传播速度也太快了,分分钟就被人认出来,想否认也难。
他突然笑道:“沈沐星,你不记得我啦?是我啊!”
我仔细打量他的脸,确实有些眼熟,是谁来着。
他从随身包里拿出一个棒球帽叩在了自己的头上,一脸期待地望着我。
“哦!”没有了那头显眼的金发,我终于在回忆里搜索到了他的名字,“宋宇慕?”
他猛拍了下我的肩:“我们当年可是‘沐慕组合’啊,你怎么能忘记我?”
开什么国际玩笑。
宋宇慕是我初三那年的同桌。那年我15,宋宇慕16,和我姐姐同届,但他因为成绩太差而复读,就被扔到了我班上。老师看我一副乖学生模样,大概以为我能“带好”他,就把宋宇慕安排和我同桌。至于“沐慕组合”,只是他自创的,那时学校里到处在抓组建小团体分裂班集体的学生,于是我请求他不要在公共场合提“沐慕组合”,他那时一脸激动地答应了,说组建一个地下团体太刺激了。
用今天的话来说,宋宇慕当年很二,而且二得惨不忍睹。
其实宋宇慕和我做同桌的时间并不长,不到一年,他就随父亲移居新加坡了。至于我和宋宇慕的那点同窗之情,这么多年过去了,其实早就消磨尽了。所以当他见到我时这一脸激动的样子,我实在理解无能。
“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我好奇。俗话说女大十八变,15岁和23岁怎么可能还长得一样,至少着装也很不同了。
宋宇慕道:“因为这些年我一直在想你啊,所以你的模样记得很清楚。现在的你嘛,虽然老了点,但和原来差不多。”
我抖了两抖,敢情你是萝莉控啊。
“沐星,你看看,我有没有变得更帅了?”他自恋道。
我麻木点了点头,道:“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我这刚下飞机啊,你看看,我刚下飞机,想说先去附近博物馆玩玩,就来了。然后就遇见你了,我们俩真是青梅竹马,缘分天注定呐。”
他虽然比从前帅了很多,但依旧二。
我强忍住揍他的冲动,道:“这次回来是久居,还是旅游?”
他皱眉:“你怎么跟机场检察似的,亲切点嘛。”说着,他揽过我的肩,“我们找个可以聊天的地方,咖啡馆怎么样?要不茶馆?”
我正要挣脱,身后传来鹿鹿清亮的声音。
“放开我妈妈!”
我转过身,顾清让牵着鹿鹿,向我们走近。
宋宇慕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有儿子了?”
这时鹿鹿已经扑到我怀里了,在我耳边嘟囔:“妈妈,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我抬头一看,确实,顾清让的脸色不太好。
我向宋宇慕解释道:“这是我儿子,叫鹿鹿。”
宋宇慕的目光却已经从鹿鹿移到了顾清让身上了:“那这位是?”
顾清让竟然主动上前,彬彬有礼地和宋宇慕握手:“你好,我是星星的爱人。”
作者有话要说:
、叛逆
爱人?
我狠狠瞥了一眼顾清让,胸口堵得慌。
宋宇慕倒是一脸喜悦:“我就说嘛,这么萌的小正太,沈沐星怎么可能生得出来,原来是像爸爸。”
顾清让这个人一向最厌恶别人拍他马屁,但这会儿他的表情居然平和了许多,谦虚道:“您过奖了。”
宋宇慕笑道:“我今天刚下飞机就遇见老同学,也算是缘分。择日不如撞日,今天我请你们一家三口吃饭吧!”
顾清让道:“你是客,自然要我们来为你接风洗尘才合适,”他望向我,“你说呢,星星?”
我试图用眼神传递出“我觉得各回各家各吃各饭比较好”,但顾清让显然没有接收到要领,反而牵起我的手,向宋宇慕道:“星星太害羞了。”
宋宇慕强忍着笑意,连忙点头道:“她一直很害羞。”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被拉去所谓的洗尘宴。
本来顾清让想去西餐厅的,但宋宇慕觉得火锅店比较接地气,也比较能勾起他的少年回忆,于是我们一行人来到了母校附近的一家火锅店,店名非常诚实:火火火。
这家火锅店只有一个包厢,而这唯一的包厢也非常狭窄,导致我只能紧挨着顾清让的身体,而鹿鹿已经非常舒适地坐在宋宇慕的膝盖上喝可乐了。我想换位置,但一想,我要是和鹿鹿换,就变成我和宋宇慕挤了,要是和宋宇慕换,宋宇慕和顾清让两个大男人就要一起挤,无论哪种结果,都不太雅观。我叹了口气,决定忍了。
老板娘端来各种蔬菜和肉片,宋宇慕又点了几瓶啤酒,想给顾清让倒,被我拦下了:“他不太喝酒,而且待会儿还要开车,你倒在我的杯子里吧。”
宋宇慕停下动作,道:“为老公挡酒的老婆我今儿头一次见哇,沈沐星,你什么时候这么贤惠了?”
我敷衍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们都‘别’了这么久了,还不许我变贤惠?”
顾清让按住我的手:“你别喝酒了。”
“是啊是啊,”宋宇慕附和道,“你喝醉之后简直是和禽兽没两样,士别多日,人品可能会变,但酒品肯定还是那么差。”
顾清让眯起眼,周遭空气忽地冷下来:“星星在你面前喝醉过?”
“对啊,”宋宇慕一脸坦然,“就在这里呢。”
我茫然道:“没有吧,我怎么不记得?”
“你那时醉得不成人形了,还是我背你回家的,你不记得很正常。”宋宇慕道。
这下,顾清让和鹿鹿都用一种冷冷的眼神盯着我,如果他们的眼神是剑,我现在可能早已被削成肉片了。
我努力回想,好像还真有那么一回事儿。当年我和宋宇慕交情还没好到能天天一起出去买醉的地步,再说了,我才15岁。不过,还真有一次,我们班在火锅店聚会,中途大家都去KTV了,就剩下我和宋宇慕。我不记得后来的事情,只知道自己第二天在自己家里醒来,毫发无损,便没有深究了。
“我想起来了,”我说道,忽然有一种站在被告席为自己辩护的凄凉感,“那是班级聚会,很多人都在呢。对吧,宋宇慕?”
宋宇慕喝了一口酒,道:“时光如梭,白云苍狗,转眼间沧海桑田呐。”
我暗暗舒了口气,幸好这厮没有继续追究这梗。
“沈沐星,你虽然没有你姐姐漂亮,但性格是真的好,初中那时候很多人都让我替他们递情书给你呢!”
我心道完了完了,今晚非捅出漏子不可,谁知顾清让倒是很平静,似乎还想听下去。
“对了,”宋宇慕忽然仰起头,“你们俩是怎么开始的?”
这个问题早已经被许多记者问过无数遍了。
按惯例这时候我应该端出娇羞模样,由一旁的顾清让说出一套无懈可击的答案。
“官方”答案是,我和顾清让在某流浪动物中心意外相识,顾清让一身商贾之气,深深被我对小动物的无私奉献精神所感化,于是开始和我交往。
而真相是,我第一次和顾清让相遇,是在市中心医院的男厕所里。
我永远无法忘记,那个颓坐在肮脏角落里的顾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