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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准备了很多护照,以备不时之需,毕竟有时候私人飞机也是会被拦截下来的,难免吸血鬼猎人不会潜伏在其中,他们不再和往常那样笨,现在的猎人组织已经学会了如何用科学仪器避开吸血鬼的催眠磁场。科技越先进,吸血鬼猎人就越难缠。
吸血鬼仿佛从这个世上销声匿迹了,他们都隐藏在都市角落里过着平凡的日常,偶尔出来猎杀人类,再装成连环杀手作案什么的。
他和夏洛克坐在餐馆里吃晚饭,夏洛克心平气和地坐在桌子对面,品尝着一杯红酒,看着报纸上一篇关于连环杀人狂的作案报道,他嗤之以鼻的说,“这些警察是找不到凶手的。血族是不会留下指纹的。”
服务员端上烤鸭和刚出炉的面包,约翰华生伸手在盘子里拿起一大块新鲜发烫的面包,涂上黄油,塞进嘴里含糊的应道:“我们今晚去找他?”
夏洛克点点头,“让他尝一尝我的药酒的厉害。”
“对,让他尝一尝厉害。”约翰华生在椅子上干劲十足的挥舞着小叉子。
这时候,邻桌正在悄声的讲述那场和狼人有关的战争,这些人们讲话的声音很低,但夏洛克和约翰华生敏锐的听觉还是捕捉到了,一百年前的战争被历史的尘埃扭曲成了离奇的神话故事,当时德军为了保守他们驯养狼人杀手的秘密,在投降时将所有的资料都烧毁了,狼人的去向没有人知道,邻桌的人说是德军为了隐藏他们的罪恶,而把狼人集体屠杀了,尸体都烧成了灰,也有人在一旁说德军仍然把狼人圈养在某座与世隔绝的孤岛监狱里头,正在进行生物基因改造,为下一次战争酝酿着。
但无论哪一种说法,都无法让现代的年轻人彻底相信一百年前的狼人和人类之战是真实存在过的。
约翰华生和夏洛克在桌上互相叹了一口气,微微笑了。
夏洛克现在的身份是一名酒商,如约翰华生所愿,他的药酒在各个百货商店里都有出售,有很大一部分人对这种难以下咽的酒秉持远离的态度,奇怪的是,但有那么一小部分的人却极其钟爱这种酒,几乎每天都会过来采购,营业员和收银员都留意到,购买这种古怪难喝的药酒的人,几乎都一致的长着白皙英俊的脸庞。
很多血族都在之前那次战争中明白了他们和人类并存的重要性,竟然有血族主动前来和夏洛克买酒,夏洛克的生意和他的梦想开始明朗起来。一旦血族可以自由压制自己的血欲,得到的自由和谅解也就更多了。
他们开始真正的享受永生的乐趣,夏洛克也厌倦了漂泊,夏洛克今年三百一十二岁了,约翰华生也是个被认可成年血族,满一百六十二岁了,夏洛克实在是流浪了太久了,现在终于可以和他的约翰安心的在伦敦定居下来。
约翰华生继续经营他的诊所,时不时会喝两口血袋来缓解一下胃痛。
夏洛克埋头在改进药酒的工作中,非常用功,在巴兹医学院的实验室一待就是一整夜,虽然不能让像约翰华生这种转换后的血族彻底摆脱人血,但药酒等价交换的副作用被他消除了。现在,无论夏洛克喝多少药酒,体内的血欲也不会因此而累积增长。他相信,也许再过几个世纪,他能让药酒的配方变得更完美,让转换的血族也不需要再依赖人血的滋润后才能进食。
吸血鬼总有一天能够变得和人类毫无差异,平等相处,不再被当成一个负罪累累的怪物,在大地上驱逐追杀。
约翰华生最近还邀请夏洛克一起去看吸血鬼的电影,夏洛克非常喜欢电影院里黑漆漆的环境,但对于电影的情节他可就不敢恭维了,他几乎在电影院里罗里吧嗦的指责个不停,影响到别人,直到约翰华生用爆米花塞住他的嘴让他闭嘴为止。
他们两人从电影院里走出来之后都感到了好笑,吸血鬼完全被电影篡改成另一个版本的怪物,早已被误解的面目全非了。
一个月圆夜,约翰华生坐在公寓的长沙发里看晚报,“老天。”他喊了一声,“夏洛克,快来听听看,报纸上是这么写的,兰开斯特在昨天夜间发生了爆炸,有个石窟凹陷了下去,露出一个怪异的远古遗迹,里面似乎十分繁华,但空无一人。”
约翰华生瞪大了眼睛看着夏洛克,“我的老天,地底城那么多的血族都去了哪儿?”
“吸血鬼猎人有的忙了。我不难想象是谁恶意炸毁这个地底石窟的。”
“到底是谁呢?”
夏洛克的雾色眼眸罩上一丝严峻,“最近崛起了一个匿名的军事家,他掌控着许多的战争武器,要弄到数量如此多能够把陆地炸穿的弹药,在英国只有他能办到,约翰,你也肯定非常了解他的为人,他是恶魔的转世,死神的替身,他是仅存的七名千年长老中的一员,你我都曾和他多次接触过。”
“我的上帝……是莫里亚蒂……”约翰华生显得有些苦恼,他在沙发里捂住额头,“那些生活在地底下的吸血鬼们从未经历过战争,人类在那场战争中反过来保护着吸血鬼,这些事他们并未经历过,这些地底的血族可不会懂得人类的珍贵,我不相信他们出来后,会在大地上和人类相互扶持。人类和吸血鬼之间的血腥长河又要开始流淌了。”
夏洛克坐在书桌前的靠椅上,指尖轻触,合拢在优美的唇线边,“啊,我已预料到我的梦想没那么轻易就能达成,要彻底消除人类和血族的嫌隙很困难,地底城的血族都由我哥哥在统领着,如果大地上发生了血族引起的屠杀惨案,务必有他的参与,”夏洛克低垂下睫毛,轻轻的在温馨的壁灯下抖动着,他犹如一个朗诵者,嗓音嘶哑,富有韵律感,他轻轻的感叹道:“我希望不会迎来与我哥哥对战的那一天。”
公寓楼外,大笨钟旁。
高高的摩天大楼顶层,哈莉叶骑着一只套着缰绳的狼人,骄傲的伫立在楼顶的边缘处,望着几个街区外的贝克街,狼人的嘴上缠绕着铁箍,呼哧呼哧的喷吐着热气,脖子上垂挂着一条十字架,在月色下折射银色的光芒,她的金黄色稻穗长发在迎面袭来的飓风中翻卷,她操控着狼人华丽的跃入半空,低声呢喃:“哥哥,我来见你了。”
狼人和吸血鬼,吸血鬼和人类,吸血鬼和猎人,他们彼此间的恩怨情仇在世间循环,争斗生生不息,没有结局。
有人选择相信吸血鬼和其他夜行生物的存在,也有人持否定态度,但不管如何选择,你的选择会给你带来不一样的体验和命运。
如果约翰华生当年丝毫不为血族的魅力所动心,那么,他在牛津大学那一站下车之后,就不会牵肠挂肚的重回到那个月台上,和夏洛克福尔摩斯再次“偶遇”,那也就更加不会有后面惊心动魄的人生。
没有约翰华生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将会永世孤独的游荡在大地上,孤零零的守着他无人赏识的梦想,寻不到归宿,而没有夏洛克的约翰华生,则会卷入平凡之中,过着黯淡无光,看不见未来的盲目日常,在叹息生命毫无乐趣的同时任由光阴从指尖溜走。
无论约翰华生和夏洛克福尔摩斯之间的相遇会引发什么样的灾难,可换而言之,再没有比让他们遇见彼此更美好的事情了。
— 正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