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谪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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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谪仙- 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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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爷殷勤的为其续了一杯,道:“今天来我是开门见山,想打听一下你妹妹的事。”
任甄警惕的放下茶杯,道:“什么意思?”他突然想到下午来的那个冒牌老师,如果不是九爷安排的,不可能如何巧合,甚至连今晚晚餐中毒的事……
九爷轻叹一口气,道:“先不谈你妹妹,看来如果不和你说说我的故事,你是不会放松对我的敌意。如果你不着急走的话,我就和你讲讲?”
从九爷今天的表现来看,是彻底放下了身段,任甄的心暂时放了下来,不置可否的又饮下一杯。
九爷道:“你有没有听说过江湖上有两大帮派,分别称九爷帮和二叔帮。”
任甄嗤笑道:“这些名字可真俗气,你们在成立帮派的时候就没想过取个威风点的名字?比如什么青龙帮?实在不行,丐帮也比你这名字强。”
任甄不过是讽刺九爷,没想到九爷却尴尬的笑道:“丐帮还真有,你之前出的事说不定和这些人脱不了干系。至于名字嘛,我十几岁的时候就出来混,那时候哪想得到这么长远,这也是旁人顺口叫的,名字虽然土一点,但如果我报出自己的名号,还是会管点用。”
想想自己在卖车行受到的冷遇,其实对九爷来说,也就是一个电话的事。现在又突冒出什么丐帮,任甄微微蹙了蹙眉头,道:“丐帮又是什么玩艺?我只在电视里看到过。”
九爷继续道:“我和二叔是矛盾积压太深,后来二叔为了压制我,投靠了另一帮嗜血如命的家伙,而丐帮是从他们中分出来的,只是和谁都不往来……”
“丐帮为什么要害我,我并不认识乞丐。”
“丐帮是想坐山观虎斗。但很明显想要误导你,以为坏事是我干的。比如上次酒吧的事,冒充其他人让我的手下去收拾你。这不是惟恐天下不乱吗?明明知道我制药厂的事需要找人帮忙……当然也可能是二叔那帮人干的。不提了不提了,这群小鱼小虾,终究翻不了大风大浪。”
任甄注意到九爷行前用的词:“嗜血如命”。
他特地看了看九爷,并不急于表态。九爷解释道:“虽然我们的势力都不分上下,在南田也是说一不二的人物,但是却比不上这帮人的身手,所以二叔想要靠这些人来压我一头,也是可以理解的。”
九爷特地避免了“妖”这个字。
任甄点点头。
九爷继续道:“那段时间对我们来说可是不堪回首的记忆。二叔和那一帮人对我们的人开始动手,我们经营的赌场、商场和大大小小的场所,都遭到了他们的洗劫,按理说我们的兄弟不少,但是却比不上他们的身手,也比不上他们的心狠手辣。为了对付这帮人,所以我绑票了其中一个人的女儿。果然,他们开始谨慎起来,不再对我们的兄弟动手,也不再来找我的麻烦。
任甄插嘴道:“因为你对他们说,只要他们敢动手你就会以这个人的女儿不客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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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赤裸裸的收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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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甄是个聪明人,很快就看到了事情的本质所在。九爷点了点头,继续道:“这也是无奈之举,可是麻烦在于,保姆居然带着小孩跑了。所以这么些年,我既要对二叔的人隐瞒此事,又要寻找这个小孩……”
任甄道:“你是怕纸包不住火。可你为什么要告诉我,就不怕我把你的秘密泄漏出去?”
九爷摇头道:“不怕!从那天婚礼上我就看得出来,有很多人都在暗中对付你。你如今最好的靠山,就是我!”
任甄扬起嘴角,笑道:“你这么肯定?”
九爷道:“我看人不会看走眼,王凤怡看重你肯定有她的理由,换句话说,她喜欢的人,我应该也会喜欢。”
九爷和王凤怡都是捉妖师,在九爷看来,当然是同道中人。
只是他没有明说,还说得极其含糊,却又似包含着很多信息量。任甄微微的蹙起了眉头。
九爷明明和王凤怡不熟,却称王凤怡喜欢的人,他也喜欢?任甄对此十分费解,道:“你这人说话怎么喜欢拐弯抹脚?就冲这一点,我们未必能成为朋友。”
九爷隐晦的道:“我和王凤怡本是同道中人,可无奈她是官场上的人物不屑于和我们这些人打交道。是她太清高了,要知道我们随便打个电话都能把省委办公室里的人叫出来几个。”
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九爷有的是钱,还怕收买不了几个官员?可他也忽略了王凤怡的个姓,王凤怡最讨厌那些张口闭口谈钱的人,难怪王凤怡会不想和他打交道。任甄微微笑了笑,道:“可我不理解‘同道中人’这四个字的意思。还有,你想要打听我妹妹,是所谓何事?”
九爷突然岔开话题,道:“不急说这个,我先给你介绍一个朋友。”他边说边按响了服务灯。
两分钟后,穿着旗袍的小贞走了进来。
小贞冲九爷点了点头,便埋头冲洗茶具,准备换一包新茶,她知道九爷不喜欢喝冲淡了的茶。如果不是九爷向她介绍任甄,可能她都未必能认得出任甄来。九爷道:“这位是任先生,这位是小贞。那天我们从灵云山回去的路上,碰到的就是他的车。”
九爷后面的这句补充,是特地说给小贞听的。小贞看了任甄一眼,便慌乱的埋下头去。
奶奶的话言犹在耳,让她委身的男人则近在眼前,小贞的心情有点复杂。任甄不知道九爷介绍这个女人有什么目的,以他目前的心情,可没什么兴趣让人介绍美女。
任甄并没有把小贞和照片中的女孩联系在一起,只是觉得有点眼熟,冲小贞点头,淡淡的道:“别客气,叫我任甄好了。”
“你好,任先生。”
小贞的声音低低的,睫毛垂下去的瞬间,不自觉的抖了一下。
九爷会心的微微一笑,道:“好了,这里不需要你了,你出去吧。”
小贞退出去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拉上包厢门,尽量不发出一丁点声音。
这样的女人,好看虽好看,却似乎完全没有主见,也并不是任甄喜欢的类型。他撇了九爷一眼,冷笑道:“九爷可真是老当益壮啊,想不到还喜欢收藏美女。”
九爷淡淡道:“这不是我的收藏,如果任兄喜欢,可以给任兄啊。”他这么做既是想拉拢任甄,也是不忘小贞奶奶对小贞的嘱咐。如果女人能成为一件商品的话,他认为这也是一笔不错的交易。
任甄喝了一口茶,徐徐道:“这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任甄从一开始就表现得极为清高,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拒绝他了。九爷控制住了不满的情绪,脸上不悦的神情仅仅是一闪而逝,道:“那任先生喜欢什么类型?”
任甄道:“对不起,我没有兴趣谈论女人。想必刚才九爷的话还没有说完吧。”
九爷道:“好吧,那我们言归正传。据我所知,您的妹妹好像有我要找的人的下落,如果任先生不介意的话,我想和你的妹妹见上一面。”他没有说出林凤祥,是还没有十足的把握,也更怕鸡飞蛋打。毕竟一个农村来的小孩,比起林凤祥来说,更不引人注目。
任甄断然拒绝道:“没有什么可谈的,我妹妹能找得到的人,你们也能找得到,没有必要要通过她。”
九爷蹙了蹙眉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支票放在桌上,道:“这里有两百万,如果任先生同意的话,我们就当交个朋友。如果任先生不同意的话,你知道我们的,我们完全也可以直接找您的妹妹,这对我们来说不是什么难事。”的确,如果不是避免和王凤怡闹僵,他大可以用一种更为直接的方式。
居然拿两百万来贿赂一个亿万富翁?!
拿起支票,看着上面的圈着好几个零的数字,任甄笑了。
这个笑容,看不出他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以为任甄这个油盐不进的家伙终于开了窍,九爷的面色刚缓和下来,却见那张支票被任甄瞬间撕成了粉末。
不规则的白色碎片刺眼的铺在红木桌上。
九爷冷冷的道:“任先生,这又是何必呢?如果你不选择与我们合作,最后的下场你知道会是怎样?”
二叔、妖和丐帮可能都在对付任甄,九爷本以为任甄起码应该明智一点,选择和他站一队,没想到任甄却和王凤怡一样不开化。可王凤怡有顶点保镖公司,在社会上有权有势,这小子呢?拿什么和那些妖和杂户斗?
任甄像是看透了九爷的心事一般,一字一顿的道:“我的下场是怎么样,不需要你来艹心,你们和二叔、丐帮那些人的事,我也不想参合进去,但有一点,你要记住,你要是胆敢动我妹妹一根毫毛,我一定不会放过你!而且,我还有可能会把你们的事告诉二叔!”
别人既然威胁他,那他也可以威胁别人,任甄觉得这很公平!
九爷忿忿站起身,走到包厢门口,回过头来冷冷一笑,道:“你以为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吗?以为这样说我就怕了?哼哼……你还是太嫩了。很不幸的是,你选择了一条不太明智的道路,三思而后行,三思啊。”
九爷的这番话,让任甄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他连忙掏出电话,拨通了麦麦的号码。
想了两声后,电话就接通了,任甄心里一松,道:“麦麦,你在哪?”
“我和阿灿在一起。”
“阿灿是谁?”第二次听到麦麦提起这个名字,任甄不自觉的蹙起了眉头。
“阿灿是我的好朋友。”
“哦,那我去接你。对了,阿灿是男的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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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你弄疼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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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任甄电话的时候,麦麦刚和阿灿看完电影。
关于阿灿是谁的问题,麦麦特地卖了个关子,只说见面便知道了……
阿灿是麦麦认识了十几年的好朋友,原名陈明灿,从前别人都叫他外号,小火山。
说来也巧,陈明灿原来就和麦麦住在同一个村子里,两家住得还很近。如果有什么事情,往门口走两步大喊一声,彼此就能听到。后来,麦麦搬来南田不久,陈明灿也来南田的姨妈家上高中。只是两人不知道彼此的联系方式,直到一次偶遇才重新遇上。
俩人出身背景类似,又是认识了好久的朋友,自然是要亲近一些。所以这些曰子,麦麦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和陈明灿在一起玩。
任甄当然也认识陈明灿。
以前任甄嫌麦麦做的饭太素,没有荤腥,还经常去陈明灿家混饭吃。只是两人经常斗嘴,就为孙俪漂亮还是李思思漂亮这种事,能辩个三天三夜。
一个是当红明星,一个古代名伎,哪都不挨哪,谁漂亮又有什么要紧?
任甄和陈明灿可真是天猫配地狗,一对儿!
在电影厅外面找了个休息的地方,麦麦和陈明灿边吃着冰淇淋,边等任甄。
麦麦道:“你说,任甄要看到你什么表情?”
陈明灿嘿嘿笑道:“不管他什么表情,一会饿了,我要让他请我兰州拉面。把他在俺们家吃的东西通通还回来。”
麦麦道:“你都来城里多久了,怎么还是俺们俺们的?”
陈明灿不悦道:“俺们怎么了?俺觉得这样说话挺好,俺们同学也笑话俺,说俺土,可是都说了这么多年了哪改得过来。你说你咋就没有口音呢?”
麦麦道:“我妈不让我说俺们,她说我迟早有一天会到城里生活的。”
陈明灿道:“唉哟,你妈还真有先见之明啊,怎么就知道你会到城里来?”
麦麦道:“听我妈妈说,我姨家都在城里,不过一直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我先去一下洗手间。”
丢下一句话,匆匆往洗手间的方向跑去。
今天晚上吃了麻辣烫,又喝了冷饮吃了甜筒,不闹肚子才怪呢。上完厕所,麦麦这才觉得舒服了。
在厕所门外的洗手池里洗手,她看到有一个秃顶的中年男人迎面走来。
往女厕所的方向……
男人穿着熨得平整的格子衬衫,一幅办公室主任的打扮,看上去并不像是那种在专门躲在女厕里偷窥隐私的变态,麦麦好心提醒道:“这里是女厕所。”
格子衫不说话,反而又往前走了两步。
突然一个急转弯,朝麦麦扑去,用一块黑色的方巾捂住了麦麦的鼻口。
方巾上提前浸泡过某种能让人短暂失去意识的液体。
麦麦纵使力气再大,也反抗不过一个有预谋的男人。
很快的,便瘫软在了格子衫的怀里。
格子衫见阴谋得逞,连忙横抱起麦麦直奔楼下。为了避免被人发现,还故意没有乘电梯,而是选择从消防通道的楼梯下去。五楼到一楼,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楼梯间很昏暗,有几次他都差点踩了空。
管不了这么多,抱着麦麦一口气跑到了四楼。
突然,听到一个声音……
“把人放下!”
顿住了脚步,徐徐回头一看,竟是一个比自己还矮半个头,长相憨厚的年轻人。年轻人手里还拿着一个甜筒,不时舔几下。这个年轻人,就是陈明灿。
格子衫冷冷一笑,道:“这是想做雷锋?给我滚开,不然老子和你一块收拾!”
隐隐的回音,透着一股寒意。
同样的动作……
陈明灿又舔了一口甜筒,重复道:“把人给俺放下!”他的瞳孔里透出一种执着。这种执着对对方来说,是一个大麻烦。
格子衫决定先对付这个面前这个毛小子。
把麦麦放到一处平地,拍了拍身上原本并不存在的灰尘,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色的纸币,递过去道:“小子,我不管你是谁,要么你识相点拿着钱去买甜筒,要么一会我把你从这里扔下去,摔成肉饼,你觉得哪种更好?”
如果能不费力气就能解决问题,他当然愿意试一试。
主要是九爷事先有嘱咐,动手要利落,要神不知鬼不觉。谁曾想,居然冒出个程咬金?
几乎是未经思索,陈明灿把钱从格子衫手里接了过来。
以为钱发挥了作用,格子衫正要高兴,却听陈明灿道:“钱我要,人你还得留下。”
“妈的,你耍我!”
格子衫猛的朝陈明灿的腹部用力打了一拳。这一拳,打得很实,够那小子受的!他那张微微有些油腻的脸上,露出得意的微笑。
没想到……
回过神来一看,陈明灿居然还冲他眨眼,嘴里也没闲着,正淡定的消灭那剩下的一小截甜筒。而他刚刚的那拳,在陈明灿看来,好似灯草打老牛,不痛不痒。
那张不停咀嚼的小嘴,让格子衫顿时有种被羞辱的感觉。
一不做,二不休!接着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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