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归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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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归何处- 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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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当时我开始了我的报复计划,而你们,我的孩子们,同样也开始了你们的缘分。事后过去了这么多年,我不知道自己当初下了这样的抉择是否正确。但至少,我可以确定的是,你们能够在一起,将我们上一代人的恩怨有了最完满的了结,让我们曾经的遗憾不再,我想,我可以含笑而终了。
群儿,既然你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世,那么究竟是要选择认祖归宗,还是选择继续做现在的你。这由你自己来决定,无论你做了什么样的选择,我都没有意见。
小晴,其实在你大约刚上大学的时候,我就有了你亲生父亲的下落,只是碍于心结,一直保持了沉默。听说他在文革结束后,从牢里一出来,就托人打听过你母亲的下落。在得知她已经结婚生子后,便心灰意冷的离开了上海。直到你上大学的时候,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他的消息,原来他离开上海后,就出了国,投奔了在美国的亲眷,在那里读书深造,后来娶妻生子,还当上了一所名牌大学的教授,从杂志的照片上看,他的日子应该过得很不错。
当然,他是你的亲生父亲,你完全有权利去找他,与他相认,然后告诉他关于你母亲的一切真相。但是,如果你觉得,不想要打扰他的生活,也不想要改变眼下自己的生活,我想群儿也一定会支持你做出的任何决定。生活是你们自己的,命运也握在你们自己的手里,没有人能够再左右你们的决定。
好了,话说到这里,我想,我是把我所有应该说的话,都说完了。其实,我还有很多话想说,却不知道从何说起。那么,就让它们随着我的死亡,一起消失吧。
我的孩子们,我爱你们。
祝你们生活幸福!

林文雪

一月二十二日子夜于普陀山下”





、第 90 章

看罢这样长的一封信,我与何绍群坐在沙发上好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来。用“五味杂陈”来形容我此刻的心情,已经显得力不从心。我的心里,有着更多更多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感受。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沉重?哀伤?释怀?感动?不,都不是,都不恰当,都不贴切。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
扑面而来的真相,许多年来,其实一直近在咫尺。只是今天乍然与真相意外相逢,我竟有些不知所措。身世的豁然开朗,固然内心之中有几分欢欣与踏实,可更多的则是左右为难的踌躇。
我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将头靠在何绍群的肩上,看着他手里那着的那样厚一叠信纸,禁不住伸出手去接了过来,轻轻的摩挲婆婆写在纸上的字痕。这封信给我带来的震撼很多,很多。不仅仅是让我知道了亲生父亲的下落,让我知道了妈妈年轻时所遭遇过的情感悲歌,更为震撼的是让我看到了婆婆,我曾经的继母,那颗深沉的、殷切的、意味深长的爱子之心与她这一生令我感慨而感叹的心路历程。
爱,一切都源于这个字。所有的爱恨情仇,出处就只有这一个理由。天底下所有的情感冲突,说穿了,又何尝不是因为这个字呢?男女情爱、舔犊之爱、友情之爱……我们周、何两家人所经历的这长达几十年的纠葛,不都包括了这些“爱”么?
其实,作为晚辈,我根本没有资格去品评上一代人之间,究竟谁做的对,谁做的错,也无从说起是否要去原谅谁。在那样一个全民皆悲的历史大背景之下,很多人的命运都是以悲剧收场,许许多多的人,被动的被一只无形的手推上了悲剧的舞台。这样的无奈,是我们下一代人难以理解与想象的。
一念之间,就有可能是生死关头。高尚与邪恶,自私与伟大同样也只不过存在于头脑间的一线差别。如果是我处于那样的大环境下,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怎样的选择。理性与感情,誓言与承诺,谁背叛了谁,我也说不清楚。
人性都是自私的,不过区别在于自私的程度有大有小,有深有浅。如果说老爸故意向何英伟揭发了绍群不是他的亲骨肉是一种极为自私、又极为狭隘的做法,那么我也没有资格去批评老爸的作为。虽然我与老爸没有半点血缘关系,可我们毕竟在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很像他,性子几乎如出一辙,因为我自己又何尝不是一个自私透顶的坏家伙呢?不然我也不会在遇到情感问题的时候,就慌不择路的丢下国内的一切,一个人跑到国外去,不负责任的,自说自话的丢下何绍群整整八年!
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何绍群完全可以将我永远钉在“罪人”的耻辱柱上,他可以尽情的批判我,责骂我,向我清讨他因为我而受到的心灵伤害。可是,感情的对错,又岂是如此容易说的清楚的?他若真是与我这样算计的话,我们又怎么可能有今天?怎么可能结成夫妻?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是血肉之躯。不是精准计较与计算对错的机器,心灵的天平上,摆放着的砝码永远只是感情的深浅,情意的轻重,没有谁对谁错。
所以,在上一代的恩怨里,他们谁都没有错,他们所做的一切抉择,其实都是因为心里有爱。若不是因为爱之深,又岂有恨之切?老爸、妈妈、婆婆、还有我的亲生父亲,根本不需要谁去原谅他们,也不需要企求我们做晚辈的来原谅。不仅仅是因为我们没有资格,也因为,他们是我们的亲人,血肉相连的至亲。
想明白了这些,我的心里就变得格外通透敞亮。都过去了,所有的事情,都过去了。我已经拥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我有爱我的丈夫,几个月之后,我就会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我们一家三口可以过上快乐而美满的生活。这才是最重要的,这才是我所要关注的生活,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

我抬起头来,看着何绍群,他也扭头看着我。他看懂了我眼睛里蕴藏着的话,我也看到了他盈盈泪光后那清明不已的眼神。我对着他宛宛一笑,他立刻与我十指相握,低头摆弄着我肥嘟嘟的手指,有些哽咽,却也有些释然的苦笑道:
“这下,总算能让你心安理得的做我的何太太了。”
我听出了他的言下之意,并不惊讶,只是低声的问他:
“你早就这样决定了,是么?”
他嘴角微微扯出一个弧度,身体重重的往沙发背上一靠,仰头长舒了一口气,道:
“将心比心,他到底也是养育过我的父亲,在我模糊的记忆里,他对我极好,几乎天天都要抱着我。我想,如果不是发生了后来的那些事情,他必定会是一个把我宠成小混蛋的好爸爸。所以,就这样吧,就当是我感谢他对我妈,对我的这份情。”
我点着头,心里是很赞成他这样做的。毕竟那个叫何英伟的男人,在当年婆婆身心最艰难、最痛苦的时候接纳了她,不求任何回报的爱着她,关心着她,带给了她家的温暖。这样的男人,在当下拜金又市侩的社会里,已经比大熊猫都还要稀少了。何绍群能念他这份恩情,也是理所应当的。
“你要是觉得这样好,那就按照你自己的决定去做好了。我不会反对的。”
他听到我的回答,有些意外,挑高了右边眉毛说:
“我以为你会希望我恢复本姓。”
我心中有几分好笑,便做出桀骜的的表情,对着他抬了抬下巴,高傲的回答道:
“什么都让你猜到,我周望晴的本事也太小了吧!”
他的眼睛里一下子有了温暖的笑意,呵呵的低笑了起来,捏着我的下巴,倾身过来啄了一口我的唇,然后将我额前的刘海拨到了耳后,颇为轻松的说:
“我还可以做我的何绍群,但是你却绝对不能再做周望晴了!我看我该想个办法,一定要让你变成程望晴。不然,你心里的那个阴影,永远都会挥之不去!”
他的话一下子触到了我记忆深处的那根弦,我握紧了婆婆送我的那块翡翠,将头埋在他的肩窝里,任酸涩的眼泪渐渐地袭上我的眼眶。
琴瑟和谐,鸾凤和鸣,举案齐眉,夫唱妇随……世间有许多赞美与祝福夫妻和美的优美词句,可在我看来,只需两个字,就足以使夫妻二人相伴到老,携手白头。那就是“懂我”二字。
他是懂我的。他懂我心里最在意的是什么。
于他而言,我也是懂他的。我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只要我们都能懂得对方的心思,理解对方的想法,试问,生活里还有什么事情是不能解决,无法逾越的呢?
“傻瓜,这有什么好哭的?这是好事啊!”
大约是我的眼泪太多,打湿了他的衬衫。我听见他在我耳边轻笑起来,然后他伸手替我擦去了眼泪。我有些抽搭,不好意思的抹着脸上的泪水,给自己找台阶下:
“没听说有个成语叫‘喜极而泣’嘛,高兴的流眼泪,也是很正常的啊。”
“哈呀,难得从你嘴里也能听到几句词能达意的成语,真是让我很意外啊!”
“何绍群!把我贬得一文不值,显出你有文化有水平,你就很得意是不是?!你再这么笑话我,当心我让你得不偿失!”
“呦,这个成语说的也很正确,不错,不错,相当不错。”
他听见我的“威胁”,不但没有被我吓到,反而笑得越发大声和恶质。我被他这样大声的嘲笑,笑得有些恼羞成怒起来,将手里的翡翠恨恨地朝他身上一丢,气呼呼的说道:
“笑,笑,笑!既然你嫌弃我这么个没文化的女人给你做老婆,那你就拿着它去找有文化又有修养,能配得上你的女人吧。我才不稀罕呢!切!”
说着,我就要起身。他一下子接住了我丢在他身上的翡翠,抱住了我粗壮的腰身,将我搂进他的怀里,把那块翡翠重新又塞进了我的手中,摩挲着我的肚子,敛了刚才玩笑的神情,正色道:
“望晴,谢谢。”
我本还有些气呼呼的,突然间被他这声正经八百的谢谢弄得很莫名,于是问他:
“你谢我什么?”
“谢谢你从小时候起就喜欢我,谢谢你这么多年一直爱我,更谢谢你愿意为我生儿育女。”
其实我这个人呢,是很感性的。我能受得了何绍群对我冷嘲热讽,不理不睬,却最是受不了他一本正经的对我说这么文绉绉的字眼。刚才他还在嘲笑我是个文理不通的家伙,一转眼就对着我表白,我被他这三句谢谢谢得我后背鸡皮疙瘩起了一身,心底里酥麻麻的直发痒,真是让我很有脸红脖子粗的趋向。
可等我稍微冷静下来一想,立刻觉察出了他这几句话里有些奇怪的味道。不对啊,他这又是在诈我呢!果然,我抬头向他望去,就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无限的笑意。他果然是在耍我呢!这臭小子,果然是欺负到“姐姐”我的头上来了啊!
我立刻挥舞着小小的拳头,对着他大叫:
“何绍群!你给我把话说清楚!谁从小时候起就喜欢你了!谁爱你那么多年了!分明从来都是你在招惹我的好不好!你不要坏我的名声,我才没有先喜欢你!”
他一把就将我几乎挥舞到他鼻尖前的拳头包裹在他的大手里,亲吻着,低低地笑着,然后朝我努努嘴,指着婆婆写的那封信,得意道:
“连我妈都看出来了,你难道还要狡辩么?原来,你在我那么小的时候,就已经对我这颗祖国小幼苗动了歪心了啊!我可是真的很无辜啊!哈哈哈……”
某人得意的笑声真是让我气得牙根都发痒,这是个存着什么酸溜小心眼的臭男人啊!得了便宜还卖乖!总是非要在谁先喜欢谁的问题上占我的上风,强过我一头,好有些男人的自得与虚荣心么?真讨厌!难道他承认先喜欢我会要了他的命不成!
不行,这样下去可不行,以后我岂不是每次都会给他捏住这个大把柄,被他得意上一辈子么?万一以后在孩子面前也这么耀武扬威的大肆宣扬,我的面子要往哪里放啊!是的,是的,我要给他点颜色看看,我一定要想个什么法子,给他点颜色看看!
气急败坏的我使劲的想要从他手里抽回我的手,可他却一直大力的握着,死活不放。终于,本就没多少力气的我,只能在他面前败下阵来。我气鼓鼓的瞪着他,很是气恼的朝着他嚷嚷:
“何绍群!你再不放手,信不信我……”
我正想在他面前发扬一次泼妇的品质,可哪里知道,这后面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的狠话,完全的消失在了他突然迎上来的炽热的吻中。趁着我愣怔的当口,他的大手就势一拉,将我拉进了他的怀里。
他拥着我,一手握着我的手,一手托着我的腰,一边吻我,一边轻柔地在我后背上来回的抚着。本来还嚷嚷着要给他颜色看的我,又变得很没骨气,立刻就沉浸在他营造出来的温柔乡里难以自拔。他温柔而热烈的吻着我,让我不由得在心头百转千回的想到:
他是我爱的男人啊,我爱了许多年的男人啊!也许,我真的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就喜欢上了这个有着忽闪闪漂亮黑眼睛的小男孩了吧。
气息交换之间,我听见自己在他的热吻之下,低低地呢喃:
“不用客气,你这颗小嫩草的味道,老牛我很喜欢……”





、第 91 章

对古时候的女人而言,生产绝对是一件堪比去鬼门关前绕一圈的危险之事。万一弄得不好,就是香消玉殒的惨事,添丁之喜立刻变成白事一桩,这样的命运就是贵为天子也是无法逃脱的。
所幸时代在进步,科技在发展,时间来到了现代社会,女人们怀孕生产的危险尽管依然存在,但比起古时候来说,总是要好上许多,至少妇婴的死亡率是大大下降了。
不说别的,至少对像我这样的高龄产妇而言,因为有了发达的科技,我的生命就多了一重保障,生孩子的时候也多了一种更为保险的选择。否则的话,以我四十“高龄”的年纪生头胎,无论如何都是一件让我觉得心惊胆战的事情。
怀孕的时候,总能听见不同的医生说同样的话:生孩子最好还是顺产,这样孩子可以通过产道的挤压,将小婴儿身体里的一些脏东西全都挤压出体外,对孩子的身体健康是有极大好处的。
我虽没有过生育经验,但从直觉上,很认同这种说法,而且考虑到能对孩子好,本来也是想要通过顺产生孩子的。可是,很遗憾,除了医院否定了我的想法,建议我采用剖腹产外,何绍群更是强烈反对。
医院的理由当然比较学术与正式,出于考虑到我的年龄与身体状况,已经不适宜自己生产,为了避免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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