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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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 第5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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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1870年,天津是一次重大的反基督教暴乱的发难地。天津成为这次事件爆发的现场并不偶然,因为它曾两次为外国军队所占领:一次为1858年谈判天津条约时,另一次为1860年谈判北京条约时。甚至在和约签订之后,一部分英法军队仍驻扎在大沽,一直到1865年才撤走。外国军队的存在总是引起愤激的原因,加上法国方面又火上添油,在1860年占据了天津的皇家离宫③作为领事馆。1869年,在一座破庙的旧址上建立了维多利亚圣母院的教堂和育婴堂。由于中国人很少把孤儿送到这所外国人办的机构,修女们便订出办法,为每名收养儿童付出一笔奖金,这样就鼓励那些称为“儿童贩子”的坏蛋去拐骗儿童。这种奖金规定以及高死亡率(因为修女们特别愿意为生病和垂死儿童行洗礼),不可避免地引起了人们的猜疑。谣言广为传播,说外国人在他们的深宅大院内对儿童施行魔法,砍掉他们的四肢,并将他们的心脏和眼睛挖去制药。
1870年,北洋通商大臣崇厚对该育婴堂进行了调查,查明这些不着边际的指控并非事实。后来,好斗的法国公使丰大业和他的一等秘书突然持枪而至,要求为修女们平反。当他看到暴徒而地方官竟无力驱散时,他一怒之下开了一枪,虽未击中该地方官,却击毙了他的侍役。这群暴徒为了报复便杀死丰大业和他的助手,焚烧了教堂和育婴堂。被杀死的有十名修女、两名牧师、两名法国官员和三名俄国商人,还有四座英、美教堂被捣毁。这次危机使十年来的亲善和合作顷刻付诸东流。外国炮舰迅速开到天津,同时七个国家的公使联名向总理衙门提出强烈抗议,要求赔偿损失和惩凶。
清廷委派它德高望重的臣仆、那时担任直隶总督的曾国藩彻查这一案件。年迈多病的曾国藩接受这项艰巨任务后,不料发现形势远比他所预期的更棘手。法国代办要求将仇外最凶的陈国瑞将军以及天津知府和知县都处死,而保守的中国官员和士子文人则吵嚷着反对作任何让步或安抚。在这种紧急情况下,曾国藩表现了非凡的正直和胆略。他不是一心求稳以迎合公众的情绪,而是甘冒政治风险提出一个必须弄清该案是非的无所偏袒的意见,他劝说清廷必须首先对英、美、俄三国进行赔偿,使它们不致被卷入到法国的案件中去。曾国藩旋即亲赴育婴堂直接向儿童进行了解,结果弄清他们并非拐骗而来,而是由他们的家庭自愿送来的。他请求清廷发布辟谣声明,证明并无虐待儿童之事,以此恢复修女们的名誉。
为了解决这一纠纷,曾国藩建议将道台和天津的知府、知县撤职;将十五名元凶处死,另外二十一人流放。曾国藩主张,如果法方仍不满意,还可考虑加重处罚。
保守派当即谴责曾国藩卖国,北京的湖南会馆将装饰在墙壁上的曾国藩手书对联付之一炬;大学士倭仁嘲笑曾国藩在处刑问题上和法方讨价还价的思想。清廷也认为曾国藩的建议难以接受。正当这时,驻武昌总督李鸿章提出了一个比较合意的解决办法,即建议将八人处死,十二人充军。李鸿章被调来天津接办此案,曾国藩则被派为驻南京总督。曾国藩深感个人不称职,同时又不断受到保守派的谴责,因而灰心丧气。他在致友人书中说,他“外惭清议,内疚神明”。
幸运的是,法国在中国表现的好斗精神因欧洲爆发了普法战争而得到缓和。李鸿章迅速将此事予以解决,他同意赔款四十万两;派一个使团前往法国道歉;将天津知府和知县充军;八名肇事者处以死刑,二十五名送往边疆服苦役。崇厚率领的赔罪使团来到法国后,不料发现法国政府因忙于对普鲁士的战争而顾不上接待该使团。总理衙门于是命令崇厚回国。可是,当他行抵纽约时又被召回法国,法国临时总统梯也尔于1871年11月23日在凡尔赛宫接见他时宣称:法国对处决几名肇事者不感兴趣,而是希望取得持久的和平和秩序。随着梯也尔接受了中国皇帝的道歉信,这一事件便告正式结束。①觐见问题,1873年
虽然外国的外交使节1861年时驻在北京,但是他们仍被拒绝觐见幼帝。恭亲王曾以半摄政者的资格接见他们,并表示皇帝尚在冲龄,不宜觐见。虽然外国代表们同意这样一种看法,即没有理由非要和一个年龄才五岁的皇帝见面不可,但他们仍争辩说,一再推迟觐见乃是一种不友好的行为。当然,中国方面之所以拖延是由于外国人不肯行叩头礼,而这是和中国之为天下共主的神话以及古已有之的纳贡制格格不入的。
总理衙门的策略使觐见问题延了期,但还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当1867年秘密讨论修约问题时,总理衙门就该问题征求过几个主要封疆大吏的意见。绝大多数人主张在皇帝成年以前应回避这个问题。李鸿章声称,与恭亲王接触就足以上达天听,直接觐见并不会使外交代表另有所获。至于皇帝成年后的觐见仪礼问题,他主张可以允许外国公使沿用晋见本国统治者的礼节。曾国藩则坚持,康熙帝(1662—1722年)曾经把俄国看成是一个平等的敌国,而不是一个下属附庸,所以朝廷也可以把外国公使看成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敌国的使臣,使之免予遵守中国的习俗。可是,也有不少保守的官员争辩说,中国不应为了外国人的方便而改变它的制度规矩。
1872年,皇帝已经成年大婚,但是外交官们都未被邀参与盛典;这便回避了礼宾问题。1873年2月新帝宣布亲政,外国代表又一次提出觐见的要求。总理衙门看到不能将这个问题再事拖延,便和外交官们专就履行适当礼节问题反复讨论,最后同意外国代表入觐时可以行鞠躬礼而不必叩头了。
1873年6月27日,星期日,外国的外交官们在这天上午五点三十分钟就集合,但直到上午九点钟才在紫光阁受到同治帝的接见。此时在北京交换1871年条约批准书的日本外务大臣副岛种臣,乘机显示了他掌握西方外交的才能,同时坚持他是大使级,接见时理应先于西方的公使,这样才能维护日本和西方列强之间的平等地位。因此他第一个受到接见,随后俄国、美国、英国、法国和荷兰的公使以及德国的翻译官按资历依次晋见。他们都将本国的国书放置御案上;皇帝通过恭亲王之口对使臣们所代表的各国元首表达了他的敦睦之谊。西方外交官们等待了十二年之久的这次觐见礼的全部过程只用了半小时。①这次觐见有负厚望,尤其是当外国代表们后来得知他们被接见的那个紫光阁就是接见贡使之地的时候,就更是大失所望了。②马嘉理事件,1875年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期,欧洲部分地由于关税战而造成的大萧条,给1872年以后一直衰退的对华贸易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为了打开贸易局面,英国方面又重新提出了通过建筑和开辟一条由缅甸通往云南和长江上游的铁路和贸易路线以打开通往中国内地的后门的老方案。
一位从印度军队中退休的军官理查德·斯普莱上尉曾于1858年首先提出这个主张,以抗衡俄国从西北及美国横渡太平洋而来的竞争。伦敦方面反应冷淡,但是斯普莱不屈不挠地向每一届新任外相提出这个建议。1859年任外相的鲁塞尔勋爵指出,“斯普莱是一位喜欢胡思乱想的空想家,……他的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人们的兴趣,然而不切实际”。③外交部门确信,这样从后门闯入的作法只会制造麻烦,不会带来商业上的好处。1874年,高级官员中唯一对该计划抱有幻想的索耳兹伯里勋爵执掌了狄斯累里外交部中的印度部,他命令印度政府对提议的这条路线进行勘查,并请求外交部指示驻北京的公使争取中国的许可,以便从缅甸派遣一个探路队进入中国。
虽然采取这条路线进行通商的可能性令人怀疑,但是威妥玛发现中国政府很痛快地同意其请求,并允许英方副领事、二十八岁的马嘉理沿长江上溯,前往迎接该探路队。马嘉理虽然知道中缅边界有一帮出没不定的人对外国人怀有敌意,同时尽管有中国当地官员对他的警告,但他仍冒险前往边境上的八莫,等待来自缅甸的探路队。1875年2月21日,马嘉理就在该地遭到伏击而被杀害。
虽然根据国际法准则,一个外国人由于自己冒险而置身于危险之地,所在国是没有责任的,但是英国政府却执拗地要中国方面负责,并指令威妥玛向中国索取赔偿。奉令后劲头十足的威妥玛要求彻查这一谋杀案,抚恤死者家属,另派一个勘路队,并对署理云贵总督(肇事地点即在他的治下)进行惩处。他还就觐见的程序、过境税、对外国外交官的礼遇以及派使团前往英国道歉等问题提出了一些节外生枝的要求。北京答应调查此案并同意赔款,但对其他问题表示不能接受。于是威妥玛急不可耐地将使馆人员撤到上海;这时盛传他已和俄国公使达成一项盟约,说英国要从印度调来军队,而俄国将从伊犁出兵,威妥玛则在谣言声中以断绝外交关系相威胁。
为了避免关系破裂,1875年8月29日清廷下令派遣郭嵩焘率领使团去英国道歉,并派赫德前往上海劝说威妥玛恢复谈判。赫德机灵地吓唬威妥玛说,郭嵩焘可能在伦敦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取消威妥玛一切邀功请赏的机会,这时英国公使才同意和李鸿章在烟台的避暑地会晤。1876年9月13日,烟台条约的缔结使马嘉理事件获得解决。条约的第一部分规定派遣一个使团前往英国道歉,并向死者家属赔款二十万两白银。第二部分规定应制定有关中国政府和外国外交官交往的礼节条款。第三部分规定开辟四个新的通商口岸,并限定通商口岸应为豁免厘金税的区域。可是,由于各方面的反对,直到1885年英国政府才批准这个条约,反对来自以下几方面:(1)美、德、法、俄各国,它们都批评英国采取单方面行动;(2)英国商界,它争取全部取消厘金税;(3)印度政府,它反对提高鸦片税。
马嘉理事件最重要的后果便是派遣使团赴英国道歉,使团变成了中国派驻海外的第一个中国使馆。郭嵩焘是李鸿章的朋友,时年六十,思想开明,他在赴英国前,曾被授予兵部侍郎的官职。当他于1877年2月8日向维多利亚女王呈递了清帝的道歉信以后,便在伦敦设立了中国公使馆。两年后,在巴黎、柏林、西班牙、华盛顿、东京和圣彼得堡也设立了使馆。到1880年时,中国才姗姗来迟地进入了国际大家庭。
中国对西方实行的外交代表制度迟迟作出对等的反应,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原因。从制度上说,它从不向国外派遣永久性的常驻使团,而只派遣过负有特别使命的使团:它们在国势强盛时出去宣扬天子的威德和接受外邦为朝贡国,而在国势衰弱时出去向夷狄种姓求和或与之结盟。从心理上说,大多数满洲官员都自抬身价,回避涉外事务,而把到国外任职视同流放。蒲安臣的两名助手返国后的遭遇都不甚佳,一名被派往中国西部担任很不足道的工作,另一名则被派往蒙古边境任职,似乎他们都因为这次国外之行而受到了玷污。当一位大学士被问及“当今正直之士何人擅长办理外务?”时,他回答说:“岂有正直之士热心于外务者?”①御史、翰林以及保守的绅士和官吏们总是反复强调,历史上总是用夏变夷,没有用夷变夏的。他们鼓吹保守主义,反对现代化,指责对外交往为有失体统。这种保守的气氛和心理上的惰性是如此强大,致使中国用了十五年以上的时间来克服这种障碍和对西方所实行的外交代表制度作出对等的反应。
① 中文见《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0第14—22页。另见赫德:《有关中国问题的札记》,载卫斐列:《蒲安臣和中国第一次对外国的出使》,第285页。
① 中文资料见《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0第22—31页。英文原件已遗失,但H。E。沃德豪斯根据中文翻译了其中大意;见他的《威玛先生论中国》,载《中国评论》,卷1第1期(1872年7—8月)第38—44页以及卷1第2期(1872年9—10月)第118—124页。
① 参见《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 ,卷54第1—4页,1867年12月18日。
① 《中国通讯》,第5号(1871年),第2号文件第8页。
② 《美国对外关系,1868年》、第1卷第494页。
③ 即志刚和孙家穀。
① 《中国通讯》,第1号(1869年)有关不列颠和中国之间关系的通讯,第1号文件:克拉兰顿致蒲安臣的信,1868年12月28日。
② 《中国通讯》,第2号文件:克拉兰顿致阿礼国信,1868年12月30日。
① 《中国通讯》,第5号(1871年):关于修订天津条约的通讯,第107号文件第 355页。
② 《中国通讯》,第5号(1871年):关于修订天津条约的通讯,第117号文件:克拉兰顿给阿礼国的信,1869年6月4日。
① 《中国通讯》,第1号(1869年):阿礼国致克拉兰顿信, 1869年10月28日。
② 《中国通讯》,第5号(1871年)第360页:阿礼国致麦华陀信,1869年4月1日。
③ 赖特:《赫德与中国海关》,第382页。
④ 关于这些备忘录的原文,可以查阅《中国通讯》、第4号(1870年)和第6号 (1870年)。递呈词者是对中国贸易感兴趣的伦敦的商人和其他人士,以及格拉斯哥、利思、爱丁堡、丹地、曼彻斯特、麦克莱斯斐尔德、上海、福州和香港等地的商会。
① 《中国通讯》,第10号(1870年):阿礼国爵士对有关中国条约协定进一步意见的备忘录,1870年5月3日,第9页。
② 见佩尔科维茨:《中国通和英国外交部》,第104页所引《外交部档案》,17/645,1873年5月16日。
③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79第40页,1871年1月21日。
除 了前引总理衙门的奏折外,值得注意的是,英方拒绝批准阿礼国协定一事在《实录》、《东华录》这些清廷文献中并无记载,在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文祥、倭仁、沈葆桢、冯桂芬和王之春等重要政治家的著作中也付之缺如。
② 芮玛丽的《同治中兴》(第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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