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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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 第5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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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非当事人对十九世纪中国的新、旧教传教运动进行的认真研究,现在刚处于开始阶段。魏景星的《1842—1856年法国在中国的传教政策》一书,探讨了整个条约时期,并且广泛使用了中国官方文献以及法国政府和天主教会的档案。有两篇短的著作对新教传教主张的不同方面进行了探讨,这就是米勒的《目的和 手段:传教士在十九世纪中国为武力作的辩解》(载费正清编的《在华的传教事业和美国》),和福赛思的《驻中国的美国传教士团体,1895—1905年》。近年来对新教事业的研究主要是考察一些著名传教士的生活和经历。这方面的几个例子可参看《中国论文集》。大部头的研究著作有古利克的《伯驾与中国的开放》以及小海亚特的《十九世纪山东东部的三个美国传教士》。
新教与传教士对太平军叛乱的影响已经引起人们的重大兴趣,特别在西方史学家们中间是这样。这方面的开山著作是博德曼的《基督教对太平军叛乱的思想影响》。中国学者们所写少数几部着重论述基督教作用的著作中,有一部是简又文的权威作品《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在迈克尔和张仲礼合编的《太平军叛乱的历史与文献》第2和第3卷中,载有太平天国时期基督教史料的英译文。
近些年来,对于传教运动对中国社会起的破坏作用展开了广泛研究。最先论述十九世纪后半叶主要“教案”的是王文杰的《中国近世史上的教案》。探讨反基督教思想的有科恩的《中国和基督教:传教运动和中国排外主义的发展(1860—1870年)》和李恩涵的《咸丰年间反基督教的言论》(载台北《清华学报》,1967年12月号)。
总理衙门关于1860—1871年间教案的档案,已分作两辑由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出版,每辑有三大卷。总共有3209件文件,按省份排列。可参看张贵永等编《教务教案档》。关于同治时期教案(包括1870年天津教案)的论述,见以下三部书:保罗·科恩的《中国和基督教:1860-1870年》、吕实强的《中国官绅反教的原因》和费正清的《天津教案背后的模式》(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1957年第20卷)。卡尔森在他的《1847—1880年的福州传教士》一书中考察了福州地区中国人和传教士之间的摩擦。有许多对个别事件的出色研究之作见《中国论文 集》。韦尔利的《1891—1900年的英国、中国和反教骚乱》、矢泽利彦的《长江流域教案的考察》(载《近代中国研究》,1958年第1期)及其《长江流域教案的研究》(载《近代中国研究》1960年第4期),都对1891年长江流域的骚乱作了考察。关于共产党人对十九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反基督教运动的看法,可见李时岳的《甲午战争前三十年间反洋教运动》(载《历史研究》1958年第6期)。
要知道从十九世纪中叶中国教徒的角度对基督教作出的有趣的观察,可见贝奈特和刘广京的《中国谚语中的基督教:1868—1870年时期林乐知和早期的〈教会新报〉》(载费正清的《在华的传教事业和美国》)。
基督教传教运动对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影响很受注意,但很少研究。关于以医学、教育和救荒为重点的简要介绍和分析,见小海亚特的《新教在华的传教活动( 1877—1890):慈善工作的制度化》(此文载《中国论文集》1963年第17期,转载于刘广京编的《在华的美国传教士》。博尔的《作为救灾官员和国家改革倡导者的李提摩太》一书,对李提摩太的救济饥荒和预防饥荒措施作了研究。
格雷格的《中国与新教的教育自治》一书,对基督教在教育领域中的活动作了概述。卢茨的《中国与基督教所办书院一百年》一书,对晚清的基督教高等院校作了全面评述。
许多著作谈到了传教士对近代中国医学发展的贡献,其中最有用的仍然是王吉民和伍连德的《中国医学史》(第二版)。基督教传教士的戒(鸦片)烟活动常常是和教会医院联合进行的,探讨这个问题的书有贝蒂的《新教传教活动与中国的鸦片》(载《中国论文集》 1969年, 22A)。斯宾士在《1830—1910年美国的传教活动》一文(收于鲍尔斯等编的《中国的医学和社会》)中提出,研究传教士在医学方面的活动可以加深对晚清社会内部 动态的了解。
关于新教参与非宗教性出版工作和它在之方面影响的有两篇文章,即巴尼特的《长老会传教士和在华的教会出版事业》(载《长老会历史杂志》 1971年冬季号,第49卷4期)和《新教在中国的发展和中国人对西方的看法》(载《近代亚洲研究》1972年4月号)。贝奈特的《傅兰雅把西洋科学技术引入十九世纪的中国》一书,探讨了傅兰雅对中国近代科学技术所起的促进作用。
研究1890年前入基督教的中国改革家的著作,有科恩的《十九世纪中国的“基督教”改革家》(载费正清的《在华的传教事业和美国》)。最先研究新教传教士著作(尤其是《万国公报》)对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改革运动之影响的作品,有王树槐的《外人与戊戌变法》。陈启云的《梁启超所受的“教会教育”》(载《中国论文集》 1962年16期),研究了传教士对一位改革领袖所起影响。
共产党人在评价传教士对晚清改革运动之影响时,强调文化帝国主义这一主题,丁则良的《李提摩太——一个典型的为帝国主义服务的传教士》一书即其一例。
(陈书梅 译)
② 传教士中比较清醒的人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例如,艾约瑟写道,李鸿章善于“仿效外国的慈善事业设立医院和戒烟所,并且能够接受外国科学……但在同时……他并不同意基督教的所有主张”。引自《当前中国的作品:他对抗基督教到了什么程度?》,载《1890年5月7—20日在上海举行的新教在华传教士大会记录》,第572—573页。
① 在这一节我着重依据小海亚特著:《新教在华的传教活动(1877—1890年):《慈善工作的制度化》,载《中国论文集》,第17期(1963年)第67—100页。(此文也转载在刘广京的《在华的美国传教士》,第93—126页)。
② 《在华传教百周年会议》,第247页。
③ 同上,第267页;试比较麦吉利夫雷所编《新教在华传教一百年》第670页上的统计,表上所列1905年医院(166所)和诊疗所(241所)的总数比文中所引的数字高,就医病人的数目则较少一些(不到一百一十万人)。
① 赖德烈:《基督教在华传教史》,第460页。
① 引自小海亚特:《新教在华的传教活动》,第75页。
① 引自小海亚特:《新教在华的传教活动》,第73—74页。
② 引自小海亚特:《新教在华的传教活动》,第77页。
① 引自博兰雅的一篇报告,载毕乃德著:《上海格致书院》,载《太平洋历史评论》,卷25第2期(1956年5月),第141页。
① 引自佩特诺:《谢卫楼和华北协和大学的创办》,载《中国论文集》,第14期(1960年)第121页(此文也转载在刘广京的《在华的美国传教士》,第53页)。
① 科林伍德:《历史的概念》,第145页。
② 《韦伯斯特最新大字典》,第711页。
① 列维认为,传教士“对于废除缠足施加了强烈影响”。见《中国的缠足:一种引起性爱的奇异风俗》,第78页。
① 另一方面,关于唐景星和伍廷芳接受过洗礼的假设是强有力的,虽然还缺乏证据。西里尔·珀尔的《马礼逊在北京》(第234页)把伍廷芳描写成“有两个小老婆和接受过洗礼的基督徒”。
① 希夫林:《孙中山和中国革命的起源》,第89—90、228—229页。
① 《北华捷报》,1896年11月6日,第784—785页。
① 1896年4月1日的一封信(着重点是原有的),《傅兰雅书信集》,加利福尼亚大学图书馆(伯克利)藏。在1898年7月1日的一封信中,傅兰雅写道:“每一本有价值的书现在都在被人非法翻印。”
② 据说李提摩太的译本于1898年仅在四川省就被非法翻印十九次。王树槐:《外人与戊戌变法》,第40—42页。
① 关于阐述这种失败的中文文章,可看《论西政西学治乱兴衰俱与西教无涉》,1898年载于谭嗣同等人编的维新派刊物《湘学新报》,四卷集,卷1第441—477页。
① 当然也有例外。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期韦廉臣发表了一篇文章,建议逐渐成立议会政府。参看刘广京:《十九世纪的中国:旧制度的瓦解和西方的影响》,载何炳棣等编:《中国的危机》,两卷集,卷1第104页注。到本世纪初,有些传教士也曾宣称他们同情年轻革命者的事业。但一般说来,传教士似是害怕官府结果会不管真假,都把基督教徒与革命者混为一谈,从而作出强烈不利的反应。见希夫林:《孙中山和中国革命的起源》,第90页。
剑桥中国晚清史(下)
下卷前言
对历史的所有思考,都要求概括;而对中国历史进行思考、概括却成了一个特殊问题。“中国”一词事实上是现代语言中概括范围最广泛的一个概念。这个词指的是一个生息之地极其广袤、历史记录最为悠久的最大的人类群体——在这几个方面,中国是无与伦比的。只要想想“中国”或“中国人”,就会形成一个高度概括的概念(无论从人口、年代或从土地面积来看都是这样),其概括程度之高,在其他历史领域中几乎是不能企及的。自米诺斯时代以来的欧洲是一个较小的政治实体。我们对欧洲的知识较多,对中国则相对地无知;如果竟因此说欧洲的历史要比中国还复杂,那就未免自以为是了。直到近代之前,中国的历史记述要更为广泛。也许,中国比欧洲更为强烈的统一意识产生了比欧洲更高的一致性,也许部分是由于中国传统历史学家首先关注社会秩序、国家及其统治阶级,因而造成了这种错觉。
无论属于哪一种情况,为了在某种程度上向当代各个民族展示昔日的中国的形象,人们正在对业已高度概括的中国历史记录进行研究,以寻求对历史事实的种种综合归纳和统一的观点。这个工作是迫切需要的,但难度很大:公众既需要了解历史的概貌,往往同时又寻求预定的结论,期望着据以或则揪出坏蛋,加以声讨;或则确认罪责,为之惋惜;或则为某些学说辩诬,重新加以肯定。
这就意味着,研究中国历史学家对本国史所作出的种种贡献,必须较平常更加细致,而对外人所写的中国史,尤其要详加考察。例如,西方的近代中国史在很大程度上是外国与中国的关系史,这是外国人特别容易研究的近代中国的一个方面。自然,自1840年(或者说自1514年)以来,外国对中国的多方面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甚至,以鸦片战争这场外国入侵作为中国近代史的起点,都已成为习惯。但是,所有这些外来影响只形成中国人民日常生活环境的一小部分,而四周的风土人情和遗传下来的生活方式在这一环境中仍居统治地位,而且变化缓慢。那么,外国势力对十九世纪中国的影响会不会日益显得不那么大了呢?是会这样的,但不是由于这些影响本身的规模或重要性有所减小和削弱,而是因为关于中国本土的经历的知识日积月累,致使它们相形见绌罢了。
本书上卷因此不是始于外国商业的入侵和鸦片战争,而是从北京着眼,即从十九世纪初期清帝国在中国和亚洲腹地的典章制度开始。接着便讲述十九世纪上半叶北京在行政管理和社会秩序方面日益增长的国内问题。在对太平天国和捻军的叛乱以及对历尽艰险、来之不易的同治中兴的论述中,还可以看到内部失调以及复苏的迹象。中国的经济,乃至中国的军事体制,都显示了一个虽然古老、但却远远没有停滞的社会内部的活力。面对着这种种史无前例的压力,千千万万的男男女女知道怎样奋斗求存。到了王朝的末期,满洲人在亚洲腹地建立的这个帝国在十八世纪期间的文治武功,显然已为汉族人民从中国本部向满洲、蒙古、新疆和东部西藏这片广大的边境地区的扩张打下了基础——这一长期的大规模移民运动,乃是早在十八世纪就已开始的中国人口的巨大增长的结果。
广州贸易——一条有来有往的渠道——的兴起不过是汉族在人数、移民、贸易乃至投资方面的巨大扩张最著名的一例。中国人的这部分扩张活动早已在海外发生,与欧洲人的扩张活动并驾齐驱。它发生在清帝国的疆域以外,参与其事的是中国沿海的人民,从而形成了一个次要的传统,其历史之长,大约为在官方历史上居统治地位的大陆官僚帝国的主要传统的一半。以帆船从厦门和广州到东南亚(南洋)进行贸易,这种航海事业的开始大大早于欧洲殖民列强到达同一地区的时间。只要回顾一下蒙古人接收南宋海军、蒙古人在1292年远征爪哇、早期的明朝在1405—1433年横跨印度洋的远航等等事实,就可想象这种情况的一般了。诚然,蒙古势力于十五世纪四十年代再次崛起,使明朝无暇南顾,而另一个实行海禁的亚洲内陆型帝国——清王朝又取代了明朝,这样,中国皇帝对沿海一带的领导权于是告终。但事实仍然是: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和法国的东南亚殖民地统治者,仍然愈来愈依靠中国的商人和经纪人经营零售业和履行特许专卖户或小包税人的职能。华侨成了欧洲殖民地的一个特殊的中间阶级;同样地,他们也成了暹罗统治者所不可或缺的人物。在暹罗,某个华侨便建立了却克里王朝,它直到今天还在曼谷进行统治。中国海上的航海家和企业家尽管得不到北京的赏识,有时甚至还受到申斥,但他们仍然这样地参加了东南亚的近代初期的商业革命以及从而导致的殖民主义活动。
当这一日益加速增长的国际贸易终于通过广州南面的虎门而打开了进入中国的道路时,或者进行合法贸易、或者进行鸦片贸易的广州、汕头和厦门的商人们就成了日后扩大国际接触的原动力。尽管外文的商业资料过多而中文的商业材料目前尚少,我们仍可以知道,中国的对外贸易显然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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