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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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殇-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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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为什么呀?”
  “这还用问?因为我有一个好爸爸呀!诸位领导把我看成眼中钉,成天嫌我懒呀馋呀,这样是优越感啦,那样是特殊化啦,现在有这样一个整治我的上好机会,还能饶过我?”甘蜜蜜说着说着,自己把自己给感动了,索性象个男孩子似的,双手抱拳,南不南北不北地冲着一处,那儿大概是她父亲所统辖的军区所在,拜了几拜说道,“老爹呀老爹!想当年,您老人家在家,何不规规矩矩地给地主扛长工,偏要去当什么红军。当就当呗,当个马夫火头军的什么不行,偏又要去作什么官。作就作了吧。当到团长也就足矣,偏还要没完没了地‘进步’,这倒好,您那里步步高升,我这里不停倒霉。张口一个‘干部子女’,闭口一个‘锻炼改造’,快跟地富子女差不多的待遇了。我早就把履历表出身一栏里的‘革命军人’改成‘雇农’了,可领导还对我另眼看待…”甘蜜蜜越说越伤心,眼里也难得地泛起了水花。
  肖玉莲一见,忙说:“蜜蜜,别难过。要真的有你没我,那咱俩换换好吗?”
  “这叫什么话!”甘蜜蜜脸色陡地一变,退后几步,好象怕肖玉莲上来抢似的,冷冷说道:“你也这么小看人!告诉你,我也是将门之女,真要打起仗来,绝不会落在任何人后头。这小小的拉练算什么!”说着,双手叉腰,英姿勃勃地挺着胸,象一颗饱满的豆子。
  庄户人家的独养女瞅着大军区副司令员家的贵千金,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的泪水噗噗地滚落下来。
  “别哭,别哭,不就是想去拉练吗?听我的,保险你能去。”甘蜜蜜转眼间拿来刀剪、纱布,叮当扔在桌上。
  “你敢不敢?”
  “干什么?”
  “写血书呀!我爸爸说过,打仗那会儿,谁都想立功,炸碉堡时让谁上不让谁上啊?谁先写了血书,谁就准能有份。灵极了。只是他们那会是用上下牙把手指头尖咬开的。”甘蜜蜜说着,不由得甩了甩手,好象手指头尖已经疼起来。
  肖玉莲没答话,拿起了手术刀。刀柄沉甸甸的,清冷的刀锋映出她秀丽的面庞。她象捏绣花针似地轻轻一挑,左手中指纤长的指尖立即豁开一道深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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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白的肌肤向两边绽着,殷红的血珠愣了一下,才大滴大滴地涌出。
  “你……还没消毒呢!”甘蜜蜜先是吸了一口凉气,接着又忙不迭地朝伤口上吹,手忙脚乱地用纱布去堵。
  “蜜蜜,别帮倒忙啊,血止住了,你叫我用什么来写血书呀?”
  四
  干涸的血字,使纸皱得厉害。面对转交“拉指”的一摞血书,郑伟良写完了拉练方案的最后一个字,他丢下沉重的笔。
  四周无人。他抽出肖玉莲的血书,把它贴在脸上。每个字都象火似地烧着他。
  起风了。等待中的机会来了。他用电话通知各单位司号员前来集合。
  还有短暂的余暇。他看看表,打开半导体调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听到一句“朔风吹”,他就拧了过去。然后戴上耳机,调到另一个波段。
  “取金羊毛的英雄们,为了抵御西连岛上怪鸟们极富诱惑力的歌声,弹起了自己的基法拉琴。他们歌唱不畏风浪的航海家们,歌唱正在等待他们胜利返航的家乡。‘阿尔戈号’终于驶过了危险的西连岛……”
  希腊神话连播,郑伟良正在收听怪鸟们的歌唱——外台的对华广播。
  在看完了昆仑山上能找得到的书籍之后,他开始从太空中捕捉知识。这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一旦被人发现,后果不堪设想。他做得很周密,收听时有人进来,他会以极快的速度将旋钮调到中央台,并且能立刻讲出正在播放的内容。例如现在,大概到了杨子荣的“穿林海,跨雪原”了。
  尽管没出过一次纰漏,他心里还是很痛苦。中国军人为什么要从外国人那里学习知识?
  时间差不多了。他走出门外,大风立时把他推了个趔趄。好,越大越好。他这样想着,来到列队的号兵面前。
  这些平日里稀拉惯了的连队“八大员”之一们,今天倒是少见的规矩。每人都是斜背着号袋,站得笔直,透出老兵才有的那种机警干练的神采,要知道,能够入选“拉指”,成为众号之长,是件很荣耀的事情,郑伟良一言不发,绕着队列转了一圈,对末尾的一名说:“你可以回去了。”
  那个兵个子很矮,军装邋遢,尤其是两页领章,早已失了鲜红,成为一种污紫色,靠近脖子的地方几乎是黑的。
  “报告,我能问一下为什么吗?这样连里领导问起来,也好有个交待。”那兵乜斜着眼睛说。
  郑伟良感到了在不卑不亢后面的敌意。对方是一个很老的兵了。年轻的军官们最怕碰上和自己军龄一般长短的老兵,他们既没有新兵的谦恭,也没有更老的军人的平和,对比自己多两个兜的同龄人,他们有一种天生的敌意。
  郑伟良受命于一号,挑选号长,他的话就是命令。对于命令,是不能问为什么的。但郑伟良感觉到了自己的武断,他回答道:“你的号袋太脏了。”
  老兵从黑皮子似的布袋里掏出了军号。虽说前来应选的号兵们都精心擦拭过自己的军号,还是为这把号赞叹不已。它金光灿烂,仿佛是纯金打制的。这绝非一般擦拭可就。
  “牙膏擦的。”他漫不经心地说,眼睛始终盯着郑伟良。
  郑伟良不由得看了一眼他的牙。焦黄污垢,却极齐整。号兵是必须有一口好牙的,于是,他当着众人修改了自己的命令。
  “你叫什么名字?”
  “李铁。”
  “你带队,爬那座山。”
  老兵并不受宠若惊,待大家都动身了,才慢吞吞地往山脚走去。然而第一个到达山顶的却是他。
  山顶上风很大。一股股迅猛的山风,象轮番进攻的拳击手,又准又狠地朝人的口鼻砸来。
  “开始拔音。”不待号兵们喘过气来,郑伟良下达了第二道命令。
  号兵们手握军号,迎风站成一排,各自深吸了一口气,从最低的“1”开始拔起,浑厚凝重的号音,与灌进号碗的冷风较量着,终于迸出略带沉郁的声响。
  “1”完了是“3”,“3”完了是“5”。号兵们用号,与大风展开了顽强地搏斗,在音高的阶梯上艰难地跋涉着。每一音阶上最先停止的号兵,被淘汰下去。最后,剩下了包括李铁在内的几个人。
  “现在,你们每人吹三遍‘E团参谋长跑步前来’的号令。”郑伟良又命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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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音依次响了。连着三遍如此长程的号令,都咬亮高亢,难分伯仲。号兵们头上腾起了水气。
  轮到李铁了。他突然拔腿就跑,数分钟后,号音自几百米外传来,清亮从容,没有一丝气喘的断续,显然,他是技高一筹。
  “你为什么要跑出去那么远?”技艺出众固然不错,哗众取宠却并不可取。有了上次的教训,郑伟良谨慎地问道。
  “还记得你口述的命令吗?”语调虽不恭敬,李铁的神色还是认真的。
  “当然。”郑伟良点点头。
  “那就对了。既然是号传团参谋长,这里就必定设有一个团以上的指挥机构。如果我就地吹号,岂不暴露了目标?”
  郑伟良当即宣布:李铁为“拉指”号长。
  五
  参谋干事们为拉练忙得晕头转向,一号倒清闲地披着军大衣,四处闲转。
  一个指挥员,应该抓两头。最大的和最小的。大到决策,小到细节。决策是在军区会议上做出的,从那时到现在不过几天,他却仿佛走过了漫长的道路。
  他永远不会向部属们透露,昆仑防区的冬季长途野营拉练任务,是他在三秒钟的怀疑之后主动向军区请求来的。高寒缺氧,使得军区领导在部署拉练任务时,将昆仑防区搁置在一旁。这种搁置,应该说是意味深长的,可以理解为照顾,也可以理解为遗忘。在历次会议上都颇受重视的一号,感到一种被忽略的苦涩。
  世上单知道文人相轻,可知道还有更厉害的武人相轻吗?!会师、拥抱、欢呼,把战友举起抛到天上去……这都是真的,曾一百次,一千次地发生过。可是别忘了,那是在战争中!长期的和平环境,模糊了假想中敌人的影子,日常工作中诸多竞争的对手,就是身边的战友!如果说这种微妙心理,在普通士兵身上会演变成口角,那么在相当一级的指挥员身上,则要深沉得多。
  在选择试点部队时,一号眼睁睁地看着军区领导的目光,滑过自己的头顶,缓缓地落在身旁另外一人的呢军帽上,心底感到一种败将之辱。
  呢军帽是军区一支野战部队的司令员。一号总感到呢军帽身上有一股毫不掩饰的骄矜之气。神气什么?倘我在昆仑山上进行一次艰苦卓绝的拉练,其壮举可以震慑十个呢军帽。就是军区领导也将为他们今日对昆仑防区的漠视而羞愧。
  正是想到这里,一号缓缓地从他的位置上站了起来。他感到头醺醺地有点儿晕,好象喝醉了酒。氧中毒,久居高原的人,会被平原过多的氧气灌醉的。这种特殊感受反倒使一号更增强了信心:他属于高原,属于昆仑山。他一生的业绩起步于那里,辉煌于那里,最后的巅峰也必定在那里!
  呢军帽被压制下去了,一号重新成为会议的热点,军区领导被昆仑防区司令员决绝而新奇的建议所吸引:在海拔五千公尺以上的高原永冻地带,进行冬季长途野营拉练,一切从难从严,比照最高统帅批示的经验,决不偏差毫厘!
  一号在防区内走动着。“我是被自己逼上了梁山。”他反反复复地这样想着。
  一号抽出一支烟。过滤嘴中华。烟盒上,淡黄色的华表在暗红的底色中显得十分威武。真正的华表远比这高大。一号去北京等候毛泽东主席接见时仔细观察过。他觉得自己有点象没见过世面的老农,在华表前走了一圆又一圈,直到他确信不远处穿黑皮鞋的卫兵——他当兵时那卫兵肯定还没出世呢,已经在佯作不动声色地注视他了。他记得自己忽然气馁起来,觉得自己在昆仑山上至高无上的威严一下子丧失了。他感到了自己的渺小。只有当他站在昆仑山上的时候,他才是高大的。军人有两种,做京官和戍边的。他和他的战士们,自然是属于后一种。熏黑的肤色,粗糙的面皮,翻翘的指甲,使得他们在衣冠楚楚的城里兵面前,狼狈不堪。而实际上,正是他们用自己的胸膛,抵御了边境的风沙。想到城镇驻军拉练时的窘态,一号竟感到了一种恶意的快乐。这次,看我们的吧。
  他啪地一下按动了打火机。银白色的机身上有七颗闪闪的金星,这是当年边境自卫反击战时缴获的战利品,国际上有名的“七星打火机”。
  打火机竟毫无反应。他按了一下,又按了一下……二十下,三十下过去,气候太寒冷了,向来不惧缺氧的名牌打火机,此刻也不灵了。
  近旁的警卫员把手窝成弧形,划燃了粗大的防风火柴,日光下看不清光焰,只闻到刺鼻的硫磺味。
  一号毫不理会,依旧很有耐心地扳动着机头,一下比一下顽强。终于,随着第五十下清脆的声响,一股幽蓝色的火苗噗地飞腾起来。一号静静地看着火焰。然后先将烟扔在地上,随即把还在燃烧的打火机也丢弃在地上。他不能容忍这种不趁手的工具存在。
  一号紧了紧大衣,加快了脚步。严寒透过抗美援朝部队回国后移交给高原部队的皮大衣,使他不由得有些颤抖。他更感到了拉练的严峻性。趁此刻尚未出征,他要以一个昆仑老兵的身份,将战士们可能遇到的危险和困难,缩减到最低程度。
  一道又一道缜密的命令,随着他的脚步发出:自炊时用以代锅煮饭的罐头盒,开盖时必须用挫刀将焊锡磨开,以保证做饭时密闭严紧;每个单兵都要预备好马尾或耗牛尾,用开水消毒,以备脚掌打泡时穿刺引流;支帐篷的雨布钮扣必须用双线重新加固缝牢,以防夜半风大把钮扣扯脱……用心之周到,使郑伟良等参谋自愧弗如。
  还有什么要交待的?似乎没有了。他信步走到马厩。
  一匹白色牡马咴咴叫起来。这是他的坐骑。马的外观并不非常出众,只是四蹄格外矫健颀长。这是一匹混血马。真正的军马——伊吾马、蒙古马,是无法在高原上生活的,它们象人一样会得上各种各样的高山病,又没有人那样的坚忍和意志,于是多半在忧郁中死去。防区不可能没马,便一批批运上来,一批批死亡。这其中偶尔有强壮的骡马在野外遛马时,与野马相配,就产下一种异常骁勇慓悍的马驹。这种儿马是不可驯化的,它们象父辈一样善攀越。几乎能爬陡直的峭壁,却绝不肯负载一了点儿重量,天性无羁无绊,以这种马再和运送上来的军马相配,几代之后,才会诞生出一种秉承了最优秀军马的素质,又保有高原野马的长处的混血马。一号的马正是这样一匹昆仑的骄子。
  一号拍拍白马的额头,诡谲地朝它眨眨眼睛,白马乖乖地从槽上抬起了头。
  一号瞧瞧四周无人,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红皮鸡蛋,轻轻在槽沿上磕升,把蛋黄和蛋清窝在手心里,送到白马唇边。
  白马没见过这东西。昆仑山上的鸡蛋要从数千里地以外运来,一号平日从不舍得吃,都让小灶转给伤病员了。今天破例拿来一个。
  白马信任地看着一号,用丝绒一般的嘴唇在一号手心蹭了蹭,一下将鸡蛋吸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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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号心满意足地看着白马用舌头舔嘴唇,对它说:“老伙计,好好干,拉练回来,我一次给你吃十个!”
  六
  出征了。
  号称万山之父的昆仑山,默默地俯视着这支庞大而渺小的队伍,悲哀地闭上了眼睛。公平地说,在其后的一些日子里,它的气候如常。
  天气晴朗,能见度很好。一号走在队伍的最前列。当然,在更远的地方,有执行搜索侦察任务的尖兵。不过人们看不见他们,看到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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