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轻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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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轻熟-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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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为你还能找到女朋友?小媳妇!”
  “。。。。。。”
  蔚非突然想起一句,不知道在哪里见过还是听过的话:“有时候离别并不需要弄得很悲伤。”
  。。。。。。说得也对啊,反正又不是一辈子都见不着了。若死之前,那一定会见到的吧。
  蔚非并没有告诉李栾严他准确的去了意大利哪个地方哪个小镇,不过确实去的路程确实很麻烦。下了飞机之后,先是要做一个半个小时的出租车在换成摩托车在骑个一小时估计就到了。
  他住的是过去他舅妈住的房子,听他舅妈说每个月都会有一个老保姆来打扫一次。只是。。。蔚非开锁走进房子后,随意摸一把家具都有着一层灰尘。这不像是一个月打扫一次的,是三个月都没来了吧。
  抡起衣袖原本以为要独自奋斗一阵子门铃却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急急忙忙的跑去开门后发现是一个只有一只眼的女生,女生的另一眼睛泛着一层白,是否能看清事物,他就不知道了。先是很有礼貌的打了声招呼后:“蔚非先生,需要帮忙吗?”
  “你知道我的名字?”
  “六年前你曾经和你的舅妈来过。”
  六年前?他从来都没有想去自己以前来过这里的印象。
  “那就麻烦了。”打开门让女生进屋。
  这个女生叫清怡,名字是自己查中文字典取的,因为忘记了原来的名字。是一家花店的老板,店就开在离蔚非家不远处,很近。眼睛是天生就那样的,好在她还是可以用那只眼睛看清事物。
  人一独处在安静的环境里,就容易回忆以前的事情。他记得唐婷跟他说过,初中时的李栾严还处于‘天不怕地不怕老子最大’的思想里,所以经常莫名其妙的失踪一阵子接着一身伤的一扭一拐的回来。蔚非也曾有过和同学打架斗殴的暴力想法,只是他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面了,并未做出那些事情。
  房子里的东西都很旧,他想不换掉那些东西,大概是因为充满了回忆吧。他知道行李是他帮他收拾好的,有一瞬间他差点忘掉自己为什么会来意大利的原因了。
  清怡有一只瘸了腿又瞎了眼的黑猫,有时蔚非会喂食这只黑猫一些简单的食物,黑猫便经常出来走走顺道找一下他。他觉得这只黑猫和清怡在某种程度上还真是可以称为同病相怜。
  阳光很好,空气很好,风景也很好。过惯了两人的生活突然只剩下一人的时候,还是觉得别扭,寂寞。虽然清怡每个星期都会来帮他打扫卫生。
  蔚非在这里有工作,有朋友,也许他会顺便在这里找个漂亮的女孩结婚生子过上普通人所向往的平凡又幸福的日子。
  然后,忘掉李栾严。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会有几章番外,作为第二卷结束篇。还会有第三卷,第三卷目前是讲述蔚非在意大利了。国内的事情会另外处理。

☆、第二章

  意大利的天气时好时坏,有时昨日是大阳天,今日就是淅淅沥沥的雨天。可笑的是,来这个小镇快满一个月了,他仍旧不知这里叫什么,甚至已经忘了自己是怎么搭车来这个地方的。有人说意大利最会无所事事的享受生活了,他们是这方面的专家。说得一点也没错,他也慢慢的习惯了这种慢节奏的生活。因此,他辞掉了舅妈替他找的,需要没日没夜加班的写字楼白领工作。就类似于像在这个淅淅沥沥的雨天里,他找到了一份儒懒的,不需要加班的工作——一份在咖啡厅当侍者。
  要说到这间咖啡厅的不同之处,比如说店长是个金发蓝眸子的帅哥。装潢设计呢,倒是别有一番风味。要是搁在以前他会想起那个从初中起就一直追他的郗乙,到最后也就是‘得不到就说葡萄酸’为结尾。郗乙一直都是那种人,金色的齐肩短发,梳着曾被他嘲笑为是牛郎头的发型,眼睛细而狭长,确实有种狐狸眼的感觉,一笑眼就眯了。只是谁的小时候都是丰富可爱的,长大后却都变成了当初自己最讨厌的人。
  那些年他觉得郗乙令他感到。。。好笑,如今这里无所事事的自己也让他感到可笑。
  习惯真的是一种很要命的东西。店里的工作一直都是老板和老板娘在处理,店员只有他是一个。生活过得十分懒散,有时清怡会抱着那只很难讨得其他女生喜欢的残疾猫,来替他打扫房屋——可以说,他没来之前,每个月她都会来打扫一次。只是原本是两个人的生活,突然少了一个还真是会忍不住都准备另一个人的份——尽管另一个人不在这里。
  所以说,习惯真是要人命啊。
  舅妈留给他的这栋有年纪的房子,除了必定会用到的东西之外,其他他都没有去动过,因为懒散——曾经最为勤奋的人,独自生活后,勤奋?给谁看啊。
  客厅角落的三角桌上的陶瓷花瓶,总是会插上几株雏菊,一旁则是已经生锈也无任何东西的瓜果盆。如果不是懒到肚子饿了也不想出门的话,他绝对没有想在这栋不知道是几十年的老房子里找点食物的想法。翻箱倒柜了一阵,结果就像他所预想的那样,除了厨房桌上那半个干瘪的土司面包,还真的什么都没有。
  透过玻璃可以看到书柜里摆放整齐的有关意大利的书籍,如《爱的教育》及《芬芳的鲜玫瑰》,当然还有一本略发黄的《神曲》。
  初中时期,宋哲和陈晨还没有正式的主仆关系,可以说陈晨的父亲是宋家当管家的事,不仅是陈晨不知道连宋哲也不太清楚。只知道陈叔很早以前就在打理他家里的事物了。
  没有主仆的关系,只将对方当做知己,朋友,甚至朋友之上的关系。从小成长到大的竹马关系。
  原本就只差一个表白就可以将俩人之间那层从‘道德伦理’的厚墙,减少成‘敢不敢’的具有自私的薄纱撕破——确实他们也这么做了。也曾像其他情侣一样,吵架时也做出了不少令旁人亮瞎眼的过分事。
  在一些女生的记忆中,在她们初三年上册的某个星期里,每次下课十分钟内,总会有一个高个的男生站在她们班门口,手里拿着一朵盛开的玫瑰。
  果不其然,没过一天,女生们开始蠢蠢欲动的打赌这个男生看上她们班的谁了,此间,她们班的班花是投票数最高的一人。
  呵,谁都没有想到,这花是送给她们班又拽不讲理的宋家爱子的。
  放学后陈晨把手中依旧盛开艳丽的玫瑰递给了宋哲:“嗯?嫌只有一朵——太少了?” 
  “你要是只买得起一朵,那老子干脆买一卡车借你,然后一朵朵的送给我。怎么样?”他毫不稀罕的当场带着戏谑的笑意,折了那玫瑰,塞回了眼前人胸。前的口袋中。
  “哦?”陈晨笑意满满的亲吻着比他矮一个头的宋哲的唇角。
  于是,在教室中所见到此场景的学生,男生无不用异样的眼光略鄙夷的别过了脸,或直近走出教室;而女生却是带着好奇的神色,轻笑着偷偷指点他们些什么。
  都听人说,恋爱中的人是看不见旁人,也不会在意旁人的感受的。
  直到高中,该结束的都已经结束了。在大学中,他们表现得就像是比较要好的兄弟而已,毕竟身份悬殊。
  他们从不会忘记那天在被校长罚站在操场最显眼的地方,脖子上挂着‘我是同性恋,我该死。’的纸牌子罚站一天。
  这件事,是谁告诉他的呢?貌似是在家庭逼迫加主仆关系压迫下的某天晚上,一个叫丽娜莎的法国女人在电话中以传述的语气转述给他的——其实是转述给李栾严的,只是当时栾严在洗澡,电话自然而然的就被蔚非接了。
  又在意大利虚度了几天时间,他觉得自己应该去看看女孩的花店了,就是一直帮他免费打扫屋子的那个孩子。双休日,花店门上挂着暂停营业的木牌,蔚非推开门撞到断了一条线而坠落着砸到他脑门的风铃,发出奇怪的声音——不像是普通风铃碰撞时发出的清脆的声响。
  有些刺耳,就像尖指甲划在黑板上一样。
  刺耳得令人烦躁。
  花店里的温度为26°左右,浅蓝色的窗帘挂在关上的落地窗前,楼梯左右摆放着若干盆风信子,入门后的走道两旁各摆着不同的花。空气中竟是一股浓合着不同种花,略显奇怪的香气。收银台上搁着不养鱼拿来种花的玻璃缸。玻璃缸里种着一株开着紫色的花,叶子略比花大一些,边缘带着小刺。好像叫什么。。。大岩酮吧?
  在店里转悠了十几分钟,他思索是否该返回住处,又听闻楼梯处转来脚步声又靠着收银台目不斜视的注视着楼梯口。刚下楼的女孩一下楼,注意到店里貌似来了客人,眨眨眼仔细看了下不远处门上挂着的木牌,确认自己确实是挂出了暂停营业的木牌,松了口气直近走到收银台后。那只瘸腿的猫咪,从门下的小门里钻进店里,轻松的一跃跳上收银台,用脸颊蹭女孩的手臂。女孩宠溺着抚顺黑猫后颈毛。
  过了许久,女孩才忽然再次意识到这里还站在一个青年,欲言又止的时不时别过脸看着她们。“不好意思,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抚摸着这孩子,就会突然忘记身边还站着的人。”
  “没事。不过——你怎么会喜欢这么一只……”不仅瘸腿,其中右眼还睁不开想被胶水粘着似的。一般情况下很难想象会有女生以宠溺的态度对待丑猫。然而,蔚非自己倒是忘记了女孩用医用眼罩遮住的那只眼,也是难以接受的。
  清怡指了指右眼上的医用眼罩,对他微笑着摘下那遮住常人无法接受的眼睛。“不觉得这孩子跟我很类似吗。对了,这孩子叫尨。在中国字典中好像是……多毛的狗!”
  ……多毛的狗?给一只猫取的名字。蔚非还记得,高一上册的某个双休日,下着大雨。他在冉胖子超市对面马路的拐角处,无意中踢到一个木箱——是一只花猫。最终,他连同箱子一起抱回家了。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在和李栾严关系逐渐升高时,可怜的大花猫后来居然被他取了个肥猫的名字,那是因为大花猫实在胖到都懒得动了。而后来李栾严抱回来的小白猫就被栾严强制安了个非常奇葩的名字,已经到了可能会抬不起猫头的程度了,连肥猫都不理那只白猫了——万受菊。
  “蔚非先生,你怎么样了?怎么突然开始放空了。”
  “……没事,我很好。”
  就算身子骨懒了,不想动,但为了能让生活有点小小的色彩及乐趣,带着一头乱发挣扎着从被窝中爬出。到咖啡厅后台的更衣室换上一身侍者工作服,等待着客人的光顾店内。
  透过玻璃墙,大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各走各的。正值青春的女孩们忙着和闺蜜一起上街购物,年轻貌美的脸庞也曾是所有年轻少女所拥有过的,青春却还是慢慢的从紧握着手掌里,从指缝一点一点流逝。小孩子们则是你追我打一路闹腾着跑向冰淇淋流动车,满足的用零用钱买下自己喜欢的口味,稚嫩而且还带着点婴儿肥的脸颊粘着冰凉的冰淇淋。原本还在互相仇视的‘小敌友’,笑呵呵的将手上的巧克力酱糊在对方脸上,在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向学校所在的方向。
  公司白领们,无不拿着杯咖啡,边接着电话边赶路。没有人仔细注意的失业者挥着手中的纸板,每当有人走向他们,眼中就会出现一丝欣喜与希望,又随着那人的走远而极速消失。
  今天,还真是意外的繁忙啊。
  老板娘站在柜台后,看着几名远去的正值年轻年华女孩们的背影,浅笑着。老板娘和老板一起经营这间咖啡屋已数十年了。此时,老板娘虽不是年轻少女所拥有的精致小脸,但也是成熟御姐型的,每个年龄的女人都有别样不同的惊艳。尽管如此,他还是听到老板娘轻叹一声,有一种夹杂着羡慕的语气小声感叹着:“…年轻就是好啊。”
  从厨房走出来的老板倒也是带着意料之中的表情,靠在墙边连连打了几个哈欠。“看在同窗数载的份上,身为老板的我,就陪身为老板娘的你去逛逛街吧。”
  蔚非呆坐在靠玻璃墙的单人沙发上,看着门上的木板块被翻过来,以‘暂停营业’对着外面。老板娘朝他挥挥手就和老板双双离开。
  突然有点想……那什么谁了。
作者有话要说:  23333!第三卷了哟!

☆、第三章

作者有话要说:  是不是完结,我就不清楚了。不过,真心不想在费下去了,总觉得一直让非仔自己生活了三年间……所以,还是选了一个好结局。会有番外哦,如果这就完结的话――当然这应该不可能的吧,就这样完结的情况。
  我觉得在一起也许比另一种更好呢。
  总之,正文完结!接下来就是无节操的番外!
  他不是完全被自己这个念头吓到,而是被右眼里突然泛出温热的透明液体滑落到脸颊,不解道。为什么,突然忘记了那什么谁的名字了,叫什么,是谁,他都给忘了。唯一记得的是最后一次在那间普通KTV里和他抢麦克风唱歌的情节,在脑中挥之不去。
  为什么?
  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至11点,街上几乎冷清。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偶尔还能看到几个西装革履的上班族明明已经迟到了,居然还想顾得上早餐,奔进店里仓促的买杯摩卡又奔出去了,都省找零钱了。太冲忙,丢下几张欧元抄起打包好的咖啡,直近冲出咖啡厅,上班去了。
  那天晚上——散伙饭时,不知道谁先起的头说:“这是最后一次唱校歌了!大家一起来!”于是关掉震得耳朵生疼的摇滚歌曲,不带伴奏的拿着喝完或没开盖的啤酒瓶开始一个劲的往死里吼。他好像趁乱的时候,通红着脸和那什么谁嘴对嘴亲了几下。而回应他的是自己屁股被用力揉了几下。
  7年了啊,这么快就认识了至少7年了。刚见面那会,才高一他刚转进那所学校的那天起吧。感慨时间过得如此飞快,谁能想到当初那个没有书就会变蠢,只跟书做朋友的人,现在却从不看书。原本连菜都不会做的人,现在却能自如的照顾自己的起居,还顺便照顾一下隔壁花店的女孩。
  孤独让自身学会了当初怎么也学不会的东西,还亲自为自身打造了个可能永远都摘不下来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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