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结婚后,她堕了胎搬出新房,他与他的新情人夜夜笙歌。这样的温情就再也没有过。
她小声问:“林子秋,你冷吗?”
他一动不动,毫无反应。
“你不冷,我知道。我倒是很冷,大冷天的你妈非逼我来看你,路还特别不好走。”
“……”
“别跟我甩脸子,林子秋,你不能总是这样。”她看着天花板,又看了看他的后脑勺,“你不能总是这样,折磨自己不算,还要折磨我。”
“我知道你的病是可以治好的,只是你自己不愿意好。你想用它来绑住我,不让我走,对不对?”
她才刚说完,他身体动了动,转了过来。直直盯着她,面上没有半分表情,看上去危险至极,是个人都知道这种时候不能去刺激他,杜晓培叹了口气,不怕死的继续说:“唉不是我自恋,你明明爱我爱得要死,偏偏又不懂怎么疼老婆,不温柔,任性,爱闹腾又孩子气,我这么漂亮招人喜欢,追的人那是一把一把的,不要你也是正常的嘛。”
他默不作声地看着她,嘴角忽然浮起个冷笑,太久没开口说话,以至于他的嗓音低缓喑哑:“原来你知道我爱你。”
她嗯了声。
他目露讥诮,微阖上眼睛,似乎无法忍受她般深深吸了口气,从床上坐起,背对她道:“你走,我现在不想看到你。”
杜晓培不予理会,仰躺在他的大床上,径自道:“我们离婚吧。你放了我,我也放了你。其实这样真的挺没意思的,我不想和你玩了,这个游戏我腻歪透了……”
“闭嘴!”林子秋蓦地转过头,一双充血的眼居高临下的瞪住她,恶狼般的,一字一句地打断她,“杜晓培,你这辈子都别想摆脱我,这些话你不用再说了,我不会放过你的,就算是死我也会把你带上。”
杜晓培没吭声,笑吟吟的看他。
他面色渐渐有些僵硬起来。
她美滋滋的摊手佯作无奈,掩不住语气里的沾沾自喜:“啊,我就说了吧,你爱我爱得要死。”
“……”
“以前有次探监的时候何耿告诉我,你的小情人偷偷跟他抱怨说你阳|痿?真的还是假的啊?”
“不过你亲过不少女的吧,我说唾沫其实也是会传染A字病的……”
……
这个男人一生中所有的“不温柔”、“不优雅”、“不淡定”,大概全都是让她给刺激出来的。
这么多年她跟他的战争一直以来都是两败俱伤,没有赢家。这一次,她想尝试着用另一种方式与他相处。
“林子秋。”她叫了他一声。
他不答,看来是被她气坏了。
“林子秋。”她又叫,放软了语气,还是没有得到回应,心中叹息,看在他是个病人的份上,算她吃亏,认输一回,以后再慢慢讨回来。
抓紧男人冰凉干燥的大手,自己都觉得喉头发干,声音困难地出不来:“我喜欢你,比你想象中要喜欢很多。”用光了前面铺垫的所有废话之后,真正想要说的终于说出口。
“我一直在想,我们从一开始就是个荒唐的错误。你伤害了我,我也伤了你的心。我现在知道错了,以后不会再犯。以后会对你尽量坦诚,如果出现了分歧,也不会故意去伤害你,践踏你的自尊,考验你的耐心。你能不能也答应我,从今以后再也不去伤害别人,伤害我,伤害你自己。给我一个机会,也给你一个机会,好不好?”
她抵住他的额头,看着他的眼睛小声说:“如果你答应了,我们就再试最后一次,如果你不答应,我现在立刻走人,但我可以保证,让你再也找不到我。”她半是威胁半是哄骗,其实心里也紧张得要命,心跳扑通跳得厉害,等待的时间太过漫长,她快要坚持不下去,心里几乎打起了退堂鼓。
很多次她都想着不如就这么离开吧,忘了这个人,到新的地方开始新的人生新的爱情。如果没有遇见他多好。可后来她慢慢就明白过来,原来那些温暖与甜蜜,心酸与痛楚,想要放手却放不下,明明失望透顶又在这其中生着渺小的期待,这些感觉,一层层叠加累积在一起,就是他带给她的爱情。如果没有遇到过他,或许这样的爱情再也不会有。
她想要和他在一起,但更不想重蹈覆辙,如果他不答应——如果他不答应,她就把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甩他脸上。
屋子里重新陷入一片尴尬的沉默。
不知过了多久,林子秋突然伸出手捂住她的眼睛,俯身吻住她。
两人的嘴唇都带着轻微的不合拍的凉意,却终于还是在绵长的亲吻中渐渐热起来。杜晓培被吻得脑中一片空白,眼前漆黑,她看不到他的表情,只在意乱情迷之中,暗自揣摩着这丫不会是被她感动得哭了吧?
杜晓培在接吻的间隙很不厚道地弯起嘴角。
未来是什么样子的?她想象不到,但至少可以知道不会比过去更糟糕。
有人说:什么叫做被爱?就是连自己都不能容纳的缺点,被容纳了。
、程观越篇
世界上任何人;一辈子只做三件事。不是自欺,就是欺人,再不然就是被人欺。你看世界上的人,能不能逃出这三样事。
他常常会做一些离奇古怪的梦;醒来却回忆不起梦里的内容;只能隐约的知道都是一些学生时期的片段。有时会突然魄动惊醒;然后彻夜睡不着。
这日他又是这样被梦魇住了;好容易才中脱困;睁眼时周遭的环境有点陌生;待清醒了点才意识到这里是中国的某家医院的高级病房。他已经回国半月有余。
近些年繁重无休的高负荷工作拖垮了他的身体;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接连发作;但老板对他有知遇之恩;总公司需要他器重他,无论如何也得卖命工作,就算要辞职,那起码也得八九年后。秦锦为这事没少跟他吵,他从来都是顺着她的,唯有这件事怎么也不肯让步。
醒了便觉得有些渴,四处找不着手机,他凝神想了想,似乎是在家中处理文件时胃腹骤然绞痛,突然失去意识的。也不知到底昏睡了多久,总公司那边发上来的文件他还没有处理完。
大脑正高速运转着补救方案,病房漆白的门被推开。
走进来的女人优雅清丽,除了眼底显而易见的疲倦,见他醒了也没露出什么惊讶的神色,只微微笑了笑,眉眼舒展了开,说:“你睡了两天,现在很饿了吧,要不要吃点东西?”
他微颔首:“是有点饿,不过在这之前,劳烦夫人给我倒杯水。”
此时恰是初秋,外头日光正盛,天朗气清,病房的窗边有棵不知名的树,树枝桠零星地挂着几片叶子,让风一吹,有些可怜兮兮的一晃一晃。些微的阳光顺着疏密的枝叶间滑落下来,落在被上,枕上,地面上,光影斑驳流丽。
给他倒完了水,秦锦坐在他床边望着窗外不做声,也不知想到了什么,嘴角噙着浅笑的弧度,清清雅雅的,安然沉静如无害的美丽植物。
他说:“待会儿办下出院手续吧,我还有工作……”
秦锦佯作没听见:“从书房到楼下的车库,都是我把你扛下去的,你重死了,我的脚还没好呢,都怪你,这回雪上加霜了。”
他面色微震,身体一动就想起来看看她的伤处,却见她伸手扶住他不让他下床,笑得温柔和煦:“我骗你的。”
“……”
“难不成你信了?”
见程总监面色不佳,秦锦见好就收,收敛了笑容,将身子向前倾了倾,伏在他腿上,轻声叹着气说:“以后不要让我担心了。”
“总公司那边的工作推了些吧,这么多年了,该报的恩早就报完了。”
他的气色着实不好,脸色苍白,双颊瘦削,许是因为这么一病,往日那副挺拔的身架子竟也变得有几分清减,而对于秦锦的话,他沉默了许久,好似没把她的话听入耳。又过了好些时候,她伏在柔软的被上都快睡着了,一双手暖暖的按在她肩头,声音亦是低沉温柔:“过几天放个假,你想去哪里玩?我陪你一起去。”
秦锦说:“程观越,你总问我到底喜欢你什么?我现在可以告诉你,我喜欢你的傻。很多事情你心里其实都是明白的,但你总不愿相信直觉,反倒一遍遍自欺。不知你有没有听过一个说法,有些谎言说得多了,连说谎者都觉得那是真的了。”
说这话的那会儿,是在八年前。她才刚从重症无菌室转入普通病房不久。爆炸事故已逾半月,她仍重伤未愈,躺着病床上,浑身上下除了五官,都严严实实地裹着纱布。她的心情似乎很不错,嘴角困难地弯了弯:“看,你又听不懂了。其实你明明什么都知道——不要露出这种表情,你并没有欠我什么。老实说我现在很后悔,爆炸的时候我们明明都可以躲开的,是我犯浑了,心想与其就这样放你走,让你去找你那个小妹妹,还不如利用这个机会把你留住。”
他没吭声,坐在床头给她捻了捻被角,然后起身倒了杯水,插上吸管递到她嘴边。
“喝点水,好好睡一觉。”他说,嗓音淡淡的。
“我难得跟你说说真心话,你不要敷衍我。”她嗔怪瞪他一眼,语气顿了顿,“你记不记得我们刚认识那会儿的事,还有你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她停下,似乎在等待他接话。
灯光下这个年轻男人仿佛又瘦了一些,两颊微微下陷,一双冷淡的眸子微微怔了神,半晌才摇了摇头,答:“太久了,记得不清楚。”
“你看,这就是我们的不同。”她毫无意外的弯起眸,微微笑出声,嗓音灵动如潺潺清泉水,“因为我喜欢你,所以你说过的,做过的,与我在一起的所有记忆,我全部都记得。对了,你当时对我说,”她半阖目,将他当时平淡略带挑衅的语气学得惟妙惟肖,“听说你在国外已经提前修完本科学位,还连续两年拿了国家特等奖学金,我有个妹妹和你很像,如果有机会,真想让她和你见一面,看看谁的智商更高一点。”
“听说你在国外已经提前修完本科学位,还连续两年拿了国家特等奖学金,我有个妹妹和你很像,如果有机会,真想让她和你见一面,看看谁的智商更高一点。”
那会儿她作为来自耶鲁大学的华裔交流生,刚到Q大不过几日,被一个呆头呆脑的二愣子缠得没法,才不耐烦地甩了句“等你哪天智商比我高了再来找我吧”,不料却被他听去,更不巧的是追求她的那位恰好是他的室友,而他是那人的狗头军师。他冷不防的这么句话冷淡又平常,却还是让她听出了讥诮挑衅的意味。她皱眉,终是将注意力转移到他身上。
那日的夕阳落在这个男人的脸上,他的睫毛略略卷起,衬得那双眼睛好看极了,似荒原偶刮的风,深邃无声的注视着她。秦锦愣了愣,尔后噗嗤一笑,精致美丽如同一件名贵工艺品的脸庞露出促狭:“同学,你搭讪的方式太老套了。”
他不说话,以了种微带讶异的眼神看她一眼,然后拽着告白失败的室友转身走了。
她被他最后那个眼神闹得一整晚心情都很差。总觉得他是在嘲讽她“你自作多情了”一样。
“我以为你和其他人一样,是想和我搭讪,引起我的注意。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原来你说的都是真的,原来真的是我自作多情。”
她直视着他,眸里深处晶莹一闪而过……不知是陷入了回忆,还是想藏起泪光。大抵不是泪,秦准曾告诉他,他的双胞胎姐姐就是一女超人,除了初生的啼哭,她从未在人前哭过。
“后来我们在一起了,你不爱说话,我千方百计想撬开你的嘴巴,可你个榆木疙瘩,每回和我说话,张口闭口就是‘我邻居家的小妹妹’‘蔓蔓’怎么样怎么样……我心里气,又不想让你觉得我是个嫉妒心强的女人,只能一直忍着。而你明明知道我不爱听这些,还要假装什么都不明白。或者说,你知道,只是你缺少一个倾述的渠道,所以就自以为这样不会伤到我,好让自己更心安理得一点。”
她说话间一瞬不瞬的看着他,他似乎愣了太久了点,本来脸上就没什么表情,眼下更是像抽了脸部神经一样,坐在那里什么反应也没。喉咙一下子就有些堵,她也不明白怎么会喜欢上这样一个不解风情,喜欢欺人,也喜欢自欺的傻子。他除了一张还不错的脸以外,还有什么好?不过是她痴心妄想了,某天忽然冲动的起了个念头,假如这人在说到那个青梅竹马时温情怀恋的眼神——可以留给她就好了。
如果他会那样子看她一眼,就好了。
可惜程观越不明白,他的前世一定是根硬邦邦的实心木。他完全没弄明白他对他的青梅抱有的是什么感情,有一回她忍不住问:“你是不是爱上你那个小妹妹了?”
他就以极不可思议的目光望她,尔后轻描淡写道:“你也知道那是我妹妹。”言下之意昭然可揭,她心里暗笑,堕于情网而不自知,总有你后悔的一天。
而今她说完那么长的一段话,口干舌燥的一通坦白,就差没把心挖出来给他看了,他却不言不语,眸色深不可及,只是俯下了身,在她尚完好的左手无名指上戴上一枚戒指。
她有一瞬的失神,直到蜷曲的指腹触到那冰凉的金属。
“程观越,你不要后悔。”她喃喃的说完,轻轻瞥开了脸,眼热的同时忽然有些好笑。为他施舍的怜悯补偿与自己低到尘埃里的卑微。
后来又过了几年,他的父亲过世,他独自一人回到故乡,在阔别多年,甚至曾以为再也不会踏进的家门口流连数日,却没有勇气走入,最后只能仓惶离开。
他回到B市的别墅时已近深夜,也不是倾盆的大雨还是汽车轰隆的声响吵醒了他的新婚妻子。
秦锦初转醒,有些迷糊,思绪不知在梦里还是梦外,一时忘了两人还在冷战中,已几周没讲过一句话,自然而然地:“你怎么现在才回……”
他脱外套的动作一顿,夜色昏暗的光线中,面色柔和的对她说:“吵醒你了?对不起,你继续睡,我还有点事情要处理,今晚就睡书房了。”
她如梦方醒,胸腔里的某处突然变得凉飕飕的,如初融的雪水又在严寒中凝成了冰。
第二天清晨,她在花园里浇花,不慎滑了跤,脚踝脱臼,不消多时就肿得老高。这栋别墅空置已久,程观越不喜家里有陌生人的气息,所以除了定时过来的钟点工,这里连个佣人都没有。
地面还余有昨夜大雨侵袭的痕迹,她跪坐在泥水洼里无法使力,起不了身,一时狼狈得不得了。一抬头就看到程观越朝这边走来,更觉丢脸难堪,想也没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