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远去他方,安身立命,要靠一己之力。她来自的国家再强盛,天高路远,谁又能保证她不受尽委屈,满腹苦楚。更不要说那样彪悍蛮横的民族,会小心呵护她这样柔柔弱弱的姿态心肠。唯有一开始就步步为营,替自己竖起阵势,叫人不可小瞧了去。
一众宫女啧啧称赞之际,我起身行礼,我对芷岚说:“不若我再为公主另选上一身宫装,公主参详一番如何?”
芷岚对我的要求从不会有异议,她总是微笑点头。我为她挑的是一条金红相间的十二破,是贵族女子时下最喜欢的,制作也最为繁复,据说这样式也叫仙裙,为当年隋炀帝所创制。外面配的是一袭浅金色丝线织成的纱衣,上面时隐时浮着龙凤花纹。脱下白玉项圈,换了幅嵌宝金项链,上缀有红、蓝宝石,珍珠及绿色翡翠,还配有一套的耳坠。头上也是一式十六件的嵌宝金簪,围绕中间的一支碧玉凤凰。
做完这些,我才说:“我觉得之前的装束更美一些,然当下这身行头倒更合了明天的一出大戏。不知可也合公主的意?”
芷岚用了然的眼神对我笑道:“这才明白,父皇为何苦心安排了你陪我同去塞外。”
本是晚春时节暖意融融、轻松懈意的殿宇,忽然间就变得冷硬起来,我恍恍惚惚,竟不知再说什么好了。
我转身对小韶说:“小韶,炉上的药不知煎好没,一起回去看看吧。”
小韶喏喏道:“药?哦,是,药恐怕是煎够时辰了。”
我随即起身向公主告辞,约定明日我来陪她梳妆,然后一同前往御花园赴宴。
一回到侧殿,我就推说困倦,要小睡片刻,嘱小韶不要扰我。
其实并非困倦,而是被公主方才所言搅得心乱不已。真的再不愿想起前尘往事,真的再不愿直面自己正如棋子的命运。然而皇家的血脉都逃不脱待价而沽,我又如何在宫廷中期待一份真心,更何况那还是至尊帝王的。况且,当年的我又哪里倾过我的真情,不过是在宫中险地趋利避害而已,他又哪会不明了呢?
经过了那么长的岁月,到了今日,斯人已不复存在,我还有什么可怨,什么可疼?相别9年,他还记得我的心机才智,还记的有我这个人,终是给了我一个重启命运之锁的机会,我已是应该伏地叩谢了。
金
“夫人,您穿什么去参加皇上的盛筵呀?”
当小韶如此问我时,我突然莫名发笑。真不曾想,有九年的时间我没有换过一件衣裳,而如今因由将来要陪着公主远赴突厥和亲,并且也将是和亲队伍中身份最高贵的随行人员,宫里备下的,各处赏赐的,我的各季华服霓裳竟然要比当年做宠妃的时候还多出许多,我竟然又会有机会再次坐在这里琢磨明日的盛筵穿什么这个似乎于昨日刚刚发生过的梦一般的往事。这怎么不是件叫我无限酸楚又多么值得庆幸的事呢?
我答小韶:“已想妥了,就穿那套上月我自己用银灰缎子和同色轻纱裁的新衣。”
“好啊!看夫人做了,还不见夫人穿上呢!”
会想着做那身衣裳,是因为小时候见大嫂曾在一年中秋赏月的时候穿过,月光下,衬的大嫂像仙人一样,小小年纪就知道爱漂亮,羡慕不已,吵着问大嫂要,还被家中女眷好一顿嘲笑,都叫我还是先把鼻涕擦干净,明天也别再爬树了好些。衣服没要到,但脑海里总留下一个影像:那才是最美的一件衣裳。后来,好歹长成了个姑娘家,再问母亲说要做件一样的,母亲就说那种颜色年轻姑娘家哪里可以穿,还是等我成了妇人,有了儿女,让我的夫婿送给我吧!
一等,就等到了这时节,我的夫婿已进了据说从未有过的旷阔和坚实的陵墓,而我今生断定是再也不会有什么儿女了。
如今太后已是这般景象,我随公主离开也已是定局,年纪又都长于如今新帝的后妃们,行事倒反而不像当年那般顾虑重重,小心不敢僭越了半分去。渐渐的享受起我在宫中清闲而暇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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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就想着我要有一件那样的衣衫,不是母亲买的,不是夫婿送的,是我托了公公替我到整个京城最好最贵的绸缎庄买回来,然后我自己亲手裁制的。
精美的锦缎拖出了长长的裙幅,我又在里面用浆过的纱衬了好几层,这是反复试了好多次才想出来的。原本刚做好的时候,总觉得没有大嫂当年的那身裙子那么飘逸、华贵,思索良久,才明白那时节庭院之中,晚风忽起,大嫂的裙子随风漂荡,才溢出了别样风采。总不能叫人对着我的裙子不停的摇蒲扇,最后就创了这么个法儿,倒没料着效果出奇的好。
当小韶取来衣衫帮我穿了起来,裙摆层层荡开,闪着忽隐忽现的光芒。上衣是同色的轻纱,笼在我苍白的近乎透明的皮肤周围。
小韶惊叫着说:“夫人,多么美啊!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宫装。”
“天啊!夫人,你会让宫里的其她女人妒忌的发疯的。明天她们的侍女就会给我送来银钱,然后偷偷问我夫人的衣衫是京城哪家裁缝做的。”
我被小韶滑稽和得意的面庞引得发笑。年轻的少女是这样的激动和快活,再美的衣裙也换不来的。
对着菱花铜镜,我叫小韶为我挽起来一个高髻,比起今日的宫廷中时新的半翻髻、反绾髻、乐游髻、双髻,回鹘髻、愁来髻(1)等林林总总,早已过时,然而我觉得发式好看、庄重莫过于此了。
化的是个远山黛,脸上略施朱色,成慵来妆,头上配的是一支金鹿角发饰,有些大,有些沉,小韶用了好几把金栉和金钿才把它牢牢固定住。我在发髻后不起眼的地方插上了八王赠的那只碧玉簪,不动声色的以示我的在意。
颈上添的是件缨珞金项圈,式样简单质朴。由于轻纱薄且透,缠臂金(2)就必是少不得的。 手指上雕工繁复,花样百出的金戒指足足带了三只。如此一来,衣裳颜色虽然单了,配上夺目而制式尊贵的饰物,该是于突厥人面前也不失我女官的身份了。
我在殿中一边轻轻的踱了几步,试试新裳是否随身,确定其不至碍了行步,一边不得不屡次尝试着叫小韶安静下来,小女孩如此兴奋,大声嚷着我就是她奶奶故事里的九天仙女下了凡尘。
注:
(1)这是几样流行于唐朝的发式,不过本文是历史架空,所以用了很多前朝后代各个时期的历史元素,看官切莫认真。
(2)缠臂金就是臂钏,相当于现在的臂环。
突厥人(一)
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
这个女人是谁?她是皇后吗?不,走在她前面的那个小女孩是将要嫁给父亲的公主,成为新的可贺敦(突厥对可汗妻的称号),按他们的规矩,皇后不会走在公主的后面。她是妃子吗?汉人的女人真美啊! 这片土地这么富饶和充盈,气候宜人,他们宫廷里的女人既不需要象寻常女人那样劳作,也不用象我的母亲们那样随父亲四处抢占最丰厚的草场。
……
这样想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若干年以后,她会躺在我的怀里,当我说她太瘦小的时候,她笑着对我说她曾经被长期幽禁,那时候她才真的瘦。当她说她那时没有干净的水,更没有不变质的食物的时候,我惊骇的想用我所有的羊群塞的她比我的奶妈………草原上最肥壮的女人还要胖;当她纤细的手指在她的手臂、大腿和胸脯上比比划划,告诉我那时她的身体消瘦到了什么样子,我觉得我在战场上也从未如此紧张,我的恐惧来自于害怕她的生命等不到我就在那时停止了。
可是她眼神里闪烁的光芒让我知道她的灵魂像我的一样飞在自由的蓝天上,她对生命的坚韧和执著比得上草原上最凶狠的头狼,虽然她拒绝我在她身上刻上像我胸前一样的狼头………我们骄傲的图腾。作为我的女人,这世上最尊贵的女人,她应该有的,但我发现最早的时候我向她发誓绝不使用我的武力和权势是个绝对的错误,因为那之后我再没有任何办法让她向我屈服,她的学问好像比海还深,连可汗的汉族臣子也比不上我的星星,将来我会让她成为我占有的土地上最闪亮的星星。
……
天啊!从她身上把眼睛移开是多么的困难,她坐在角落里也好像会发光,她的脸庞比其她的任何一个女人都要亮,让你除了她,什么也不想看,什么也看不到。可我真的不能再看她了,她也许已经注意到了。她也许是皇帝的哪个妃子吧,再看就太失礼,太有失我突厥国的尊严了。
她有多大年纪?也许比我大吧?为什么那个皇帝也在看她?他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干脆封她做皇后,然后让她坐在他边上,那样他就可以一直看她了。她看起来真的是比最嫩的羊羔肉还要鲜美。我又在看她了,她已经注意到了吧!
汉人师傅说的比画还要美的女人一定就是她这样的了?那个皇帝还真幸福,可以把这样的女人楼在怀里。她比那个红红绿绿一大片,扮的连脸也看不清的皇后至少美丽一百倍。
……
所以,当两年后我在鄂尔浑河(1)边上看到她的时候,我觉得那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一天,比后来我占有了广袤的土地,建立起了突厥人历史上最强大的帝国还要开心。
当然,我后来发现她最有趣的地方还不是她的脸和身体,这也让她在变老了一些之后还是那么有趣,还会有马背上年轻的男子背着我对她唱情歌。每当这种时候,她会一整天笑的脸上的皱纹把眼睛都藏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点也不生气,但她的儿子总是气的和人家打架,打着打着,他就成了王国里最勇敢的年轻人。
……
我正在努力的不去看她,努力的想着我需要对皇帝说的感谢的话。阿史那社尔(1)忽然叫我,他叫我看公主旁边的那个女人,我说:“我看见了。”其实我早就看了一百遍了,原来所有的男人都看得出来她有多美。但是阿史那社尔告诉我说他认识那个女人,好多年前他和他的前任来的时候见过,她是前一个皇帝的女人,会跳舞的那一个。我不相信,那她应该都是老太婆了,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呢。可阿史那社尔说他绝不会认错,那么好看的女人。我问阿史那社尔那时候她更好看吗?阿史那社尔说:“也不好说,那时候她还是个可爱的女孩子,现在好像漂亮的有点骇人,让人不敢多看她一眼,更不敢说靠近一点了。”
我还是不相信阿史那社尔的话,不敢靠近?她简直让人想把她揉进骨头里去。这样的女人,我是愿意用我所有的马匹和羊群来换的。可是她有那么老吗?难道她是个妖精?我真想打开她的衣服看看里面是不是藏着毒蛇的牙齿和龙的蛋?
我们那里听说过她的的女人都说:汉人天子的宫里有个会跳胡人舞蹈的妖女,阿史那社尔的前任,可敬的老土门(1)就因为冒犯了她,被天神取走了性命,他从草原上消失的无影无踪,再没有人见过他。老土门的老婆到现在还一见到汉人的女人就怕的打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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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知道她比我大了整整十二岁,可她缩在我怀里的时候可一点都看不出来,那么嫩,那么小,只有她和我吵架的时候,那锋利的舌头简直让人想发疯,那脑子里能想出来的东西让我觉得她也许已经活了有一千岁,而且她的骨头比最老的树根还要硬,而我又不能用男人的鞭子叫她听话。爱她的时候,我愿意为她去死,恨她的时候,我想杀了她。而且她越老的时候,就越可怕,她只记得自己想要做什么,完全不明白我需要她做什么。她忘记了我其实不仅是王国的主人,也是她的主人,她跑来跑去,完全把我当她的狗,最后我也老了,有一次没跟住,她就跑丢了。
注:
(1)地名为突厥真实的版图内的河流名称;人名是借用了其他突厥历史上真实人物的名字。例如其中的阿史那社尔历史上是个著名的将军;曾为保护中亚商道的安全,为保卫边疆人民的平静生活而驰骋在战场。阿史那社尔和李世民的更有着超乎寻常的君臣情谊,太宗逝世后,将军竟自殉以“卫陵寝”。(笔者认为其中可能性很多:此将军确实仰慕太宗;两人有私情(我是小人;不要砸);太宗怕此人留下终会成大患;死后派人将其逼死……)
商
九年之后,我还能活着站在这里,本就是个传奇了。蔓延在皇庭之内、之外的男人们,女人们都好奇,猜测着我该是哪般的不堪。
不是没有迟疑,迟疑自己是否该素衣素面,退到角落。
忽尔想起那年及笄,大嫂送我新衣,牵着我的手说:“从此便不是个孩子了。你出阁之前,大嫂年年送你新衣。记得:做女人,无可取功名,不得占利禄,所以不论是在哪儿,就说是入厨主中馈,也须将自己打扮得宜且美丽,不然就真是溃败入淤泥,连求得人怜惜珍爱,有所依托的机会都没有了。”我那时高兴的回她:“好,大嫂,等我老的牙齿掉光,你还要送我新衣。”
大嫂亲手裁制的新衣是再不会有,他人的怜惜与珍爱也再不相求,然而片刻寻思,我就在心里诘问自己:为什么不呢?为什么不让所有人注意到我仍旧如此美丽,甚至在悲风凄雨之后,我依旧昂脸,带着我的美丽矜持的生活,我以前会做的,我现在也一样不会放弃。你们看啊!
生命只此一回,父母生我养我,爱我如斯,谁保证我可以一世世轮回,从头来过,我自当珍惜这不可重来,不可倒转的一世。九年中我无可奈何,然但凡命运有一刻是在我自己手中,我便要按着我的心走着脚下的路。终是坎坷,我亦无可悔。
经过那么长的时日,仿佛就是另一世了,我又将出现在这诺大宫廷的盛宴之上。觉得命运虽荒诞不经,可笑之至,然又有什么抵得过生命仍在继续,命运的轨迹仍在向前。
当我手持一柄金丝滚织的素面团扇,随着公主缓缓步至,簇簇目光再次降临在我身上……这簇簇探寻、悱恻的目光,本是我最最厌烦的,而今日,时隔九年的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