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外地呢,刚到酒店。”明雁一串话说得极快,不知为何,经过昨晚,他突然没有那么害怕宁休了。家里没出事前,他曾经是个积极乐观的小话唠。如今,与宁休说话时,语速忍不住就变快,话也会忍不住地变多。
“道谢?”
“啊?”明雁没想到他没问别的,倒问这个,顿时又有点不好意思:“宁休哥您可能不知道,昨天是我的生日不假,还是我的16岁生日,本来我是要和成风行一起过的。但是因为您,我也过了一个难忘的生日。谢谢您。”明雁道谢道地十分认真。
宁休倒觉得明雁这会儿挺乖的。明雁以为他伪装得好,其实宁休看得出来他对自己有敬意有畏意,说话时总是有些小心翼翼,与这时候的乖巧并不同。虽说看上去其实有些相似。
他笑道:“那你明年17岁了,再给你过。”
“啊……”
“好了,你刚到酒店,快睡吧。”
“噢,那宁休哥您也早点休息,我不打扰你睡觉了,晚……哦不,拜拜。”明雁挂了电话。
宁休猜他是想说晚安,最后到底没说,忍不住笑出了声。
明雁挂了电话,心想,还好没把晚安说出来,这话可不能乱说。
扔了电话扑到床上,狠狠滚了几滚,他觉得今晚是他入行以来最开心的一晚。遇到久违的家人,他之前还和明思通了电话,又能够去除压力与敬佩的前辈通电话。
他觉得这样的人生也挺好。
☆、二十二
明雁从外地回来的第二天,便被明思带出去吃饭。
明思似乎是要把四年内缺失的全部补回来,将明雁带到他以前最喜欢的一家私房菜馆。明雁歪头看着车外,大笑:“哥你故意的吧?”
听到这笑声,听到这声“哥”,明思心里那个舒爽,他就害怕这几年的苦日子把他的明雁给磨变了性子。如今看来,最起码在亲人面前,他还和从前一样。
明雁当然和从前不一样了,但是看到亲近的哥哥,还是忍不住想和小时候一样撒娇。
“知道你喜欢这个,哥回来了,以后缺什么就跟我说,咱一一补回来,日子还跟以前一样过。不喜欢上学,退学也好。你要喜欢,就学你喜欢的那些琴啊什么的。依我看,把姑姑也赶紧接回来。”
明雁摘下帽子放在手里玩,他并没有告诉明思他妈妈中风的事情:“不了,回来外公跟舅舅们都不好办,他们本来就不喜欢我……爸爸。那里挺好的,妈妈习惯了。你放心,那里都很好。我现在也能赚钱养活一家了,挺好的。哥你跟我联络上的事情,可别告诉舅舅和外公啊。”
一听这话,明思心里又疼起来,道:“我想去看看姑姑,挺想她的。”
“等我忙过这阵吧。”说完,明雁瞟了他一眼,笑道:“别,你可别哭。”
明思把他抱进怀里,紧紧搂了一下,拍了他肩膀:“走,咱吃饭去!”
因为这家饭馆私密性特别好,明雁也没戴墨镜,手里拿着鸭舌帽自己跳下车,关好门,将鸭舌帽反过来戴在头上,回头冲明思傻笑。
明思忍俊不禁。他看完了明雁的所有比赛,每看一次,都被明雁那种带着些许压抑的气质惹得心疼,如今见他还能和以前一样笑,只觉欣慰与安慰。上前伸手,手掌盖住他的脑袋,揉了好几下,才带着他往里走。
明雁跟在他后面嘟囔了几句,追上去与他并肩前行。
元酿僵在车里,几乎不敢相信刚刚那人是明雁。在阳光下笑得那么欢畅的人居然是明雁,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个样子的明雁。
明雁为什么会来这里,还这样一副常来的样子,他身边的男人又是谁,如此熟稔的样子。元酿僵了许久,直到听到手机响,拿起一看,是朋友在催他。他才开车门下车,也往饭馆里走。
有穿着汉服的女孩领着他往里走,他本想问一问她是否见到了明雁,想到这里是绝对保护客人的隐私,终是没有问。
经过芙轩厅时,门正好打开,有同样穿着汉服的女孩托着托盘上菜,通过门打开的缝隙,元酿确定那个正拎着酒壶面带笑容温酒的人是明雁,温酒的动作同样做得那样熟稔。
他觉得他越来越看不懂明雁了。
明雁慢条斯理地吃着鸡丝面,这几个月虽累虽忙,却能吃饱,不再似从前那般吃都吃不饱,他的餐桌礼仪便又慢慢回来了。
他拿起桌上加了姜丝煮的黄酒,直接对着酒壶喝,喝完放下感叹道:“好喝!好久没喝过了!”
明思好笑,更多的是心疼,却未表现出来:“你如今是跟哪个公司签的约?”
“就电视台下面的那个。”
“签了?”
“还没有,去年说等今年过了生日再签,估计就这几天了吧。”明雁不太在意这些。
“那公司听说风评不好。”明思这些日子可把这些东西都研究了个透:“我给你找个好的,盛世娱乐如何?”
明雁差点没喷酒:“哥,在别人眼中我家境贫穷,毫无背景后台。虽然这差不多也是实情,你要让我跟那种等级的签,还不被黑子黑死。”
明思不满:“谁敢说你没后台,你的后台就是我!”
明雁上下看了他几眼:“哥,恕我直言,你也刚大学毕业,靠的还是舅舅。你不怕被他发现呀?”
“真发现又如何?我爸和爷爷现在后悔着呢,只是拉不下脸,你信不信,姑姑今天给爷爷或者我爸打个电话,他们能立刻去把她接回来。”
明雁却不能说出他妈妈的实情,只是笑着岔开话题:“好啦,反正有你这个后台,真有人欺负我,我找你好不好?”
“行,那就签吧,出不了大事儿,有我在呢。”
明雁应了几声,继续吃那碗明思特地为他补的生日面,他从前就最喜欢吃这家的鸡丝面。吃到一半,两人有说有笑时,门突然被敲响,他们二人对视一眼。
“请进。”明思开口。
门缓缓打开,元酿走进来。
明雁眼睛微微睁大。
明思记得这人,跟自家弟弟一起比赛的,具体叫什么名字他却忘了,回头看了眼明雁。
他站起来:“元酿,你也来这里吃饭啊。”
“嗯。”元酿面无表情,而且走来坐在两人对面。
明雁闻到他身上轻微的酒香,原来也喝酒了。
“我在停车场看到你,就来看看。”
“哦。”
“进来时,他们上菜的时候,我看到你坐在这里。”
“哦。”
“这是我们明明朋友吧,一起吃?”明思见他们这一问一答的着实没趣,开口问道,说着还让人添碗筷。
元酿喝多了,说话就有些一板一眼,听闻此话,尤其又那样亲密地称呼明雁,抬头阴沉沉地看了眼明思,道:“我不吃。”
明思愣了下,心想不吃就不吃,谁还稀罕你吃了,便没再管他。
只听两人在那里说话,明思听得出来,这俩应该不算朋友,说话彬彬有礼。
明思都替他们俩尴尬,幸好明雁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拿过桌上的手机看了看,元酿不经意瞄到是宁休的来电。
“我先回去了。”他几乎立刻站起来,机械地往外走。
“你这朋友没病吧?”明思诧异。
明雁瞪了他一眼:“人家好着呢,喝多了而已!”
“好好好,你接电话。”明思举双手。
明雁滑开接听,因为明思在身边,语气又变得乖巧起来:“宁休哥您好。”
宁休一愣,怎么又这般语气了,随后问道:“明雁你最近有空吗?”
“怎么了?”
“我侄子,和你差不多大,想学架子鼓,你有时间的话能不能来指导下他?”
其实这有点强人所难,他们非亲非故,但明雁并没有想到这点,显然宁休也刻意忽视了这点。
“我那样的水平……你们还是请专业老师才是。”
“他其实是看了你的比赛才对架子鼓有了兴趣。”
明思见到明雁脸上犹豫的表情,生怕谁欺负了他,开口道:“明明快来吃饭。”声音较大。
“……”明雁又瞪了他一眼。
宁休听到了:“原来你在吃饭,抱歉。”
“没关系没关系,宁休哥,我有空的时候就给您打电话,不嫌弃的话我可以和他聊一聊,指导是肯定谈不上的。”
“不急,你先吃饭。”
“好的,宁休哥再见。”
明雁挂了电话,回身看明思,他知道明思这是四年找不到他怕过头了,生怕他被人欺负,想到此处,明雁又觉得暖心。是啊,虽然其他亲戚还不愿意认他们,但他最亲的哥哥回来了,以后还怕什么呢?日子当然是越过越好。
“宁休哥,他帮了我好多的。”他向明思解释。
“这哥叫得真亲切啊。”明思不满,宁休是谁,他自然知道:“这宁休三十多了吧,还好意思让你叫哥哥?我看你得叫叔叔。”
明雁哭笑不得:“亲爱的哥哥大人,咱快吃饭吧!吃完我还得去练舞。”
听了这称呼,明思才又笑起来。
几日之后,公司人事负责人果然与明雁商讨签合同等事宜。
明雁大致看了一遍最终版合同,很干脆地签下自己名字。
人事负责人很温和,收回合同便离开了小会议室。
毛小雨又递给明雁一份册子:“这是公司给你制定的一份计划表。”
明雁接过看,先看了这一年的,一张专辑,一个电视剧男三号的机会,还有若干表演与广告等等,计划表写得很详尽,明雁有些讶异。他以为公司将会一直用他赚这笔顺风车的钱而已,赚完就丢,并没有想过真正去培养他。
没料到却制定了这样周详的计划表,明雁有些羞愧,之前那样腹诽公司好像有点小人之心。
顿时觉得自己也需好好工作,不辜负公司的这份心。
毛小雨见他仔细看,看完后才又笑着说:“公司给你请了专业的声乐老师,下周开始上课。这几年,公司的打算是让你主攻歌曲,多上些电视剧配戏,刷几年观众好感度,后面再找机会让你去主演。”
“谢谢公司,我会努力工作的。”明雁这话说得真心。
“行,那我去和李经理说一声,他一直念着你这里呢。你回家好好休息吧,这几天给你放个假。”毛小雨此时语气很是轻松。
刚签完一个对自己而言还算重要的合同,明雁也觉得很轻松,此刻知道还能有几天假,更觉轻松。笑着点了点头,打了招呼,便转身率先离开。
毛小雨微笑着目送他离开,会议室门关上,她才缓缓收起面上的笑容。
☆、二十三
明雁出门打了车,他本来靠着闭目养神,突然想到宁休的侄子那事,想到自己这几天正巧有空,日后恐怕难得有假期了。
他抿嘴,咬了咬下嘴唇,掏出手机给宁休发短信。
几分钟后,宁休直接打了电话过来。
他眼睛瞪大,赶紧接通:“宁休哥。”
“怎么突然这几天有空?”
“啊,下周要开始忙了,这几天能休息几天。”
“行。今晚有空?”
“有啊。”
“一起吃饭。”
“……”明雁心想,两个不管是从年龄、性格还是地位来讲都十分悬殊的人,因为那次偷听事件莫名其妙而认识已有些神奇,后来能够如普通朋友般讲话更加神奇,这些都算了。如今居然还要一起吃饭了?况且听宁休那语气,便知他是说一不二之人,明雁从前也是这样的人,只可惜现在不是从前。
“我订餐厅,订好后地址发给你。”宁休说话时几乎从来没有停顿,尾音也很短暂,而且他似乎在忙,明雁能够听到有人在叫他,果然他后来小声和别人说了句什么,才又对明雁道:“我先挂,有些事。”
“……”明雁望着手里的手机,屏幕已黑。真是一个狂妄、自大又自我的人呀。但是人家有资本,你能说什么?
明雁回去换了身衣服,躺在沙发上等宁休通知,打开电视机,调到电影频道,居然又在放宁休的电影。
是他二十多岁时拍的电影,一部古装戏,他演了个反派角色。
打开电视机时,电影已经放到快要结束的时候,宁休饰演的角色,被一群正义人士围在中间,他身上常穿的白色大氅已染上鲜血,他用自己的长剑撑着自己的身体,眼神平静地看着面前之人,看他们羞辱与得意。
这部电影,明雁早就看过。是宁休唯一一次做男二号,并且结局,他作为反派人物,自然也是死了。可是当年这部片子播出时,即便他是男二号,也占尽风光。直到现在,还有人将他临死那幕视为经典,不时拿出膜拜。
明雁歪着脑袋,仔细地看着屏幕中宁休的眼神。看似平静,实则掩盖住了满满的愤恨与忧伤。
他的剑渐渐再也撑不住他的身体,围着他的人群而攻之,他的白衣几乎已经完全变成了鲜红色。正在大风刮起,配乐响起,他正要倒下时。
手机响了。
明雁被吓了一跳,惊地直接从沙发上坐起。他没想到自己居然会看得这样认真,小小的振动声就能令他如此。他拿起手机,是宁休发来的地址与时间。
他没再看电视,直接将电视机关了,起身去用冷水洗脸。
又将脸埋在冷水中,一分多钟后再抬头时,刚刚那份莫名的心悸才消去,他松了口气。
他穿衣服时,发现自己又长高了,上个月买的裤子,如今成了九分裤。他懒得再换,穿上一双黑色牛皮浅口鞋,套上黑色双排扣风衣,戴上墨镜与帽子这两样出门必备物品,才放心出门。
宁休坐在车中,在路边等明雁。
待前面有辆的士停下,有人开车门走出,他看到的是这样的明雁:
黑色的高领衫,他的脖子很修长,穿这样的高领衫十分好看,黑色的风衣,黑色的牛仔九分裤,黑色的鞋子,黑色的墨镜与帽子。
能够不经意反映出一个人品味与心境的东西有许多,服饰便是其中一种。宁休自问,即便如他这样的年纪,也未有过这样一身全部是黑色的时候。所以,这个才十七岁的孩子,内心到底多阴郁,才会在这样私人的时刻不经意间拥有这么多黑色。
明雁下车后,抬头看了看。宁休在这个圈子十几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