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我自己去就好,反正今天不上班。”他还梅娇弱到那种地步。
“那好吧。对了,我整理了一份关于农庄的策划,发到了你的邮箱里,你可以看看。”
“嗯,谢谢你。”
两个人是一起出门的,赵世承中午有约了一个人吃饭,是桃兰湖歌剧院的设计师,对方是位伊拉克籍法国女设计师,相当的厉害,近年来的每个设计都很出彩,年前还拿了一个大奖,在国际上享有盛名。
赵世承也是费了不少力,才请到对方担任歌剧院的设计师,对方昨天就已经到了杉市,两个人约在今天吃饭,虽然桃兰湖的工程他已经慢慢的转手给了别人,但是这位设计师,一直是由他在交涉,所以人来了之后,也指名要见他。
对方很守时,赵世承提前了十分钟到,对方刚好踩点。
marie年纪已经五十开外了,外表健硕,穿着利落,有着种中东女性特有的旺盛精力,而且随身有种压迫感,大多数人都被这种压迫感震慑,在这位工作狂面前小心翼翼起来。
传言这位女设计师一直未婚,才气和脾气成正比,对自己的工作和下属以严苛出名,但是又无法不让人对她又敬又畏
不过让赵世承震惊的是,那位女设计旁边站着的男人。
那是个中国人,大概四十岁的样子,笑意浅浅的,利落的短发,左手臂上有个花纹复杂的刺青,和气质有些不符。
这个人长得很像一个人,赵世承甚至想,再过十几年,陆贻林是不是就是这个样子。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像的两个人。
第三十九章
分别的时候,赵世承叫住了对方,“eva;素我冒昧,请问您婚配了吗?有孩子吗?”
这个人和陆贻林,长得实在太像了,特别是眉眼之间,看人的细微表情都能对上。
人有相似,也许只是巧合,但他还是想去确认一下。
eva愣了下,抿了抿嘴角,“赵先生,第一次问人这么私密的问题,确实有些冒昧。不过我告诉你也无妨,我下个月就要订婚了,还没有孩子。”
“预祝你订婚快乐,你能告诉我,你今年贵庚吗?你看起来很年轻。”
赵世承转念一想,这个人看着也不过四十岁的样子,要是有个快三十岁的儿子,未免也不科学了,刚刚自己一时着急,也就没想到这层。
遇到了那个人的事情,他也会变得不淡定。
他很想帮陆贻林找到亲生父母,他想尽量减少对方的缺憾。
“谢谢你的祝福,我今年四十五了,年岁不小,算是晚婚。”顿了下,eva又说,“赵先生貌似对我的事情,很感兴趣的样子。”
“因为你和我一个朋友,有几分相似,他很多年前走失的一个亲人。eva,你这些年一直在法国吗?你有没有什么亲人,还在国内?”
“原来如此,我就说赵先生并不像轻浮的人。但是很抱歉,你应该认错人了,我在国内并没有亲人。而且,我也很多年没回过国了。”
当初他母亲改嫁,他就一并移民去了法国,想想也快三十年,若不是这次唐琦拉着他回来,说想订婚前,来中国看一看。
marie又刚好要来杉市,他也不会回来。
他虽然在这个城市长大,但对这个城市却没有多少怀念,甚至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抵触。
也是,之前的那十七年,对他而言并不是美好的回忆,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自己都过了不惑之年,也就觉得没什么了,回来看看也好
“这样啊,看了是我弄错了,那我打搅了。”
eva笑了笑,“没关系,你的那位朋友,一定对你很重要,我祝福他早日找到失散的亲人。”
“谢谢你。”
“那我走了,下次见,你有什么疑问,都可以来找我,虽然你的法文很流利,但是marie有时候会很忙,顾及不到所有的事情。”
一直到人上了车,赵世承才收回了视线,不光是年龄对不上,小的细节也对不上,对方这些年一直在法国不说,有个孩子也不会自己不知道。
而且eva一副坦然的样子,回答不假思索,显然不是在说谎话。
赵世承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投入到了工作中,一直到下午再见到陆贻林,他才又想起那个叫eva的男人,那张和眼前的人,肖似的脸。
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人,也会那么相似吗?虽然确实又这么样的案例,但是会不会,也太巧合了?
陆贻林摸了摸脸,“先生,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是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赵世承笑了笑,“没有,就想好好看看你。”
陆贻林没想到是这样的会带,他别过脸,“我有什么好看的,不如对着镜子看你自己。”
这人不管说什么话,都是一本正经的语气,有时候真让人吃不消。
赵世承斟酌了下,还是决定先不告诉对方这件事,要是两个人真没关系,他说出来,不过是白让对方失望。
虽然有很多都对不上,但是赵世承还是觉得蹊跷,哪怕有一丝不寻常,他都想把弄清楚,他让琳达去查了marie带来的助理的中文名字以前过往。
宁逸慈,一个完全陌生的名字。
很巧的是对方在杉市也待过十几年,一直到高二的那年,因为母亲改嫁的原因,一同移民去了法国,之后就没有再回来。
只是,宁逸慈去法国的那年,和陆贻林被抱回陆家的年份是错开,提前了一年多。
种种的线索,都显示两个人不会有关系。
赵世承不由自主的去想,难道真的是巧合?只是单纯的长得像?
这好像是目前最好的解释。
陆贻林对赵世承心中所想一无所知,他明天就要上班了,所以在整理一些开会能用到得资料,他虽然不像是赵世承那样,肩负很多人的饭碗,但也有一个部门要负责。
每一个螺丝都有自己的作用,分工不同。
早前赵世承发到他邮箱里,关于农庄的企划他也看过了,条条框框的都很清晰,和他凭着感觉去做完全不同,很多概念模糊的东西,他都突然弄明白了。
最后面还列出了许多可能的建设浪费,或者不适用的地方,帮他细化了客源的分成。
总之,把他那些“想当然”都整理了清楚。陆贻林本来还自我感觉良好,这下有些无言了。
boss果然boss,一个农庄的企划都能做得那么好,而且赵先生,还是吃完饭,没事随便写写。
果然是一种米养百种人吗?
明明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爷,还能对农事能分析得那么透彻,对了,赵世承还说农庄的项目,去争取县市旅游和园林部门的支持,这样会得到很多渠道的宣传。
本来他自己的瞎折腾,一下就高大上,陆贻林顿时想要紧紧的抱着赵世承的大腿,因为会有肉吃!
吃完饭后,两个人带着跳跳去楼下散步,最后一家人租了并排的双人单车,把跳跳放在了中间坐着。
准备骑车去桃花湖看看,反正离着这里也很久,自行车骑过去,也就二十分钟。
沿路都是骑自行车的人,大部分都是附近大学的学生,男男女女,一群呼啸而过,笑声渐远,全是青春的活力张扬。
陆贻林被感染,心情也变得好了起来。
桃兰湖的前期规划已经做好了,把从前分开的那些水洼或者小的湖泊,打通成了一个很大的。湖边的绿化规划的很漂亮,有供人走路散步的木栈道和供自行车和电动车行驶的小路。
晚上七点半开始,还有喷泉,与彩灯交相辉映,十分漂亮,十年前还没什么人气的地方,现在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湖边的一个个小区都已经修建完了,有高耸的商品房,最后面是别墅区。
湖边还有一个大大的摩天轮,这是一个标志性的建筑,远远就能看得到。
停下车休息,陆贻林起一边买了两瓶水,递给赵世承一瓶,他和跳跳喝一瓶就可以。
湖边的凉风嘘嘘,比在空调房里要舒服多了。
“这个地方真好。”
赵世承侧过脸问,“你喜欢这里吗?”
“嗯,风景不错,我们可以经常过来散步。”
“我在这边有套房子,我带你去看看吧,年前就弄完了装修,但是我一直不得空,所以没住进去,也没有摆什么家具。”
“是在哪个小区?”难道是最后面的那群并排别墅?赵世承给自己留了福利?
“不是,就在湖边,我看这里风景不错,所以才让人建的,毕竟这个工程还得要个几年,我经常会过来,可以当办公室。”赵世承的手指了指,“就在前面。”
两个人又往前面骑了会儿,停下来后,陆贻林看着眼前这栋现代化的三层白色几何体建筑,满脸的意外,这也太巧了吧。
“不会是这栋吧?”
他之前也到过这里,还在想谁这么会享受,把房子在建在景色这么好的地方,可以鸟瞰整个湖泊,独享湖光山色。
而且前面是岔路,这里相对要安静很多。
房子的线条简洁而明快,最重要的独门独户的,但他来的那几次,一直不见里面有人进出,房子就这么空着,简直是浪费。
陆贻林曾经还猜想过,能在这个位置修别墅,户主一定是和开发商有关系,还得是土豪。
如今这土豪哥哥,正一脸淡定的站在他旁边。
陆贻林觉得挺神奇,终于问出了一直想问的话,“你把这个修在这里,不会是违章建筑吧?”
赵世承笑了起来,“你可真幽默,怎么会这么想,你放心,手续齐全,我带你进去看看,里面家具还没购置齐全,我明天让人整理一下,下次你来的时候就会方便很多。”
陆贻林低声的嘀咕:“哆啦a梦……”
赵世承没听清楚对方的话,转过脸问:“你说什么?”
“没有,你带钥匙了吗?现在可以进去吗?”陆贻林有些怀疑。
“不用钥匙,可以扫虹膜,刚好待会儿可以把你的虹膜扫进去,下次你就能自己进去了,这里夏天住会比较舒服,离着你上班的地方也不远,我们偶尔可以住上两天。”
这么高科技,陆贻林犹豫了下,“不用扫我的了吧,你不在的话,我也不会过来。”
“你不是喜欢这里吗?以后我们来这边,累了也可以进来休息,迟早要扫的。”
“那好吧。”
门被打开,里面果然空荡荡的,一楼除了一个黑色的沙发,就没有其他的东西,旋转的楼梯是铁质的,喷了黑色的漆,很有现代感。
整个房子的装修色调呈现冷灰色,加之本来空间就大,有种冷冰冰的感觉,比他之前去的赵世承那栋别墅,风格还要强。
最前面的落地的窗户是单向的,里面的人能清晰的看到窗外灯光下湖面的波纹,而外面却窥探不到里面丝毫。
他倒是很喜欢这里,巴洛克的风格,虽然冷清,却有种别致。
跳跳更直接,直接绕着房子跑了两圈,表达自己的感受。
两个人从房子出来,再回到家,已经快八点了,陆贻林把跳跳哄睡着了,把小家伙抱回了房间。
在两个房间门口,他犹豫了下,最后把跳跳放到了新布置好的儿童房。
陆贻林明天得早起上班,赵世承顾忌着对方,一次就收了手,他抱着怀里的人,手一下没一下的按着陆贻林的腰,轻轻的叹了口气,“这个要攒起来。”
“攒什么?”
“等着你周末不上班,再要回来。”
“……”
陆贻林拍开了对方的手,拿起了枕头,“我还是觉得和跳跳睡更有安全感,而且不能把他一个人丢在隔壁,这位先生,你慢慢攒,我走了,晚安。”
第四十章
eric松了松领带,低头看了下手臂上的纹身,这是年前,唐琦拉着他刺上去的。
花纹复杂,断断续续的弄了一个星期。
本来有个狰狞的伤疤,位置在手腕处,总会让人不自觉的去过多的注意,然后去联想到什么。所以他才会想着不如刺个东西遮掉。
宁逸慈其实也不是很清楚,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居然会一心求死,那么用力的划下去。
过了二十多年,那道疤痕也未能完全消逝,提醒着当初自己的那份决绝,幸好不是在右手,不然写字都会受到影响。
他现在的右手手腕,就因为受过重创,虽然经过了复健,日常生活基本没问题,但是不能提重物。
不过,应该不会是美好的回忆。
他现在还有印象,当初在杉市的那十几年,他跟着母亲次数频繁的搬家。
搬到母亲交往的男人家里。
有次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他和男人的儿子挤在一间房间了,大概也就十多个平方。
那个男人的儿子,比他大五岁,早就不读书了,房间里永远是挥之不去的烟味,有次他午睡被床上的动静弄醒,睁眼就看到了咫尺之间,抱在一起的人。
对方大白天,在他还在房间里的时候,堂而皇之的把女朋友带了回来。
被子突然掀开,两个赤{裸的人就这么抱在一起,动作还在持续,完全当他不存在。
三个人同在一张床上,那个男人的儿子,还笑着问他要不要一起,就想他母亲和自己父亲,每天晚上做得事情一样。
他那时候多少岁,十四还是十五?还是更小一些?
当时他立马跑了出去,在卫生间吐了起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有心里阴影,别人青春期回充满了好奇,他却只觉得恶心。
那些零碎的记忆,其中有一些细节却很清晰。
那个男人的儿子,虽然不读书了,但是在学校依然有朋友,比他高两级,因为他把他们母子当成入侵者,会经常让人来“问候”他。
有时候是桌子不见了,有时候是书本丢了,诸如种种,一直到高中后,情况才有好转。
他当时一直没告诉自己母亲,他甚至觉得,母子俩这么住到别人家,他分享了别人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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