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二,这是清歌结拜的二哥吗?看来又是一种风格啊!
门外迟迟疑疑地快进来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头,身躯高壮微胖,一身玄色长袍,头发蓬松花白,一部络腮胡子也是张牙舞爪,乍一看,倒像是滚进来了一颗大毛球!
只见毛球后闪烁着一堆甲虫般的小黑眼睛,尴尬地看着正在生气中的清歌,使劲搓着双手,竟然很有些小学生被老师罚站的架势!
“我怎么知道这小子这么脓包?”他不敢说大声,咕咕哝哝地道,说完还轻蔑地瞟了我一眼。
“那你就随便出手,用你那拍死牯牛的力气?”清歌终于控制不住,声音扬起,怒气迸发而出!
“好了,好了,大家好不容易见了一面,不要伤了和气,好在云兄弟并没有事——”纪桓到底是老大,这时候当然应该跳出来打圆场了!
可惜一要看看人家买不买他的账。
“我要是迟了一步,她会怎么样呢?”意外地,清歌口气平静下来,眼神也清澈了几分,只是声音越来越飘忽,身上的邪妄之气越来越浓,浓得我有些担心了,“老二,既然你这么爱打架,咱们兄弟也有十年没有打架了,不如切磋切磋,看看彼此这些年有没有长进吧!”
比武就比武,挺好得啊,为什么那老头的脸刷地就变白了?
“嘿嘿,十三哪,你李老哥一把老骨头了,哪儿经得起你的拳脚,当年就输给你了,现在我老了,就更不用提了,不用比,不用比——”老头笑得无比谄媚,只差没摇摇尾巴了!
“这可不是你说了算——”清歌的话被我的耳语打断了,“让我来吧——”
“你——”清歌惊讶地看着我,眼中流露的不是不信,而是不舍和担忧。
“我不能在你的朋友面前还要让你维护,那么,我们怎么能平等而骄傲地站立在一起?放心,我虽然不懂内功,但我会尽量避开他的锋芒,也让他尝尝我的厉害!”
我转头瞥向那老头,嘴角扬起阴险的笑(大家都这么觉得,连我自己也这么觉得)!
纪桓诧异的看着我,严重闪过深思,一言不发地静待事态发展;纪情已经忘记掉眼泪,呆呆的看着我们;清歌皱着眉头,万分紧张——虽然我看不见他的表情。
至于那偷袭的老头,被我笑得发毛,可粗人就是粗人,竟然还是一副看不起我的样子,“十三我是打不过,可是你这个瘦弱得像小鸡一样的小子,我李万春还不放在眼里!”他面对我,得意大笑,又是一脸的轻敌表情。
呵呵,那就让你尝尝我这个瘦弱的像小鸡一样的人的苦头吧!
“我们先说好比武规则,要点到为止,否则,我不敢保证要不会要了你的命!”我笑眯眯,口齿清晰地道,存心挑起李万春的火气。
李万春大怒,“我堂堂铁拳无敌会怕你!到时候,恐怕是你小子躲在别人的背后求饶!”
“然后,我们美人手上沾上面粉,等比武结束以后,看谁身上沾的面粉最多,谁就输了!”我不理他,照旧大声宣布看似很简单的比武规则。
我话音刚落,纪桓马上吩咐纪情去弄来一些面粉。
我连忙叫住她,“再带点油!”否则拿什么沾面粉?这次纪情 也学乖了,没有顶嘴最匆匆去拿来了一碗雪白的面粉和一盏清油。
“你先请吧!”我优雅地做了一个绅士的“请”的动作,李万春瞪着我古怪的动作,炸雷嗓子又开火了,“等等,我们要来设个赌注,否则这样打有什么意思?”
“好,你说说看!”我耐着性子问。
李万春突然从背后抽出一对细长的兵器,我注意到对面纪桓的脸色顿时变了一下,“我就拿这对魁星笔跟你比!”
“老二,这可是你千辛万苦搜罗到的宝贝,怎么能情意当赌注?”这下子,连清歌都开口阻止,我更好奇了(不过他的话里好像透露出相信我一定赢的自信啊,呵呵)
“这乌漆抹黑的东西,能是什么宝贝?”当然,我似乎隐隐看到它的不凡——拿杆身流动的光彩显示它仿佛是极其贵重的乌金;它那仿佛蘸满了浓墨的笔头饱满浑圆,线条流畅,笔尖尖锐如刺,却看不出那是什么材料制成,只觉得一旦凑近看,一股寒气直扑面门,煞是锋锐冰冷。
只是,看着它,突然有一丝疼痛在我心头蔓延开来,触动着每一根末梢的神经,一抽一抽,有规律地律动着、疼痛着。
“这叫魁星笔!传说是天上掌管天下人才的魁星用来点状元的毛笔,只是这魁星笔随着魁星下凡也落入凡尘,下落不明,当然这只是传说。我李万春生平最爱各种稀奇东西,听说它的大名后,寻遍了大江南北,没想到世上还真有这东西,最后让我在一个破旧的小道观里找到了,找到后才知道这是人家的镇观之宝,老道说了,我拿走可以,但是这个东西不属于我,如果碰到了有缘人,就将这笔给他。我寻思,这有缘人是碰不上了,但是这小子今天要能赢我,我就把这魁星笔送给他!”李万春得意地一口气把事情始末交待清楚,大拍胸脯,豪气冲天!
“好,既然李大哥如此豪爽,我云梦洛也不能吝啬!”我冲他翘起大拇指,“云某前几日得到了两株千年雪参,是药中的极品,我不说想必大哥也知道它的价值,其中一株是我买来专门送给朋友治病的,另外一株就当了今天的赌注吧!只是我没带在身上,假如我输了,李大哥是否相信我云某遵守承诺?”我笑着抱拳道,坦荡荡,君子之风。
“好,冲你一声李大哥,我就应了你!”李万春豪迈地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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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行都来到场外,我脱下外袍交给清歌,里面确实白色劲装。立领上挑着银紫线牡丹(第一次遇到凤十三后,我将所有衣物一律改成了立领,开始秋灵疑惑,后来发现效果很特别,竟然也仿效起我来,其实,我主要是想遮住我日渐白腻纤细优雅的脖颈,免得再被人发现喉结的秘密),手腕上陶喆一堆淡紫绣银边护腕,紧紧束住宽大的衣袖,一条淡紫宽边硬腰带,中间缀着一块美玉,我轻轻一撩,将衣服前摆撩起,塞进要带下,然后双手笔直下垂,向李万春深深一鞠躬。
我这在现代再平常不过的交手前表示对对手的尊重的礼节把李万春弄得一愣一愣,竟然傻乎乎地回了我一躬。
仪式完成,所以,一转眼间,我快速出手!
我使得全是现代的柔道跆拳道空手道之类比较盛行的招数,近身跨步回身,腰使力一扭,臂用劲突翻,顿时将李万春摔了个跟头,只是我只赚一个先机罢了,他功夫的确很好,身未沾地已经跃起,重新攻来。
我偶尔夹几式快捷的散打,和其他格式的功夫,其实我这些功夫学的虽好,却连安圣也只能战个平手,更不用说是江湖前辈的李万春的对手了!
我只是希望能够稍微扰乱他的心思罢了,我这些他闻所未闻的功夫,总能让他凝思一会破解之道吧?!
果然,李万春开始被我的古怪招式弄得眼花缭乱,大声喝彩,一个不留神,竟被我的手掌扫到,顿时起来的一阵热辣的疼痛不说,还添了面粉点缀胜败局面,因此更是小心谨慎,只守不攻,注意观察起我的路数。
我的这些招数,不仅镇住了李万春,更加镇住了其他三人,纪情眼睛瞪得大大的,再也无话可说;纪桓面色更加凝重,严重闪过一抹赞赏的神色。
数十招过后,李万春的脸上顿时阴霾尽散,三招中已经能够回一招,而这时候,我也开始暗藏心思,于平静的招数中突使诡招,脸下奇着,这自然被李万春一一化解;再过一会,李万春三招中已经完全可以回手了,这时候我还能攻守相持,但当我再次猛然避开李万春的刚猛掌力时,眼瞅见清歌眼中满满的担忧,我就知道我现在只剩下防守了,饶是如此,身上已经挨了数下,一身面粉狼狈不堪。
李万春已经非常得意了,可是他不知道我的好戏还在后头——
终于,他杀的性起,双眼呈现赤色,已经忘记了眼前的一切人和事了,一声长喝,犹如蛟龙出海,一掌打向落向地面的我。
“轰——”,一声巨响,青石路面竟被劈出一道裂缝,大家被这令人毛骨悚然的余音惊得捂起了耳朵,但这一掌下去,原地却不见了我!
李万春和其他人都呆住了!我转身,太极八卦步如游龙矫健,手臂灵巧伸缩如蛇,“啪”的一声,轻轻在李万春背上印下一道面粉印记。
而这时,迅速缩肩沉背的李万春已经反手一掌拍了过来,我侧头一避——没避开,被他一掌打在了肩膀上,刹那间痛彻心扉!
我踉跄后退,以消除李万春掌力的剩余之势,只觉得整个左肩膀几乎疼痛麻木到毫无知觉了!
跟着李万春连下杀招,我已经完成计划了,那还会跟他硬拼?只是努力回避他的掌风,但是这是的李万春已经发挥了自己真正的实力,我让得再快,还是免着了他数下。
最后一下,一掌掌风袭过,我拖着受伤的左肩膀,转动已经困难,眼看这一掌就要招呼到我身上,我闭上了眼睛——
“碰——”一掌对一掌,地上碎石飞溅,打在人脸上几乎能刮出血痕,空气中擦出了火花,噼啪作响!
清歌左手抱着我,右手结下了李万春这致命的一掌。
一场比武,就此结束!
清歌抢步上前,扶住了我,声音十分激动,刚才我们的比武要不是他根本不能插近来,他早就不会等我已经支持不住才冲过来了,“傻瓜,打不过就叫停啊!何苦白白吃这个亏?”
此时,人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李万春的身上仅有三个掌印,而我的身上却有十来出,大小力道都不等的分散在我长袍四周。
要不是我的长袍是白色,那就别提多难看了!
已经顾不上清歌了,李万春哈哈大笑,“你输了!”
我也微笑,“你输了!”
大家顿时愕然,明明我身上中面粉的地方比李万春多得多,怎么我却说李万春输了?难道我想要耍赖?
纪情顿时撇嘴,“哼,原来是这种人!”
我依然对这李万春说,“我们都各自检查了,我想问你,我身上中招有几招能致人受伤,又有几招能致人于死地?”
李万春犹豫了一下,“九招伤人,三招伤命!”
“好,我再问你,这些招式大众我时,哪些在前,哪些在后?”我应声问道。
“伤人的招数在前,因为你的功夫古怪,我之前没敢用全力;后面三招是死招,我——打得高兴,一时间忘了轻重!”李万春倒是好汉,不仅将招式记得清清楚楚,也勇于承认自己的过失!
“那么,我送给你的三招呢?”我轻声问。
清歌将我轻轻扶坐在石凳上,缓慢地揉着我的左肩膀。
李万春茫然了一下,接着脱下外衣低头查看,当他看到背部的拿到掌印时,脸色白了,愣愣地看着我;纪桓也看到了这个掌印,猛然回头看我,眼中充满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我微笑,“这一掌在什么时候印上的?”
“是……在我打伤你之前——”李万春呐呐地道,似乎不能相信似的。
“神道与灵台两穴道是何等的重要就不用我多说了,但是,以我的功力要点你穴道并不容易,我不会这么傻!你知道吗?神道和灵台之间的脊椎主宰了人体的呼吸,一旦它手上——甚至折断,人的呼吸就会停止——也就是窒息而死!”
我忍住肩膀的疼痛,面对三人侃侃而谈,“所以,我只要以巧劲突入你的第三脊椎将它折断,人你有高强的武功也别想从我手中逃脱,只是我功夫都是杀人绝技,除非遇到生命危险,否则一般情况下不能使用罢了!”
“好一个杀人绝技!”李万春喃喃道,“你已经杀了我,我后面的招数其实都已经不能算数,是我输了!”
“李大哥,比武只是为了一时兴致,并不存在输赢之说,何况,李大哥的武功的确在云某之上,所以李大哥并没有输!”我诚恳地道,我比武,纯粹是想让他们对我古墓想看,从而承认我和清歌的关系,否则这样十二个一个个车轮战我可受不了,如此也好让清歌以后少为我操心,我绝对有自保能力。
至少他那个宝物,虽然我对它有着奇怪的感觉,但还不至于夺人所爱。
“那不行,输了就是输了,我怎么能言而无信?”李万春头摇得像拨浪鼓,“再说了,这种东西,倒很适合你的体型,你留着做个防身的武器也好,我要着也没多大用处!”
说罢,把那两支魁星笔一股脑塞进我的手中,大有我不要也得要的架势。
就在魁星笔塞到我手中的刹那,我顿时觉得浑身一热,胸腔霎时涨满了热热的浪潮,眼前似乎升起了一片金光,一阵遥远如天籁般的歌声隐隐飘进我的耳中,我不由得闭上了眼睛。
凤求凰 第一卷 雏凤清声 第七十五章 逍遥
遥远地,若隐若现的歌声柔和而嘹亮,如同一朵一朵雪白的、橘黄的、枚红的、粉紫的、淡黄的云彩,飘逸而浑厚,兵分而沉凝,柔软而雍容,似乎虚无缥缈,却有具有无比强大的穿透力,直透向人类最隐蔽的灵魂深处!
随着歌声渐渐由远而近,两只金光耀眼、七彩祥瑞的大鸟从远处翱翔而来,长长的几根金翠色尾羽光芒万丈,逼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那展开如碧云金锦般的双翅舒展自如洒脱,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它们优雅高贵的姿态;脖颈上的羽毛层层色彩过渡转换,红橙黄绿蓝靛紫,上面泛着莫名的流光溢彩,华贵非凡。
它们那优雅的头颅正转扭交缠,旋旎亲昵,两对深邃狭长的眼睛乌黑明亮,妩媚艳丽,忽而闪动天生威仪,忽而柔情四溢,几乎令人不能呼吸!
刹那间,柔和的歌声遽然慷慨豪迈,旋律激荡如怒涛拍岸,声透九天,纸上云霄,仿佛是谁正怀着一腔冲天怒气,正向老天控诉着世间的一切不公,又带着壮士一去不复还的悲壮与潇洒,天地间突然从四面八方迸发出无数道金光,灿灿然如烈日中天,另人不能开眼。
就在我闭眼的那刹那,似乎看见,那两只身周仿佛萦绕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