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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以后,我去各地旅行,独自一人走了些偏远闭塞的村落。我学会了唱几首古老的吴歌,吴地山歌,也就是江南当地百姓说的“田山歌”。我记得里面有这样两句歌词,可以和李白杜甫一生在诗歌上的造化媲美:
好藕沉勒河底浜
还有一句:
雨笃知了口难开。
第一部分魔笛(4)
全是千年流传在中国乡村里形容男女情事,男女私情的巧妙诗句。尤其是后一句,把一种自然界的景致跟人的情爱那么纯朴真切地勾画出来。落雨天栖在树桠上的知了,雨滴不断落在知了的身上,它自然叫不声音来了。一句是藕,一句知了,分别相对应江南的雨季和纵横的河道,你说古人妙不妙?是不是真正的情种?
情之真切自然,才是文明社会应有的魂魄。中国是个古老的农业社会,但从不识字的种田人口里听来的山歌内容,证明这样一种农耕文明,已经高度发达,到达一种人性的极至。而且是在距离我们今天很遥远的过去。
我刚才说了,尿盆里的尿液要端到楼下厕所去倒掉,用水冲干净。有时我们清晨醒转来,屋子里弥漫着一层淡淡的尿臊味,久而久之,我几乎能从中辨闻出那种味儿是她的尿,哪种是我的,在春夏两季,尿臊味道要比平常浓一点,五六月份,味道是臭。起床之后开开房门、阳台门,赶紧通通风,也要半个小时,那气味才渐渐消退。夏天我们干脆就开着阳台的门睡觉,这样尿臊味道就淡多了,反正朝西的窗子也整夜开着的,气流贯通,人站在我们三楼朝西面窗台上,可以清楚地看见不远处的长江一线开阔的水面。一些港务区的吊塔、起重机在那边忙碌。所以夏天我们不怕尿盆的气道,冬天也不怕,撒出来的尿液很快冰住了。惟独春秋雨季,有点叫人尴尬不安。我们那时候最怕一上午一大早就有朋友来访,寻我的人又多。别人一进门,第一个反应就是“咦,房间怎么有厕所的味道?”我和英子都会难堪,哈哈,同时陪笑脸。“怎么会?楼底下飘来的?——”还说假话。一副假模假样的得意表情,实则心里都在暗暗叫苦。
尿盆实在太满了,两只手端着走路,下楼梯很不容易。我们住在那里,因为一楼人家有我一个熟人,英子很体恤我,大多数时候,她能够端着去倒掉,就尽量她去;有时候她都抢着去倒。这是我们第三个临时的家了。她在第一个住处那边已经锻炼过了她张薄脸皮。做这件事体,她现在像住在近段的任何一户人家的大人小孩一样老练自然,只不过更多人家用的是马桶。英子面无表情,趁上班前一段时间赶紧下楼去清洗干净,但有时事与愿违。满溢的尿盆让她无从下手。一夜的尿液贮积的瓷盆里,已经连盆沿都溢满了。端起来时她的大拇指自然会浸到尿液中间,这样还不肯罢休,走到楼梯过道上,走得稍急几步,尿液就溢了出来,溅落到水泥过道。我就亲眼看见过几次,有好几次,地上泼湿了一小片。楼梯上也有。但英子面不改色,继续平静地往前走,直到拎着湿淋淋的干净尿盆又重新上楼来。
楼下的老头老太太看她每天端尿盆,都在我面前夸奖她:“看看你,多么好的丫头家,做你老婆真是你福气!”
有时又对英子说:“姑娘,你跑慢点,当心弄在身上——”
楼上楼下天寒地冻,不知为什么,我对那一年的冬天格外记忆深刻。我也记得春天,街坊之间一到上午八九点,妇女老太婆都把家里的马桶拎出来,在楼下井台上洗衣服,洗马桶、洗菜。这样一幕情景我们现在已经看不大见了。主要是马桶一项,现在基本绝迹,被认定为是一种陋习。事实上,相对于江南的市井弄堂,曲里拐弯的小巷石拱桥,马桶这一日常用具占据了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可以说有着不可替代的位置,如同非洲人的鼓相对于他们的生存,和那里广漠的旷野。捎马桶的声音,“空通空通”往运粪的船舱倒马桶的沿河码头,简直就像江南这样一只乐器身上的音孔、音箱。马桶常年所有的湿木头气道,淡雅的粪便味和清早波光粼粼的内陆河水相映成趣。也和当年的江南市井那种深沉内在的恬淡气质非常般匹。现在是,老城区少了,河道没了,马桶也差不多在中国人生活中寿终正寝了。户外洗衣裳的人群看不见了,因为有了更便 捷的洗衣机。河滩淘米洗菜也没有人了,因为河床的水几近干涸,即使有水,也脏黑不堪啦!于是晨曦中,老街上各家各户门前“通通”响的马桶声音作为江南市井古老必要的一份景致,从人们眼前永远地消逝了。我和英子相爱同居,看到的几乎是它最后的尾声了。
我格外怀念井台上“乒乒乓乓”,马桶掷地的声音,洗衣盆、白铁皮铅桶和搓衣板的声音。那就是我青年时代的恋情,我的恋人身体的一部分,隔着三层楼的距离,我们家那只白色搪瓷盆轻放在水泥井台边的声音,我听得逼清!一阵寒天头的阳光紧随着这些妇人们的在冰冷井台边的打情骂俏声音升起来,太阳宛如冻僵了的,有白色霜迹的青菜叶子。英子从楼下跑上来时楚楚动人的模样也像乡间的青菜叶子。她的两只手因为浸到井水里过而被冻得通红。她满脸通红,不敢抬眼睛看我,“哎哟鬼天气冷死啦——”一边往衣袖里缩扔下尿盆的小手,立即又举起来,拿到嘴边去团着拳着呵热气——
脚踏车怎么骑呀链条都快冻住了
不会吧,车子在不在楼下?
在的。我要去上班了。
再亲一口……
快点!晚上胖胖用什么来慰劳我?
用一泡热的尿。用……你想吃什么,晚上?
哎呀,吃你屁股……
她把头靠在我胸前,身上的衣服冷得籁拉籁拉。她又用头撞几下我。然后抬起脸凝视我:胖胖,好好在家晒晒太阳,啊——她一付要我听话的表情。
我那一年做什么?弹琴,和朋友吹牛,满城乱窜。可说什么也不做,却又很忙。读读《外国文艺》,我每期都读的。从邮筒订的,偶尔写首诗。写得很有耐心。总之一句话,和一帮狐朋狗友鬼混。那是清贫鬼混的年代,有时候还有外地朋友来看我,南京、上海。来看我的诗。听我弹琴和朗诵诗。我可以身无分文一个月,活得好好的,每天嘴巴子还吃得油光光。还有这么好的爱情!人年轻时候真奇怪。你几乎可以呆坐不动,你拥有一切。我那时《卡尔卡西吉他教材》一套四册已经弹完了。我今天弹的这几只曲子,那时就弹得很熟了。1986年弹完了《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1987年弹完了《阿拉伯风格奇想曲》。90年,也许我在弹奏《魔笛》,莫扎特的。塞戈维亚改编。也许我记错了。我忘了。我轻飘飘地过日子,几乎不懂得艺术,不懂什么是爱情——但这两样绝世的宝物我当时手头都有。不对,我前面确实说错了。《魔笛》不是塞戈维亚的,它的作者应该是索尔——何塞·费尔南多·马卡里奥·索尔(Jose Fennando Macario sor)。他在修道院里学的吉他。某种程度上,他把吉他这种乐器引入了俄国。拿破仑军队侵入西班牙,他流亡到法国巴黎,又从那里去了彼德堡和莫斯科。他晚年贫困潦倒,很不幸。在他去俄国之前,俄国人中间普遍流行有一种七根弦的吉他。是他改变了这一局面。他死于1839年。死后被称为“吉他史上的贝多芬”。我上次弹过的一首《月光》,也是他作曲。《魔笛》的全称是:《魔笛主题变奏曲》。
还有,我猜想,他在俄国那么轰动,普希金一定见过他。
这首曲子,苏州的黄东井,南京的赵长贵,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都会弹,他们俩都是那个年代小圈子里的名人,古典吉他高手。
第二部分黑眼睛的少女(1)
掘墓人,凝视城市的废墟很美;但凝视人类的废墟更美!
——洛特雷阿蒙
这一段时光几乎是停滞的,像一堵墙。我生命中的第一堵墙。我习惯了用它遮避风雨,虽然墙顶上并没有屋梁,我习惯任何时候一抬起眼睛,就能看见它——三年半四年的爱恋,不!说爱恋,就是!说爱恋并不确切,因为时隔15年之后,爱恋仍在延续,从未中止。应该说:将近四年的同居,和一个叫英子的女孩,已经像正式的夫妻一样子。这三年多,我每个礼拜至少要有一天去看儿子,抱他玩,带他回到我们三楼的家里。英子待他也就像妈妈,一个小妈妈。她带他去浴室洗澡,别人一定会认定他们是母子俩。她面无愧色,回家后兴致勃勃,跟我讲小家伙在浴室里如何好玩调皮。儿子睡在外面床上,我俩睡里间,或者反过来,儿子单独睡里间,我们睡外间。里间毕竟感觉安全一点。那段生活,是的,我抬起眼睛就能够看见,虽然随着人年岁的渐长,记忆力不再活跃了,那段墙体,更像是大面积瀑布形的玻璃幕墙——那其中的影像,显得越来越斑驳、苍老、风化得厉害。显得影影绰绰。事件一个个基本全消失了。我现在已经不可能想得起俩人当时的谈话,贴耳朵说的悄悄话,知心话。这是多么遗憾的损失呵!人与人相爱怎么能没有话语呢,一个长相好的小姑娘,怎么能没有眼睛呢?但当时说了些什么,关于什么?我不可能再复原了。我讲的这么多,全部讲完,跟当时的生活内容相比较,也只好说是连一鳞半爪也及不上的。每一天我都可以写一本书啊!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不是基本上只讲了6月16日这一天的故事吗?1904年6月16日。此后英国政府把这一天定为布罗姆日,为了纪念作者伟大的艺术创造。更何况,我和英子在一起共渡了三年半的时光!三年半啊!她是19岁到23岁。我这边,则是从27岁到30岁。人说“三十而立”,我则是“三十而垮”。垮台,倒掉!真要说立的说,那么这个垮就是我个人惟一的立足了。当时并没有想过要留住。也知道珍惜啊,认真看待啊这些道理,但真的没想到就会这样白白地逝去,一个流水帐,平庸而俗气。人都脱不了这时间的俗,记忆和生存之间很具体有一个差距这样的一种俗!真是俗不可耐。等到后来分手了,天空仿佛要倒转了,果真也就这样子慢慢倒转。我已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我已没有正常的空间、地平线。我生存在一个颠倒过来、颠倒了的世界上。一切都往回、往后面流。一切都只面朝向昨天!这一古怪的情形好像江河水,打个比方:长江里的水,不再往东面流了,而是倒过来,往西,往青藏高原那个荒无人烟,有六千多米落差的源头倒贯而上,这还算什么一条伟大的长江?我就是这样子,头在下面,头扎在地面上回忆,不停地靠回忆过日子。也可能全身的血脉也是倒着流的,从生理上实现了一种反叛。《红楼梦》里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好一个当初和今日呵!用头走路,而不是脚。我等着它重新再倒转过来呢。再倒转过来肯定也没有用!冯建英不可能还站在那里站在三楼房门口的水池边上,站在教室黑板前,夜校门前,站在料峭春夜的汽车站广场路口。不可能还在原地的——她甚至不大可能还在那座去往她老家的铁路桥下。夜间隆隆作响,黑古隆冬的铁路桥。她已经没有那时候的身体,那时候的惊讶和羞怯啦!她在这样静谧的夜空飞跑,以一种非人间的速度消逝和再生,她19岁时的美也许已经变成了植物,变成了太空深处的某颗小行星,某一块陨石,划破长空和茫茫黑夜。她的发育是一朵浪花,在大海湛蓝的天幕下。她笑盈盈的黑发和脸。她19岁的春天是让田野中的马兰花足以止步的春天,现在她自己就变成了马兰花了!谁知道?上天造物太过奥秘——没准,她已幻变成了我手里的几个和弦呢!这段和弦多美啊——请听:月亮的铿锵,夜露水的坚硬颗粒……全在这精致柔美的吉他声音里。而她本身,又何尝是音乐可以换取的呢?音乐也许能够永垂不朽,代代流传,她一名活生生的女孩,也许短暂和不幸,真实得像一个太虚幻境——可是我宁要这刹那间的两性相悦,两手相握,也不要那种抽象的不朽。我要真理干什么呢?我要这些和弦干什么呢?一个人惟一最高的真理,不过是为了自由快乐地说一声:不我不!
对真理说不——然后才能对爱的人说海枯石烂。
才能够说:天长地久……
和弦?我每次拿起吉他就像又拿起了以前生活中的什么旧东西,什么声音和影子。就像拿起了十六七岁时冒着被学校处分的危险抄写的手抄歌本。那首乌克兰民歌《黑眼睛的少女》,当时抄了多少遍?好几遍。似乎我抄下这首歌时我一生的命运已无可更改。我有这样奇异的感觉。我为这种命运而热切地献身,无论任何代价。我甚至没有时间坐下来考虑一秒钟关于这个代价的事情。这种命运,当年曾被一名少年以直觉窥破过。我拿起吉他就像拿起了火焰,就像端起了年轻时候我和英子共用的那只尿盆。盛满了的尿液味道,黄黄的。我吸着烟,一大清早起来,人还坐在床上就习惯叨一枝烟。脑子突然通了电似的亮了一下,就顺手拿了起来。英子睡在边上,经常总是被我的吉他琴声弹醒。她要未沉沉欲睡,太劳累,心情烦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