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价格与品质,并能以最低廉价格购买这些商品的市场。……象这样有才能的人,每年取得三四十磅作为劳动的报酬,决不能认为过分。从他的似乎很大的资本利润中,除去上述报酬,那么剩余的部分恐怕不会比普通利润多。所以,表面利润的大部分,在这场合,也不外是真实工资。”
使各种劳动的报酬产生不均等(或使此不均等扩大)的所有各种自然的垄断(即由周围环境造成的垄断,不是由法律造成的垄断),在资本的不同用途之间,也起同样的作用。如果某种职业须以巨额资本经营才能有利,那么,在大多数国家,能够参加这一职业的阶层被限于很狭的范围。因此,这些人能使他们的利润率保持在高于一般的水平上。又如某种行业,由于其本身的性质,被限于非常少数的人,因此,可靠同业的组织提高其利润。谁都知道,象伦敦的书商,虽然同业者不少,但长期以来,都存在着这样的组织。至于煤气公司和自来水公司的情况,则在前面已经说过。
第四节 利润均等化的一般倾向
在上述各种产生不均等的原因(即不同行业的风险或愉快程度和自然的或人为的垄断)充分发挥作用之后,所有行业的资本利润率就会趋于均等。这个命题是政治经济学家的通说,加以适当的说明,就成正当的学说。
利润中对节欲的实际报酬的那一部分(严格说来就是利息),在同时同地不论什么行业都是完全一样的。如果担保的可靠性相同,此时的利率,虽然不时因市场的情况而大有变动,但不因原来的用途而有所变化。在目前的产业情况下,没有一种行业的竞争象货币的贷出和借入的竞争那样经常和激烈。参加事业的人都不时借入货币,其中大多数人经常借入货币。另一方面,不参加事业的人,凡有货币财产者,都贷出货币。在这两大部分人之间,存在着一个敏捷而聪明的中间阶层,这个阶层由银行家、证券经纪人、票据经纪人和其他一些人构成,人数众多。他们对于可能的、哪怕是很小的利得,都很敏感。即使是极其细致的事件,或人们心理上极短暂的印象,只要它对当时或今后贷款需要的增减发生作用,就立刻会影响利率。在实际产生这种需求变动的行业中,在一般情况下,各种事件是连续不断地发生的,有时,甚至最优商业票据的利率,即使不发生所谓商业危机的大混乱,在1年多的时间内,也会出现从4%或4%以下上升到8%或9%的变化。但是,在同时同地,对于能够提供同样可靠的担保的人,利率都是一样的。所谓市场利率,总是谁都知道的,而且是明确的。
但是,总利润的情况则完全不同。总利润虽然不因行业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别,但就不同的个人来说,其差别是很大的,几乎任何两者都不会是相同的。这取决于资本家本人或其所雇用的人员的知识、才能、节约和活力,取决于人事关系的偶然事故,甚至取决于偶然的机运。从事同一行业的任何两个商人,即使其商品的质量相同,其价格也同样低廉,但其经营费用以及其资本的周转时间,几乎是没有相同的。如果以为相同的资本可以产生相同的利润,并且把这当作行业的公理,那就错了,犹如以为年龄或身材相同所以体力也就一样,或者以为阅读程度或经历相同所以知识也就一样。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并不只是这里所指出的这一种,除此之外还可有20种之多。
但是,利润虽然如此不同,整个说来,各种行业的利润,在某种意义上,而且是在极重要的意义上,仍保持着均等性(除非存在任何自然的或人为的垄断)。一般说来(不论其不时的变动如何),资本的各种用途,对于具有平均水平的才能和优势的人们,虽不提供相等的利润,然而却提供相等的利润的希望。这里所谓相等,是指某种用途所具有(如果有的话)的不愉快或不安全的任何缺点巳经抵偿以后而言。如果情况不是如此,即如果某事业的获利机会,按一般经验,显然大于其他事业,那就会有更多的人投资于这一事业,或使其孩子投身于这一事业。事实上,当人们看到某种事业是一种正在发展而兴旺的事业时,总会发生上述那种情况。例如现今的工程师职业或任何新建而繁荣的工业,都是如此。反之,如果某种事业不兴旺,如果其所能获得的利润看来会少于其他事业,那么,资本就会逐渐离开这一事业,或者,至少不可能吸引新的资本。由于资本在利润较少的行业和利润较多的行业之间的分配中发生的种种变化,因而恢复了一种均等。所以,各种不同行业的利润期望值,就长期来说,是不可能有很大差别的,即各种不同行业的利润期望值,一般虽是左右摆动,但总会趋向于共同的平均点。
资本的这种均等化的过程,即通常所说的资本由某一行业向另一行业的转移,常常被说成是一项繁重、迟缓而几乎无法实行的工作。实际上未必如此。第一,这未必总是某种行业资本的实际转移。在资本急速增加的情况下,每年新积累的资本,往往是首先移向最兴旺的行业,以资调整。即使需要资本实际转移,也决不意味着任何从事不盈利行业的人们放弃该行业,不再经营。在各商业国家里,实际未尝使用的资本,经过为数众多的各种各样的信用渠道,大量流入水准较低的地方,而散布于整个行业。这种信用渠道,就是达成这种均等化的手段。至于均等化的过程,是一部分商人或生产者限制其业务中用借入资本经营的部分,而另一部分商人或生产者则予以扩充。凡是具有相当规模的商人或生产者,几乎没有一个人只使用自己的资金来经营事业。在事业兴旺的时候,他不但最大限度地使用自己的资本,而且尽量使用以其资本所能获得的信用作为补充。在其商品由于供给过剩或需求减少而不易出售或价格下跌的时候,他就收缩经营规模,不再向银行家或其他金融业者要求提供具有与过去相同规模的新贷款。反之,如属正在扩展的事业,则有希望可以有利地而且比以前更多地使用这种流动资本。因而从事此业的人就会向金融业者要求提供比过去更多的贷款(因为他们的事业状况良好,所以他们可以毫无困难地获得这种贷款)。流动资本在两种行业之间的不同分配,在使这两种行业的利润恢复均等上所起的作用,与同额资本的所有者以其资本由某一行业转投于其他行业是一样的。这种轻易而自发地使生产适合于需求的方法,足以纠正由经济波动或其他普通原因引起的不均等。如果一个行业正在完全衰落,其生产不是暂时变动,而是必须永久地大量缩减,或许是要完全停止生产,则挽救资本的过程,无疑是缓慢的和困难的,几乎总会带来很大的损失;固定在机器、建筑物和其他永久性工程中的大量资本,或者完全不能改作他用,或者需要花很多钱加以改造后才能使用。损失最少的方法,是让固定资本耗尽而不予更新,可是时间几乎不允许作这样的变更。而且,完全变更资本的用途,在已经建立的交易关系以及已经获得的技巧和经验上都得有很大的牺牲,因而人们对此总是迟疑不决,除非已无转变命运的希望,否则,几乎总是不会下此决心。不过,这样的情况显然属于例外,何况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利润的均等化最后仍会实现。还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在不均等得到纠正之前,促使不均等的另一原因又已产生,此时,恢复均等是非常缓慢的。北美南部各州的棉花生产,长期处于这样的状态,即由于工业连续不断的改进,对棉花需求的增长速度大大出乎人们的预料,多年以来供给一直不能完全赶上需求,因此,这种商品实际上维持着几乎相当于一种垄断价格的水平。但是,许多扰乱均等的原因几乎不间断地接连发生,而且都在同一个方向发生作用,这样的情况是不常有的。在没有垄断的情况下,一种行业的利润,可能有时高于一般水平,有时低于一般水平,但总是趋向于回到一般水平上,象钟摆的运动那样。
因此,一般说来,虽然利润因不同的个人而大不相同,对同一个人,也因年份的不同而大不相同,但是,除了在短时期内,或某特定行业遭到一种永久性剧变的时候以外,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方,各种行业的平均利润是不会有很大差别的(为补偿各种行业的引诱力的不同所需要的必然差别,自当别论)。如果一般认为某些行业(在没有垄断或上面所说关于棉花行业的偶然现象的情况下)比其他一些行业有利,那么这种想法很可能是错误的,因为如果消息十分灵通、动机十分正确的人们都有这样的想法,资本就会流入某些行业,利润很快就会降低到通常的水平。固然,最初持有同样数额资金的人们,其在某些行业中发大财的机会要多于其他一些行业。但是,人们会发现,就在那些行业中,破产也比较频繁。其较大的成功机会,就会被其较大的完全失败的可能性所抵消。而且往往是失败的可能性大于成功的机会。因为如前所述,所谓获得巨利的机会,其吸引竞争者的作用,远大于算术所能证明的程度。我相信,能发大财的行业,其平均利润要低于其他一些行业,后者的利得虽然比较可靠,但是来得迟缓,而且这些行业并不希望得到超过它所应得的东西。举例来说,加拿大的木材业,其资本的使用方式就富有彩票的性质。因此,一般认为,就参加这一行业的全部冒险家而言,在这一行业中损失的钱要多于在这一行业中得到的钱,换句话说,就是平均利润率在零以下。这种意见是不错的。这一点与各个民族的性格大有关系,即要看各个民族是否富于冒险心,或者说得难听些,是否富于赌博精神。这种精神,美国强于英国,英国则又强于欧洲大陆的任何国家。在欧洲大陆的某些国家中,一般人的倾向完全与此相反。所以,凡是安全和稳当的行业,其所用资本的平均利润,大概要少于那些可获大利的冒险事业。
但是一定不要忘记,即使在竞争十分激烈的国家,习惯对行业利润的多寡也起重要作用。有时,人们传播着一种想法,认为某个行业非有若干利润不可。固然,这种想法并不是所有的商人都在坚持,恐怕也没有任何商人在严格地坚持。但是,这种想法对于商人的行动却有一定的影响。在英国,流行着一种看法(虽然我不知道它广泛流传到什么程度),认为50%的利润率是零售商业中正当而且适宜的利润率。它的意思,并不是利润率占整个资本的50%,而是零售价格比批发价提高50%。零售行业的一切开支,例如,倒帐,店铺的租金,职员、店员及其他各种人员的薪金,都要从这50%中支付。如果这种习惯到处都有,而且是被严格坚持的,竞争也的确仍会发生作用,不过,消费者至少在价格上,将得不到这种竞争的任何好处。从事零售行业者的利益因竞争而减少,是通过行业更加分散的方式实现的。在欧洲大陆的某些地方,这种(利润率)标准高达100%。但是竞争的加剧,至少在英国,正在迅速地趋向于破坏这种习惯。在大多数行业(至少是在大的商业中心)中,现在许多商人的座右铭是“薄利多卖”,宁可以低价进行大量交易,而不是以高价迸行少量交易。他们使自己的资本迅速周转,必要时还用借来的钱增加其资本,因而往往单独获得较高的利润。如其竞争者不采取同样的方针,那么利润必然会降低。不过,前面已经说过,直至今日、竞争对于零售价格的支配力不大。因此,在土地和劳动的全部生产物中,仅仅作为商业报酬的那一部分所占的比重仍是过大。而且,在社会经济中,没有一个行业象商业那样,其所供养的人数与所完成的工作量如此不成比例。
第五节 利润既不取决于价格,也不取决于购买和销售
所谓“通常利润率”这一常见的术语,其涵义,其实际存在的意义,以及受哪些限制,这些问题,但愿以上所论已经作了充分的说明。现在剩下要考察的是,哪些因素决定利润率的大小。
按照一般的理解,事业的利润似乎是由价格决定的。一个生产者或一个商人得到利润,似乎是由于他出售商品的所得超过了他生产这些商品的成本。人们总以为,利润完全是买与卖的结果。他们以为,商品生产者之所以能获得利润,只是因为他的商品有人购买。对于商品的需求、顾客和市场,这些都是资本家获利的原因。资本家靠出售他们的货物收回他们的资本,并使其资本的数量增加。
然而,这仅仅看到了社会经济机制的外表。我们发觉,货币由甲手转到乙手,决不是任何经济现象的实质。如果我们深入观察生产者的各种经营活动,就会觉察到,生产者以其商品交换货币,这不是他获得利润的原因,而只是他获得利润的方式。
利润产生的原因,是劳动生产出超过为维持其本身所必需的生产物。农业资本之所以产生利润,是因为人们生产的粮食数量,超过在其生长时期(包括制造工具和其他一切必要准备所花的时间)供应他们口粮所必需的数量。其结果是,如果一个资本家在生产物归其所有的情况下供养劳动者,那么,他的手里除了他收回的垫款之外,还会有若干剩余的生产物。这一公理,换一种形式来说就是,资本之所以产生利润,是因为粮食、衣服、材料和工具等物品保有的时间长于其生产所需的时间。因此,如果—个资本家在劳动者的一切生产物归其所有的情况下向那些劳动者供应粮食、衣服、材料和工具,则那些劳动者除了再生产其本身的生活必需品和工具之外,还有一部分剩余的时间替这个资本家工作。由此我们知道,利润并不是产生于交换之中,而是产生于劳动的生产力。一国的一般利润,总是由劳动的生产力产生的,不论其有无任何交换。如果没有分工,就不会有买卖,但是仍然会有利润。要是一国的劳动者共同生产了比其工资多20%的生产物,则不论价格如何,利润也将是20%。价格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