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收入。”天哪,还扣除了人工,铺租和饲养费用。
郑智宝夸张地说:“你简直是大学生创业的典范啊!”
到珠洲后,芸儿让司机先送莉莉姐回去,我们先逛着,他八点前到这接我们就行了。
她喊他“李叔叔”,这一点让我感动。
“真是大树底下好乘凉,我记得居民区不允许开宠物店的吧。”芸儿一边挑着手机链,一边说道。
智宝翻了个白眼送给她:“你家做生意不也走了很多关系吗?怎么,就只许你潜规则别人都老老实实当百姓?我告诉你,莉莉姐我还是很佩服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她父母在她刚起步时拉了她一把又怎样,比尔盖茨当初还是向他姐要的钱开的公司!”
“真不愧是亲戚,打断骨头连着筋啊!”芸儿笑着那手指戳了下智宝的脸。“说到第一桶金,你不是赚大发了吗什么时候请请客,犒劳犒劳我们这堆啃老族。”
“就那点银子给您塞牙缝都不够啊!再说,您也不忍心宰我这位好朋友吧?”
我很震惊。
亲眼看着莉莉姐一步步高考,到外地上学,回来创业的全过程都觉得时间飞逝,世事无常,怎么她一下就变成大人了!没想到几个月不见,大家似乎都在转变。
小千在武汉努力奋斗,智宝在羊城也没闲着,芸儿虽说在珠洲离我最近,但也经常见不到。
她们好像已经起跑了,而我,还留在原地。
“智宝赚了很多钱吗?”略微平定一下心情,我鼓起勇气问道。
她指着芸儿说:“你连她的话都信啊?我是靠股票发了点财,但那点钱跟你妈的生意比哪里算什么钱啊。”
“好厉害啊!”我感叹道。
智宝叹了口气:“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啊,我都不知怎么善后。”
芸儿挥开智宝指着她的手。“胆小鬼,那个人怎么会知道?就算知道了也拿你没办法。”
“但就怕他察觉到啊,虽然是打着我爸的名号买的,而且没投太多钱。但是就怕万一啊。”
我根本不知道她们在说些什么。
我们之间的距离好像越来越远了。
“我哥找过你吗?”试衣服的时候,芸儿问我。
鸣蓉清在高考完了那个假期,约我们四个出去玩了好多地方。
他领着我们去苏州市中心山塘街的松鹤楼吃松鼠醉鱼,“这道菜就是从这儿出的。”
还点了响油鳝糊和西瓜鸡。“夏天吃最好不过了。”鸣蓉清笑说道。
“让你们见笑了,我总是带着你们吃肉,妹妹都说我是‘食肉动物’。”
我偏过头低声问着小千松鼠醉鱼是不是那次在京菜馆吃的松鼠鱼,她点头,还说只有苏州这儿做的才最正宗。
“再加个鸡油菜心吧,百立喜欢吃草呢。”芸儿笑着说。自从我带她去自己家里吃过茼蒿煮腊肉,还有豆腐鱼头火锅配油麦菜,金针菇和湖南运过来的霜白菜后,她总是取笑我“爱吃草”。
我瞪了她一眼,她反而笑得更开心。
“先点这么多,等会还要去太湖的船上吃莼菜呢。”
智宝插嘴说:“顺道去观前街竹辉路吃糕点吧,挺有名的。对了,还有馄饨!”
“去吃生煎吧。”小千提议道,“来苏州不试试生煎,就跟到天津不去吃煎饼果子一样遗憾。”
鸣蓉清接话:“据说哑巴生煎很有名,好似在苏安新村。”
“哦,网上说山塘街上有家老朱汤团店,那里的鲜肉汤圆很好吃!反正就在这附近,去吧!”芸儿很兴奋。
“苏州真是个好地方。”
连小千都笑吟吟地这么说道。
桂花鱼的肉质细嫩爽口,配上笋干,虾仁和茄汁,一点腥味也无,我不爱吃鱼都吃了好几块。
炸的刚刚好,不软不糊,成一粒粒的样子,都不知道师傅们是怎么做到的。
“刀工真好,天香楼都做不出来。”智宝赞叹道。
我问小千:“为什么叫松鼠醉鱼?”
她答,因为口大嘴张,尾部翘起,色泽酱红,形似松鼠。
“还有,浇上茄汁时会发出嗤嗤如松鼠的声音。”
我再也吃不下去了。
芸儿在一旁咧嘴笑。
“我听苏州人说,鲳鱼经剞花、油炸后炸,配上以菠萝为主打成的酱,号菠萝鱼,也是酸甜可口。”智宝介绍道。
鸣蓉清很感兴趣:“还有这种做法!”
不知道为什么,一场饭局下来,他总是在看我。
是因为在大阪那次不肯吃牛肉的事得罪他了吗?
“李同学的上海话讲的真好。”在旗袍店里,鸣蓉清走到身旁跟我讲话。
芸儿进里面试衣服,智宝去买刺绣,小千上厕所去了。
只有我一个落单,我不太敢跟他说话。
“嗯,你太客气了。我在你面前都没开口说过上海话。”
他笑了。
“你来我家时,不是跟芸儿的妈妈讲过吗?”
啊,是这样。
“我以前家里有个阿姨是上海人。”好了,你该满意了吧。
鸣蓉清不依不饶。“那你很有语言天赋啊,如果当时家里请的是英国伦敦人,说不定现在你就拥有伊利莎白女王的发音了。”
我一点也不觉得这句话有多么风趣。
我真有点怕他。
“现在的上海越来越像香港了。”他叹了口气。“谁还记得香港以前只是上海的替代品。”
“不过如今上海后起直上,香港势头已过,但二者还是不挣个高低誓不罢休。”
“不都是一家人吗”
我开始认真听他说话。
他的口吻,很是悲伤。
“你知道吗?我妈妈只会讲白话,而芸儿的妈妈只会讲沪语。”
鸣蓉清自嘲地笑笑。“她们一个是香港,一个是上海呢。”
“哇,那她们都很贵,很奢侈呢。”我脱口而出。
鸣蓉清一愣,继而哈哈大笑。
他看上去笑得真的很开心,一扫刚才的哀戚氛围。
有那么好笑吗?
鸣蓉清转过头来注视着我,半天不说话。
他真是个奇怪的人。
小千说得对,还是离他远一点比较好。
后来就不怎么搭理他了。
下午的阳光从橱窗那边射过来,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鸣蓉清的衣服都被镀上了一层金边。
过往的女生都在看他,频频回头议论纷纷。
他的确是很好看的人。
发现我在看他,鸣蓉清微微眯起了双眼。
他笑起来也很好看。
为什么给我一种奇怪的感觉呢?
以前又不是没有看到过漂亮的人漂亮的笑容。
我又觉得不舒服了,在机场第一次见到他好像曾经有过,但这一次更加明显。
我皱着眉头转过脸去。
从试衣镜的反光中,可以看见他一脸失望和疑惑的样子。
下午茶他带我们四个去吃龟苓膏,用蜂蜜调味的。这让我想起海妈妈做的青瓜三明治,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
抬头,发现鸣蓉清还在看我。
真是不爽。
——我又不是什么美女,你这样盯着我看,我怎么不会恼羞成怒的?
芸儿说我的脸是一旦有什么情绪立刻会反映出来的。“太有趣了。”因此她很喜欢逗我生气,或者吓唬我。
果然,鸣蓉清立刻发现我不耐烦了。
他低下了头。
“时代变了,语言也会变。”智宝咬着调羹说道。“上海滩时代的人说‘关好吃’,老上海说‘老好吃’,如今年轻人说‘瞎好吃’。”
“君你怎么说的,应该是‘老好吃’吧?”
我点点头。
“语言也会融合的啊!”小千似乎对这个话题感兴趣。“像是白话‘你死开点’就是从沪语中来的。真是刻薄,叫人死都别死在你面前。”
“哈?我才知道唉!这原来是上海话啊。”芸儿说道。“我只对人讲过白话。”
小千吐槽道:“而且还经常说。”
“是啊,你就想对我讲这句话嘛!”鸣蓉清取笑着他妹妹,但眼神却飘向我。
芸儿很紧张。“屁啦!我要真的不爽你,还会跟你呆这么久啊?”
“我会根本就不跟你说话,根本就不看你,甚至不愿意和你呼吸同样的空气。”
智宝炮轰道。“哪有,这是O型血的反应好不好。你是典型的两面派,AB型血都这样。”
芸儿抓狂,似乎要跳出来痛扁她一顿。
看到她们吵吵闹闹的样子,我觉得好好笑。
“对了。”小千对我说,“你这个A型血看上去不怎么样,其实很固执的。越是长大,事情越是发展到最好,你就越是强硬呢。”
“你也懂血型啊”我又变成了好奇宝宝。
小千笑着说:“因为别人一开始知道我是B型血,都会大叫一声‘不是吧’,或者说‘我以为你是AB型或A型呢’,就找血型的书来看。”
“结果呢?”
“我确实是B型的性格,爱唱反调,没有太多对感情的依赖或占有欲,喜欢交朋友,喜欢吃喝玩乐,喜欢地球仪。”
“哇!”
趁人不注意,小千跟我咬耳朵:“那个人好像对你很感兴趣,你怎么想?”
“我有点怕他。只要跟他在一起,我就觉得自己怪怪的。”
“怎么了?”
我努力组织语言来表达内心的感受。
“会觉得很难受。”有点像小时候哮喘快发作的感觉。
“以前见到谁也有过这样的感觉吗?”
“没有。”
小千突然变得很严肃。“你会不会总是想起他?”
“不会啊……”我回答说,“就算想起来,也只是觉得他很奇怪而已。”
她似乎一下子放心下来了的样子。
“你没有喜欢过人吧?我是说那种喜欢。”
“应该有吧,高二的时候喜欢过一个隔壁班的男生。”
“呃?”她大吃一惊。
“只要看到他就会觉得好幸福哦,后来他好像跟同班的女生拍拖了。”
“那你不伤心吗?”
我疑惑地说:“为什么要伤心?他那么快乐。”
只要喜欢的人幸福,我也就幸福了啊。
小千叹了口气,她总是在我面前表现出很无奈。
“没错,你的确就是这样子的人。”
我拉了拉小千的衣服,暗示她鸣蓉清又看过来了。
她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以示安慰。
接着上厕所的几乎,智宝找我说话。
“你这样不行,君。”
她一字一顿地说道:“你明明是喜欢他的,不是吗?”
我大惊失色。
“因为从来没有动过心,所以会害怕,会自卑,会担心,会迁怒啊。”
“你高二时对那个男生只是好感啦,如今你这么不安,恰恰证明了你的改变啊,以前的你都是天然呆的绝缘体呢。”
“……我跟小千的话,你都听见了?”
她一副被打败的样子。“废话,谁都听到了——包括鸣蓉清。”
我觉得天崩地裂了,她立刻安慰我。
“不过只听清楚你说喜欢高二时隔壁班男生的那件事,太吵了,而且你们又说的很小声了。”
拜托,这根本不起什么作用好不好。
我一副受了严重打击的样子,爬都爬不起来了。
“这不是重点啦,笨蛋!”她一把将我拎了起来。“你要去学会面对自己的心!”
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嘛!
本来以为的事情,她这么一说我都开始相信自己对鸣蓉清的确是有好感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他啊。”我弱弱地说道。
她挥挥手。“没有关系,你可以试着去知道啊!”
也对哦!
不过好奇怪,小千很反对我跟鸣蓉清来往,智宝却一个劲要将我推给他。
芸儿会怎么想?
剑与剑鞘
鸣芸悦
我们四人,真正活在梦幻中的,恐怕只有李百立吧。
刚开始接触她,还以为她是大智若愚的人物。我根本不相信这个世界存在这样的人,“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怎么会有这么一颗心?
后来经过不断落实后,我不禁去想:难道她的成长过程中没有遇到过任何丑恶的事情吗
当然有。
她的父亲江浩之,是港商江念涛的独子,斯坦福大学毕业生,身价甚高,集团继承人,偏偏喜欢上在餐馆打工的大陆妹李蔚禾,闹到天翻地覆。江浩之还算硬颈,被冻结户头后,携怀孕的妻子去东莞谋生,琴瑟和谐,生女李百立。取《论语》“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与《中庸》“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之意。
中国版的“麻雀变凤凰”似乎远比西洋的曲折。
两年后,江浩之车祸身亡,刚刚过完宝贝女儿百立的生日。
他向来爱拍照,待产的妻子,两人一起设计的婴儿床,吸吮着手指的女儿,都是他最爱的主角。
生日会上,抱着脸上还挂着泪珠儿的女儿,笑得满脸灿烂的父亲,被拍了他留存下来的唯一的照片。
那张满目血腥的新闻照片除外。
李蔚禾独身一人抚养女儿,与江家断绝关系。
如何不断气回肠?
尤其是我这个从小就见惯了人情冷暖的人,简直是为之黯然销魂。
哪里有什么真情无价,不过是背叛的筹码不够高罢了。
哪里有什么一生一世,不过是受到的诱惑不够多罢了。
为什么江浩之和李蔚禾两夫妇就可以拥有这样的感情?
他为她放弃大好前程,她为他一世守身如玉。
从此之后,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
听过妈妈跟朋友聊过香港那位娶了湖南籍离婚妇女的钻石王老五,他长相英挺,个人财富排名进了前五十,却偏偏要娶一个比自己还大的“破鞋”。家人忿气,将他派到非洲做事,结果还搞得风生水起,不得不令人佩服。这段感情,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尊敬和支持。
老婆偷偷跑去见自己以前的骨肉,他吃醋得要死,但最后亲自送她去看儿子。
聊天的女人们说罢都唏嘘不已。
我却想起李蔚禾的隐忍,她没有伊那般好运气,幸福太过短暂了。
听智宝说,江浩之刚刚逝世那几年,她独自一人做公司搞企业,忙到脚不沾地,老胃病也是那时落下的。
李百立七岁那年,因为找不到好的保姆人选,她托珠洲的哥哥照顾女儿,在东莞只身奋战。那个自她有收入以来总是向她借债的哥哥很痛快地答应了,半年后女儿回来却不言不语,怕黑怕得要命,医生说有自闭症倾向。
我从来没听过李百立讲过她自己这些事,有时跟她提起她还一脸茫然的样子。
恐怕是早就忘了,亦或者她根本没有记恨过,所以痛的不深。
现在一切都走入正轨了,李百立自从回到母亲身边后就过上享福的生活。她家的阿姨宋嫂简直是块家中宝,广东菜和湖南菜都会做,做事极其认真,买棵葱都要细细挑。我吃过她做的云吞,连面皮都自己做,辣酱秘制。她是绝了种的终年穿白衫黑裤的女佣人,我送了一匹极好的香云纱给她做料子。广东人没文化,喊黑胶绸,自己出的名产也不爱穿,知道的人也少。
宋嫂笑得极其开心,我说:“小心牙会掉。”她乐得弯下了腰。
哎,为什么李百立就有这样的好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