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四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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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四朵-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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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树荫处看着远处的同学踢球,胖胖的郑智宝坐在我的旁边,那时候她剪着妹妹头,愈发衬得脸像颗冬菇。
“为什么你不上课?”也许是因为很喜欢吃冬菇的原因,我开始找她说话。
“我来那个了。”她闷闷地回答说,好像不太舒服的样子。
那个是什么?我不得其解地望着她。
“就是那个啊!”她理直气壮地说,“你没有吗?六年级应该已经来了啊!”
六年级一定会有的?有这种东西啊!
“我是因为遗传的原因,一直很胖啦。”她拔出一株太阳草,快速地折出一个戒指。“所以我是很不正常的,四年级就来了。”
“唉,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后面的发育,要是长不高就惨了。”毫不留恋地将草戒指丢向远处的草坪,她拍了拍手上的土,“我好担心啊。”
“你就好了那么瘦,恐怕会很晚才来吧,可以慢慢长高,变成大美人。”
突然间,我好像明白她在讲什么东西了,因为妈妈正在看如何搭配合理饮食结构的书。“她说:“得要好好给你补充营养,普通女孩子六年级就该来月经了。”
我的脸刷的一下变得通红。
“你、你怎么可以这么、不怕丑……?”
她很奇怪地问道:“这有什么不可以的?”
听见她那么说,我也觉得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无论是幼儿园,小学,初中还是高中,总会有很多男生喜欢我。
瘦的跟豆芽菜似的,究竟有什么吸引力?连我自己也想不通。
我其实很怕男生,很怕陌生人,很怕所有人。连话都曾不讲一句,就被喜欢上了。天下有这么好笑的事吗?
小学接近要毕业的时候有男生为我打架,班主任连课都不让他们上了,将其拉到走廊上大骂,却没有碰我一根手指头,没有说过我一句重话。
女生们都在议论纷纷,男生们也在背后指指点点。
坐在窗边的我,隐隐约约听见“也不想想你爸爸是谁,她爸爸是谁”的话。
猛地就冲出去了,教数学的黄老师顿时愣在哪里,出了门,还能听见班里炸开了锅的吵闹声。
简直像疯子一样又喊又叫的,说了那么一通只记得我哭着对班主任喊道,我爸是谁他妈的关我什么事。
傍晚,和我一起回家的郑智宝指着那架跟在我们后面总是保持这3米距离的奥迪车问道:
“为什么你明明过的是公主一样的生活,却那么自卑呢?”
王八蛋,我也想知道为什么。
“我希望你能够开心一点,”她伸出两个指头说,“人平均只能活2万天,你开心是一天,不开心是一天,为什么要不开心?白白浪费了万分之一的人生。”
这样的人生也没什么要去珍惜的。
妈妈为了让我考上一中初中部的重点班,指示我必须每天朗读一小时英语,完成三篇语文阅读和400字命题作文,攻克50道数学题。
“为什么这么简单的题目都不会?”
“为什么考到90几分就高兴成这样了,总有比你好的同学吧,你是比人家笨还是比人家懒啊?”
妈妈,我不是没有脾气,我只是想让你开心。
世上有很多事比督促女儿的学习更重要,但我知道,你除了督促我学习之外,无事可做。
真是女人何苦难为女人。
总是充溢着怒意的脸看着整整老了十岁。人平均只能活2万天,你开心的时刻加起来有没有两天?
五年级的那个暑假,钟家的二儿子鸣蓉秋这个一直不爱读书的家伙考上了双语学校,爸爸高兴到不行,亲自打电话通知在台湾做交流生的鸣蓉清,钟阿姨也一直拉着他的手絮絮叨叨的,那王八蛋居然还一脸的不耐烦。
如果是我考进那个学校,我的下场只有死。
妈妈会说:“为什么只能考去那么烂的学校?”
那小子不学无术,能进双语爸爸比鸣蓉清进了深圳外国语还要喜不自胜。
所谓的幸福,就是实现值除于期望值,同样的事,抱的希望越低,完成后就越开心。
但我的心中充满了悲哀,他们家那么热闹,那么温暖,我的妈妈要么在公司的办公室里,要么在家中的书房里像高三考生那般挑灯夜战,奋笔疾书。
她的右手食指已生出半寸老茧。
比她还大好几岁的钟阿姨,因为有充裕的自由时间,爱情的滋润还有丰富的物质享受,反而显得比她还要姣。
你还那么年轻,却已经有衰老的气息了。
像一颗从心里腐烂的楠木,虽然努力去用巍然掩饰自己,其实根早就朽透了。
为什么要那么好强,为什么要逼迫我也去好强?
你念过那么多书,应当听过晋朝的张翰说——
“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
所以他推脱了齐王的任命,渡船回乡吃他的“莼菜鲈鱼脍”。
真是蠢啊,你这头老黄牛就算做死了又有谁会感激你呢?
爸爸嫌弃地说:“你妈的两只眼睛,一个是用来看账单的,一个是用来瞪我的。”
我看过妈妈年轻时的照片,像民国时期的进步学生那样,眉目间有着飞扬的色彩。
眼泪止不住地滴在她灿若春花的笑靥上,我泣不成声。
“怎么又跑出去了,你要准备开始知不知道?”妈妈从房里怒气冲冲地走出来。“要是考不上一中,你怎么办,你怎么对得起我?”
我其实一直都很想跟她说,我不是她公司的下属。
我是她才刚刚满11岁的女儿。
妈妈越说越激动。
“——你这幅样子,怎么比得过钟家那对兄弟!”
突然间,我恍然间如同被雷劈中,不知此处何处。
我原本一直以为妈妈不知道他们的破事儿,所以在她面前总是瞻前顾后装疯卖傻的。结果,她都知道,她一直知道。
太可笑了,太可悲了。
我的痛苦算什么,这么多年来我的忍耐又算什么?
原来,一个人真正伤心的时候,是哭不出来的。
但却有一把火从我灵魂深处烧了上来,好烫,好疼。
我知道我脑中那根保险丝快要熔断了,但我怎么能像骂老师那样去骂我的妈妈。
我可怜她,我心疼她。我最爱的就是她。
所以我不顾一切冲向阳台。
妈妈尖叫着抱住了我,两人双双从二楼跌落。
父亲喜欢饮茶,在小花园里搭了一个仿60年代的美国加州风格的帆布凉棚,不曾想到,是普洱救了我们母女。
为什么没死?我心存不甘地起身拉开妈妈的手,她的长甲已将我手臂掐出了鲜血。
她仿佛还沉浸在巨大的惊恐之中,我出门很远了也仍然坐在那一堆碎布上。
死不可怕,可怕地是如何活下去。
螳螂一生要蜕皮四次,这是自然界残酷的优胜劣汰,它如果褪不掉,就不能继续发育,会死去;如果褪得不干净不彻底,就不能很好的战斗,也会死去。人的一生又要蜕变多少次呢?这种无形的蜕变恐怕会更加的惊心动魄。
我此刻好似脱胎换骨后的螳螂,举着我的长刀走向前方那未知世界。
我一个人去了板樟山。
到达山顶后,我决定走小路下去。
刚开始还是平路,走着走着,就变成斜度很大必须借助地上的树枝来攀爬。
我像一只孤独的兽,不管不顾往前冲。
没有草木覆盖的滑坡,像极了瘦骨嶙峋的胸膛,我踩着它的肋骨手脚并用地前进着。
我现在到底是在山顶的那一边?
我正在走向哪一条路?
等到我已经四次回到同一个转角处的时候,才真的开始恐惧。
这时候太阳已经变成荷包蛋的形状了,再不下山,身上没有手机身边也没有路人的我只有死路一条。
没有任何人知道我来了板樟山,所以第二天也不会有人来搜救。
走的是山道,不可能看得到任何人,除非遇到几个月上山一次的踏青者或野外爱好者。但山体那么大,几率太低可以直接排除。
说来奇怪,在这样的惨况下,我居然隐约觉得有一丝兴奋。更不用提3个小时前那恨不得杀身成仁的悲愤感早已云消雾散了。
与其说是恐惧,还不如说是紧张。
这种情况,只有靠自己了。
如果不行动,就只有等死。
越是在极端环境下,人类的原始潜能越能被发挥得淋漓尽致。
我首先决定沿着干涸的河道找水源,一般来说有湖有潭的地方应该会是有人。脚踩中淤泥好几次被滑到,也是继续爬起就跑。
山上开始起风了,树木发出呜呜的类似哭泣的声音,我的心却毫无所惧,平静如止水。
原本像蛛丝一样似断非断,似有非有的水声,随着脚步的逼近,越来越清晰。
走了将近10分钟,终于看见河道,水极细,涓涓地从石缝中流出。
水是往下流的,越是沿着河道走,越是靠近山脚。
我心中渐渐有了微弱的希冀。
直到来到河道的拐弯处,才发现因为山石滑坡,路已经被封了。
原本就是只有两人肩宽的小径,翻过去是不可能的,往左边走几步可就掉下去,好几百米高呢。
只有往回走了,而且要快。
天上的太阳几乎已经看不见了,只有发光的云充当着照明的功能。
我毫不犹豫地反身疾走,寻找大路。
又花了将近5分钟从山边登上山的主体,我已然不知自己这是在哪里了。
匆匆地在树丛中穿行。
这座山,不会有蛇虫鼠蚁,豺狼虎豹吧?
我冷笑着自嘲。
这时,我听见有人在吊嗓子,好像是在唱意大利歌剧。
这可能是幻觉,但我立刻跑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静候了几分钟,没有一点动静。
就在我转身离开时,我的左手方传来一个男高音,啊,是帕瓦罗蒂《我的太阳》!
曲不成曲,调不成调,连词都没有,只是哼哼几声。
我却感动不已。
这是我听过的,最惊心动魄的《我的太阳》。
循着声音,我左拐右拐出了树林,白色的石阶处有三四个人在乘凉。
我大声的问。“刚刚是谁在唱歌?”
所有人都看着我,没有人吱声。
“刚刚他妈的到底是谁在唱歌!”
我猛然高喊了一声。声音大到不像是我发出来的。
许是被吓住了,一个穿白色汗衫的老头颤巍巍地指向离他几米远的一个胖胖的谢了顶的中年男人。
我一把抱住了他,狠狠地亲了一下。
等我下到山来,一问才知道,之已经是白莲洞的地界了。
乖乖,我跨越了五分之一的珠洲啊。
当我从计程车里下来的时候,就看见张阿姨在房子面前不停地张望。
“回来了,妹妹回来了!”她急忙向屋里喊去。
我爸爸迎了出来,一把抱住了我,他的身上还残留着饭局的烟酒味。
“赶快给太太打电话,”他转身吩咐道,继而摸着我的头说,“饿了吧,快进去洗个澡,爸爸给你热饭去。”
其实他是个好父亲。
洗澡时,我看着自己镜中的青涩的身体,无声地冷笑。
真真是讽刺。《圣经》中的拥有一百头羊的牧人,丢失了一头羊羔,他抛下余下的九十九头羊,跋山涉水地找到了羊羔。他欣喜若狂,还杀鸡与邻居庆祝这件事。
这个牧人就是我,我找到了羊,找到了欢乐,找到了圆满,但却找不到自我了。
我因为世人的邪恶而有了烦恼。开始学会去面对我的邪恶。
妈妈风尘仆仆地赶了回来。
“妹妹你去哪儿啦?你急死妈妈了……”
“你怎么就这么冲出去了,连手机也不带!”
机敏善辩如她,现在却颠来倒去泣不成声地重复着这几句话,她都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吧。
爸爸的眉头越来越皱,坐在旁边一言不发。
我却知道,她在说“对不起”。
还有“我爱你,我很在乎你,我不能失去你。”
从那次以后,妈妈就变了很多。
我不怎么给她好脸看了,但因为这样,她对我唯唯诺诺。
她辞去了公司总监这份工作,去工商银行当一个小职员,因为我要她不要那么辛苦。
后来因为业务精熟,她升作了客户经理,当然,这是后话。
逐渐地,她开始穿回连衣裙和旗袍。
又开始购入《红楼梦索隐》,《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全英版》之类的书。
去做美容和护理。
开始往家里买回一些东西。像猄皮鞋子,至少有红黑蓝三色。三件当睡衣穿的开司米羊毛衫,用沉水香,翡翠水滴耳环。
还给过我一对红绿相镶的西瓜玉镯,深得我心。我连哄带骗地塞了一只给郑西瓜。
我十四岁生日时,送过来一件真丝旗袍式睡裙。
她真的开窍了。
我极其反对她佩戴宝石,除了橄榄绿和松兰石。
钟小童这种老女人怎么比得上,多一份年纪就少一分水嫩,尤其是妈妈身上从小打磨的书卷气。
爸爸在家里逗留的时间明显增长。
本来嘛,男人就是这样的。
耶稣讲过一个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人,他有两个儿子。其中的小儿子对父亲说:“请把我的一份财产分给我吧。”父亲便给了他那份财产。然后,这儿子便带着所得的一切往远地方去了。他在那里吃喝嫖赌,任意胡为,很快地耗尽了资财。正好那地方又遇天灾,起了饥荒。身无分文的小儿子只好给人干活,到地里去放猪,往往吃猪吃的豆荚充饥。这时候,他想起了家中的父亲,说:“我父亲有多少雇工啊,口粮也很富余。我在这里只能饿死了。我要回家去向他悔罪,对他说:‘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你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于是,这放荡的儿子便动身回家。还未行到家门口,他父亲远远看见,便动了慈心,迎着他跑过来,搂着孩子的脖子,连连吻他。儿子说了悔罪的话,父亲便让人拿上好的袍子给他换上,把戒指给他戴上,把鞋给他穿上,把牛犊牵来宰了,把朋友邻居请来吃喝快乐。那为父亲的说:“我这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复得。”大家便快乐起来。
正在这时候,大儿子从地里收活回来,听见酒宴的作乐跳舞,便问仆人怎么回事。仆人回答:“你的弟弟回家来了,你父亲因为他无灾无病,所以很是喜欢,便让人宰牛请客,要庆贺一番呢!”大儿子一听,便很生气,连门也不愿意进了。他父亲出来劝他,他便对父亲说:“我在家服事你,在地里辛勤劳作,我从未违背过你的命,你倒从未给我那怕一只山羊羔,让我与朋友们快乐。可你这儿子,与娼妓耗尽了你的一份家业,他一到来,你倒为他宰了肥牛犊!”父亲便说:“儿啊!你常和我在一起,我一切所有的,不都是你的么?只是你这兄弟,是死而复活,失而复得,所以我们正应该欢喜快乐呀!”
我就是那个浪子,因他们差点失去而变得益发珍贵的宝贝。
那年炎热的九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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